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简报2018年第9期(总第15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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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法简报2018年第9期(总第1565期)

“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是全面小康监测重点指标之一,也是短板指标之一,为破解这一难题,怀化市司法局多措并举,通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从2016年开始连续两年超额完成任务。

一、突出“责”字做文章,强化领导、细化责任。怀化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律师指标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分管相关业务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计财科、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等科室具体落实,成立全面小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公证律师管理科。将律师指标作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评,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各县市区人口比例制定律师数量年度增长指标,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局班子成员联县工作的内容,每名班子成员联系2至3个县市区,定期下县督促检查。将市律协的经费从行政账户中分列出来,单独开设专门的经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并将全面小康工作经费列入市律协年度工作经费预算,予以优先保障。

二、围绕“活”字下功夫,注重扶持、激发活力。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律师队伍的活力,制定优惠制度和扶持政策,让外地律师能流入、本土律师留得住、青年律师有保障。一是加大司法考试宣传力度,每年在电视台、怀化日报、司法行政网刊登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广泛宣传考试政策、报考要求和流程;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宣传手册》,深入各县市区、怀化学院开展专场宣传,扩大司法考试的知晓率,动员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员参加司法考试,培养律师队伍后备力量。二是制定扶持政策,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从律师行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执业保障、律师执业规范、律师职能作用、律师职业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注重对青年律师的扶持,在律师年检注册中,对青年律师实行会费减免。执业两年会费减半,执业一年会费全免。把为律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作为律师事务所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律师的职业保障,鼓励青年律师扎根怀化。分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构成,建立非公务员考生名册(公务员不得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在考生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时,宣传动员其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签订实习协议,并为其申请实习开辟绿色通道,防止人才流失。三是全力帮扶律师事务所,为解决中方县因没有律师事务所,导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的该县考生无法执业(国家规定,C 证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执业)问题,多次向省厅汇报,最终得到支持,于2016年1月特批在该县设立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为中方县C证考生执业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各大律师事务所到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怀化学院等高校举办人才招聘会,吸引大学毕业生来怀从事律师执业。

三、立足“量”字求突破,盘活存量、做大增量。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梳理自身资源,充分挖掘潜在律师资源。一是积极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先后多次向省厅汇报,请求将更多的律师资源纳入律师指标内,意见得到重视和支持。二是主动作为,盘活存量、做大增量。2016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后,在司法部和省委还没有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的情况下,召开专家、学者、律师座谈会,对该制度如何在全市快速有效实施进行研究探讨,对全市符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在全市工会系统、地税系统先行试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盘活“律师资源”10余人。在省级文件印发后,全面启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申报工作,并与市政府法经室联合印发《关于申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执业的通知》,经过资格审查,全市在全省首批公职律师公

司律师登记人数中约占29%。目前,省司法厅已完成对这些人员的审批工作。

【据怀化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张家界市:创新推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近年来,通过政法系统通力协作,全市没有发生一例脱漏管及重大再犯罪,有力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司法公信力。

一、建立两项机制。一是与公安机关建立大数据比对机制。一方面,对重新违法涉嫌犯罪数据进行比对。该局每季度将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通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逐一比对,发现重新违法涉嫌犯罪情况及时向市社区矫正局进行反馈,由区县社区矫正机构依法采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对跨居住地身份信息使用数据进行比对。每季度由市公安局情报中心,对社区服刑人员跨居住地使用身份证登记住宿、乘坐交通工具、异地网吧登记等信息进行检索。再一方面,对法定不予出境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报备。每月将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通报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对持有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的进行注销,严防私自出境和脱管失控。二是与检察机关建立监管监督联动机制。联合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赴各区县集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点训,对比信息,核实人员。深入偏远的司法所,督查监管档案台账,及时查漏补缺。针对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从保证人履责、病情复查与诊断、监管档案等方面,与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联合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和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强力保障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

二、制定三项规章。一是制定《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报到时,没有明确统一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造成收监裁定或决定时有对抗争议的问题,与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协商研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对其进行告知并签署归档,有效减少对抗争议。二是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免予考核规定》。结合相关管理办法,该局率先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免予考核规定》,对免予考核的对象、情形和方法等从4个方面共9条作出详细规定,使基层管理系统的实际操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三是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监督管理制度》。为解决依法经商经营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要,根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会同市检察院研究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监督管理制度》,彰显人文关怀。

三、推进四项工作。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2018-2022年)》,结合《张家界市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网络系统内存升级,增大网络宽带流量,市矫正局监管指挥中心率先与省厅、司法部实现指挥中心数据联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推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区县司法局分别与省厅数据联通,为及时紧跟信息化步伐奠定了基础。二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张家界市政府购买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工作服务实施细则》,购买手机定位、心理咨询、教育培训、走访谈话等多个服务项目,成为全省第一个区县在这项工作中全面完成购买服务的市州。2018年,还将培育扶持专业化社会组织,对区县司法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并进一步规范和拓展购买服务项目。三是推进宣传方式创新。以“关注社区矫正,关心教育帮扶”为主题,创摄反映社区矫正工作的廉政微电影《蔡所长收礼》和微信公众号“社矫张家界”,利用张家界日报、湖南公共张家界微频道和市电台电视台多途径宣传展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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