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演播室灯光布置及声学处理方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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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演播室
灯
光
布
置
及
声
学
处
理
方
案
真诚希望与贵单位愉快合作!
前言
电视节目制作是艺术和技术的一个有机结合体。而作为电视节目制作的一个重要载体---电视演播室的主要组成部分---电视灯光照明已经成为广播电视行业中一个很重要的学科。它融技术和艺术于一体,充分利用光、色的千变万化为节目营造出各种气氛和环境。为节目的艺术质量和画面质量创造了不可少的条件。演播室作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承担着各类新闻、专题、综艺等节目的拍摄、制作、播出任务,作为工作平台的演播室对影视灯光有其特殊的专业要求。在整体设计中,既要考虑各类节目对演播室的功能要求,同时也要考虑工作环境的舒适性、安全性及其装饰效果,从而确保节目制作的最佳效果。灯光系统应能达到彩色电视对照明的基本要求。满足这些基本要求是适用的先决条件,达不到彩色电视照明的基本要求就谈不上“适用”。
一、工程概况及设计思路
1、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演播室54m2
演播室建筑长度:9m;宽度:6m;高度:3m呈长方体
演播室:总有效容积约:162m3,总有效表面积约:198m2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设备安装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消防电器其他设备:遵照原设计作专业改动
默认功能:内设控制室、录音室、男更衣室、女更衣室、化妆间、集大
型道具设备间等可根据具体需求考虑设计。
2、设计思路
本次建声方案设计是根据甲方要求,在根据图纸了解现场、把握演播厅的功能定位,结合行业的功能要求,做出的初次设计方案。此方案充分利用有限空间, 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
设计方案按照甲方要求,以节目制作的功能。根据声学计算和建声设计指标的要求,对演播厅进行科学、完整的声学设计,以此来调控混响时间,避免音质缺陷,使演播厅获得高性价比的理想音质效果,并适应功能多样化的要求,从而提高录播效率。
二、设计依据
1、标准规范及其他依据
建筑声学设计及测量规范 JGJ/T131-2000
有线广播录音播音室设计规范和技术用房技术要求GYJ26-86
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
舞台和影视用吊杆装置专业标准规范 ZBJ80011-88
电视演播室灯光系统设计规范
GYJ45-92
2、设计指标选择
(1)演播室声学设计
本演播室是按照中小型多功能演播室指标进行设计。设置了独立的声闸及隔音结构,能够形成单独的空间,独自使用。防止声染色、混响时间过长、低频音过浊而单独设计的特殊体量。
满场的全频混响时间设计标准值T60选择如下:
项目
倍频程中心频率(HZ)
125 250 500
100
2000 4000
设计混响时间(S)T60≤
0.4
5
0.40
0.4
0.4
0.40 0.40
环境噪声指标为:
房间种类室内背景噪声限值
电视演播室NR-30
(2)演播室灯光设计
该室的灯光设计以冷光源为主,为了满足不同区位的摄像功能,我们设计为平均照度均大于1500lx,色温在3150k以上,设计了多处的灵活局部补光,为良好的塑造演员及背景的空间感和清晰度,能够达到较强的色彩还原。
三、灯光设计方案(报价见附页一、布光图见附页二)
灯光照明设计的原则
1.功能性原则灯光照明设计必须符合功能的要求,根据不同的空间、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对象选择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并保证恰当的照度和亮度。例如:会议大厅的灯光照明设计应采用垂直式照明,要求亮度分布均匀,避免出现眩光,一般宜选用全面性照明灯具;商店的橱窗和商品陈列,为了吸引顾客,一般采用强光重点照射以强调商品的形象,其亮度比一般照明要高出3~5倍,为了强化商品的立体感、质感和广告效应,常使用方向性强的照明灯具和利用色光来提高商品的艺术感染力。
2.美观性原则灯光照明是装饰美化环境和创造艺术气氛的重要手段。为了对室内空间进行装饰,增加空间层次,渲染环境气氛,采用装饰照明,使用装饰灯具十分重要。在现代家居建筑、影剧建筑、商业建筑和娱乐性建筑的环境设计中,灯光照明更成为整体的一部分。灯具不仅起到保证照明的作用,而且十分讲究其造型、材料、色彩、比例、尺度,灯具已成为室内空间的不可缺少的装饰品。灯光设计师通过灯光的明暗、隐现、抑扬、强弱等有节奏的控制,充分发挥灯光的光辉和色彩的作用,采用透射、反射、折射等多种手段,创造温馨柔和、宁静幽雅、怡情浪漫、光辉灿烂、富丽堂皇、欢乐喜庆、节奏明快、神秘莫测、扑朔迷离等艺术情调气氛,为人们的生活环境增添了丰富多彩的情趣。
3.经济性原则灯光照明并不一定以多为好,以强取胜,关键是科学合理。灯光照明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视觉生理和审美心理的需要,使室内空间最大限度地体现实用价值和欣赏价值,并达到使用功能和审美功能的统一。华而不实的灯饰非但不能锦上添花,反而画蛇添足,同时造成电力消耗,能源浪费和经济上的损失,甚至还会造成光环境污染而有损身体的健康。
4.安全性原则灯光照明设计要求绝对的安全可靠。由于照明来自电源,必须采取严格的防触电、防断路等安全措施,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灯光的表现方式
1.面光表现面光是指室内天棚、墙面和地面做成的发光面。天棚在光的特点是光照均匀,光线充足,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用日光灯吊顶,光线密度均需一致,以保每个空间都光线充足;又如用大面积筒灯吊顶,天棚上有规律的牛眼灯,犹如夜空星罗棋布;再如结合天棚梁架结构,设计成一个个光井,光线从井格射出,产生别具一格的空间效果。墙面光一般为图片展览所用。把墙面做成中空双层夹墙,面向展示的一面的墙做成发光墙面,其中嵌有若干个玻璃框,框后设置投光装置,形成发光展览墙面。大型灯箱广告也属于此类照明。
地面光是将地面做成发光地板,通常为舞池设置,多彩的发光地板,其光影和色彩伴随着电子音响的节奏而同步变化,大大增强了舞台表演的艺术气
氛。
2.带光表现所谓带光是将光源布置成长条形的光带。表现形式变化多样,有方形、格子形、条形、条格形、环形(圆环形、椭圆形)、三角形以及其它多边形。如周边平面型光带吊顶、周边凹入型光带吊顶、内框型光带吊顶、内框凹入型光带吊顶、周边光带地板、内框光带地板、环型光带地板、上投光槽、天花凹光槽、地脚凹光槽等等。长条形光带具有一定的导向性,在人流众多的公共场所环境设计中常常用作导向照明,其它几何形光带一般作装饰之用。
3.点光表现点光是指投光范围小而集中的光源。由于它的光照明度强,大多用于餐厅、卧室、书房以及橱窗、舞台等场所的直接照明或重点照明。点光表现手法多样,有顶光、底光、顺光、逆光、侧光等。
顶光--自上而下的照明,类似夏日正午日光直射。光照物体投影小,明暗对比强,不宜不作造型光。底光--自下而上的照明,宜作辅助配光。
顺光--来自正前方的照明,投影平淡,光照物体色彩显现完全,但立体感觉差。逆光--来自正后方的照明,光照物体的外轮廓分明,具有艺术魅力的剪影效果,是摄影艺术和舞台天幕中常用的配光方式。
侧光--光线自左右及左上,右上,左下,右下方向的照射,光照物体投影明确,立体感较强,层次丰富,是人们最容易接受的光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