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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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暂行)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安全检查的管理。
三、检查类型
检查类型分为:定期检查、日常检查。
3.1定期检查
3.1.1综合检查检查周期:每周两次
检查人员:生产厂长,技术厂长,总工,设备部及安全部负责人;受检单位:公司各单位及在厂区施工的外来单位;
检查内容:现场设备排查、生产工艺审查、日常管理检查、安全施工检查。
3.1.2车间例行检查检查周期:每周三次,
检查人员:各车间负责人;
受检单位:相应车间及罐区等所属范围
检查内容:对本车间设备、工艺、管理等工作全面自查。
3.2日常检查
3.2.1车间日常检查检查时间:每日一次,检查人员:车间管理人员(主操以上人员,含主操)
检查内容:每天由一名车间管理人员对本车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包括劳动纪律(安全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有无睡岗、脱岗、酒后上岗、消极怠工情绪异常情况,上班期间干私活),工艺记录(要求书写规范、完整、及时,异常情况如实记录),设备及其附件(机泵、罐的运转使用情况,有无跑冒滴漏,腐蚀情况),及时详细填写检查的异常情况。
3.2.2班组日常检查
检查时间:每日每班至少一次;
检查人员:由各班主操安排本班人员对本工段、以及负责罐区进行系统检查;
四、检查要求
4.1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填写“√”;发现有问题的,填写“×”,并在检查表下方空白处写明问题内容和位置。检查表格记录当天下午4点前交至安全部。
4.2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为现场已落实问题,如实写明问题及
处理措施;如检查发现的正在落实,写明应急处理措施。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写明问题内容及位置,安全部及时反馈生产厂长,由厂长办安排专人实施。
4.3安全部每周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汇总后提交厂长办处理,每月对所有问题进行汇总,对常发生问题的地点进行分析并反馈车间重点落实。
5 整改验收及工作考核按照公司现有制度执行。
包头市博益润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