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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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1.30•【字号】•【施行日期】200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上报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民办学校:为积极稳妥地完成2008年教育各项工作,尽早制定和正式下发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充分研究和分析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和师资配备情况,认真拟定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并于2008年2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17房间)。
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学校在拟定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时,要保证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招生任务,努力扩大双语教学覆盖面,并本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原则,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原则在去年的基础上适当缩小。
二、各区(县)、农十二师所属学校招生计划应报请各区(县)教育局、农十二师教委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
三、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保证教育的公正公平,今年将逐步取消乌鲁木齐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校开办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
原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招收各类实验班、特长班或寄宿制班的学校,在上报招生计划时须将审批文件一并上报,并将招生条件、人数、收费标准等相关情况书面说明,以便重新审核批准。
四、为确保全市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及时审核下发,各学校务必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未及时上报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学校承担。
五、2008年初、高中招生计划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附:2008年初、高中毕业情况及招生计划上报表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日附:2008年初、高中毕业情况及招生计划上报表注:1、原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或寄宿制班等相关情况要有书面说明,相关审批文件一并上报,以便重新审核批准。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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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6.19•【字号】乌教发[2009]126号•【施行日期】200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乌教发〔2009〕126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2008至2009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暑假即将来临。
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使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于2009年7月3日结束,暑假2009年7月4日至8月29日(共8周)。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工作于2009年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2010年元月17日结束(共20周),元月18日开始放寒假。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假期各项工作(一)各学校要继续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六大”活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市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教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作用,着力排查和解决影响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排查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着力排查和解决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党建”的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社会和谐、教育和谐,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各学校要按照素质教育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期末测试工作,向家长和社会全面的、科学的客观的反映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情况。
(三)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各学校适时组织安排适合中小学生参加的丰富多彩的暑假活动,让学生接触自然、了解社会、磨练意志、感恩祖国、感恩父母,加强团结,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丰富而有意义的暑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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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5.16•【字号】•【施行日期】2008.05.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学教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3]20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个五年管理周期(2004-2008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教师[2004]13号)精神,努力培养一批中小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2007年自治区启动实施《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首期自治区培训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711名。
按照《培训计划》,今年委托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培训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833人(其中包括2007年未完成计划61名)。
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夯实教师专业及教学基础,拓宽和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使教师了解学科专业发展最新成果和教学科研动态,提升驾驭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骨干教师队伍。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各地、州、市确定的相关学科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及骨干培训者。
年龄为50周岁以下。
参加汉语言授课培训的少数民族教师需具备HSK8级以上的汉语水平,并能够适应汉语授课。
各地、州、市在安排参训教师时,应适当考虑民族教师比例(自治区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计划及学科(一)新疆师范大学培训计划 107人培训学科(汉语授课):高中物理 55人化学52人培训总课时:360学时(45天)(二)新疆教育学院培训计划 726人培训总课时:360学时(45天)1.汉语授课的培训学科:(1)小学初中合班:音乐 55人体育55人美术 55人(2)小学语文 80人小学数学80人小学科学 55人初中语文 55人初中数学55人初中化学 55人初中物理 55人2.维语言授课的培训学科:小学语文40人小学数学46人3.哈语言授课的培训学科:小学语文40人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培训方式(一)本次培训以学科培训为主,大部分学科采用汉语言授课,同时组织少部分维语言和哈语言学科课程的培训。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b51db79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a2.png)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开展,以实际行动迎接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成功举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喜迎圣火、祝福奥运、振兴中华”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
通过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首府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奥运、参与奥运的热情,在各中小学倡导优雅言行,建设优美环境,使学生提升文明素养,健康身心,强健体魄,营造人人关心奥运、支持奥运、奉献奥运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迎接奥运。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一)读书教育活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关工委《关于印发“迎奥运、促和谐”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体艺[2008]3号)精神,市教育局和市关工委、市教育关工委决定组织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各区(县)、局属学校要成立组委会,组织本区、本校学生积极参加本届读书教育活动。
各学校可以参考读本提供的活动建议,结合班会、队会组织专题活动;可利用墙报、板报、校报、校广播站、校网等开展宣传实践活动;组织故事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绘画比赛等活动,还可通过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
为配合这次读书教育活动,新疆人民出版社为本届活动编辑出版了汉、维、哈三种文字的《迎奥运、促和谐》读本,分小学低年级、小学中高年级和中学生读本供广大青少年在参与活动时使用。
根据新教体艺[2008]2号、新教体艺[2008]3号文件精神,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根据需要,与新华书店联系订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702ef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19.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的规定,在举办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研究确定了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共31项,现予以公布。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做好2008年度各类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二○○八年二月十九日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一、学科类1、2008年全国高中学生数学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数学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黄琼湘联系电话:************(办)135****65022、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张安庆联系电话:130****01363、新疆中学数学应用问题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张安庆联系电话:130****01364、2008年全国高中学生物理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物理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李体莲联系电话:************135****46495、全国中学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物理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孟宪文王占庄联系电话:130****7223************(办)6、2008年全国高中学生化学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化学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张俊玲联系电话:************135****38087、全国暨自治区“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鲁增福联系电话:************8、全国中学生生物知识联赛(奥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生物学科研究会新疆中学生生物竞赛委员会联系人:谷连福联系电话:************139****28029、新疆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生物学科研究会新疆中学生生物竞赛委员会联系人:谷连福联系电话:************139****280210、2008年度全疆中学生力学知识应用竞赛主办单位:新疆力学学会联系人:胡军龙联系电话:133****182811、自治区民族中学生MHK题型阅读能力及书面表达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汉语学科专业委员会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办)139****257212、中学生现场作文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联系人:王耀芳联系电话:130****886013、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暨新疆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联系人:李爱民联系电话:************138****712914、第四届新疆中学生“爱祖国、爱新疆”历史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历史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刘新宇联系电话:139****136615、第二届新疆中学生历史知识电视大赛-迎奥运、促和谐主办单位:新疆历史学会联系人:苗普生联系电话:************896638916、新疆中学生地理知识竞赛暨全国中学生地理奥林匹克竞赛选拔赛主办单位:新疆地理学会新疆教育学会中学地理教学研究会联系人:张晓敏、赵桂庆联系电话:130****8558139****793917、第一届中学生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学科“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中学政治学科研究会联系人:联系电话:************138****724618、2008年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08)主办单位:中国计算机学会、自治区科协联系人:叶健联系电话:************130****8394二、科技、体育和艺术类19、自治区第二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郭倩倩联系电话:************139****056020、2008年中国青少年电脑机器人分区联赛(新疆赛区竞赛)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叶健联系电话:************130****839421、自治区“智力七巧板”、“国际数棋”科普系列活动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青少年中心)联系人:蒋晓坚联系电话:************131****508822、第五届新疆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联系人:赵桂庆联系电话:************139****793923、新疆中小学“阳光伙伴”20人21条腿50米跑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赵永忠联系电话:************135****808524、新疆中小学生“迎奥运”运动知识竞赛主办单位: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联系人:赵永忠联系电话:************135****808525、第十届“飞向北京”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团委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6、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7、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8、第九届“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竞赛新疆赛区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29、全国青少年模拟飞行比赛新疆总决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30、全国青少年建筑模型比赛新疆赛区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31、全国青少年航空科幻画比赛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科协联系人:韩新平联系电话:************——结束——。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82f69eb8ad63186bceb19e8b8f67c1cfbd6ee48.png)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1.05•【字号】乌教职成[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乌教职成〔2012〕1号)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为了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教师〔2009〕2号)以及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乌教发[2009]57号)文件精神,现举办本周期第六期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的要求,应该参加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教师必须参加。
对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教师,将按照《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予考虑。
各区(县)教育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凡2009年以来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在职教师;(二)乌鲁木齐地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三)乌鲁木齐地区内其他教育机构属于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教学人员编制或履行中小学、学前阶段教师职务职称的在册人员。
(四)2012年、2013年拟晋升专业职称的中小学、学前阶段的教师。
二、培训目的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拓宽和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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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2.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现将《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校、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乌鲁木齐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首府教育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和谐奋进,抓住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历史机遇,以务实求真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作风,努力把首府教育工作推向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国检。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首府教育和谐发展1.把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我市教育系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新高潮,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方针政策和重大任务,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充分认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意义,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为主线,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
举办局属学校(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0b0c0f0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c2.png)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精神,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我局制定了《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2008年乌鲁木齐市初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改革考试与评价制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评价制度要以“三个面向”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
要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扩大评价的涵盖面,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质以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
逐步构建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规范有效的选拔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评价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评价内容包含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基本领域;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有效,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突出多元;评价程序科学有序。
(二)发展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处理好片段事实、个别事件与整体表现的关系;要关注学生学习阶段的平时表现和成长过程,处理好历史、现状与发展的关系。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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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28•【字号】乌教基[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教基〔2008〕19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2008年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2008 年中考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办好各族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帮助和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的认识和了解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情况,提供招生咨询服务,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继续共同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地区中考招生咨询会,并编印《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免费赠送给乌鲁木齐地区全体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考招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编印工作。
(一)《指南》内容包括2008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说明,2008年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乌鲁木齐地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招生宣传材料等,是市教育局统一编印的具有权威性的中考招生政策宣传文本。
(二)市属普通高中、民办学校上报的用于招生宣传的文字图片材料由基础教育处负责审核汇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资质和用于招生宣传的文字图片材料由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审核登记,审核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0 日。
联系人:贾薇禾、李军,联系电话:8810217、8810410。
(三)各学校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指定的专业印刷厂负责排版编印,各学校应及时与指定的专业印刷厂联系报送材料、排版、签字定版等具体事宜,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乌教基[200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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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正文:----------------------------------------------------------------------------------------------------------------------------------------------------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乌教基〔2008〕4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根据2008年乌鲁木齐市各中学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周围生源的分布状况,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附件: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一、天山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1.市第二中学汉语系:片区一:民主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健康路与解放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路。
片区二:中山路以南,龙泉街以北,新华南路与新华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路。
民语系:河滩路以东,红山路以南,青年路区界以西,碱泉街区界以西(包括碱泉街),东大梁区界以西(包括东大梁),幸福路以西(包括幸福路),新华南路以北区界(龙泉街单号开始),大湾北路以北(单号701号、双号808号以上),体育馆路以北(包括体育馆路),和平南路以北(爱国巷单号开始),解放南路以北(龙泉街单号开始),龙泉街沿线以西至河滩路以北,光明路全部,人民路全部,中山路全部,民德路全部。
2.市第七中学片区一:解放南路以东,东环路(即金银路)以西,中山路以南,团结路以北。
片区二:新华南路以东,解放南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龙泉街以北;坤且巷。
片区三:东环路(即金银路)以东至黑甲山前街、后街,跃进街以南,后泉路(宁夏湾)以北。
3.市第八中学健康路以东,建国路至东环路沿线以西,前进街以南,中山路以北。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推选和建设“快乐体育园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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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推选和建设“快乐体育园地”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推选和建设“快乐体育园地”评选活动的通知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切实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推选“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和创建“快乐体育园地”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学校要把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积极建设“快乐体育园地” 作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给予高度重视,作为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重要内容来组织实施。
二、各学校应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因地制宜,购置和自制必要的体育活动器材,改善(增加)体育活动场所(地),保障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加强组织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推选和建设“快乐体育园地”的评选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4月至9月,学校组织实施与建设阶段。
各学校结合本校的特点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建设“快乐体育园地”。
第二阶段:2008年10月至11月,推选和评比阶段。
(一)局属各学校必须参加评比活动。
(二)各区(县)教育局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推荐3-4所学校参加市级的推选和评比。
(三)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评选,公布评选结果。
(四)大课间体育活动和快乐体育园地特色学校的现场观摩。
四、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推选和建设“快乐体育园地”的评选要求(一)大课间体育活动特色学校推选要求1.全面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将大课间体育活动纳入学校体育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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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28•【字号】乌教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乌教发〔2008〕33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程序,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重点高中及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学校名单2、乌鲁木齐地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名单3、乌鲁木齐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名单4、政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乌鲁木齐地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府行为,由市教育局负责。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考试。
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另行组织其他各类招生考试。
第三条市教育局制定的乌鲁木齐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据,任何学校均无权改变招生计划擅自招生,未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实行“四号统一”,即:普通高中录取编号、学籍号、会考号、毕业证号“四号统一”。
未经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
普通高中规定招生班额为56人。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及自治区教育厅内部明电《关于调整自治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和原重点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非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2008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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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2008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及公布2005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复验结果的决定【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09.01.13【实施日期】2009.0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表彰2008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及公布2005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复验结果的决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工委、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德育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修订)以及2008年整体工作部署,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牢固树立“以德立校、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德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经学校申报及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组织专家组对2008年各地州市申报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奇台县第四小学等5所中小学校“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称号;授予伊宁县墩麻扎中心小学等21所中小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称号,并对2008年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进行奖励,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奖励人民币3万元,自治区级德育达标学校奖励人民币2万元。
被表彰学校名单见附件1。
为了保证德育工作始终为先,按照对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德育达标学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经对2005年自治区表彰的自治区级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德育达标学校进行复验,决定对乌鲁木齐市第22小学等31所复验合格的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对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等9所学校要求限期整改;对巴州和静县高级中学等三所学校予以摘牌(由学校所在地州教育工委、教育局将奖牌收缴后上交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思政处)。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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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乌教发[2008]33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8.03.28【实施日期】2008.03.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乌教发〔2008〕33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中学: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程序,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将《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重点高中及享受自治区重点高中招生政策的学校名单2、乌鲁木齐地区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名单3、乌鲁木齐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名单4、政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表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乌鲁木齐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乌鲁木齐地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府行为,由市教育局负责。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乌鲁木齐市高中招生考试。
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另行组织其他各类招生考试。
第三条市教育局制定的乌鲁木齐地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是普通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据,任何学校均无权改变招生计划擅自招生,未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在乌鲁木齐市以外的地区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实行“四号统一”,即:普通高中录取编号、学籍号、会考号、毕业证号“四号统一”。
未经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所在学校的高中毕业证。
普通高中规定招生班额为56人。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及自治区教育厅内部明电《关于调整自治区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和原重点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非自治区级示范高中、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15%。
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2、自治区第八届-克拉玛依教育局
![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2、自治区第八届-克拉玛依教育局](https://img.taocdn.com/s3/m/a49a4e7f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91.png)
关于选派参加2011年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代表队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准东教育中心:接自治区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通知(新教体艺办【2011】33号),2011年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定于2011年8月13日—21日在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库尔勒市)举办。
经研究,决定选派我市2011年中学生篮球比赛的高中男子冠军队——第十三中学高中男子篮球队、高中女子冠军队——第十三中学高中女子篮球队代表我市参加本次比赛。
接到通知后,十三中学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队伍,做好赛前的组队和训练工作,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报名、报到。
在训练中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疲劳、高标准、高要求的训练风格,科学组织训练。
在比赛中发扬不畏强手、敢打敢拼的顽强作风,力争比赛取得好的成绩。
具体事宜和教研所刘祥荣老师(135****2595)联系。
附件:1、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2、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3、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克拉玛依市教育局2011年7月25日自治区第八届中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二、承办单位:巴州教育局、巴州体育局、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三、协办单位:自治区学生体协、库尔勒市文体广电局四、赛会日期:2011年8月15日—21日;比赛地点: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五、参加单位:各地、州、市六、参加办法(一)各参赛队必须以一所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为基本参赛队伍。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三)高中组男、女运动员须是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组男、女运动员须是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凡属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七、竞赛办法(一)比赛分男、女高中组,男、女初中组进行。
(二)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8年篮球竞赛规则。
(三)比赛根据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四)比赛用球:女子组用6号篮球,男子组用7号篮球八、资格审查(一)为端正赛风、体现教育部门举办学生篮球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地教育、体育部门和学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发生,领队要对大会确实负责(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自治区教育厅会考办公室可查考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https://img.taocdn.com/s3/m/d40eb6013169a4517723a379.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08.02.21【实施日期】2008.0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各师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我们在总结2007年中考工作经验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备案。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取消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构建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方案(一)考试的组织2008年,自治区和兵团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联合命题,由自治区教育厅和兵团教育局联合成立的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考办)统一组织。
中考办的工作职责是:1.制定自治区和兵团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实施方案及中考考试说明。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https://img.taocdn.com/s3/m/421b373010a6f524cdbf851c.png)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乌教职成[2012]1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2.01.05【实施日期】2012.0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第六期乌鲁木齐地区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乌教职成〔2012〕1号)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为了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新教师〔2009〕2号)以及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2009-2013)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乌教发[2009]57号)文件精神,现举办本周期第六期中小学(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的要求,应该参加第四个五年管理周期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教师必须参加。
对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教师,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继续教育证书的教师,将按照《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予考虑。
各区(县)教育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参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凡2009年以来未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中小学(幼)在职教师;(二)乌鲁木齐地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中小学、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职教师。
(三)乌鲁木齐地区内其他教育机构属于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教学人员编制或履行中小学、学前阶段教师职务职称的在册人员。
(四)2012年、2013年拟晋升专业职称的中小学、学前阶段的教师。
二、培训目的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目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科研能力和驾驭新课程的能力,拓宽和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学科教师队伍,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健康、深入地开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29c3207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d7.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1.04•【字号】•【施行日期】2008.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大学生篮球运动技术水平,丰富大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自治区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新教体艺办〔2008〕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1月29日-12月7日在昌吉市举办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
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参赛队伍,做好赛前组队和训练,按竞赛规程规定的时间报名、报到。
附件: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竞赛规程暨报名表二○○八年十一月四日附件:2008年自治区大学生CUBA篮球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二、承办单位:昌吉州体育馆、乌市精海地面采暖工程有限公司三、协办单位: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四、比赛日期、地点:2008年11月29日-12月7日在昌吉州屯河体育馆举行。
五、比赛组别:男子组、女子组(根据报名的院校确定甲、乙分组)六、参加比赛办法:(一)参赛男、女队每队可报队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1-2人,男、女队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二)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备大会验证。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规定(一)基本条件1、凡报名参加CUBA篮球比赛的男、女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2、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1b55688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417c68a.pn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施行日期】2008.06.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自治区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根据2008年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会议部署,6月底前要在全国推广使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由于该系统的管理使用技术性强,专业化程度高,为确保此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我厅决定于2008年6月10日至16日期间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三期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
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业务流程和技术架构内容介绍;信息系统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主要包括学籍信息和学生资助信息的填报、审核、统计、查询以及维护管理等。
二、参加培训人员各地、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工作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的工作人员各1名,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负责学籍信息管理和资助信息管理工作的同志各1名。
参加培训人员均要求已具备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请自带移动硬盘或U盘。
三、培训时间、地点(一)培训时间第一期:2008年6月11日至12日上午(6月10日报到);第二期:2008年6月13日至14日上午(6月12日下午报到);第三期:2008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6月14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米东区友好路20号:乘19路、13路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站或天山化工厂站下车即到。
四、其他事项(一)参会人员往返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核销。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250元(场地租用费、资料费、计算机上机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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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10.30
【实施日期】2008.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
行”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亿万学生冬季长跑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我市学生的体育竞技水平,根据2008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乌鲁木齐市市中学生篮球比赛和“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分别定于11月12日和11月22日举行,为确保两项赛事安全、顺利、有序的进行,现将比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单位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加。
附件:1.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赛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2.“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 乌鲁木齐市中学生冬季长跑比赛规程及报名表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附件1:
2008年乌鲁木齐市中学生篮球赛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11月12日至12月中旬
地点:兵团二中、实验中学等学校篮球馆
二、参加单位:
乌鲁木齐市各中学、职业中学
三、参加办法:
1、比赛分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四个组别进行。
每组少于四队不予编组比赛。
2、各校可报领队一人,教练每队一人,运动员十二人。
3、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在籍一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
4、所有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市中小学学体育协会2007年注册认定的,未注册的学生则必须具有市教育局认定的所在学校学籍。
初、高中学生不得跨组比赛,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5、外埠户口参赛学生必须具有学籍并在乌市就读2年以上。
6、运动员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由学校负责审查,比赛中若查实弄虚作假者,则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队多少决定比赛办法。
3、竞赛服装:每队应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并且在胸前、背后标有明显号码的比赛服装,比赛服的号码与报名单上填写的号码必须一致,号码不符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根据参赛队多少决定录取名次。
六、报名与其他
1、报名单内容按统一格式填写后拷贝到U盘上,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予接受。
2、报名时各校须交纳:1、预赛阶段每队参赛费300元;2、决赛阶段每队参赛费200元;
3、教练员个人交风险抵押金500元(无违纪,赛后退还)。
3、报名U盘、学生注册卡、参赛费及比赛保证金于2008年11月5日19:00点前报市教育局219室,过时不予补报。
联系电话:8810219
4、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定于11月7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篮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组别:教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