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与法规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 旅行社管 理法规制度
知识要点
一、了解旅行社的概念和经营范围 二、了解旅行社的设立和变更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掌握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 五、掌握旅行社的职责 六、掌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七、掌握旅游意外保险制度
第一节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概述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 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2、《旅行社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旅 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其中“旅行社” 包括依据条例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公司、旅游服务公司、 旅行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和其他同类性质的企业。“外国旅 行社常驻机构”是指经国家旅游局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常驻旅游办事机构。 3、旅行社分类: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1)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 业务。 (2)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3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内持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
四、旅行社的变更及其管理 五、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非法人分社:指年接待旅游者达10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 资 格的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第七章
Leabharlann Baidu
二、旅行社的设立 1、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从业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包括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 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国际3名,国内1名)和专职财 会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旅行社注册 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交纳60万元 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交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国内旅 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并交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记忆方法:注册资本:国际150万,国内30万 质量保证金:国际出境100入境60,国内10万 元。 2、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3、申请开办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申请设立国家旅行社程序:申请人向省级人民政府管理旅 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在征得拟设地的县级 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 审核批准。 (2)、设立甘南旅行社程序: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管理旅游行政甘 州的部门申请批准,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3)、审批期限:30日 注: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 进行旅游业务。
第五节
旅游意外保险制度
旅游意外保险: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代旅游者向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 承担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一、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服务: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旅行社的权利: 1、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2、向旅游者收取合理的费用 3、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游者承担相应责任 三、监督检查
第四节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 项。
二、质量保证金的数量级筹措方式
质量保证金:入境:60万元,出境:100万元。国内:10万元。 筹措方式:自筹资金、合股资金、银行贷款
二、保险金额
1、出、入境旅游:每人不得低于30万元; 2、国内旅游:每人不得低于10万元; 3、一日游:每位游者3万元
第二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1、导游人员:是指取得导游证(前提),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 讲解及相关服务(是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向导”指为游客引路、带路;“讲 解’是指为旅游者解说、指点风景名胜;“相关旅游范围”一般是指为旅游者代 办各种旅行证件、代购交通票据、安排旅行住宿、旅程、就餐等与旅行游览有关 的各种活动)的人员。 2、导游人员的分类: (1)以范围时使用的语言为标准,分为外国语导游员和中文导游员 (2)以职业性质为标准,分为专职导游员和兼职导游员 (3)以持有的证书不同,分为正式导游员和临时导游员
第二节 旅行社业务经营
一、旅行社经营
经营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经营特点:资金投入少、依附性较强、对无形资产要求较高、经营较大 较大。 旅游业务档案:出境旅游业务档案保存期最低为3年,其他最低位2年。
二、 旅行社的基本职责和权利
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2、按约定提供服务 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需要 4、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5、旅行社应当与另旅游者签订合同 6、旅游者的投诉权 7、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
四、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管辖范围:
1、中央部门开办设立的国际旅行社; 2、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 3、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旅行社保证金赔偿案件;
五、地方各级质监所管辖范围:
1、本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的保证金赔偿案件; 2、在省级下去内有重大影响的赔偿案件由省级旅游局质监所管辖; 注:质监所受理赔偿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90天内审理终结,有特殊原因的, 经上级质监所批准可以延长30日,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 定书
知识要点
一、了解旅行社的概念和经营范围 二、了解旅行社的设立和变更 三、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掌握旅行社的经营原则和经营规则 五、掌握旅行社的职责 六、掌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七、掌握旅游意外保险制度
第一节 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概述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分类 1、概念: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 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2、《旅行社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旅 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其中“旅行社” 包括依据条例设立的,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公司、旅游服务公司、 旅行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和其他同类性质的企业。“外国旅 行社常驻机构”是指经国家旅游局审批、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常驻旅游办事机构。 3、旅行社分类: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1)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 业务。 (2)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
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3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内持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
四、旅行社的变更及其管理 五、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非法人分社:指年接待旅游者达10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 资 格的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第七章
Leabharlann Baidu
二、旅行社的设立 1、设立条件: (1)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从业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包括总经理或副总经理(1 名)、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人员(国际3名,国内1名)和专职财 会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国际旅行社注册 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交纳60万元 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交纳100万元质量保证金。国内旅 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并交纳10万元质量保证金。 记忆方法:注册资本:国际150万,国内30万 质量保证金:国际出境100入境60,国内10万 元。 2、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3、申请开办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申请设立国家旅行社程序:申请人向省级人民政府管理旅 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部门在征得拟设地的县级 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国家旅游局 审核批准。 (2)、设立甘南旅行社程序: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管理旅游行政甘 州的部门申请批准,并报国家旅游局备案。 (3)、审批期限:30日 注:外国旅行社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 进行旅游业务。
第五节
旅游意外保险制度
旅游意外保险: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的利益,代旅游者向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 承担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一、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服务: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 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 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旅行社的权利: 1、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2、向旅游者收取合理的费用 3、有权要求违反合同的旅游者承担相应责任 三、监督检查
第四节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 项。
二、质量保证金的数量级筹措方式
质量保证金:入境:60万元,出境:100万元。国内:10万元。 筹措方式:自筹资金、合股资金、银行贷款
二、保险金额
1、出、入境旅游:每人不得低于30万元; 2、国内旅游:每人不得低于10万元; 3、一日游:每位游者3万元
第二章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
1、导游人员:是指取得导游证(前提),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 讲解及相关服务(是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向导”指为游客引路、带路;“讲 解’是指为旅游者解说、指点风景名胜;“相关旅游范围”一般是指为旅游者代 办各种旅行证件、代购交通票据、安排旅行住宿、旅程、就餐等与旅行游览有关 的各种活动)的人员。 2、导游人员的分类: (1)以范围时使用的语言为标准,分为外国语导游员和中文导游员 (2)以职业性质为标准,分为专职导游员和兼职导游员 (3)以持有的证书不同,分为正式导游员和临时导游员
第二节 旅行社业务经营
一、旅行社经营
经营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经营特点:资金投入少、依附性较强、对无形资产要求较高、经营较大 较大。 旅游业务档案:出境旅游业务档案保存期最低为3年,其他最低位2年。
二、 旅行社的基本职责和权利
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2、按约定提供服务 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需要 4、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5、旅行社应当与另旅游者签订合同 6、旅游者的投诉权 7、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
四、国家旅游局质监所管辖范围:
1、中央部门开办设立的国际旅行社; 2、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 3、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旅行社保证金赔偿案件;
五、地方各级质监所管辖范围:
1、本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旅行社的保证金赔偿案件; 2、在省级下去内有重大影响的赔偿案件由省级旅游局质监所管辖; 注:质监所受理赔偿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90天内审理终结,有特殊原因的, 经上级质监所批准可以延长30日,当事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 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