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伤作业指导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焊口射线探伤作业指导书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工程(***MW)#**机组的安装焊口接近*万个,施工工期短,同时无损探伤的检验比例高,其中所有安装(现场组装的)锅炉受热面焊口,要求按**%进行无损检验,其中**%进行射线检验,**%进行超声波检验,射线探伤的工作极其繁重。
1.2 施工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工程(**MW)#*机组安装时,透照厚度为2mm~17 5mm部件的射线检验,包括承压管子、管道和集箱单面施焊、双面成型的对接焊接头。焊制焊管(纵缝焊管、螺旋焊管)和管件(三通、弯头)的射线检验也可参照使
用。
1.3 编制依据
1.3.1《***期***MW工程***机组金属检验施工组织设计》
1.3.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以下简称《焊规》)
1.3.3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1.3.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1.3.5《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以下简称《射规》)
1.3.6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
1.3.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 002)
焊口射线探伤作业指导书2 检验人员
凡从事射线工作的检验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和国家卫生防护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资格证。各级别检验人员,只能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焊口射线探伤作业指导书3 准备工作
3.1 技术准备
3.1.1 根据《金属试验委托单》了解被检工件情况,包括材料、规格、焊接种类、焊接位置等。
3.1.2 确定检验工作质量等级、检验比例、数量、对接接头焊接质量验收级别。
3.2 现场情况及现场准备
3.2.1 了解被检工件结构,焊口位置、分布等,对位于一定高度的焊口要搭好拍片架子。
3.2.2 检查焊缝外表面:外观是否符合《焊规》规定要求,是否有影响底片评定的因素存在,存在上述问题时,必须纠正后才能进行透照。
3.3 工艺制订
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及现场情况等制订工艺,确定透照方式、投影角度、焦距、曝光参数、象质计指数,还有大管一个口拍几张片、小管几个口拍一张片。以上参数参见具体检验项目的《射线探伤工艺卡》。
3.4 器材
3.4.1 射源或射线机选择
主要根据被检工件的透照厚度及现场情况选择γ射线机或X射线机。3.4.2 胶片、增感屏及暗盒选择
3.4.2.1 透照用胶片应选用《射规》4.6.1中规定的JI或J2型胶片。胶片在使用前,应对每箱或每盒胶片进行灰雾度的抽查,其本底灰雾度应小于或等于0. 3。
3.4.2.2 胶片在裁片、装片、抽片、评片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胶片的划伤。裁纸刀、暗袋、增感屏等应保持清洁和平整,应经常擦拭。在装片、抽片时要轻缓,避免产生静电。要正确持片、不得用手指直接捏住底片表面,防止对底片造成污染。
3.4.2.3 使用金属增感屏进行射线透照时,金属增感屏的材料及前、后屏的厚度应根据不同的射线能量参照《射规》表4的规定选择(具体见《射线探伤工艺卡》)。
3.4.2.4 增感屏的表面应经常擦拭,保持洁净、平整和干燥,以防止产生造成影响底片图像的影像或假缺陷。
3.4.2.5 暗盒尺寸须与胶片及增感屏符合。
3.4.3 屏蔽板
用厚度为2~3mm铅板作屏蔽板,长宽尺寸须比底片盒大些。
3.4.4 象质计、沟漕测深计、定位标记、识别标记和透照日期。
3.4.7 药水
按与胶片相适应的显定影粉或浓缩液配制好药水。
4 作业程序、方法及工艺要求
4.1 现场作业
4.1.1 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及布置
现场关口应设明显射线作业标记,防止他人误入。布置好高压柜、控制柜,同时佩带好剂量仪,测量估计作业区场射线辐射情况,充分利用距离、屏蔽物进行防护。
4.1.2 X射线机的训机
X射线机必须按规定进行训机,特别是老机子更要注意。
4.1.3 安放各种标记、象质计、测深计及胶片
4.1.3.1 受检工件的定位标记、识别标记的安放
4.1.3.1.1 被检的每段焊缝附近均应有下列铅质识别标记:工件编号、对接接头编号、部位编号、焊工代号和透照日期。
4.1.3.1.2 外径小于或等于89mm的管子被检焊缝附近,至少应有工件编号、对接接头编号和焊工代号,加倍抽检的对接接头应有“JB”标记。返修后的对接接头透照部位还应有返修标记R1,R2,…(其数码1,2,…指返修次数)。
4.1.3.1.3 定位标记和识别标记均应离焊缝边缘大于或等于5mm,并在底片上显示。
4.1.3.1.4 对透照工件做永久性标识或采用详细的透照部位草图,以作为底片位置对照的依据。
4.1.3.2 象质计、测深计及胶片的安放
4.1.3.2.1 象质计、测深计的选用参见具体检验项目的《射线探伤工艺卡》。
4.1.3.2.2 R′10系列线型象质计应放在射线源侧的工件表面上被检焊缝区的一端(被检区长度的1/4部位)。金属丝应横跨焊缝并与焊缝垂直,细丝置于外侧。当射线源侧无法放置象质计时,也可放在胶片侧的工件表面上,但象质计应提高一级,或通过对比试验使实际象质指数达到规定的要求。象质计放在胶片侧的工件表面时,应附加“F”标记以示区别。
4.1.3.2.3 采用射线源置于圆心位置的周向曝光透照工艺时,象质计应每隔9 0°放置一个,同时每一张底片应有一个。
4.1.3.2.4 I型专用象质计应放在射线源管子正中的表面上,金属丝应横跨焊缝并与焊缝垂直。
4.1.3.2.5 II型专用象质计的金属丝应置于焊缝中心,围绕全周。
4.1.3.2.6 当透照呈排状的管子并使数个管子焊缝透照在同一张底片上时,象质计应放在最外侧的管子上。
4.1.3.2.7 深度对比试块应平行于焊缝放置,且距焊缝边缘大于或等于5mm。
4.1.3.2.8 胶片应贴紧放置于射线源对侧透照部件外表面相应对接接头的区域上。
4.1.4 曝光透照
4.1.4.1 对焦时要特别注意,以免焊缝重叠或透照角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4.1.4.2 工艺卡上的曝光参数是由曝光曲线或经验取得的,但由于现场情况复杂,所以要根据情况做相应调整。
4.2 胶片的暗室处理
4.2.1 胶片暗室处理应按胶片的使用说明书或公认的有效方法进行处理。
4.2.2 采取自动冲洗应注意严格控制胶片显影、定影、水洗和干燥等工序的温度、传送速度和药液量。
4.2.3 胶片手工冲洗宜采用槽浸方式,在规定的温度(20℃左右)和时间内进行显影、定影等操作。不允许在显影时用红灯观察,以调整显影时间的方式控制底片黑度。定影后的底片应充分水洗和除污,以保证底片的质量。
注:1)暗室处理操作过程参数参照《射线探伤工艺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