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讲解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装卷顺序1、办案依据;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
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
”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
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
9、证据材料;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③证人证言;④有关书证、物证;⑤其他证据材料。
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
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装订诉讼卷工作心得】 整理装订凭证心得
【装订诉讼卷工作心得】整理装订凭证心得关于装订诉讼卷工作的几点认识诉讼卷的装订是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卷宗是把侦查搜集的证据材料加以整理,装订成卷,每一页材料都凝结着办案人员的辛勤劳动,都对案件的成败至关重要。
诉讼卷又是关系着犯罪嫌疑人是否能够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公诉人员审查案件,提出诉或不诉主要是根据侦查部门搜集的证据,移送的案卷;法院审理案件,也主要依据移送的案卷的证据材料,因此侦查部门移送的诉讼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装卷的一般方法自侦案件根据案情的不同,证据呈现不同种类别。
一般涉案证据较多,在装订时就要注意按照不同的证明事项进行归类。
首先要对文书纸面过小或者装订后影响字迹的,以A4纸进行粘贴;把证据分类用A4纸作为封面,写上证据名称,证明事项,以方便查阅;把证据材料上的订书钉、别针等去掉;对部分证据进行复印留存,作为检察内卷。
后按照统一装卷目录顺序,依次对照,对整个案件的证据进行梳理核查。
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对证据进行查漏补缺,查看证据材料是否完备、合法,如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单位主体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笔录制作有没有出现瑕疵,有没有出现侦查人员没有签字或是签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搜集证据的手续是否完备,有没有违反程序的地方;复印的证据是否清晰,证据之间有没有相互矛盾的地方等,最后对卷宗页面进行编号,有字的页面都要编上号码,不能出现空缺;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加盖印章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补正,避免移送至公诉部门后发生退查,影响整个案件。
二、装卷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案件移送到公诉部门之后,有时候会发生退查的现象。
究其原因,第一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如: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不充分,或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不明,或案件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缺乏关键证据等;第二是侦查过程中程序违法。
如:侦查活动缺乏相应的法律手续,审讯活动违反法定程序,同一时间两份证据审讯人员相同等;第三证据瑕疵需要作相应补充说明。
卷宗装订问题及注意事项
卷宗装订问题及注意事项一、文件排序在装订卷宗前,需要对文件进行排序。
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排序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确定。
通常,文件排序应按照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相关性等因素进行。
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同一类文件要放在一起,方便查找。
2.文件排序要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重要程度进行排列,不要随意堆放。
3.如果文件数量较多,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重要程度分成若干个文件夹进行存放。
二、文件分类文件分类是指将卷宗内的文件按照性质、内容等进行分类。
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查找和管理。
在进行文件分类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分类要准确、清晰,不要出现交叉或者重复的情况。
2.分类标准要统一,不要随意变换。
3.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文件,如图片、视频等,需要进行特殊处理。
三、装订方式卷宗的装订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线装订、钉装订、热熔装订等。
不同的装订方式有不同的优缺点,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选择合适的装订方式。
无论采用何种装订方式,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装订要牢固,不能出现掉页或者散架的情况。
2.装订前要对文件进行检查,确保没有遗漏或者错误。
3.如果采用热熔装订方式,要注意热熔胶的使用量以及胶体的均匀性,避免影响装订质量。
四、装订顺序在装订卷宗时,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装订。
通常,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内容、附件等。
在装订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装订顺序要合理,不要出现交叉或者重复的情况。
2.对于一些特殊的文件或者附件,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加盖印章或者进行公证等。
3.如果发现有缺失或者错误的文件,需要及时进行补充或者更正。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案卷封面:填写案卷标题、案卷编号、责任人、材料题名、日期
等。
2.立档单位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准确名称。
3.案卷目录:逐一列出卷内材料目录,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
初核方案等。
4.案卷内容: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卷内材料,确保填写正确、清晰。
5.备考表:填写立卷人、检查人、审核人姓名和日期,以备查考。
以上装订顺序仅供参考,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在具体操作时,应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监察案件卷宗整理装订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监察案件卷宗整理装订管理规定》的通知【标 签】装订管理规定的通知,监察案件卷宗整理,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颁布单位】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云地税发﹝1996﹞169号【发文日期】1996-11-24【实施时间】1996-11-2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关纪检监察案件卷宗材料立卷归档的规定,现将《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监察案件卷宗整理装订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监察案件卷宗整理装订管理规定 一、案件材料的整理案件材料归档时分为主卷、附卷。
把定性处理的主要材料装入主卷,其余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装入附卷。
(案件材料较少时,可不设附卷)卷内材料的排列要按照办案程序,要有逻辑性和条 理性。
案件材料整理由五部分组成。
(一)上级组织结论部分1.处分决定或批复;2.审批记录;3.审理报告;4.审理审议记录;5.审议小组审议及补充材料;6.阅卷笔录;7.呈报单位呈报审批的请示; (二)本级组织讨论部分1.处分决定或批复;2.案件审批记录;3.案件审理报告;4.案件审理审议记录;5.案件审理小组审议记录;6.阅卷笔录;7.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汇报材料部分1.见面事实材料登记表;2.案件讨论记录;3.谈话记录;4.现场调查笔录;5.立案登记表;6.立案报告;7.案件初查情况报告;8.案件初查报告; (四)本人交待及检查部分1.经济退赔情况表;2.处分或批复回单;3.结案案件登记表; (五)其他材料部分1.来信来访处理登记表;2.举报电话记录;3.税务监察移送表;4.司法机关处理决定; 二、装订卷宗 1.检查材料是否齐备。
符合要求。
如有遗失或不签名、不盖公章等材料,应设法一一补正、补齐(如无法补齐,必须附说明材料)后再装订。
装订诉讼卷的工作心得
装订诉讼卷的工作心得诉讼卷的装订是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卷宗是把侦查的证据材料加以,装订成卷,每一页材料都凝结着办案人员的辛勤劳动,都对案件的成败至关重要。
诉讼卷又是关系着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
公诉人员审查案件,提出诉或不诉主要是根据侦查部门的证据,移送的案卷;法院审理案件,也主要根据移送的案卷的证据材料,因此侦查部门移送的诉讼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自侦案件根据案情的不同,证据呈现不同种类别。
一般涉案证据较多,在装订时就要注意按照不同的证明事项进展归类。
首先要对文书纸面过小或者装订后影响字迹的,以A4纸进展粘贴;把证据分类用A4纸作为封面,写上证据名称,证明事项,以方便查阅;把证据材料上的订书钉、别针等去掉;对部分证据进展复印留存,作为检察内卷。
后按照统一装卷目录顺序,依次对照,对整个案件的证据进展梳理核查。
按照犯罪构成要件对证据进展查漏补缺,查看证据材料是否完备、合法,如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单位主体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笔录制作有没有出现瑕疵,有没有出现侦查人员没有签字或是签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证据的手续是否完备,有没有违背程序的地方;复印的证据是否明晰,证据之间有没有互相矛盾的地方等,最后对卷宗页面进展编号,有字的页面都要编上号码,不能出现空缺;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加盖印章等,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补正,防止移送至公诉部门后发生退查,影响整个案件。
案件移送到公诉部门之后,有时候会发生退查的现象。
究其原因,第一是事实不清、证据缺乏。
如: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来看,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不充分,或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不明,或案件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缺乏关键证据等;第二是侦查过程中程序违法。
如:侦查活动缺乏相应的法律手续,审讯活动违背法定程序,同一时间两份证据审讯人员一样等;第三证据瑕疵需要作相应补充说明。
如:复印证据进展盖章过程中把部分原件给带上了章印,部分复印证据不明晰,案卷装订不标准等。
纪委监委已查结的案件未能及时装订成卷的整改措施
纪委监委已查结的案件未能及时装订成卷的整改措施
针对纪委监委已查结的案件未能及时装订成卷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案件卷宗装订工作的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卷宗的及时装订。
3. 加强人员培训:针对案件卷宗装订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质量。
4. 增加装订设备和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装订设备和人力资源,提高装订工作的能力和效率。
5.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装订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装订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6. 制定操作规范:建立详细的操作规范,明确每个环节的要求和步骤,为装订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
通过以上整改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纪委监委已查结的案件未能及时装订成卷的问题,确保案件卷宗的及时整理和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卷宗封面样式中共xxx 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关于XXX (姓名)违纪案件的卷宗执行卷(第X册,共X册)本册收录文件概要: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全宗号冃口#4 口目录号案卷号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
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
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
“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
“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
“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
“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圭寸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
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1 .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3)处分决定书;(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2.执行情况材料(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2)各类送达回证;(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6)其他材料。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要点
内
4. 同志参加
年度考核,评定
容 5. 其他:
;其工资待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相 档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在执行上述处分内容后,请及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职级、工
资待遇变更有关材料于
月 日回告。
签收单位
签
收
签收人及签收时间
栏
送达人及送达时间
备注
— 248 —
附式 2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回证
— 247 —
附式 1
被处分人 基本情况
处分情况
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错误性质 处分种类 处分档次 生效时间
性别 党纪
出生年月 政纪
1. 同志处分影响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15日内,将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
3. 同志职务、级别应调整为 告 知 应变更;
收文人
处分 决定 宣布 情况
宣布时间
宣布 方式
文件阅
宣布 范围
班子成员
召开会议 中层干部
通报公告 支部党员
其他 全体人员
职务级别 变动情况
处分前 调查中 处分后
任职时间 停职时间 执行时间
案件名称 受送达单位
送达文件
送达人
收件人 (签名或盖章)
收到 日期
送达 地点
不能送达 理由
备注:
— 249 —
附式 3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被处分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决定机关
党纪 处分
生效时间 种类
党纪处分 收文时间
政纪处分 收文时间
性别
政纪 处分
卷宗的整理、装订(全)
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
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书; 起诉状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料; 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裁决材料; 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答辩状及送达回证; 诉讼费收取手续; 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材料; 调查、询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
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提供的调查材 料); 司法鉴定材料; 传票及送达回证; 开庭通知、公告; 庭审笔录; 代理词; 延长(扣除)审理期限审批表; 撤诉书;
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司法建议书 和其他结论性法律文书正本及送达回证; 宣判公告、宣判笔录; 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材料; 民事、行政执行材料; 案件移送函存根; 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上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正本; 其他诉讼文书材料。
3、区分标准:材料内容是否涉及审判秘密。
文书材料修补的要求(一)
修补的原则是便于装订整齐,不影响 阅读材料内容。 (1)凡卷内装有涉密文件的,都应当在案卷 封面上标注密级 。 (2)诉讼文书材料用纸以A4纸为标准,凡 大于A4纸的应当折叠。凡小于A4纸的、订 口过窄的或有字迹的应当加衬粘贴。粘贴 的材料互相不能覆盖。
流程信息表、立案登记表、案件移送表; 起诉状、案件移送函等表明案件来源的材 料; 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答辩状及送达回证; 诉讼费收取手续(含诉讼费减免手续和退 费手续); 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 份证明材料;
民事一审案件正卷材料排列顺序
调查笔录、询问笔录、法院调查取证材料;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含代理人调查材料); 财产保全材料(含保全申请、担保材料、查封 财产的民事裁定书及送达回证、解除查封的民 事裁定书及送达回证); 司法鉴定材料(含鉴定申请、移送鉴定表、业 务庭与鉴定处往来工作函、不予鉴定的通知、 鉴定报告);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一、基本要求1、案卷共分为三卷:文书卷、证据卷、执行卷。
2、文书卷、证据卷、执行卷均应当分别编写目录、页码。
3、委局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承办的案件,案卷材料应当分三卷分别装订。
乡镇纪委承办的案件,若案件材料较簿的,文书卷和证据卷可以分别装订,也可以合并装订,执行卷必须要单独装订。
4、案卷装订妥当后,放入档案盒内,并填写好档案盒中各应填写项,将案卷移送市纪委案件审理室集中归档保存。
二、文书卷装订顺序及要求1、案卷目录2、案件流程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好表内各应填写项)3、案件来信(访)处理笺4、初核呈报表5、初核报告6、立案前预审登记表7、立案呈批报告8、立案报告表9、立案决定书10、错误事实材料(要同被调查人本人见面,被调查人要在材料上签署意见、签字、按指模。
)11、本人检查12、调查报告13、所在的党支部大会(党纪立案)或科、室、站、所的干部职工大会(政纪立案)研究给予被调查人处分决定的会议记录复印件14、支部处分决定(政纪的是处理意见)(要有被调查人签署的意见)15、纪委的处理意见(或者纪委报党委的请示)16、移送审理表17、审理前谈话18、审理报告19、党委下达处分决定(说明:①对于按处分批准权限需报呈市纪委审批的,由党委制发文件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请示文件要求一式十份;②请示文件和批复文件要一同存入文书卷;③党委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正文部分要援引上级部门的批复作为作出处分决定的依据之一。
)三、证据卷装订顺序及要求1、案卷目录2、谈话笔录3、主要直接证据(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间接证据4、违纪行为人的基本情况材料要求:在复制证据时,要注明出证人或证据的出处,要有出证人的印章或签字(按指模),要注明取证人、取证日期等,如需加盖骑缝印章的要加盖骑缝印章。
四、执行卷装订顺序及要求1、案卷目录2、处分决定的文件(要求:该处分决定上要有被处分人签署的意见及签字、按指模。
)3、处分(处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要求:按要求填写该表,在“收件人签名”栏中不仅要有被处分人的签字,而且要被处分人在其签名上按上指模。
案卷装订方法和要求
案卷装订方法和要求
一、装订前准备
1. 检查案卷的完整性:确保案卷中没有任何遗漏的文件或资料,如有缺失应及时补充。
2. 确定装订方式:根据案卷内容和数量,选择合适的装订方式,如线装、订书机装订等。
3. 确定装订顺序: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案卷,如按照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以便于查阅。
二、装订过程
1. 分类装订:将案卷按照内容、时间、重要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分别装订。
2. 确保文件牢固:在装订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牢固,不易脱落。
对于较厚的文件,可以采用加厚纸张或增加纸板等方法来加固。
3. 标注页码:在案卷每一页的底部或侧面标注页码,以便于查阅。
三、装订后要求
1. 外观整洁:装订后的案卷外观整洁,无明显瑕疵。
2. 易于查阅:案卷的装订方式要便于查阅,不易造成翻阅困难。
3. 归档保存:装订后的案卷应及时归档保存,并做好目录索引等配套工作,以便于日后查阅。
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立卷归档暂行办法
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立卷归档暂行办法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档案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中纪发〔1998〕8号),制定本办法。
一、案件档案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案件档案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系统整理立卷、依纪依法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是真实反映案件查处情况的重要历史资料。
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管理应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各类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归档,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机关档案室对各部门立卷归档工作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档案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案件档案一般在本单位保管期限满二十年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鉴于案件档案的特殊性,如本单位档案室库房容量允许,可尽量延长在本单位存放的时间。
纪检监察机关应定期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案件档案进行鉴定。
短期保管的案件档案保管期限已满,应及时成立机关档案鉴定小组,逐卷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经审定确无保管价值的档案,按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二、案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一)案件材料的收集案件承办人员应从承办案件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材料,案结后及时整理立卷。
归档的案件材料不论办案时间长短,均应在结案年度归档,时间以归档年度为准。
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在备考表中说明。
案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
2、初核材料、“两规”相关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错误事实见面材料,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的意见及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卷宗封面样式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关于XXX()违纪案件的卷宗执行卷(第X册,共X册)本册收录文件概要: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
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
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部主要文件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
“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
“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
“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
“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封皮、卷目录所填容应与卷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
卷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围及排列顺序1.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3)处分决定书;(4)其他具有执行容的文书材料;(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2.执行情况材料(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2)各类送达回证;(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6)其他材料。
纪检案件程序和案件文书规范性要求
纪检案件程序和案件文书规范性要求一、案件调查案件调查的办理程序为:受理——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一)受理1、范围党纪案件受理范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条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
政纪案件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2、手续填写受理登记表,包括材料来源、反映的主要问题、涉及人员的姓名、单位、身份、领导批示、收到线索的时间、举报人的姓名、单位、职务、职业、联系电话、地址等。
3、受理司法机关移送的违纪问题线索应注意的问题(1)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行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由案件审理部门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裁定,提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意见。
(2)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除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外还在其他违纪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由案件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后,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转交案件检查部门立案调查。
(3)违纪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虽涉嫌犯罪,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裁定终止审理的,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
(二)初核党纪案件称为初步核实,政纪案件称为初步审查。
1、时限: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经批准后可再延长。
经初核,确需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应当在决定或者报批“两规”“两指”措施的同时决定或者报批立案。
初步核实的时限从初步核实工作实际开始之日算起,至纪检室初核任务完成后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分管领导审批时为止。
2、程序。
(1)办理初步核实(初步审查)手续。
凡由承办纪检室直接进行初步核实的,填写《初步核实(初步审查)呈批表》,按照规定报批,重大违纪案件报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凡委托下级纪检机关进行初步核实的,应填写《委托初步核实(初步审查)通知书》。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一、案卷归档制度1. 案件办结后,承办人应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案卷的完整性。
2. 归档的案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案卷归档应当及时,一般应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完成。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案卷材料。
二、案卷借阅制度1. 案卷借阅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查阅、复制案卷内容。
2. 需要借阅案卷的,应当向承办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3.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案卷,不得损坏、丢失或者擅自转移案卷。
4. 借阅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案卷,逾期不归还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三、案卷保管制度1. 案卷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2. 承办人应当定期对案卷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应当采取特别的保密措施。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移、毁损、篡改案卷内容。
四、案卷销毁制度1. 对于已经结案的案卷,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2. 承办人应当提出销毁意见,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3. 销毁案卷应当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销毁过程。
4. 销毁的案卷应当做好记录,并永久保存销毁凭证。
五、案卷保密制度1. 所有涉及案件的信息都应当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传播案情。
2.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案卷内容。
3.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承办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涉案物品,防止涉案物品遗失或者被盗。
4. 对于故意泄露案情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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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封面样式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关于XXX(姓名)违纪案件的卷宗执行卷(第X册,共X册)本册收录文件概要: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241 —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
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
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
“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
“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
“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
“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封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
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242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1.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3)处分决定书;(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2.执行情况材料(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2)各类送达回证;(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6)其他材料。
3.恢复党员权利文书材料(1)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2)个人思想汇报及申请;(3)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决议;(4)关于恢复党员权利的决定及宣布送达材料。
—243 —4.解除行政处分文书材料(1)关于解除xxx行政处分的申请(2)受处分人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总结;(3)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对受处分人受处分期间的考核材料;(4)关于解除xxx行政处分的报告;(5)关于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及宣布送达材料。
—244 —卷内文件目录—245 —处分执行常用文书说明及样式(一)处分决定执行文书包括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XX市纪检监察机关送达回证等。
具体要求:(1)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必须按样本要求予以设计和印制,上报时按规定内容予以填写。
要求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布并上报。
涉及到降工资、职务的,降工资需从次月1日起执行,报时限可延长至两个月内。
(2)收到、送达、宣布处分决定的时间应如实填报,宣布范围一般是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单位干部职工大会。
(3)职务变动情况要如实填写经相关部门审批的结果,并将职务变动的书面依据复印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印章后,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一并归档入卷。
(4)工资变动情况要如实填写经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变化情况,并将工资变动情况的书面依据复印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印章后,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一并归档入卷。
(5)处分决定必须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和单位并装入被处分对象个人档案,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执行情况报告表》上加盖印章或提供装入档案的书面证明。
(6)报告单位指受处分对象所在的党组织或单位,只有党纪处—246 —分的加盖党委或支部、党组印章;只有政纪处分的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印章;党政纪交叉处分的同时加盖印章;党政纪处分不在同一部门或单位的,应分别填写处分执行情况报告表加盖印章后上报。
(7)《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中处分情况、告知内容由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签收单位,一份入卷归档。
(8)如果被处分人受到开除处分,还应同时办理撤销编制手续,并将办理完毕的书面材料一并入卷。
(9)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受处分人处分期内年度考核表及时报送处分决定机关,处分决定机关应将该表一并入卷归档。
—247 —附式1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248 —附式2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回证—249 —附式3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250 —填表人:填表时间:(二)恢复党员权利文书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
恢复党员权利的办理手续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大会考察后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或上一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根据实际情况报原处分机关或有关部门备案。
(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汇报个人思想工作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及对错误的认识),报所在单位党组织。
(2)所在党组织应就受处分党员拟恢复党员权利事项进行公示,收集、掌握有关情况。
所在支部应当召开支部大会,听取本人思想、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留党察看期间的表现情况,讨论决定是否恢复其党员权利,并书面报告所在党委(党组)。
(3)所在党委(党工委)根据支部大会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留党察看期间的表现情况,及掌握的其他情况,召开党委会研究是否决定恢复其党员权利。
(4)所在党委(党工委)作出恢复其党员权利决定后,应报原作出处分决定的党委(纪委)备案。
(5)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一级纪委就是否恢复其党员权利作出决定后,应将所做决定文书送达本人一份,并同时送有关组织部门,送达手续参照处分执行送达手续办理。
附式4恢复党员权利告知书××(受处分党员)同志,你因犯××(错误性质)于××年×月×日被××(作出处分的党委或纪委)处以留党察看×年的处分,已于××年×月×日到期。
按照有关规定,你须在接到告知书的10日内主动向你所在的党支部递交《关于要求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报告》,并向党支部汇报留党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明确提出恢复党员权利的申请,党组织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恢复党员权利。
拒不递交书面申请的,由上级党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年×月×日附式5关于××同志恢复党员权利的决议××年×月×日,××(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到会正式党员×人,对××(受处分人员)同志的留党察看期间的思想认识、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并对是否恢复××(受处分人员)同志的党员权利进行了表决。
党支部大会最终形成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受处分人员)同志恢复党员权利。
××(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年×月×日附式6中共××××××委员会××〔20××〕×号关于恢复××同志党员权利的决定××(受处分人员),性别,××年×月出生,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所在单位、职务)。
××(受处分人员)因××(错误性质),××(作出处分的党委或纪委)于××年×月×日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年处分。
在留党察看期间,××(受处分人员)有悔改表现,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
按照其本人的申请和有关组织的意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经××党委会议××年×月×日研究,决定按期恢复××(受处分人员)同志的党员权利。
××党委××××年×月×日主送:××(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受处分人员)抄送:××(有关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中共××办公室20××年×月×日印发(三)解除行政处分文书根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解除行政处分的程序为:(1)被处分人处分期满,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应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受行政处分者改正错误的表现,向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监察机关直接批准作出的行政处分,由批准的监察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上级监察机关对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直接作出行政处分的,由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监察机关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解除行政处分时,需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监察机关解除行政处分。
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由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解除行政处分;提前解除行政处分的,须征求提出监察建议的监察机关同意。
(3)作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的机关,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和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本人。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由人事部门按照任免权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4)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作出解除行政处分决定,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监察机关直接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向上级监察机关备案的,解除行政处分时,也应报上级监察机关备案。
附式7关于解除xxx(受处分人姓名)行政处分的申请XXX (作出处分决定机关名称):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工作时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原任职务、现任职务,以及受处分时间、错误性质、处分档次等)。
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表现(包括工作、思想、生活等方面)。
处分到期时间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作出的决定,本级行政办公会会议情况和研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