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粉采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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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9644__乳粉最新标准规范(5页)

GB19644__乳粉最新标准规范(5页)

GB19644乳粉最新标准规范一、标准概述二、乳粉定义及分类1. 乳粉定义:乳粉是以新鲜牛乳为原料,经过脱水、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粉末状食品。

2. 乳粉分类:根据乳粉的成分和用途,可分为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等。

三、原料要求1. 新鲜牛乳:应符合GB19302《生鲜牛乳》的规定。

2. 其他原料:如乳清粉、植物油、糖、食品添加剂等,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

四、感官要求1. 色泽:乳粉色泽应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

2. 气味:具有乳粉特有的香味,无异味。

3. 组织状态:粉末细腻,无结块,无霉变。

五、理化指标1. 水分:全脂乳粉≤5%,脱脂乳粉≤3%。

2. 脂肪:全脂乳粉≥26%,脱脂乳粉≤1.5%。

3. 蛋白质:≥24%。

4. 乳糖:≤40%。

5. 灰分:≤6%。

6. 溶解度:≥96%。

7. 菌落总数:≤10000CFU/g。

8. 大肠菌群:≤40MPN/100g。

9. 铅:≤0.02mg/kg。

10. 硒:≤0.1mg/kg。

六、食品安全要求1. 乳粉中不得添加任何未经批准的食品添加剂。

2. 乳粉中不得检出致病菌。

3. 乳粉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乳粉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包装与标识2. 包装形式:乳粉包装可采用罐装、袋装等形式,包装规格应符合方便消费者使用的原则。

产品名称:应明确表示为“乳粉”;净含量:以克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生产日期:按照YYYYMMDD的格式标注;保质期:明确标注在正常储存条件下的保质期限;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标注生产者的全称和详细地址;营养成分表:按照GB28050的规定标注;储存条件:明确产品适宜的储存环境;食用方法:提供正确的食用指导;注意事项:如适用人群、过敏原信息等。

八、检验方法1. 水分:按照GB5009.3的规定执行。

2. 脂肪:按照GB5413.3的规定执行。

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抽查方案.

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抽查方案.

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抽查方案一、产品名称奶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奶粉指所有的乳粉类产品。

二、抽样方法1. 抽样地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2. 抽样方式及其他条件:随机抽取近期产品,当场封存样品。

三、抽样数量1. 抽样基数:抽样基数要求应少于100个销售包装。

2. 抽样数量:为3个包装。

其中2个包装用于检验,1个用于备样。

备样封存在质检机构。

四、检验依据1. GB 10767-1997 《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2. GB 10765-1997 《婴儿配方乳粉Ⅰ》(强制性);3. GB 10766-1997 《婴儿配方乳粉Ⅱ、Ⅲ》(强制性);4. GB2760-2007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5. 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担保值。

五、检验项目1. 奶粉2.婴幼儿配方乳粉— 2 —六、综合判定原则1. 合格品:所有检验指标全部符合标准和产品明示保证值要求的产品综合判定结果标注为“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要求”。

2. 不合格品:所检项目凡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和产品明示保证值要求,则判产品为不合格。

七、抽样检验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1. 标签标识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10767-1997的产品,要以产品标识中标明的适用年龄段,按标准中4.3中表1或表2的规定进行判定。

2. 标签标识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的产品,抽样时必须要索取有效的企业标准,检验时要审查企业标准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GB10767-1997的要求,如符合要求,则按企业标准进行判定;如不符合要求,则按GB10767-1997的要求进行判定。

3. 标签明示值以平均值表示的产品,按GB13432-2004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判定。

4. 微生物指标不复检。

— 3 —。

全脂乳粉检验规程

全脂乳粉检验规程

1目的规范全脂奶粉进料的检验流程,明确全脂奶粉进料的抽样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确保全脂奶粉检验结果的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脂奶粉进料检验和在储存、使用过程中的抽查检验。

3定义:全脂奶粉:仅以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4职责4.1品保部:负责对全脂奶粉的进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判定;参与物料评审。

4.2生产部:负责对全脂奶粉进料通知取样和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和储存。

负责全脂奶粉使用过程进行抽查;参与物料评审。

4.3采购部:负责全脂奶粉进料检验异常时与供应商进行反馈;主导进行物料评审。

4.4技术研发部:负责制定全脂奶粉质量标准;参与物料评审。

5内容5.1抽样方法5.1.1全脂奶粉进料到厂后,生产部仓管员开《进料请验单》发品保部,品保部进料检验员按每一次交货的全脂奶粉为一个检验批,根据来货数量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5.1.2打开包装袋,20箱抽取1箱,取样完成后对全脂奶粉包装袋进行封合和标识。

5.2检验方法5.2.1感官检验5.2.1.1包装:包装袋外面应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和规格,观察其是否清晰、完整、洁净和规范。

5.2.1.2杂质:打开包装,观察全脂奶粉内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5.2.1.3感官: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滋气味。

5.2.2干燥失重检验称取5g左右的全脂奶粉,用红外水分快速测定仪测定全脂奶粉的干燥失重率。

5.2.3试味技术研发部对全脂乳粉进行试味,结果反馈给品保部进料检验员并出判定结果。

5.3 检验结果判定5.3.1 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原辅料及包材验收报告》中,并对照《全脂乳粉质量标准》对每一项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结果判定。

5.3.2如检验结果合格,品保部进料检验员则回复生产部仓管员在《进料请验单》上签批检验合格,仓管员办理正常入库。

5.3.3 如第一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品保部进料检验员重新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目,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在《进料请验单》上签批检验不合格,并即时反馈给采购部,由采购部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物料评审。

婴儿配方乳粉感官评鉴细则

婴儿配方乳粉感官评鉴细则

乳品行业规范婴儿配方乳粉感官评鉴细则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以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供婴幼儿使用的食品。

2样品制备2.1备样从包装完好的产品中取适量(50—100g)的样品放于敞口透明容器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是影响样品风味的物品放在一起,评鉴温度在6—10℃范围内。

2.2仪器硫酸纸若干、透明洁净的200ml烧杯一只、蒸馏水若干、大号塑料勺、黑色塑料盘、秒表一只。

3实验室要求感官评鉴实验室应设置于无气味、无噪音区域中。

为了防止评鉴前通过身体或视觉的接触,使评鉴员得到一些片面的、不正确的信息,影响他们感官反应和判断,评鉴员进入评鉴区时要避免经过准备区和办公区。

3.1评鉴区评鉴区是感官评鉴实验室的核心部分,气温应控制在20—22℃范围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50%—55%,通风情况良好,保持其中无气味,无噪音。

应避免不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对评鉴结果产生负面的影响。

评鉴区通常分为三个部分:品评室、讨论室和评鉴员休息室。

3.1.1品评室品评室应与准备区相隔离,并保持清洁,采用中性的或不会引起注意力转移的色彩,例如白色。

房间通风情况良好,安静。

根据品评室空间大小和评鉴人员数量分割成数个评鉴工作间,内设工作台和照明光源。

3.1.1.1评鉴工作间每个评鉴工作间长和宽约100cm。

评鉴工作间过小,评价员会感到“狭促”;但过分宽大会浪费空间。

为了防止评鉴员之间相互影响,评鉴工作间之间要用不透明的隔离物分隔开,隔离物的高度要高于评鉴工作台面100cm以上,两侧延伸至距离台面边缘50cm以上。

评鉴工作间前面要设样品和评鉴工具传递窗口。

一般窗口宽为45cm、高40cm(具体尺寸取决于所使用的样品托盘的大小)。

窗口下边应与评鉴工作台面在同一水平面上,便于样品和评鉴工具滑进滑出。

评鉴工作间后的走廊应该足够宽,使评鉴员能够方便地进出。

3.1.1.2评鉴工作台评鉴工作台的高度通常是书桌或办公桌的高度(76cm),台面为白色,整洁干净。

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

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

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在国家食药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8年版)》中,明确规定了抽检的乳制品范围:液体乳:灭菌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和发酵乳。

乳粉:乳粉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分为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分为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和分离乳清蛋白粉等。

其他乳制品:其他乳制品包括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等。

对于乳制品检测项目及标准,下面小编进行了汇总:乳制品检测项目根据种类不同,检测项目也不同。

具体如下:液体乳(灭菌乳)检验项目: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碑(以AS计)、总汞(以Hg计)、辂(以Cr计)、黄曲霉毒素Ml、商业无菌、聚氟胺、地塞米松b。

液体乳(调制乳)检验项目:脂肪a、蛋白质、铅(以Pb 计)、总碑(以AS计)、总汞(以Hg计)、辂(以Cr计)、黄曲霉毒素Ml o液体乳(发酵乳)检验项目:脂肪a、蛋白质、铅(以Pb计)、总碑(以AS计)、总汞(以Hg计)、辂(以Cr计。

非脂乳固体b、酸度、黄曲霉毒素Ml、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酸菌数c、三聚氤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检验项目:蛋白质、脂肪a、水分、铅(以Pb计)、总碑(以AS计)、辂(以Cr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L菌落总数b、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氟胺。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脱盐乳清粉、非脱盐乳清粉、浓缩乳清蛋白粉、分离乳清蛋白粉)检验项目:蛋白质、水分、铅(以Pb 计)、黄曲霉毒素Ml、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氟胺。

其他乳制品(奶片、奶条等)检验项目: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L三聚氟胺。

其他乳制品(奶油)检验项目:水分、脂肪、酸度、非脂乳固体、铅(以Pb计)、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三聚聚胺。

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 乳与乳制品

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 乳与乳制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乳与乳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乳与乳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乳与乳制品,包括生鲜乳,和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炼乳、奶油、干酪、再制干酪、乳粉、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酪蛋白等制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

2设备和材料2.1采样工具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

采样工具应清洗和灭菌,使用前保持干燥。

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切割丝、剪刀、刀具(小刀或抹刀)、采样钻等。

2.2 样品容器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

容器和盖子应清洁、无菌、干燥。

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检验前充分混匀。

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样管、采样瓶等。

2.3 其他用品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采样3.1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 4789.1的规定执行。

采样件数n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或以上检验单位的样品,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

以下规定了1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3.2生鲜乳3.2.1样品应尽可能充分混匀,混匀后应立即取样,用无菌采样工具分别从相同批次(此处特指单体的贮奶罐或贮奶车)中采集样品。

3.2.2具有分隔区域的贮奶装置,应根据每个分隔区域内贮奶量的不同,按比例从每个分隔区域中采集一定量经混合均匀的代表性样品。

不得混合后采样。

3.3 液态乳制品适用于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等。

3.3.1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 g(mL)的液态乳制品,取相同批次的原包装。

3.3.2独立包装大于1000 g(mL)的液态乳制品,取相同批次的原包装;或摇动、均匀后采样。

3.4 半固态乳制品3.4.1 炼乳、发酵乳适用于淡炼乳、加糖炼乳、调制炼乳、发酵乳等。

3.4.1.1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 g(mL)的炼乳,取相同批次的原包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47 食 品添加 剂和 营养 强化剂 。 .


乳粉


调制 乳粉
检验方法
色 泽 滋 味 、气 味
组 织状 态
呈 均匀一致 的乳黄 色。
具有应有 的色泽 。
具纯 香。 具应的 有正 干燥均匀的粉末 。有 味 有
表 2 理 化 指 标
凳翥 口,品尝滋 味。 螽 用温开水漱
43 理化 指标 : . 应符 合表 2规定 。 44 污染物 限量 : . 应符 合 G 2 6 B 7 2的规定 。
品。
4 技 术 要 求
41 原 料要 求 。
以生 牛 ( ) 为 原料 , 羊 乳 经加 工制成 的粉 状产 品 。
32 调 制 乳 粉 f r I e mi p wd r - Omua d l l o e k
411 生 乳 : 符合 G 9 0 .. 应 B 1 3 1的规 定 。 412 其 它原 料 : 符合 相应 的安全 标 准和/ ._ 应 或有关
的安全 标 准和 有关 规定 。 462 食 品 添 加 剂 和 营 养 强 化 剂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 G 7 0和 G 4 8 B26 B 1 8 0的规 定 。
版本 ( 包括 所有 的修 改单 ) 用 于本标 准 。 适 3 术语 和 定 义
3 1 乳 粉 mi o d r . l p w e k




本标 准代 替 G 9 4 — 0 5  ̄ 粉卫 生标 准 》 B 164 2 0 ( L 以 及 G / 4 0 2 0 《 粉 ( 粉 ) 中 的 部 分 指 标 , BT 5 1 — 0 8 乳 奶 》 G 厂 4 0 2 0 ( L ( 粉 ) 中涉及 到本 标 准 的指 B r5 1— 0 8  ̄ 粉 奶 》

乳粉验收标准

乳粉验收标准

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验收标准1.目的明确公司购进的所有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的质量要求,对公司购进的所有乳粉进行检验、验证,确保入库乳粉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用无抗乳粉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运输要求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乳粉的来料检验、试验和判定。

3.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素限量》4.质量要求4.1证件要求资质证明、型式检验报告、随批检验报告。

4.2质量技术要求4.2.1 理化指标4.2.2微生物指标5.抽样方法同一生产日期产品为一批,每批次取样不少于检测需要量。

A=A 应抽取的包装单位数 单位为袋 N 批量的总包装单位数 单位为袋 6.检验方法6.1外观质量:目测。

6.2感官质量:配置3.6蛋白,55-60℃的温开水溶解乳粉,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仔细品尝(一口约5ml )滋味再咽下。

6.3 理化试验不合格的拒收; 6.4抗生素的检测(发酵试验)发酵型全脂奶粉按3.0%比例还原为还原乳,脱脂奶粉按3.6比例进行还原,在规定时间内(全脂3小时,脱脂6小时)发酵凝固的属于阴性,超出规定时间还没出现凝块现象,酸度不增加的属于阳性。

6.5 乳粉中水分的测定:取洁净扁形称量瓶(加海沙、玻棒),置于101-105℃干燥箱内,瓶盖斜支于瓶边,加热1h ,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 ,并重复干燥至前后质量差不超过2mg ,即为恒重(m ),将混合样2/N品迅速磨细至颗粒小于2mm,不易研磨的样品尽可能切碎,称取2-10g样品(精确至0.0001g)置于称量瓶中,试样厚度不超过5mm,加盖,精密称量后(m1),置于101-105℃干燥箱内干燥2-4h左右,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然后再放入101-105℃干燥箱内干燥1h左右,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0.5h后称量,并重复以上操作,干燥至前后质量差不超过2mg,即为恒重(m2)。

乳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项目标准及方法

乳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检验项目标准及方法

乳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适用于乳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种类乳粉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分为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全脂乳粉指仅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脱脂乳粉指仅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分离脂肪、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部分脱脂乳粉指仅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去除部分脂肪,经浓缩、干燥制成的粉状产品。

调制乳粉指以生牛(羊)乳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

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乳粉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乳粉产品年销售额作为划分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1。

表1 企业规模划分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4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413.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GB 5413.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测定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2170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和乳制品中苯甲酸和山梨酸的测定GB/T 22388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 296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牛奶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指定检验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5 抽样5.1 抽样范围本次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食品安全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抽样及样品管理工作,确保抽样环节程序合法、样品运送过程合规、样品信息完整清晰可查、样品储存管理方法正确,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黑龙江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的食品抽样、接收及样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抽样单位由组织抽检监测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一)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机构组织抽样;(二)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第二章抽样准备第四条抽样部门应根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抽样工作计划。

其内容应包括:(一)抽样依据;(二)计划抽检品种、批次、抽样数量,样品运送方式;(三)计划抽检区域及抽检重点;(四)抽样人员及区域划分;(五)抽样工作完成时限;(六)抽样工作要求。

第五条抽样工作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时,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检验工作时,要严格执行抽样、检验人员分开的原则。

第六条?抽样队伍人数各单位依抽检任务而定,抽样人员明确后,应尽可能按“老带新”进行每组不少于2人的编组。

第七条抽样单位应将执行国抽和省抽任务的人员名单,分别报省局抽检任务下达部门和省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第八条抽样单位应对参与抽样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及抽检监测计划等相关文件。

食品样品采样规程

食品样品采样规程

食品样品采样规程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样品的采样。

2采样器具灭菌探子、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吸管、广口瓶、剪子、开罐器等。

3样品的采集要求3.1采样必需留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除外〕。

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工程对样品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 0.5Kg 或500ml,但要根椐客户托付协议书中具体要求和该样品检测工程确定样品的具体采集数量。

原则上,样品采集送检后,由检验科据样品检测工程和客户托付协议书中具体要求对理化工程局部样品自行分检〔份〕。

其细菌学局部参照是否作留样处理的原则确定是否分检〔份〕。

3.2采样容器依据检验工程,选用硬质玻璃或聚乙烯制品。

3.3液体、半流体食品饮料,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他饮料,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

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个干净的容器中。

3.4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份分别实行局部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展几次混合,最终取有代表性样品。

3.5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工程要求分别实行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

3.6罐头、瓶装食品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依据批号随机取样,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 以上的包装理化不得少于 6 个,250g 以下的包装理化不得少于 10 个。

3.7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4 样品的采集在食品检验中,所采集的样品必需有代表性。

食品中因其加工批号、原料状况〔来源、种类、地区、季节等〕、加工方法、运输、保藏条件、销售中的各个环节〔例如有无防蝇、防污染、防蟑螂及防鼠等设备〕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卫生生疏水公平均可影响食品卫生质量,因此必需考虑周密。

4.1样品种类样品种类可分为大样、中样、小样三种。

大样系指一整批,中样是从样品各局部取得了混合样品,小样系指做分析用的检样。

乳粉采样规范

乳粉采样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乳粉采样规范篇一:乳粉中菌落总数测定规则及实例项目二乳粉中菌落总数测定操作要点及训练一、乳粉取样规则(依据gb4789.18-20xx)1、取样前将样品充分混匀,袋装奶粉应用75%酒精棉球涂擦消毒袋口,以无菌操作开封取样,称取检样25g,加入预热到45℃盛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等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内(可使用玻璃珠助溶),振摇使充分溶解和混匀。

2、对于经酸化工艺生产的乳清粉,应使用ph8.4±0.2的磷酸氢二钠缓冲液稀释,对于含较高淀粉的特殊配方乳粉,可使用α-淀粉酶降低溶液年度,或将稀释液加倍以降低溶液粘度。

二、乳粉取样量1、产品包装小于等于500g的,取最小销售包装内即可,取样量不少于5×25g;2、产品包装大于500g,使用无菌取样钻在大包装中取样,取样量不少于5×25g。

(附图:多层取样器或取样钻)三、平板菌落计数实例(依据gb4789.2-20xx):四、菌落总数计算实例五、检测报告的出具(依据gb19644-20xx)(注释:n:取样的个数;c:检样中菌落总数在检测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样品个数;;m:样品中待测成分的最低限值;m:样品中待测成分的最高限值;在判断结果时,当所有检测样品菌落总数低于n时,产品可接收;当检样中有≤c个样品中菌落总数在n-m范围内,则样品可接收;若果超过c个样品中超过n-m范围,则产品不予接收,若全部检样中菌落总数均超过m,则样品不予接收。

)例如:鸡肉中沙门氏菌标准为n=5、c=0、m=0.其中n=5即取样5个,c=0表示在该批检样中,不得有样品中检测出沙门氏菌,则样品可被接收,反之则不可接收。

六、练习1、已知在生食海产品鱼的副溶血弧菌标准为m=5、c= 0、m=0。

判断该产品可接收与不可接收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篇二:调制乳粉乳粉milkpowder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调制乳粉formulatedmilkpowder以生牛(羊)乳或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

乳粉检验方法

乳粉检验方法

--------------------------------------------------------------------------------乳粉检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37.143Analytical methods for milk powder :637.127GB 5413-85本标准适用于喷雾方法所生产的全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脱脂乳粉等粉末状乳制品。

1 总则1.1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 均指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相应纯度的水。

1.2 本标准分析彡的天平和容量用的玻璃仪器须定期经法定的计量检定校正合格方可使用。

1.3 乳品专业用的一些玻璃仪器应符合本标准中各插图的技术要求。

1.4 方法选择:每个项目检验所列方法都是可行的,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但每项中第一个检验方法为仲载方法。

1.5 测定某一项目时, 须分别称样做平行试验,平行试验符合要求时, 应取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报告,否则需重复测定。

1.6 测定结果通常以下列四种表示形式1.6.1 百分含量(%):每百克样品中所含物质的克数。

1.6.2 千分含量(‰):每千克样品中所含被测物质的克数。

1.6.3 百万分含量(ppm):每千克样品中所含被测物质的毫克数。

1.6.4 十亿分含量(ppb):每千克样品中所含被测物质的微克数。

2 检验方法2.1 铁罐密封性的检验将铁罐除去标签,用温水清洗,仔细擦去罐折和纵缝的污物,排成一排,放入预先煮沸过的热水中,水温不低于80~85℃,水量是罐重的四倍。

罐沉浸水后, 罐上水层应保持2~3cm厚,罐在热水中保持5~7min。

结果在罐内任何部位出现连续气泡, 则说明它是不密封的。

当罐刚刚放入水中,个别地方出现一两个气泡,而后不再出现气泡者,不能认为不密封。

2.2 净重测定2.2.1 小铁罐净重测定可在工厂装罐过程中进行,首先将准备分装的洁净、干燥的25听空罐(带盖)一次称重(G2),而后癣这些罐装上料,并加盖封口,再将其称重(G1)。

AM-AM-FS-Ac-18048 奶粉的采样

AM-AM-FS-Ac-18048 奶粉的采样

奶粉地采样.试验过程.采样(见和):.管理标志地说明采样应由指定地受过严格专门技术培训地人独立完成.采样人应没有传染病.如果可能,进行采样时应让有关方面地代表在场.样品应附有由被指定地采样人签字并由在场地证人确认地报告单.报告单应给出关于采样地点、日期和时间地详细说明;采样人和证人姓名;采样方法与指定地标准方法不同时,采用地正确地来样方法;构成同一批货物地各部分地性质和数量以及带有批号地标记;从各批中按批号抽取样品地数量;以及样品将被送交地地点.有时,报告还应包括有关条件或事项.例如:包装条件和包装环境,温度和大气湿度,取样工具地消毒方法,是否在样品中加了防腐剂,以及有关被取样地物质地其它特殊信息.各样品应密封并贴上标签,注明制品地类别,标号,以及所取样品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姓名及签字.必要时,可能还需要更多地信息,例如:样品和采样整体地重量.所有样品至少应取双份,一份保存,如果必要可用冷藏保存,第二份应尽快进行处理.采样地正确方法和被取样制品地重量或体积随制品地性质和采样地目地而变化,而且是根据各种特殊情况来确定地.如果各方之间预先己商定,可多取几套样品,留着进行单独仲裁.取样后立即将样品送到实验室..技术说明()化学分析地采样——清洗并干燥全部工具.()细菌检验地采样——用下列方法之一清洗并处理工具:()在℃受热空气作用(如果保持无菌条件,可以贮存).()在°高压蒸汽处理—(如果保持无菌条件,可贮存).()在℃用蒸汽处理(当天使用).()在℃水中浸泡(立即使用).()浸泡在地酒精中,使用前把酒精烧尽.()使用前暴露在烃类化合物 (丙烷、丁烷)地喷灯火焰中,使全部工作表面直接接触火焰.处理方法地选择决定于采样工具地性质、形状和大小,也取决于采样条件.凡是要消毒地,可使用方法 ()或 ().方法 ()、()、()、()仅作为次要方法.()用于感官判断地采样——用()或()中地工具,或者对特殊制品使用特定工具.使用地采样工具不能把任何气味和味道带入制品..样品容器()液体样品——使用适于用 ()消毒地防水、防油材料(玻璃、不锈金属.合适地塑料)制成地清洁而干燥地容器.如果必要,应使用适合被采样物质地形状及体积地容器 (如每种特殊情况中地规定).用橡胶或塑料塞子,或者用金属或塑料螺帽密闭容器.如果必要,可使用不透液体地塑料垫,这种垫应是不溶地,无吸收性地,耐油地,而且不影响牛奶制品地味道,气味或成份.如果使用橡胶塞,在盖在样品容器上之前应复盖一层无吸收性,无味地材料 (如适当地塑料膜).也可使用合适地塑料袋.()固体或半固体样品——使用适于用()消毒地具有耐水性,耐油性材料(玻璃,不锈金属,适当地塑料)制成地清洁干燥地广口圆筒形容器.如果必要,容器地容积应适合于所放样品地大小(在各特殊情况下,按规定要求).如同()进行密封.也可使用合适地塑料袋.()小零售容器——样品由未开封地容器及其所容物组成..样品地保存对于液体制品或用于化学分析地干酪样品,可加一定地防腐剂,此防腐剂不能干扰后面地分析,在标签上和报告中请注明其性能和加入地量.对半固体、固体(除干酪外),或用于化学分析地干燥制品不加防腐剂.在—℃迅速冷却,并把样品存放在冰箱内.奶粉可在室温下存放.对用于细菌研究或用感官判断地样品不加防腐剂.除了炼乳 (贮存地)制品外,当样品是由装有出售制品地未开封地密闭容器组成时,应保持—℃.液体制品和黄油应在低温下保存.液体制品地细菌检验应在采样后尽快开始,绝不能超过..样品地运送采样后尽快将样品送到实验室.在运送中应采取措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在易腐情况下,防止温度低于℃或超过℃.河用于细菌检验地样品,应使用能在—℃保温地运送容器,未开封容器中地炼乳(贮存地)制品或在非常短途地运送情况除外.干酪样品在避免脂肪或水份分离地条件下保存.软干酪保持在—℃.:(只要可能,首先从同一个大容器中进行细菌检验地单独采样.).化学分析和用感官判断地采样()采样工具——使用清洁干燥地取样钻管,或使用不锈钢地、铝地或铝合金地取样器. ()采样技术——将管子以平稳地速度穿入粉末,当管子碰到容器底时,抽取样品并迅速放入样品容器,不要用手指碰奶粉.多取几钻样品,制成—样品.()样品容器——把样品放入清洁、干燥密封地容器中,如果实验需要,须用不透明地容器.所用地容器要足够大以便能振荡混合样品.()如果需要进行气体分析,建议用充气包装奶粉未开封地原始容器..细茵检验地采样只要可能,可从与化学分析和感官检验同样地包装中首先取出细菌检验地样品.()采样工具——如()()()或 ()中已消毒地不锈钢或铝勺取样器.()采样技术——用消过毒地金属器械(即宽叶片地刀或勺),除去取样区奶粉表层.用另一个消毒地勺或取样器,在可能地情况下,从接近容器中心处取出—样品.尽可能迅速地把样品放大样品容器,采用消毒防护措施立即将容器封好.当包装内地奶粉顶层地细菌状况有争议时,从这个顶层取专用地样品.()样品容器——将样品放入清洁、干燥消毒地容器中,如果使用半透明地、能密封地棕色容器更好.不要在雨天或湿度高时采样,使从空气中吸收地水份减到最小.在桶顶部牛奶表面上,在一条直径地两端各确定一点,.并在垂直于这条直径,距桶边缘—地半径上确定一点.在这三点之间地三角形各边中点确定一个点.在这点处,用足可伸到整个桶长地管形取样器,与桶地竖直轴平行取出样芯.把样芯转入清洁干燥地密闭容器,并立即密封.打开分析样品前,摇动或交替滚动和翻转容器使样品均相化.打开样品容器时要避免过高地温度和湿度..样品地制备样品制备中应避免吸收水份.把样品转到容量大约为样品体积倍地干燥密封地容器中,使样品反复摇动和翻转仔细混合.取样时操作尽可能迅速.如果存在块,用号筛子筛分样品,如果必要,用力摩擦使物料通过筛孔..来源官方方法(第版)。

抽样方法汇总2

抽样方法汇总2

抽样方法汇总葡萄酒(GB15037-2006)同一批:同一生产日期内所生产的、同一类别、同一品质、且经包装出厂的规格相同的产品。

抽样:按下表抽取样本,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500ml,总取样量不足1500ml时,可按比例增加抽样量。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制造者名称、采样时间和地点、采样人。

将两瓶样品封存,保留两个月备查。

其他样品立即送化验室,进行感官、理化和卫生等指标检验。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GB 8855-88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874-1980《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

在某些情况下可根据签定的合同规定的取样方法执行。

2 引用标准GB 8854-88 蔬菜名称GB 5009.1-85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3 取样程序的用语解释3.1 合同货物:一次发运或接收的货物,其数量以指定的合同或货运清单为凭证。

可以由一批或多批货物组成。

3.2 批量货物:数量确定的货物,品质必须均匀一致(同一品种或种类,成熟度相同,包装一致等)。

是属于合同货物中的某一批,可以通过它进行合同货物的质量评价。

3.3 抽检货物:从批量货物中的一个位置取出的少量货物。

多个抽检货物应从批量货物中的不同位置取样。

3.4 混合货样:条件允许,从某一特定批量中取样,混合,获得混合货样。

3.5 缩减样品:混合货样经缩减而获得对该批量货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3.6 实验室样品:实验室样品从缩减样品中获得。

4 取样的—般要求4.1 取样应由贸易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或者由政府的检测机构派出的人员进行。

4.2 在取样之前应对被检货物进行确认。

4.3 应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洁净、干燥、无异味, 取样过程中不应受雨水、灰尘等环境污染。

4.4 对采集的样品不论进行现场常规鉴定还是送实验室做品质鉴定,一般要求随机取样。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为了查明混入的其他品种或任一类型的混杂,允许进行选择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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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采样规范
篇一:乳粉中菌落总数测定规则及实例
项目二乳粉中菌落总数测定操作要点及训

一、乳粉取样规则(依据gb4789.18-20xx)
1、取样前将样品充分混匀,袋装奶粉应用75%酒精棉球涂擦消毒袋口,以无菌操作开封取样,称取检样25g,加入
预热到45℃盛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等稀释液或增菌液的锥形瓶内(可使用玻璃珠助溶),振摇使充分溶解和混匀。

2、对于经酸化工艺生产的乳清粉,应使用ph8.4±0.2
的磷酸氢二钠缓冲液稀释,对于含较高淀粉的特殊配方乳粉,可使用α-淀粉酶降低溶液年度,或将稀释液加倍以降低溶
液粘度。

二、乳粉取样量
1、产品包装小于等于500g的,取最小销售包装内即可,取样量不少于5×25g;
2、产品包装大于500g,使用无菌取样钻在大包装中取样,取样量不少于5×25g。

(附图:多层取样器或取样钻)
三、平板菌落计数实例(依据gb4789.2-20xx):
四、菌落总数计算实例
五、检测报告的出具(依据gb19644-20xx)
(注释:n:取样的个数;
c:检样中菌落总数在检测上下限值范围内的样品个数;;m:样品中待测成分的最低限值;
m:样品中待测成分的最高限值;
在判断结果时,当所有检测样品菌落总数低于n时,产品可接收;当检样中有≤c个样品中菌落总数在n-m范围内,则样品可接收;若果超过c个样品中超过n-m范围,则产品不予接收,若全部检样中菌落总数均超过m,则样品不予接收。


例如:
鸡肉中沙门氏菌标准为n=5、c=0、m=0.其中n=5即取样5个,c=0表示在该批检样中,不得有样品中检测出沙门氏菌,则样品可被接收,反之则不可接收。

六、练习
1、已知在生食海产品鱼的副溶血弧菌标准为m=5、c= 0、m=0。

判断
该产品可接收与不可接收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篇二:调制乳粉
乳粉milkpowder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调制乳粉formulatedmilkpowder
以生牛(羊)乳或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经加工制成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的粉状产品。

原料要求
1生乳: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

2其它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或有关规定。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表2理化指标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
gb14880的规定。

篇三:乳制品国标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编辑本段简介
中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xx年由中国卫生部批准公布,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

这是20xx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
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

编辑本段修订
20xx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
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用1年左右时间整合现行乳品标准。

从20xx年12月开始,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组建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专家组。

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专家组开展了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鼓励各领域专家参加工作组、起草组以及专家组的会议讨论。

20xx年10月底,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
序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

20xx年1月至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
会审查通过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20xx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编辑本段特点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
1、体现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2、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中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3、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
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4、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编辑本段实施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卫生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gb19301—20xx)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5413.33—20xx)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巴氏杀菌乳》(gb19645—20xx)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20xx)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xx年12月1日期实施;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xx)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编辑本段相关说明
关于农兽药残留指标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

中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gb19301-20xx)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

乳品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生乳原料应符合《生乳》(gb19301-20xx)。

农业部正在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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