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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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方案

东莞塘厦碧桂园天麓山三期建筑工地

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善制度措施,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管理模式,丰富农民工业余学校内涵,更好地发挥综合载体功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科〔2013〕43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以抓好建筑业农民工的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和公共服务为工作主线,推动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道德法律意识等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规范企业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行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我局成立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办公室,由项目经理邹广根担任组长,由刘庆通、沈玄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劳务及分包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设备部,具体负责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项目部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主要是让农民工多学安全生产知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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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个人安全意识,配合综合治理月工作的开展,减少目标阶段的事故。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

(二)培训形式:农民工培训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如利用雨天或工余时间上课,每月开课2,4次,每次1,2个课时(1个课时按45分钟计算)。每个农民工,每月应参加4个课时以上的学习培训。内容上要尽量做到通俗易懂,形象生动,使农民工坐得住,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入情入理入心。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工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工作和生活中,对存在的问题边学边整改,对自身的素质边学边提高,使他们逐渐成为讲文明、守纪律、懂技术、会操作、出业绩、有理想的新一代农民工。此外,还可利用电视节目、流动图书车、送戏下工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和活动,在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的同时达到培训提高的目的。

(三)培训师资:以项目经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技能水平较高的工长、队长为主,同时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院校专业教师、社区街道负责人和派出所民警等为农民工授课。

(四)培训场所:各农民工业余学校要利用相对固定的培训场所,主要依托施工现场的食堂、会议室或活动室等现有场所。负责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施工企业要在培训场地门口悬挂“碧桂园天麓山花园三期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牌匾,在室内四周墙上要悬挂《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农民工业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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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守则》、《教学计划和内容》的牌匾(有关样式参照附件1),张贴反映学员学习情况的“学习园地”以及醒目、简洁、体现个性化的标语,要配备黑板、桌椅、电视机、DVD等基本设施,营造学习氛围,以达到培训教学的效果。

(五)培训经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负担,在项目建安工程管理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及建安工程劳保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费用中支出。同时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

四、有关措施

(一)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项目经理作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校长,为项目培训教学的责任人,对所承建项目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及进行日常组织管理的各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其必须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创建农民工学校三方责任书。对不按要求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或虽创建但未实际开展培训工作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暂扣直至收回其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督促企业不得聘任其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二)建立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要加强检查监督,各地在检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情况,包括管理制度、教学场地、设施、师资、计划、培训情况记录等。自治区建设厅也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分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二是将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情况与评优、评先活动挂钩,并载入信用档案。从今年开始对特殊原因未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或农民工业余学校不达标的工地,取消其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并对企业、项目部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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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责令其改正,载入企业信用档案。区外来桂施工企业凡未按规定要求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开展培训工作的,一律取消承接任务单项备案及年度备案资格,情节严重的,清出建筑市场。

(三)建立评选表彰机制。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评选表彰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效果好的农民工学校及其举办企业和项目部,进行通报表彰,颁发

荣誉证书和奖牌,获奖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在拨付建安劳保费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建筑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的监督工作由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并每季度将情况统计报项目部。

(五)各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在利用自有力量开展对农民工培训的基础上,应加强与当地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站、鉴定站的协作,共同开展对农民工的培训与鉴定、取证工作。具体可参照如下做法:一是由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利用农民工务工作业时,选派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技能水平较高的工长、队长作为教师到现场进行实操教学;二是当地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站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师到工地授课,进行理论知识强化培训;三是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对参加培训后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以此方法开展对农民工的培训与鉴定、取证工作的,职业技能培训站应根据实际降低收费,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办证的,各项费用主要由总包企业负责,也可由劳务分包企业和农民工个人分别承担一部分,但无论最终由谁出资或出资比例大小如何,办理的《职业资格证书》均应发放个给农民工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截留。

(六)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逐步在建设行业推行累分制培训制度。培训累分分为务工常识累分和专业技能累分两部分,其中:务工常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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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基本常识、安全常识、施工常识三个方面,主要学习职业道德、维权常识、安全知识、卫生防疫、基本技能等。专业技能累分主要通过参加各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取得。农民工可在所工作的建筑施工项目设立的农民工业余学校参加培训,取得累分,并可在转换工作地点参加其他农民工培训时累加计算学时取得累分。当本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培训累分达到标准时,可参加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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