电大考试民法学案例分析附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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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

精编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题(每空l分,共26分) 6.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7.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8.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9.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10.《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 1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效灭。

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1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14.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5.财产所有权形式可以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

三、选择题(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多选少选不给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 16.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 )起计算。

电大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电大法律案例分析题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情简介:甲、乙两村相邻,乙村有一片森林,甲村有一片耕地。

近年来,甲村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乙村森林面积逐年扩大。

两村为了各自的利益,在耕地和森林的归属问题上产生了纠纷。

甲村认为乙村侵占了自己的耕地,乙村则认为森林属于乙村。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属于相邻权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权纠纷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因相互利用不动产而产生的纠纷。

2. 案件事实(1)甲村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乙村森林面积逐年扩大。

(2)甲村认为乙村侵占了自己的耕地,乙村则认为森林属于乙村。

3. 法律依据(1)关于耕地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应当根据土地适宜性进行分类,明确土地用途。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的用途不得改变,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2)关于森林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4. 案件分析(1)关于耕地归属问题,甲村和乙村相邻,甲村的耕地被乙村的森林所包围,导致甲村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甲村有权要求乙村恢复原状,即恢复甲村耕地面积。

乙村侵占甲村耕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2)关于森林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的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乙村的森林是国家所有的,乙村享有森林使用权。

但乙村在行使使用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得侵占甲村的耕地。

5. 案件判决(1)乙村应当恢复甲村耕地原状,即恢复甲村耕地面积。

(2)乙村在行使森林使用权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得侵占甲村的耕地。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8)盗传必究1.甲向乙购买西瓜一万斤,双方约定当年7月5日验瓜。

但甲晚去一周,瓜在地里提高了成熟度。

原合同约定乙用棚车装瓜以免太阳晒,但乙为省钱装了敞篷车,途中十天,西瓜经晒又提高了成熟度。

当瓜运到甲地,甲未及时运走销售。

10天后西瓜全部腐烂。

乙索瓜款,甲拒付,乙起诉。

试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为什么?答:(1)法院应判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

(4分)(2)甲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验货违约,乙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棚车也违约,甲先违约又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支付给乙大多数货款。

(6分)(3)我国《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114条规定,一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部分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6分)2.某养猪厂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

2015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

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

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 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D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

(5分)(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5分)(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

(202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1)》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097)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2.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全部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全部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3.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全部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

4.物权分为全部权和其他物权。

5.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有四个备选答案,有一个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题2分,共10分)6.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赶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显示公正的行为 7.以下不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

A.没收 B.买卖 C.遗产继承 D.互易 8.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 )。

A.肯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C. 全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 9.显失公正的民事行为是( )。

A.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 无效的民事行为 D.完全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行为 10.北京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党委书记 B.厂长 C.工会主席 D.副厂长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共10分。

每题所给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项选择、少选、错选不给分) 1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力量是指(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12.以下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9)案例分析题1.甲与乙为合法夫妻,两人于2006年结婚,甲2016年又与丙登记结婚。

后由于甲受贿被有关机关查处,在侦查过程中,查出了甲重婚的情形。

丙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其与甲的婚姻无效,并分割双方共同居住期间的财产。

问:乙得知此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吗?为什么?答:乙不能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因为乙对甲丙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即离婚诉讼不存在独立的请求权。

2.刘某和张某因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发生争议,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合同。

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告的上诉,指定本院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

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沈某一人审理此案,在程序上是不正确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

3.甲地甲公司向乙地乙公司购买钢材100吨,履行地点在丁地,价格100万元。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地丙公司应甲的要求为其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乙公司在丁地交付货物后,甲公司未能按约付款,丙公司也拒不承担保证责任。

问:现在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和丙承担责任,它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乙公司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其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答:(1)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责任,可以向甲地(甲公司住所地)或者丁地(合同履行地点)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相对于丙公司的担保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被称为主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2023年7月国开电大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3年7月国开电大专科《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3年7月国开电大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通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C)。

A.荣誉权B.隐私权C.名誉权D.身体健康权2.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D)oA.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B.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D.主债和从债3.商标法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B)。

A5年BIo年C.15年D.20年4.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C)。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D.遗赠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胎儿(八)。

A.没有继承权但应为其保留遗产份额B.不享有继承权C.享有继承权D.享有准继承权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6.法人的具体人格权主要包括(ABCD)。

A.名称权B.名誉权C.信用权D营业秘密权7.以下财产不能抵押的是(ABCD)。

A.土地所有权B.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8.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演出,(AC)oA.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B.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C.支付报酬D.不支付报酬9.依我国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有(ABC)。

A.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B.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C.疾病诊断方法D.中医药制造方法10.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ABCD)oA.公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B.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C.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D.公民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等合法财产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IL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电大民法学#01任务答案

电大民法学#01任务答案

民法学#01任务_0001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0案例分析题一、案例分析题(共 4 道试题,共 100 分。

)1.李某,女,1995年10月出生。

2011年11月底,她到某市工艺美术公司以6680元购买了项链和宝石戒指。

事后,其父母认为李某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故要求公司退款。

而李某则提出她是平日里都在做临时工,能够自食其力,其收入都是自己打工所得,因此她自己表示不愿退货。

问:李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其父母要求公司退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参考答案:第一, 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中李某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打工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李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非依法律规定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征得父母同意,所以其父母以她未成年为由要求退货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 原告,钱某,女;被告,王某,男。

钱某与王某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

王某自2000年外出打工回来后,经常整天在外吃喝玩乐,甚至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对钱某母女不尽任何家庭义务。

2003年2月,王某再次外出打工,但此后再也没有回来,也未跟家中有任何联系。

2006年4月,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

案件审理期间,王某经公告传唤仍未到庭参加诉讼。

请问:法院能否宣布王某为失踪人? 法院应否判决钱某与王某离婚?参考答案:第一,《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根据本条规定,非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宣告失踪。

本案中,虽然王某已经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但其配偶钱某只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申请宣告失踪,王某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也没有申请,因此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宣告王某为失踪人。

2023年中央电大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2023年中央电大民法学试题及答案

中央电大民法学(2)试题及答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23—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律专业民法二04-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2.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妥利益并导致别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发明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5.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

6.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侵害别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填空(每空1分,共15分)1.债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对的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3.招标方式订立协议一般通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规定)5.定金一般为(货币),不能为特定物。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导致别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0.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重要涉及(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根据协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协议可分为(B)。

A主协议与从协议 B 双务协议与单务协议C有偿协议与无偿协议D.有名协议与无名协议2.信托人依信托协议从事信托业务时也许与第三人订立协议,信托人是该协议的(C)A.中介人B.代理人C当事人D.利害关系人3。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期末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7)案例分析1. 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

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

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乙交款提货。

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

乙不同意,因为甲说过“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问:(1)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答: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甲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

(2) 乙不同意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答:乙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2. 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内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

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

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

乙收到支票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

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

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答:(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

(2)合同有效。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

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

(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

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3. 甲开了一个专做成人衣服的服装店,乙专门批发布料。

甲向乙借3000元及布料50米,约定钱与布料半年之后一次还清。

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含答案(2024年1月)

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含答案(2024年1月)

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含答案(2024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1.甲向乙借款1000元,约定1个月后偿还。

1个月后,乙要求甲返还借款,甲以种种借口拒不偿还。

乙遂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乙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为(C)。

A.支配权B.形成权C.请求权D.抗辩权2.下列权利中,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的是(C)。

A.教育权8.劳动权C.肖像权D.相邻权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属无效婚姻的是(D)。

A.与丙同居多年的甲与乙缔结的婚姻B.甲因受胁迫与乙缔结的婚姻C.甲因受欺诈与乙缔结的婚姻D.甲与其祖父的外孙女缔结的婚姻4.继承开始的原因限于(八)。

A.自然人死亡B.买卖C.分家析产D.夫妻离婚5.侵权责任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解决民事主体的(八)问题,是规范侵权责任成立与侵权责任承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民事权利与合法权益保护B.民事权利保护C.合法权益赔偿D.民事权利赔偿6.合伙经营不善,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D)。

A.负有限责任B.负无限责任C.与其无关D.负连带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有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错选的,该小题不得分)7.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

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是(ABCD)。

A.合同8.侵权行为C无因管理D.不当得利8.甲违章闯红灯被交警抓获,甲冒用乙的名义接受了罚款处罚,后来交警部门将此情况通报给乙所在的单位,单位人员议论纷纷,指责乙的行为是素质不高的表现。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何种权利?(AB)A.姓名权B.荣誉权C.隐私权D.名誉权9.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包括(ABCD)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原则共五项基本原则。

A.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10婚姻自由原则C.一夫一妻原则D.男女平等原则10.转继承的特征包括(ABC)。

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整理

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整理

六、案例分析(16分)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厂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

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

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 :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答:1. 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

(4分()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

"(4分)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

(4分)2. 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4分)六、案例分析{l 6分}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

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 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

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

( 4分)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 6分)2. 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 万元。

(6 分)五、案例分析(10分)某商店有标价2000元绞肉机和1000元切肉机。

售货员王某误将价值2000元的绞肉机当1000元的切肉机出售给顾客张某。

张某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张某交款提货。

不久,商店发现错误,找到张某,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张某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肉机。

张某不同意,称王某说“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电大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电大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开始采用低价策略,大量采购原材料。

在一次原材料采购过程中,A公司发现供应商B公司提供的某型号电子元件存在质量问题,但为了不影响生产进度,A公司决定继续使用这些元件。

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消费者C先生购买了一台A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电子元件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C先生将A公司告上法庭,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争议焦点1. A公司是否应当对C先生承担赔偿责任?2. B公司是否应当对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 消费者C先生的损失是否可以由A公司全额赔偿?三、法律分析(一)A公司是否应当对C先生承担赔偿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2. 本案中,A公司销售的电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C先生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B公司是否应当对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2. 本案中,B公司提供的电子元件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A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B公司应当对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消费者C先生的损失是否可以由A公司全额赔偿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商品或者服务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2. 本案中,消费者C先生的损失包括购买商品的费用、维修费用、精神损失等。

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应当对C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A公司作为经营者,在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子产品时,未能履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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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民法学案例分析案例题(10分,每题2分)1.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因市场信息不对称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

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

此时,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3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材。

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了3倍价款,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

但一年半之后,因进出口公司领导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

请问: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为什么,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同,为什么,4、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5、如果发生第4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评分要点:答:1、本案中所涉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1分)木材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急需木材之机,以高价卖出木材,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经理提出该合同无效是不正确的。

(1分)2、进出口公司不能请求撤销合同。

(1分)《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本案中进出口公司自知道该事由后一年半仍未请求撤销,其撤销权已经消灭。

(1分)(说明: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要内容一致,也给满分)3、《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1分)因此受理机关不能撤销该合同。

(1分)(说明:如未答出具体条文,只要内容一致,也给满分)4、在合同标的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分)因而无效。

(1分)5、在(4)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中的标的木材与相应价款没收归国家所有。

(2分 2. 甲、乙、丙等人购买了丁公司开发的月桂小区中的商品房,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

入住后,丁公司将小区地下车位以及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全部出售,被业主一抢而光。

等到甲、乙、丙等人购买了汽车后,发现已经没有车位可供停车了,为此与丁公司发生纠纷。

经查,该小区的车位仅为业主户数的一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地下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未有明确的定。

问:1(甲、乙、丙等人是否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2(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谁所有,3(对于地下车位,谁有处分权,4(甲、乙、丙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车位,为什么,答:1(甲、乙、丙等人有权请求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丁公司在售楼广告中明确表示,保证每一户都能拥有至少一个车位,应视为合同的内容,当事人违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地面部分道路和绿地改造的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3(对于地下车位,基于建造行为的原始取得,开发商有处分权。

4(甲、乙、丙不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车位。

因为售出车位的合同有效,产权已确定,甲、乙、丙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提出重新分配车位这一物权上的请求,只能在债权上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3.案例分析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

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

王甲有一子。

王丙婚后无子女。

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

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点评:本案涉及二方面的问题:(1)哪些人属第一顺序的继承人;(2)转继承的内容;学生只有掌握这两方面的问题,才能准确的分析本案例的问题。

答:王某死后,其遗留的三万元应分别由王甲、王丙、女婿各继承一万元,王丙所应得的一万元再由王甲继承。

本案未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王甲、王丙及其女婿,虽然其女儿已过世,但女婿与王某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因而应与王甲、王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同时王丙所应继承的一万元因其过世,根据转继承的规定,应由其兄弟王甲继承。

4.案例分析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6年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

2002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己的一半产权。

问:1、本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点评:本案涉及的内容比较多:(1)哪些财产是曾某的遗产;(2)曾某所留下的遗嘱是否有效,(3)哪些人是合法的继承人;(4)曾某与丙结婚的时间约六年,其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学生只有在弄懂以上4个方面的内容之后,才能回答问题。

答:1、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均享有继承权,甲作为曾某的儿子享有继承权是无可置疑的,乙、丙享有继承权是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无效。

2、本案如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答:本案的处理应首先分清曾某的遗产有哪些:(1)曾某与前妻共有房子六间,根据夫妻共有及继承的规定,曾某拥有六间房屋中的三间,其他三间应为其前妻所有,其前妻死后,分别由曾某和其儿子甲各继承1.5间,因而,本案,曾某所遗留的财产为房屋4.5间。

对于曾某所立的遗嘱,应认定为无效,因为曾某所立遗嘱没有考虑到作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其所遗留的房屋应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的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甲、乙共同继承曾某的4.5间房屋,即甲、乙、丙每人可分为遗产为1.5间。

六、案例分析(16分)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厂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

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

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 :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 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

(4分()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

"(4分)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

(4分)2. 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4分)六、案例分析某电镀厂从2005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7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

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 7万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

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

( 4分)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 6分)2. 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 万元。

(6 分)五、案例分析(10分)某商店有标价2000元绞肉机和1000元切肉机。

售货员王某误将价值2000元的绞肉机当1000元的切肉机出售给顾客张某。

张某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张某交款提货。

不久~商店发现错误~找到张某~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张某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肉机。

张某不同意~称王某说“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问:l~王某、张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此纠纷如何解决?答: 1~王某、张某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分)2(王某的行为是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

(4分)3(张某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张某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4分) 甲公司1998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美的空调40台。

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回单位后人乙公司帐上。

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了部分货后~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

乙以此事是丙所为~双方没有合同与其无关为由拒绝。

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空调合同~并代乙收货款。

(4分)2(合同有效。

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

乙对丙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

(4分)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

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4分) 案例:甲开一个卖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五立方木料~约定钱与木料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

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

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

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

”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甲花去2000元。

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3(本案应如何处理?答: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

(5分) 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

因乙的木料已经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甲~乙不能强行扣押甲的家具。

(5分)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或木料价款)。

(5分)案例:31.某甲作水果批发生意~乙也作水果批发生意~甲要去广州进一批蛇果~乙委托甲代购500。

公斤蛇果~甲办完后与乙结帐.一个月后~甲又去广州进荔枝~见品质好~价格合理~便又替乙购进1000公斤~价值1万元~回来后乙见市场不错~收下货物~进行销售。

半个月后~甲卖完此批货又去广州进货~顺便又替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乙此时见市场饱和~拒不接货~甲提出要退连蛇果及第一批荔枝一起退~否则就接货。

问:1甲和乙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2.此纠纷如何处理?答:1.甲的理由不成立~乙的理由成立。

(3分)2.甲与乙之间有三个法律关系。

(1分)(D乙委托甲代理购买蛇果属于合法的委托代理关系。

(2分)(2)甲第一次代理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属无权代理~但得到乙的追认。

(2分)(3)甲第二次代理乙购进1000公斤荔枝属无权代理~乙也未予以承认。

(2分)3.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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