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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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2801.4-2017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印刷业

DB372801.4-2017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规定-印刷业

ICS13.040.01Z2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4:Printing industry2017-12-07发布2018-06-07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言DB37/ 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7部分:其他行业。

本部分为DB37/ 28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崔兆杰、张新端、邵倩倩、王艳艳、孙晓梅、宋婷婷。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山东省印刷业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9851.1 印刷技术术语第1部分:基础术语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GB/T 985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DB44ICS 13 040 40 Z 60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44/ 815-201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发布稿)2010-10-22发布 2010-11-01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44/815-2010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内容 (3)4.1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3)4.2印刷油墨VOC S含量限值 (3)4.3排气筒VOC S排放限值 (3)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 S浓度限值 (4)4.5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4)4.6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 (4)5 监测 (4)5.1布点 (4)5.2采样和分析 (4)5.3监测工况要求 (5)6 标准实施 (5)附录A(规范性附录) 印刷行业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确定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外推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 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8)附录D(规范性附录) VOC S监测方法 (9)参考文献 (13)DB44/815-2010前言本标准依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工艺过程的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提出了VOCs监测方法及印刷行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自本标准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替代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的内容。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印刷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所需符合的环保标准。

印刷废气主要包括印刷过程中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环境。

印刷行业作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其排放的废气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会导致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环境问题,影响大气质量和生态平衡。

因此,制定严格的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对于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执行有助于提高印刷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

为了达到排放标准,印刷企业需要采用更加环保的印刷设备和工艺,推动印刷行业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发展。

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废气排放,还可以提高印刷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严格执行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有助于保护印刷从业人员的健康。

印刷过程中释放的有害气体对印刷工人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长期接触这些有害物质容易导致职业病。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可以有效保护印刷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在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印刷行业的特点和技术水平,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印刷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管理,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废气排放,为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环境保护、产业升级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促进印刷行业向着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精简版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印刷企业工艺过程使用的油墨(处于即用状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VOCs的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VOCs排放控制,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源的VOCs排放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刷生产活动。

二、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1、现有源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获批准的污染源;新源是指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11月1 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源。

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

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限值,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限值。

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VOCs排放限值1、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企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按表2执行。

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应执行表3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四、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1、油墨、粘胶剂、有机溶剂等原辅材料宜储存在密封容器中。

有机溶剂转移、墨辊等设备清洗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VOCs排放。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14年9月目录1 项目背景 (3)1.1项目来源 (3)1.2工作过程 (3)2 行业概况 (4)2.1北京市印刷行业概况 (4)2.2印刷生产工艺 (7)3 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 (16)4 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7)4.1 印刷行业VOCs排放源 (17)4.2 印刷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2)4.3 北京市印刷行业VOCs排放及治理现状 (28)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9)5.1 标准适用范围 (29)5.2 标准结构框架 (29)5.3 污染物控制要求 (30)5.4 标准限值与规定的制定依据 (36)5.5 技术与管理规定 (50)5.6 监测要求 (51)6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52)6.1 国外相关标准及控制措施 (52)6.2 我国相关标准及控制措施 (54)7 经济技术分析 (56)1项目背景1.1项目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建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的要求,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强全市VOCs排放控制,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5月下达了制定《北京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的计划任务,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解放军防化研究院、北京印刷协会负责制定。

1.2工作过程本标准编制组于2013年7月开始启动标准的编制工作。

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及政策进行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然后选取北京市典型包装印刷企业进行现场的调研及采样工作,期间进行了多次专家咨询会及研讨会,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标准的制定思路等进行了反复论证、研讨。

最终于2014年6月形成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1)2013年7 月~2013年10月。

——资料收集和整理。

标准制定课题组查阅了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香港、台湾和北京等国家和地区对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控制措施。

印刷行业VOC排放标准

印刷行业VOC排放标准
5.2.2排气筒中VOCs浓度限值是指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值,可以任何连续1h的采样获得平均值;或在任何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以上样品,并计算平均值。
5.2.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和参照点监测的采样,一般采用连续1 h采样计平均值。
5.2.4对于间歇性排放且排放时间小于1h,则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监测,或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以上样品并计平均值。
3.1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concentration
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 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或指无处理设施排气筒中污染物任何1 h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限值。
[GB16297-1996,定义3.2]
3.12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maximum acceptable emission rate
5.
5.1
5.1.1排气筒VOCs监测的采样点数目及采样点位置的设置应按照GB/T16157执行。
5.1.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数目及点位设置应按照HJ/T55执行。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5.
5.2.1生产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口,安装符合HJ/T1要求的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并满足GB/T16157规定的采样条件。
4.1.2现有源和新源分时段执行不同的排放限值。现有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执行第Ⅰ时段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第Ⅱ时段标准;新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第Ⅱ时段标准。
4.1.3排放限值、技术与管理规定未划分时段的,则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4.2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VOCs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多少克VOCs计算)应执行表1的规定。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对印刷工艺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排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印刷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行业,其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制定相关的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印刷废气中主要包含的污染物有哪些?印刷工艺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这些污染物如果排放不当,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其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应当如何制定?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印刷工艺的特点和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印刷企业废气排放的监测和控制要求,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量、排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应当对废气处理设施的选型和运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再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执行对印刷企业有何影响?执行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可以促使印刷企业加强对废气排放的管理和控制,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保护环境。

同时,执行标准也可以推动印刷行业技术的进步,促使企业加大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投入和技术改造,提高废气处理效率,降低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应当如何加强对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监督和管理是保障标准执行效果的重要手段。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和检测机制,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对违反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形成对标准的有效约束。

综上所述,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当共同努力,加强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管理,推动印刷行业朝着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印刷行业中印刷设备所排放的废气应符
合的环保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制定相关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印刷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这些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
康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对印刷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的控制。

其次,针对印刷废气排放,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
的环保标准和控制要求。

比如,印刷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安装和
使用废气处理设备,对印刷废气进行有效处理和净化,确保排放达标。

此外,还要定期进行废气排放监测,确保排放浓度和总量符合
相关标准。

再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除了印刷企业自身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外,政府部门和环保组织也
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形
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保合力。

最后,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印刷废气排放标准也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环保要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同时,印刷企业也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推动印刷行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总之,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应共同努力,确保印刷废气排放符合相关标准,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解读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制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已经省政府批准,由山东省质监局和省环保厅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6月7日起实施。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该标准编制的背景、主要思路、技术可行性等,现做以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化工生产、溶剂使用、溶剂及涂料生产等过程,部分VOCs 具有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可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我省是仅次于广东和江苏的印刷业第三大省,印刷企业印刷油墨及其稀释剂、润版液等使用是环境空气中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印前(显影剂、制版清洗剂)、印中(各种油墨及油墨稀释剂)、印后(上光油、复膜胶、胶黏剂)等使用大量挥发性物质,且多数企业印刷车间密闭性较差,未配备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多以无组织排放为主。

少数配备了处理设施的企业,气体收集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及配备的排气筒不规范,导致VOCs排放量大。

因此,制定印刷业VOCs排放标准对于控制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印刷业VOCs排放有什么特点印刷业VOCs排放与印刷方式及所用油墨和稀释剂类型有关。

从印刷方式来说:凹版印刷油墨自身有机溶剂含量约占40%左右,印刷时需再添加30%-70%的有机溶剂做稀释剂,为污染最严重的印刷方式,其次为丝网印刷,胶印和柔印污染较轻。

从印刷油墨类型来说,溶剂基油墨污染重,水性基油墨污染轻。

印刷业VOCs排放与车间密闭性及末端治理措施也有很大关系。

我省多数印刷企业的生产车间为半封闭形式,印前、印中及印后设备多置于一个大车间内,部分企业只对印刷设备及印后设备等工位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且收集效率低,大部分企业有机废气仍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印刷行业中印刷设备所排放的废气需要符合的环保标准。

印刷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排放不当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印刷废气中主要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

这些物质在大气中长期积累会导致雾霾天气的形成,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其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印刷设备的不同类型和规模。

不同类型的印刷设备在印刷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成分和浓度可能存在差异,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印刷设备制定相应的排放标准。

同时,印刷企业的规模大小也会影响到废气排放的量,因此排放标准也需要根据企业规模进行调整。

另外,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技术和成本的可行性。

制定过于严格的排放标准可能会对印刷企业的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需要在环保和产业发展之间进行平衡。

同时,随着环保技术的不断发展,印刷废气治理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因此排放标准需要与技术水平相匹配。

最后,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执行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印刷企业的监督力度,确保排放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印刷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环保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提高环保水平。

综上所述,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充分考虑印刷设备类型和规模、技术可行性以及监督管理等因素,确保排放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印刷废气排放,保障环境和人类健康。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是指在室温下具有一定蒸气压的有机化合物,包括烃类、醇类、醛类、酯类、酮类等多种有机化合物。

这些化合物具有易挥发、易扩散、有毒、易致癌等特点,在工业、交通、印刷、油漆、喷涂等多个领域存在大量排放。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控制和减少VOCs的排放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VOCs排放控制的技术、政策以及相关标准。

一、VOCs排放控制技术1. 蒸汽回收技术蒸汽回收技术是通过在VOCs排放源头收集并加热VOCs蒸汽,使其变为液态返回到生产过程中,达到回收利用的目的。

这种技术适用于排放浓度较高的VOCs源,如工业园区、印刷、涂装、半导体等行业。

2. 活性碳吸附技术活性碳吸附技术是通过活性碳对VOCs进行吸附,将VOCs浓度减少到一定程度,达到控制排放的目的。

该技术适用于VOCs排放浓度较低的场合,如汽车尾气、油品加工等行业。

3. 冷凝技术冷凝技术是通过降低VOCs蒸汽的温度,使其凝结成液态从而得到回收利用。

该技术适用于排放浓度较高,蒸汽压较高的VOCs源。

4. 生物处理技术生物处理技术是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有机物分解成无害的水和二氧化碳,达到处理VOCs排放的目的。

该技术适用于处理低浓度的VOCs排放源,如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等。

二、VOCs排放控制政策1. 环保税法环保税法实施后,污染物排放将面临新的税收政策,其中涉及VOCs排放的化工、油品加工、印刷等企业将受到更大的税收压力,加速促进企业对VOCs排放的主动控制。

2. 环境标准我国针对VOCs排放已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标准,如VOCs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标准等。

VOCs排放标准规定了各行业的排放限值,企业必须在限制值内进行排放,不得违规排放。

汽车排放标准则规定了道路机动车辆的限值,促进了汽车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推广新能源汽车。

3. 建立绿色供应链建立绿色供应链可以促进企业减少VOCs排放,降低环境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DB44ICS 13 040 40 Z 60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44/ 815-2010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printing industry(发布稿)2010-10-22发布 2010-11-01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44/815-2010目 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内容 (3)4.1污染源界定与时段划分 (3)4.2印刷油墨VOC S含量限值 (3)4.3排气筒VOC S排放限值 (3)4.4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 S浓度限值 (4)4.5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4)4.6排气筒高度与排放速率要求 (4)5 监测 (4)5.1布点 (4)5.2采样和分析 (4)5.3监测工况要求 (5)6 标准实施 (5)附录A(规范性附录) 印刷行业控制VOC 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6)附录B(资料性附录) 确定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外推法 (7)附录C(资料性附录) 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8)附录D(规范性附录) VOC S监测方法 (9)参考文献 (13)DB44/815-2010前言本标准依据印刷版式和承印材料的不同,规定了不同印刷油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s)含量限值,规定了工艺过程的VOCs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测要求,提出了VOCs监测方法及印刷行业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自本标准各时段排放限值实施之日起,替代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的内容。

DB35_ 1784-2018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5_ 1784-2018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2 印刷生产 printing production 从事印刷以及印前的排版、制版、涂布,印后的上光、覆膜、烫箔等的生产活动。
3.3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4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 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计)。
2018 - 09 - 01 实施 发布
DB35/ 1784—2018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体要求 .......................................................................... 3 5 排放控制要求 ...................................................................... 3 6 监测要求 .......................................................................... 5 7 实施与监督 ........................................................................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 .............................................. 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 ............... 9

广东《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六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广东《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六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广东《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等六项地方标准
征求意见
乔羽
【期刊名称】《广东印刷》
【年(卷),期】2024()2
【摘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提升汽车维修、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人造石制造、印刷和制鞋6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改善广东省大气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总页数】1页(P77-77)
【作者】乔羽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相关文献】
1.广东将出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2.北京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
3.广东将出台包装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4.北京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5.广东将出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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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印刷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 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1066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印刷工业WS/T 757—2016 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印刷工业GB/T 4754—2017中规定的书、报刊印刷(C2311)、本册印制(C231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319),以及从事印刷复制及印前处理、制版,印后加工的装订、表面整饰及包装成型等生产活动的工业。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

印刷废气排放标准印刷废气排放标准是指对印刷行业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排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印刷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制造行业,但同时也伴随着大量的废气排放。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印刷废气排放标准,以规范印刷企业的生产活动,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首先,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如果排放到大气中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因此,制定印刷废气排放标准,限制印刷企业排放的废气浓度和排放量,是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重要举措。

其次,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健康。

印刷废气中的有害物质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长期接触印刷废气可能导致呼吸道疾病、皮肤病等健康问题。

因此,严格控制印刷废气的排放标准,减少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在实际操作中,印刷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首先,印刷企业需要安装和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废气处理设备,对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处理,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其次,印刷企业需要定期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另外,印刷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废气排放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排放达标。

总的来说,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印刷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加强废气治理,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为建设美丽中国、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大对印刷废气排放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推动印刷行业向着更加环保、健康的方向发展。

DB37 2801.4-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

DB37 2801.4-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

ICS13.040.01Z25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2801.4—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Part 4:Printing industry2017-12-07发布2018-06-07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前言DB37/ 280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7部分:其他行业。

本部分为DB37/ 280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部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国合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崔兆杰、张新端、邵倩倩、王艳艳、孙晓梅、宋婷婷。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山东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和监测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有关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山东省印刷业排放水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9851.1 印刷技术术语第1部分:基础术语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23985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GB/T 23986 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583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44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GB/T 985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印刷废气 vocs和非甲烷总烃 执行标准

印刷废气 vocs和非甲烷总烃 执行标准

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印刷行业作为重要的生产领域之一,也逐渐成为环境保护的重点对象。

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VOCs 和非甲烷总烃是主要的污染物之一,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了规范印刷行业的废气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

1.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概念及影响VOCs,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在大气中能够挥发成气态的有机物质。

在印刷过程中,溶剂和油墨中含有大量VOCs,排放到大气中后易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和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对大气质量和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非甲烷总烃是指除甲烷之外的所有碳氢化合物总和,是大气中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印刷行业中,印刷油墨和溶剂中也会含有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其在大气中的存在会对臭氧层和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2. 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的出台与执行为了控制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我国政府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包括《印刷行业 VOCs 排放标准》、《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了印刷工艺、设备的选择和改造、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等内容,对印刷企业的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3.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执行标准的出台是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只有严格控制印刷行业的排放,才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公众的健康。

与此印刷企业也应该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投入,降低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了解了印刷废气 VOCs 和非甲烷总烃的含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我国出台的相关执行标准。

我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而印刷废气的排放控制更是重中之重。

希望印刷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共同努力构建清洁、美丽的环境。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平版、凸版、凹版、柔性版和丝网版(孔版)印刷方式,以报纸、书 籍、杂志、广告、海报、包装(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陶瓷及其他材料为承印物的印 刷生产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用于透气承印物的柔性版油墨
225
225
用于不透气承印物的平版油墨
--
700
用于透气承印物的平版油墨(热固油墨除外)
300
300
凸版油墨
300
300
4.3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企业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按表 2 执行。 表 2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印刷方式
污染物
(mg/m3)
Ⅰ时段
Ⅱ时段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Ⅰ时段
Ⅱ时段
3
DB44/815-2010
印刷方式
污染物
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 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 刷)、柔性版印刷
苯 甲苯与二 甲苯合计 总 VOCs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

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 甲苯与二
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 甲苯合计
印刷)
4.2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为处于即用状态以每升油墨所含 多少克 VOCs 计算)应执行表 1 的规定。
印刷油墨种类
表 1 印刷油墨 VOCs 含量限值
VOCs 含量的最高限值/(g/L)
Ⅰ时段
Ⅱ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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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组2014年9月目录1 项目背景 (3)1.1项目来源 (3)1.2工作过程 (3)2 行业概况 (4)2.1北京市印刷行业概况 (4)2.2印刷生产工艺 (7)3 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 (16)4 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7)4.1 印刷行业VOCs排放源 (17)4.2 印刷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2)4.3 北京市印刷行业VOCs排放及治理现状 (28)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9)5.1 标准适用范围 (29)5.2 标准结构框架 (29)5.3 污染物控制要求 (30)5.4 标准限值与规定的制定依据 (36)5.5 技术与管理规定 (50)5.6 监测要求 (51)6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52)6.1 国外相关标准及控制措施 (52)6.2 我国相关标准及控制措施 (54)7 经济技术分析 (56)1项目背景1.1项目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建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健康的要求,适应全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加强全市VOCs排放控制,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5月下达了制定《北京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的计划任务,由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解放军防化研究院、北京印刷协会负责制定。

1.2工作过程本标准编制组于2013年7月开始启动标准的编制工作。

首先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及政策进行了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然后选取北京市典型包装印刷企业进行现场的调研及采样工作,期间进行了多次专家咨询会及研讨会,对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及标准的制定思路等进行了反复论证、研讨。

最终于2014年6月形成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1)2013年7 月~2013年10月。

——资料收集和整理。

标准制定课题组查阅了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香港、台湾和北京等国家和地区对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控制措施。

——专家咨询。

向长期从事VOCs排放治理技术研究的有关专家进行了当前VOCs治理措施的咨询;向北京印刷协会的专家咨询了北京市包装印刷行业生产现状及特点。

——在文献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完成了北京市包装印刷行业VOCs 排放标准开题报告,并与2013年10月召开了标准开题论证会。

(2)2013年11月~2014年3月上旬。

——与印刷企业的多次座谈交流。

在北京印刷协会的协助下,多次与北京不同类型的印刷企业举行座谈会,对北京市印刷行业生产现状、污染排放和控制水平、标准制定构想、标准制定原则、标准控制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企业调研。

选取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专项印刷等代表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基本掌握了北京市包装印刷企业的原辅材料使用特点、生产工艺、VOCs产生和排放环节、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

(3)2014年4 月~至今。

——开展企业VOCs排放浓度监测及原材料VOCs含量检测。

依据印刷方式和承印物的不同,筛选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VOCs排放浓度的监测及原材料VOCs含量检测。

——在国内外VOCs控制标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场监测及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计算论证,完成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2行业概况2.1北京市印刷行业概况2.1.1印刷企业数量与规模北京地区2013年印刷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

北京地区2013年共有印刷企业(含出版物印刷、专项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它印刷、数字印刷)1669家。

其中数字印刷43家(在此标准中不考虑);出版物印刷企业665家,比2011年减少1家;专项印刷(印前制版、印后装订)92家,比2012年减少7家;包装印刷企业281家,比2011年减少2家;其它印刷企业(安全印刷、商业印刷、复印等)588家,比2012年减少24家。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北京市印刷企业以出版印刷为主,其次是包装印刷,此外,安全印务在其他印刷中所占比例也比较大。

北京市各类印刷企业数量所占比例281, 17%图2-1 2013年北京市各类印刷企业数量所占比率(1)出版物印刷企业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总数665家,比2012年减少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26821.9万元,比2012年增长3.2%。

从主营业务收入的统计数字看,亿元以上的企业23家,1亿元以下5千万元以上企业23家;5千万元以下3千万元以上企业35家;3千万元以下1千万元以上企业136家;1千万元以下的企业448家;千万元以下的企业占北京市出版物印刷665家企业的67.4%。

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主要设备情况见表2-1。

表2-1北京市出版物印刷企业主要设备情况(2)包装印刷企业北京市包装印刷企业总数281家,主营业务收入1059009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20家,1亿元以下5千万元以上企业12家;5千万元以下3千万元以上企业19家;3千万元以下1千万元以上企业54家;1千万元以下5百万元以上企业89家;5百万以上的企业共计:143家。

5百万元以下企业138家,占北京市包装印刷281家企业的49.1%。

(3)其他印刷企业其它印刷企业指除出版物印刷、包装印刷之外的印刷企业,通常被细分为商业印刷、安全印务、社会印件企业,这些企业总数588家,主营业务收入660249.7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上亿元企业9家,1亿元以下5千万元以上企8家;5千万元以下3千万元以上企业3家;3千万元以下1千万元以上企业27家;1千万元以下5百万元以上企业44家;共计:5百万元以上企业91家,占北京市其他印刷588家企业的15.5%。

相对于出版物印刷和包装印刷企业的规模和经营情况,其它印刷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经营情况两极分化严重,上亿元企业仅为9家。

其它印刷企业中,安全印务企业无论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盈利能力都占了绝对的优势。

像中体彩印务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排在所有其它印刷企业之首,中钞信用卡厂、东港安全印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也都有很好的业绩。

安全印务产品特指有安全保密技术要求的产品,一般包括涉密印件,防伪票据,证件证书等。

(4)专项印刷企业专项印刷企业是指印前制版和印后装订加工的企业,大都为出版物印刷企业配套而设立。

北京市专项印刷企业总数92家,近年来有一半企业退出。

专项印刷企业201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仅为1.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家。

制版和装订专项企业的业绩大不如前,反映出印刷市场供需关系已发生变化。

为了保证印装质量和印制周期,越来越多的客户要求承印厂商能够提供印装一步到位的服务,制版或装订已成为印刷企业必要和关键的加工工序。

另外,从技术层面分析,由于CTP制版技术的普及,使得制版与印刷密不可分,单纯制版或提供菲林供印刷企业印刷的工艺已逐渐淘汰。

专项印刷企业已无法适应客户需求和技术的变化,至使他们纷纷退出或转产。

2013年北京市印刷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仍然以出版物印刷和包装印刷为主,其中包装印刷的企业个数和职工人数并不是最多的,但利润总额却是位居首位,参见表2-2。

2013年相对于2012年来说,企业数和职工人数都有所减少,但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却有所增加,主要数据见表2-3。

表2-2 2013年北京市印刷行业分类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2-3 北京市印刷行业2013年及2012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比2.1.2印刷企业地域分布情况由图2-2可以看出,目前北京市的印刷企业大多数分布在大兴、通州、朝阳、海淀、顺义几个区,占北京市印刷企业总数的60%;而平谷、石景山、门头沟、延庆几个区县印刷企业数量则非常少,占北京市印刷企业总数的5%。

50100150200250300通州大兴朝阳海淀顺义昌平丰台西城怀柔密云东城房山平谷石景山延庆门头沟印刷企业个数图2-2 2013年北京市各区县印刷企业数量分布情况2.2 印刷生产工艺印刷是一门综合应用技术,它涉及到物理学、化学、机械学、电子学等众多学科。

2.2.1 印刷方式分类 2.2.1.1 按照版面形式分类印刷的方式很多,目前主要的印刷方式是根据印版版面印刷部分和空白部分的相对关系而分类,一般而言,印刷可区分为凸版印刷(包括柔版)、凹版印刷、孔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等四大类。

按照印版与承印物的接触关系,可把以上四种印刷技术分为直接印刷(Direct Printing )和间接印刷(Indirect Printing )两种。

直接印刷是指图文部分的油墨直接转移到承印物表面的印刷方式。

间接印刷是指图文部分的油墨,经中间载体的传递,转移到承印物表面的印刷方式,印版不与承印物直接接触。

直接印刷的印版上的图文是反像,间接印刷的印版上的图文是正像。

凸版印刷、凹版印刷、丝网印刷一般采用直接印刷,但凸版、凹版也有使用间接印刷的,如干胶印、移印等。

而平版印刷可以采用直接印刷,如石印、珂罗版印刷,但大部分采用间接印刷,如胶印。

(1)凸版印刷(Relief Printing )凸版印刷是几种印刷方式中最古老的一种印刷。

凸版印刷是指有印纹的部份凸起,印刷时会沾着印墨,无印纹部份高度则较低且不会沾到印墨,然后使纸张等承印物与印版接触,并加以一定压力,使印版上印刷部分的油墨转印到纸张上而得到印刷成品,如此便可印出印纹部份的图样。

此类印刷品的纸背有轻微印痕凸起,线条或网点边缘部份整齐,并且印墨在中心部分显得较为浅淡。

另外,凸起的印纹边缘受压较重,因而有轻微的印痕凸起。

凸版印版主要有:铝合金活字印版、铅合金复制凸版、铜版(brassplate)、锌版(zinc plate)、感旋光性树脂凸版(photo-relief plate)、塑料版(plastic plate)等。

目前印刷中使用的凸版主要有柔性版,其印刷方式称为柔性版印刷。

图2-3 凸版印刷示意图(2)柔性版印刷(Flexographic Printing)柔性版印刷是一种直接轮转印刷方法,使用具有弹性的凸器图像印版,印版可粘固在可重复长度的印版滚筒上,印版由一根雕刻了着墨孔的金属墨辊施墨,金属墨辊(网纹传墨辊)由另一根墨辊或刮墨刀控制输墨量,可将液体和脂状油墨转移到实际是所有种类的材料上。

柔性版印刷是使用柔性版,通过网纹辊传递油墨的印刷方式。

版面结构类似于凸版版印,它使用具有弹性的橡胶材料或者感光材料作为板材,印版图文部分凸出,可贴在印版滚筒表面,印刷过程中通过网穴结构的网纹辊将易于干燥的油墨传递到印版上,以此来实现印版的上墨,图文部分的油墨最终印到承印材料上(无论是吸收性材料还是非吸收性材料)。

印版滚筒的每一次运转,都会产生一次印刷图像。

柔性印刷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的、多功能的印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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