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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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城管系统要作为整体结构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总体架构参考框架如下图所示:
1.2
1.2.1
“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基于电子政务专用网络和无线通讯网络,集成基础地理、单元网格、部件和事件、地理编码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网格化监督和管理。同时,需要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市级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
分步骤实施:一是指在应用上先基本功能,再逐步到全面功能,先数字城管再逐步到数字城市;二是指在成效上先解决街道急需解决和在职权范围能够解决的,再逐步到群众希望解决的问题;三是指管理范围上先在重点地段、重点片区实施,再逐步在全街、全区铺开。
4、系统要具有适应性、灵活性和可扩充性。
目前区街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处理问题的权限、实施的地域等方面都具有不确定性,而要使系统一步到位,必须事先考虑到这些可变因素,可随时启用、屏蔽这些功能,而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
1、整个系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遵照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建设规范,以及数字城管总体规划,并结合城市化进程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全国其他城市成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和运行机制。
2、信息化作为城市管理最重要的手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建立政府部门监督协调、规范运作、各司其职、市民广泛参与、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在技术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搭建区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采用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条块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新模式。通过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明确条块责任,对政府专业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绩效进行科学评价;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发挥公共服务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公共服务企业可利用城市管理平台直接处理市民通过各种方式提出的上报、投诉;实现责权利相协调的城市管理体系。
4.能够利用无线通信网进行数据通信,短消息通信;
a)为无线数据采集系统提供地理编码查询、数据同步、无线定位、信息通知服务。
1.2.5.1.
协同工作子系统应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办公自动化,包括图片、文字、表单、业务数据管理一体化,实现基于工作流的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各专业部门之间协同工作,实现城管执法局基于工作流的广告审批、临时摊点审批、渣土审批和其他辅助办公功能等办公自动化,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良好的扩展性和免维护性。
职责明确:通过整合流程,明确政府专业部门、街道(地区)办事处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城市管理中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以规范化方式减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责任到人:由一个城管中队管理若干平方公里缩小到每名城市管理监督员监控几个万米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到人,实现主动式、精细化的管理。
条块结合:在区内发生的城市部件问题原则上由政府相关专业部门处理,事件问题由城管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
5.稳定性原则
一般稳定性是指系统的正确性、健壮性两个方面,本系统是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并且系统管理的数据量大,数据的使用并发性强等,这些特点对系统的稳定性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可靠性和容错性原则
本系统设计应确保系统运行的正确性和数据传输的正确性,在系统软硬件的选型和配置、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等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由内在因素和危机环境造成的错误和灾难性故障,提供必要的在线恢复机制,确保系统长时间安全稳定运行。本方案提供的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关键组件和部件均有足够的冗余备份措施。
3、高标准设计,分步骤实施。
高标准设计:一是指按照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进行设计;二是指按照数字城市信息系统进行设计,目前应用在城管,将来随时可应用在交通、治安联防等各方面;三是指按照市区两级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建立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与区内各委办局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结合“权力阳光工程”机制,实现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及非行政许可类的行政服务项目与本项目的建设共享机制。
1.2.5
1.2.5.1
1.2.5.1.1
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1.无线传输功能,利用无线通信网向监督中心报告城市管理的现场相关信息:包括文字、声音和图片,也可传送经纬度信息;
2.能接收并回复监督中心发出的问题任务指令,记录最近上报的问题和任务信息,并标记报送状态;
3.能够利用无线LBS定位系统或GPS导航定位系统进行位置定位,为监督中心提供监督员所在位置及其移动轨迹数据;
具体目标包括:
1、建立数字城管系统的软硬件运行平台,完成并整合数字城管系统的各个分子系统;
2、在系统运行平台上部署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软件,完成数字城管系统的整体实施和集成。
3、建设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实现全区城管部门的考核和督察。
5、建设监督平台和指挥平台,统一建设数据交换平台。
6、整合现有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和充分应用,改善城市管理协调联动不足的现状,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城市运行的效率,增强城市对突发的各种事件应急的能力。
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1.具备城市管理问题查询功能;
2.实现问题信息、地理信息关联和一体化管理功能;
3.与无线网实现信息实时传递和在线通信功能;
4.基础信息、地理编码信息、单元网格信息、部件信息、问题信息等地图显示、查询、量算、统计功能;
5、系统在规划上要具有前瞻性。
数字城管将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基础,未来将在数字城管系统的基础上,以较少投入建设区电子政务平台,最终实现“数字城管”远景目标。
因此,数字城管系统在硬件和网络环境的规划上应有充分的冗余,在软件系统上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平滑地向“数字城管”过渡。
1.1.2.2
依据建设部标准,以管理创新为基础,以信息资源管理为核心,以网络中心和数据中心为支撑,以协同应用为主导,以“执政为民”为目的,建成功能完善、高效实用、高度集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综合城市平台。”
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功能区的差异,确定不同的重点管理对象:在解决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上取得创新和实效。
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协管员、社区干部、居民骨干、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并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利用城管热线反映城市管理问题。
1.2.3
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2007版》、《单元网格划分编码与划分规则》、《地理编码规则》。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1.1
1.1.1
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专业名称叫“万米单元网格化城市管理”,这缘于2004年底北京市东城区推出的“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这种管理模式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再利用地理编码技术,将路名牌、井盖、垃圾站、城市雕塑等城市部件逐一编码后,定位在每个大致1万平方米的单元网格中。手持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城市监督员在各自负责的网格单元内巡查,发现问题或接到居民举报即可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发送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城市监督中心利用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精确定位、快速处置和对城市监督员的科学管理。
3.安全性原则
由于整个系统所涉及的数据大多属于政府的内部资料,这些数据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因此,系统应遵循安全性的原则。
系统应提供安全手段防止任意对象百度文库非法侵入、攻击,避免操作人员的越级操作。系统要充分考虑主机层、数据库层、网络层和应用层各个层面的安全隐患和稳定性。
4.可扩充性原则
面对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和应用系统都应具有非常好的扩充性,并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主要设备应能平滑升级,软硬件平台可以积木式拼装。
1.2.2
统一标准:软件技术、硬件设备、单元网格划分标准、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编码及考核标准、数据格式、信息采集、信息传输接口、符号显示、业务操作流程和问题处置流程等均采用国家建设部统一标准,实现区属专业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并保证各级平台的对接。
整合资源:本着节俭、务实、精简、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资源,充分发挥资源共享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对已有的人员、设备、信息等进行整合,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改造,创新发展。
“数字城管”业务是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移动终端(终端应用软件)和政府内部办公系统,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和预警的整体业务解决方案。
1.1.2
1.1.2.1
3、完成万米单元网格划分、责任网格划分、地理编码普查、基础数据建库,并按建设部部版标准完成城市部件采集,并按三种规格完成矢量地图制作。
4、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建立基于运用无线网络,对现场信息进行采集和传送的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城市监督管理的移动办公。
5、监督中心与指挥中心建设:区级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与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区级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的机房建设、硬件及网络设备的配置和集成、系统软件的配置等。
6、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从管理制度、软硬件环境等方面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保障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和信息内容的整体安全。
1.1.5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应实现从区、街道到社区的多级网络。网络建设应充分立足于现有基础资源,进行扩充、改造和完善。本项目网络建设具体包括改造现有网络的网络架构和安全措施,新建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中心网络,调整改造电子政务网络配置,利用现有的网络环境,为各委办局提供数字化城管应用服务。
1.2.4
网格化管理模式是指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形成区、街道、社区、单元网格四个层次,实现分级、分层管理。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城管监督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单元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合政府职能,组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是城市管理问题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城市管理监督员的问题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全区的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7.开放性原则
以面向服务的理念构架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总体框架,实现服务的封装、重用,同时实现与目前已有电子政务系统,如 OA、行政审批系统等无缝对接,并与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对接。充分利用已有服务,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陆以及资源共享。
8.经济性原则
满足系统整体性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已有的设备、软件和数据资源,并做好与现有数据资源已建成系统的接口,将数字化城管系统纳入到整体框架之中。
1.1.3
1.标准化原则
本项目将遵循建设部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规范和计算机系统建设的国家标准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2.先进性原则
在系统的总体设计上,借鉴国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成功经验,同时注重考虑同类系统的建设教训,在技术上,要采用国际上先进的且成熟的技术,支持国际SOA体系架构,使得设计更加合理、更为先进。在“数字城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现状和特点,在注重系统的实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
1.1.4
此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内容主要是系统软硬件运行平台的建设,包括硬件、软件、通信和网络环境的建设;城市管理业务系统的集成联调等内容。
1、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建设:配置系统运行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要求数字城管与整个硬件平台形成统一的体系架构,实现各系统的互连互通。
2、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系统的设计开发,对城管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维护和升级服务。
1.2
1.2.1
“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基于电子政务专用网络和无线通讯网络,集成基础地理、单元网格、部件和事件、地理编码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网格化监督和管理。同时,需要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与市级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换。
分步骤实施:一是指在应用上先基本功能,再逐步到全面功能,先数字城管再逐步到数字城市;二是指在成效上先解决街道急需解决和在职权范围能够解决的,再逐步到群众希望解决的问题;三是指管理范围上先在重点地段、重点片区实施,再逐步在全街、全区铺开。
4、系统要具有适应性、灵活性和可扩充性。
目前区街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处理问题的权限、实施的地域等方面都具有不确定性,而要使系统一步到位,必须事先考虑到这些可变因素,可随时启用、屏蔽这些功能,而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
1、整个系统符合相关标准、规范。遵照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建设规范,以及数字城管总体规划,并结合城市化进程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全国其他城市成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城市管理的新模式和运行机制。
2、信息化作为城市管理最重要的手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加强市民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建立政府部门监督协调、规范运作、各司其职、市民广泛参与、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联动机制,在技术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搭建区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采用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和监督长效机制。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条块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新模式。通过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明确条块责任,对政府专业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绩效进行科学评价;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发挥公共服务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和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公共服务企业可利用城市管理平台直接处理市民通过各种方式提出的上报、投诉;实现责权利相协调的城市管理体系。
4.能够利用无线通信网进行数据通信,短消息通信;
a)为无线数据采集系统提供地理编码查询、数据同步、无线定位、信息通知服务。
1.2.5.1.
协同工作子系统应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办公自动化,包括图片、文字、表单、业务数据管理一体化,实现基于工作流的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各专业部门之间协同工作,实现城管执法局基于工作流的广告审批、临时摊点审批、渣土审批和其他辅助办公功能等办公自动化,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良好的扩展性和免维护性。
职责明确:通过整合流程,明确政府专业部门、街道(地区)办事处和公共服务企业在城市管理中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以规范化方式减少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
责任到人:由一个城管中队管理若干平方公里缩小到每名城市管理监督员监控几个万米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到人,实现主动式、精细化的管理。
条块结合:在区内发生的城市部件问题原则上由政府相关专业部门处理,事件问题由城管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
5.稳定性原则
一般稳定性是指系统的正确性、健壮性两个方面,本系统是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并且系统管理的数据量大,数据的使用并发性强等,这些特点对系统的稳定性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可靠性和容错性原则
本系统设计应确保系统运行的正确性和数据传输的正确性,在系统软硬件的选型和配置、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以及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等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由内在因素和危机环境造成的错误和灾难性故障,提供必要的在线恢复机制,确保系统长时间安全稳定运行。本方案提供的设计应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关键组件和部件均有足够的冗余备份措施。
3、高标准设计,分步骤实施。
高标准设计:一是指按照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进行设计;二是指按照数字城市信息系统进行设计,目前应用在城管,将来随时可应用在交通、治安联防等各方面;三是指按照市区两级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建立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与区内各委办局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结合“权力阳光工程”机制,实现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及非行政许可类的行政服务项目与本项目的建设共享机制。
1.2.5
1.2.5.1
1.2.5.1.1
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1.无线传输功能,利用无线通信网向监督中心报告城市管理的现场相关信息:包括文字、声音和图片,也可传送经纬度信息;
2.能接收并回复监督中心发出的问题任务指令,记录最近上报的问题和任务信息,并标记报送状态;
3.能够利用无线LBS定位系统或GPS导航定位系统进行位置定位,为监督中心提供监督员所在位置及其移动轨迹数据;
具体目标包括:
1、建立数字城管系统的软硬件运行平台,完成并整合数字城管系统的各个分子系统;
2、在系统运行平台上部署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软件,完成数字城管系统的整体实施和集成。
3、建设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实现全区城管部门的考核和督察。
5、建设监督平台和指挥平台,统一建设数据交换平台。
6、整合现有电子政务信息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和充分应用,改善城市管理协调联动不足的现状,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城市运行的效率,增强城市对突发的各种事件应急的能力。
系统主要功能要求:
1.具备城市管理问题查询功能;
2.实现问题信息、地理信息关联和一体化管理功能;
3.与无线网实现信息实时传递和在线通信功能;
4.基础信息、地理编码信息、单元网格信息、部件信息、问题信息等地图显示、查询、量算、统计功能;
5、系统在规划上要具有前瞻性。
数字城管将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基础,未来将在数字城管系统的基础上,以较少投入建设区电子政务平台,最终实现“数字城管”远景目标。
因此,数字城管系统在硬件和网络环境的规划上应有充分的冗余,在软件系统上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平滑地向“数字城管”过渡。
1.1.2.2
依据建设部标准,以管理创新为基础,以信息资源管理为核心,以网络中心和数据中心为支撑,以协同应用为主导,以“执政为民”为目的,建成功能完善、高效实用、高度集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数字化综合城市平台。”
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功能区的差异,确定不同的重点管理对象:在解决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上取得创新和实效。
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各类协管员、社区干部、居民骨干、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并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利用城管热线反映城市管理问题。
1.2.3
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2007版》、《单元网格划分编码与划分规则》、《地理编码规则》。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1.1
1.1.1
数字化城市管理的专业名称叫“万米单元网格化城市管理”,这缘于2004年底北京市东城区推出的“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这种管理模式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再利用地理编码技术,将路名牌、井盖、垃圾站、城市雕塑等城市部件逐一编码后,定位在每个大致1万平方米的单元网格中。手持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城市监督员在各自负责的网格单元内巡查,发现问题或接到居民举报即可在第一时间将信息发送到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城市监督中心利用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实现精确定位、快速处置和对城市监督员的科学管理。
3.安全性原则
由于整个系统所涉及的数据大多属于政府的内部资料,这些数据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因此,系统应遵循安全性的原则。
系统应提供安全手段防止任意对象百度文库非法侵入、攻击,避免操作人员的越级操作。系统要充分考虑主机层、数据库层、网络层和应用层各个层面的安全隐患和稳定性。
4.可扩充性原则
面对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系统的计算机设备和应用系统都应具有非常好的扩充性,并且,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主要设备应能平滑升级,软硬件平台可以积木式拼装。
1.2.2
统一标准:软件技术、硬件设备、单元网格划分标准、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编码及考核标准、数据格式、信息采集、信息传输接口、符号显示、业务操作流程和问题处置流程等均采用国家建设部统一标准,实现区属专业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并保证各级平台的对接。
整合资源:本着节俭、务实、精简、高效的精神,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资源,充分发挥资源共享的作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对已有的人员、设备、信息等进行整合,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改造,创新发展。
“数字城管”业务是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移动终端(终端应用软件)和政府内部办公系统,集成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单元网格数据、管理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等多种数据资源,通过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协同工作实现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与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和预警的整体业务解决方案。
1.1.2
1.1.2.1
3、完成万米单元网格划分、责任网格划分、地理编码普查、基础数据建库,并按建设部部版标准完成城市部件采集,并按三种规格完成矢量地图制作。
4、无线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建设:建立基于运用无线网络,对现场信息进行采集和传送的数据采集系统,实现城市监督管理的移动办公。
5、监督中心与指挥中心建设:区级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与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区级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的机房建设、硬件及网络设备的配置和集成、系统软件的配置等。
6、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从管理制度、软硬件环境等方面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保障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和信息内容的整体安全。
1.1.5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应实现从区、街道到社区的多级网络。网络建设应充分立足于现有基础资源,进行扩充、改造和完善。本项目网络建设具体包括改造现有网络的网络架构和安全措施,新建数字化城管指挥监督中心网络,调整改造电子政务网络配置,利用现有的网络环境,为各委办局提供数字化城管应用服务。
1.2.4
网格化管理模式是指运用空间网格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形成区、街道、社区、单元网格四个层次,实现分级、分层管理。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城管监督员负责对所分管的单元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城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合政府职能,组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是城市管理问题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城市管理监督员的问题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全区的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7.开放性原则
以面向服务的理念构架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总体框架,实现服务的封装、重用,同时实现与目前已有电子政务系统,如 OA、行政审批系统等无缝对接,并与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对接。充分利用已有服务,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陆以及资源共享。
8.经济性原则
满足系统整体性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已有的设备、软件和数据资源,并做好与现有数据资源已建成系统的接口,将数字化城管系统纳入到整体框架之中。
1.1.3
1.标准化原则
本项目将遵循建设部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规范和计算机系统建设的国家标准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2.先进性原则
在系统的总体设计上,借鉴国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成功经验,同时注重考虑同类系统的建设教训,在技术上,要采用国际上先进的且成熟的技术,支持国际SOA体系架构,使得设计更加合理、更为先进。在“数字城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现状和特点,在注重系统的实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环境。
1.1.4
此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内容主要是系统软硬件运行平台的建设,包括硬件、软件、通信和网络环境的建设;城市管理业务系统的集成联调等内容。
1、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建设:配置系统运行所需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要求数字城管与整个硬件平台形成统一的体系架构,实现各系统的互连互通。
2、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系统的设计开发,对城管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维护和升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