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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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桐庄学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旳方针、政策和有关旳法律、法规为根据。

深入贯彻贯彻《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行纲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就一支素质高,职业道德精良旳教师队伍。

根据《教育部有关深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旳意见》,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遵守旳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旳规定。

全市教师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争名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量化考核内容及规定第三条依法执教。

(10分)(一)基本规定:1、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

每学期抄、撰写50页以上旳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2、拥护党旳基本路线,服从组织,接受领导,自觉完毕本职工作。

3、全面贯彻党旳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关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遵遵法律法规,遵守多种规章制度。

(二)考核规定:达不到基本规定旳,按下列规定扣除该项分值。

(本条款内可合计扣分,如下同)1、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字数局限性旳扣2分。

没有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扣2分。

2、不参与集体政治理论学习旳,每一次扣1分。

3、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导致严重后果旳,视其情节扣5—10分。

第四条爱岗敬业(10分)(一)基本规定: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

认真备课、上课、辅导,认真批改作业。

3、不向学生公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旳言论。

4、不做对学校管理和教学有不良影响旳事。

(二)考核规定:达不到基本规定旳,按下列规定扣除分值。

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

旷工一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1分。

2、教职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旳,每天扣2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人、年级组长 3 人及教师代表 9 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 ,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 86 分以上为优秀, 85-72 分为合格, 71 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①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③ 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④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⑤ 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⑥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⑦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⑧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⑨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⑩ 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⑩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本校全体教职工二、考核内容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依据。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师德日常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

3、出勤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

5、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6、奖励三、考核办法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总150分)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50分)由本校的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

测评总分值分100,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

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平均分按 50% 、40%、10%的比例记分。

汇总后测评得分×30%,即为该项总分。

2、师德日常考核《师德表现》( 25分)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细则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细则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十、公共服务与责任
1.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公共服务活动,为学校和社会作出贡献。
2.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心学校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十一、考核评价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指标采用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进行一次。
3.不得敷衍塞责、消极怠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三、关爱学生
1.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个性,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不体罚、不侮辱学生。
3.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问题,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四、教书育人
1.传道授业解惑,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学科素养和实践能力。
2.注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职业状态。
3.传播健康生活理念,为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二十二、应急处理与危机管理
1.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建立健全危机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3.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冷静应对,及时报告,确保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十八、学术诚信与科研道德
1.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保持科研诚信,禁止学术不端行为。
2.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正确引用和注明参考文献,提倡学术资源共享。
3.在科研活动中,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不得弄虚作假。
十九、国际视野与交流合作
1.拓宽国际视野,关注国际教育发展趋势,提升自身国际化素养。
2.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增进与国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3.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素质进行评价的程序,是对教师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体差异,确保教师参与程度和评价结果的公开透明。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中的教师。

第五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采取现场考核和档案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二)师德高尚,待人真诚;(三)教书育人,有方有序;(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第七条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由学校根据所在地区、学校特点等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八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分为周期考核和突发事件考核。

周期考核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突发事件考核由具体事件的发生单位根据需要决定。

第九条周期考核的程序包括:(一)确定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学校聘请的教育专家、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

(二)收集考核材料。

考核材料包括教师的自评材料、同事评价材料、学生评价材料等。

(三)组织考核。

考核小组根据材料和现场观察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考核。

(四)评价结果。

考核小组将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考虑,形成评价报告,并向教师本人和学校进行反馈。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十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教师、评聘职称、提升薪资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评为优秀的教师应当得到嘉奖和奖励,同时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评为不称职的教师应当接受适当的教育培训和辅导,并根据情况进行警告、降职或者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核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灵台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百分制量化考核细则,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是对教师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讲纪律、讲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办法第四条:依法执教(10分)基本要求:1、学理论、学政策、学法规。

记有一定量的政治学习笔记,每期至少写三篇以上心得体会。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言行一致。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考核办法:违犯基本要求的,按下列规定扣除该条分值。

(可累计扣分,以下同)1、凡教职工不按规定订阅报刊的扣2分。

2、无政治理论学习笔记的扣2分,政治理论学习笔记量不足的扣1分。

学习心得体会缺一篇扣1分。

3、不参加集会、劳动、政治业务学习及各种集体活动的每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扣1分。

4、违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视其情节扣5—10分.第五条:爱岗敬业(15分)基本要求: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2、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既教书又育人,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4、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切实落实各教学环节。

5、不向学生宣传有害身心健康的消极思想和散布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6、不搞第二职业。

考核办法:1、敬业意识差,工作责任心不强,累计旷职4夭以上(包括4天)的扣8分(旷职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细则是指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估的具体操作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应具备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在规范和道德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监督教师的行为,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考核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估应包括以下方面: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的规定;教师在教学中是否具备敬业精神,是否以学生为中心,是否关心关爱学生;教师言行是否合乎道德规范,是否具备教育教学的正确观念和教育方法;教师是否具备自主学习和研究的意识,是否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考核指标1.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的规定。

包括教师是否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业的规定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否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以及教育教学工作的纪律。

2.具备敬业精神,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关爱学生。

包括教师是否认真对待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否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是否为学生的发展和成长提供积极的帮助和指导。

3.言行合乎道德规范,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法。

包括教师是否在言行中注重端正自己的形象,是否遵循道德规范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否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法,是否能够积极引导学生的发展。

4.具备自主学习和研究的意识,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包括教师是否具备自主学习和研究的意识,是否能够主动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是否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评估方法1.现场观察评估:通过教师的日常教学活动进行现场观察,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2.督导评估: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进行的考核评估,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督导,了解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3.学生评估: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了解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评价,判断教师在学生心中的影响力和教育效果。

4.同事评估:通过教师的同事对其工作的评价,了解教师在同事中的工作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判断教师在同事中的关系和合作能力。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二十一、考核结果的存档与保密
1.考核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存档;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考核表、考核数据、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考核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4.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评价: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记录,并存档保管;
2.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教师应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4.学校对考核优秀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指导。
十、附则
1.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收集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师德师风考核的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十、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以学校的解释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及考核表进行修订的权利。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7篇)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7篇)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7篇)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制度细则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抓落实,定期检查和考核。

2、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检查和考核要与教育教学的检查和考核同步进行,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应成为对教工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对教工师德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活动、遵纪守法、以法执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政,团结协作。

4、每年对教工的师德考核采用自查自评,教师互评,家长测评,学生测评程序进行。

5、工会、教务处、政教处负责师德教育平时的检查工作。

(1)工会加强组织师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以法执教、爱岗敬业情况的检查,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并整理。

(3)政教处负责召开家长会,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工师德建设的意见、建议,并整理。

6、考核的主要内容有:1)不准有偿给学生补课,有偿家教或巧立名目乱受费;2)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3)不准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宴请,礼品;5)不准上班饮酒或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6)不准在课堂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7)不准讽刺,挖苦,体罚,侮辱学生及家长;8)不准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9)不准擅自停课,随意放假或不经允许在校外兼职;10)不准无教案上课或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7、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8、对“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40元的罚款(在班主任津贴中扣除),扣考核分1—10分,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9、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生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1. 考核目的本考核细则旨在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考核内容师德师风考核将重点评估教师在以下方面的表现:- 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评估。

- 师生关系:评估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尊重和沟通能力。

- 职业操守:评估教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现。

- 岗位责任:评估教师对学校和学生的教育教学责任担当情况。

3. 考核方法本考核将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考核问卷:由学生、家长和同事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 教案和课堂观摩: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和授课能力。

- 个人陈述和面试:评估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思想素质。

4. 考核标准师德师风考核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判:- 优秀:在各方面都表现出色,得到广泛认可和赞誉。

- 良好:在大部分方面表现良好,达到基本要求。

- 一般:在某些方面表现一般,需要改进和提升。

- 不合格:在多个方面未达到要求,需要进行严肃的整改。

5. 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将对教师进行奖惩,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对优秀和良好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一般和不合格的教师提供培训和指导,并设立整改期限。

- 对严重不合格的教师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

6. 绩效考核与师德师风考核的关系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将有机会获得更好的绩效评价和晋职晋升机会。

以上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旨在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建立良好的师德师风评价体系,以促进教师个人素质和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强化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教育的健康发展,制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如下:一、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考核1.教师的教学态度是否端正,能否以身作则,履行教师的职责。

2.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念,是否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3.教师是否能够保持良好的的师生关系,是否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4.教师是否具备有效的教学方法,是否能够适应不同学生的特点。

5.教师是否勤勉工作,是否具备敬业精神,是否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二、教师的专业素养考核1.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是否不断进行学习和专业提升。

2.教师是否具备独立开展教学工作的能力,是否能够独立组织并实施教学计划。

3.教师是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是否积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教师是否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是否进行教育教学实践。

5.教师是否善于借鉴他人经验,是否主动与同事交流研讨。

三、教师的职业道德考核1.教师是否敬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是否公正对待学生,是否尊重学生的隐私。

2.教师是否具备严守职业道德底线的意识,是否坚决抵制不正当的教育行为。

3.教师是否遵守教学纪律,是否服从校内管理,是否按时执教。

4.教师是否爱岗敬业,是否积极履行职责,是否主动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5.教师是否诚信对待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评价,是否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

四、教师的社会责任考核1.教师是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否具备奉献精神。

4.教师是否关注社会热点和时事问题,是否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公共事务。

5.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否能够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

考核时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通过考核结果评定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可进行奖励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进行相应的问责,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指导。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评聘、奖惩、岗位聘任等的参考依据。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是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是否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2.师德行为表现:考察教师在日常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
-是否遵守教育教学规范,尊重学生人格,关爱学生身心健康。
-是否在言行举止上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维护教师形象。
-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分享师德建设动态和优秀教师的感人故事。
3.促进社区共建: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共同推进师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
-举办师德论坛、讲座等活动,邀请社区代表参加,共同探讨师德建设的新途径。
-与社区共同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教师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示范作用,传递正能量。
四、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1.定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行为、科研学术行为进行全面评价。
2.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3.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聘。
4.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建设活动,提高自身师德修养。
五、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
-是否公平对待学生,无偏私行为,公正评价学生学业成绩。
3.学术科研诚信:评价教师在科研学术活动中的诚信度和规范性。
-是否严格遵守学术道德,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是否如实报告科研数据,不篡改、伪造研究过程和成果。
-是否尊重合作者权益,合理分配研究成果。
七、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流程
1.制定考核方案: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方案。
-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师德典型,传播正能量。
-鼓励教师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形成团结协作、共同提高的校园文化。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一、教师教学能力(满分40分)1.教学设计和准备(满分10分)-教师是否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进度;-教师准备教材和教具是否充分,并能够利用不同的教学资源;-教师是否有适当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教学过程(满分10分)-教师是否能够有条不紊地、生动有趣地上课;-教师是否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尊重学生的意见和想法;-教师是否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及时给予学生反馈。

3.学生学业成绩(满分10分)-教师是否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目标;-教师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提高学习成绩;-教师的教学是否能够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

4.教学效果评估(满分10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如何;-教师自己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如何;-学校教务部门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评价如何。

二、教师道德品质(满分30分)1.师德修养(满分10分)-教师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言行是否得体;-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2.学生关爱与引导(满分10分)-教师是否能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教师是否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倾听学生的心声;-教师是否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3.团队合作(满分10分)-教师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与同事合作,共同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教师是否能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活动,展现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教师在群体中的评价和表现如何。

三、教育教学实践(满分30分)1.科研和教研成果(满分10分)-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与科研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教师是否能够发表教学论文或参与编写教材,积累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资源;-学生的学习情况是否在教师科研和教研成果的影响下得到改善。

2.社会评价(满分10分)-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如何,是否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教师是否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义务教育活动;-教师是否能够参与社区教育,提高学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三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三篇)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范文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行业的发展以及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内容1. 师德(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对待工作,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3)关心学生,关爱学生,积极引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教书育人。

(4)无私奉献,互助友善,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其他各项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5)争做自我教育、自我修养的模范,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2. 师风(1)形象端正,仪表整洁,举止得体,言行得体。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尊重学生和家长,展现良好的师生关系。

(3)积极乐观,勤奋工作,不拖延办事,做到事事有为。

(4)耐心细致,关心学生家庭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5)团队合作,与同事们和谐相处,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三、考核标准与评分师德和师风的考核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打分,评分结果将作为绩效考核和晋升职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 师德考核指标及评分(1)遵守法律法规及诚信举止,评分权重占10%。

(2)教学任务履行情况,评分权重占30%。

(3)关心学生情况,评分权重占20%。

(4)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其他工作的情况,评分权重占20%。

(5)个人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情况,评分权重占20%。

2. 师风考核指标及评分(1)形象及仪表,评分权重占10%。

(2)语言文明,评分权重占20%。

(3)勤奋、认真工作,评分权重占30%。

(4)关心学生家庭情况,评分权重占20%。

(5)与同事和谐相处,评分权重占20%。

四、考核流程1. 考核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由学校领导任命,由教务处、学工处、纪工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2.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周期为一学年的教学工作。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教师师德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结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

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鼓励先进,促进发展,引导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严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将教师的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体系,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七个方面内容。

三、实施细则(总分100分)(一)爱国守法(10分)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4分)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3分)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以合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学生利益。

(3分)(二)爱岗敬业(15分)4、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3分)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4分)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测试分析;(4分)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学校和上级组织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分)(三)关爱学生(15分)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3分)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保护学生安全;(4分)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的学生;(4分)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敬爱的各位领导、老师: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体现,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

为了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规范评价标准,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特制定本细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一)教学态度。

1. 教师是否认真备课,是否按时上课,是否热爱教育事业;2. 教师是否尊重学生,是否关心学生,是否能够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困惑;3. 教师是否能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师德师风。

1. 教师是否言行一致,是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 教师是否严格要求自己,是否能够起到表率作用;3. 教师是否能够与同事和睦相处,是否乐于助人,是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三)学生评价。

1. 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2. 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意见;3. 学生对教师的建议和改进建议。

二、评分标准。

(一)教学态度。

1. 教师认真备课,按时上课,热爱教育事业,得分5分;2. 教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困惑,得分5分;3. 教师能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分5分。

(二)师德师风。

1. 教师言行一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分5分;2. 教师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得分5分;3. 教师与同事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得分5分。

(三)学生评价。

1. 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在90%以上,得分5分;2. 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意见大多数为正面,得分5分;3. 学生对教师的建议和改进建议能够得到及时重视和改进,得分5分。

三、考核流程。

(一)考核周期。

每学年进行一次师德师风考核。

(二)考核程序。

1. 教师本人自评;2. 学生评价;3. 教师考核小组评价;4. 教师所在部门评价;5. 学校领导评价。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奖惩,并建立档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规范教师的行为举止,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一、考核内容1.道德理论知识:教师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道德修养,了解并掌握道德理论知识。

2.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教师应具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学生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教师的职业操守:教师应具备积极向上的职业操守,具备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始终以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己任。

4.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知识传授、思维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5.班级管理能力:教师应具备优秀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管理班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考核方法与流程1.自评:教师应对自己的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自评,评估自己在道德理论知识、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职业操守、教育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2.同行评议:学校可以组织教师之间的同行评议,教师相互观摩课堂,相互交流经验,通过评议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汲取他人的优点。

3.专家评审:学校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来评审教师的职业道德,专家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教学实际情况来评估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4.学生评价:学生可以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学生的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的重要反馈,可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三、考核结果及影响1.考核结果:根据教师的自评、同行评议、专家评审和学生评价等方面的综合得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评估,得出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的影响:考核结果将对教师的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可以得到晋升和奖励,待遇会有所提高;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将接受相应的教育培训,帮助其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四、奖惩机制1.奖励措施: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嘉奖,包括褒奖、荣誉称号等,以鼓励和激励其继续努力。

2.惩罚措施:对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进行处罚,根据违规情况可以采取警告、降级、辞退等相应的措施,以维护教师队伍的整体职业道德形象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教师培训和发展1.培训课程:学校可以组织职业道德培训课程,包括道德理论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培养等。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

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具体内容如下:一、依法执教(15分)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1、散布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符的言论;2、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3、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4、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1-2分1、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任务(如:捐款、捐物不主动);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如升旗仪式、各种会议、外出大型活动等);2、教职工学习、例会等活动,无故缺席、迟到者;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按要求书写政治学习、会议笔记及心得体会者。

二、爱岗敬业(25分)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发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

服从工作安排。

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实现专业成长。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工作纪律涣散的。

工作情绪化,语言冲动,对工作造成影响的。

2、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学校财产损失的;3、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的;4、泄露试题、擅改学生成绩者;5、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6、有旷工行为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1、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等);2、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聊天、网上看电影等等);3、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较差者;4、未按学校要求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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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本校全体教职工二、考核内容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依据。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服从组织领导,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公正公平、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

2、师德日常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

3、出勤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主要从尊重学生、备课与上课、作业与批改、教学反馈与校正、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

5、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

6奖励三、考核办法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一)计分办法(总150分)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50分)由本校的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

测评总分值分100,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

领导、同事、学生或家长平均分按50%、40% 10%勺比例记分。

汇总后测评得分X 30%即为该项总分。

2、师德日常考核《师德表现》(25分)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

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按下列标准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

(1)在学生管理中,向学生罚款、变相惩罚学生购买物品供班级和学生使用,每次扣3-8分。

(2)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4分。

(3)在晋级、职评、评优等方面,提供假论文、假论著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8-10分。

(4)教师不尊重学生家长,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8分。

(5)在日常工作中,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行为不检点,有损害集体荣誉的言行者,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8分。

(6)损坏学校公物、自己保管的学校物品丢失或损坏的,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2-4分。

(7)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者,令其退回,并每人次扣3-5分。

(8)没有完成教师读书等学习任务的,扣2分。

(9)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每发现一人次扣3—6分。

(10)教师接受学生赠送的结婚、生日、节日等礼物,每发现一次,视情况轻重,扣分5-10。

(11)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每发现一次,扣5-10分。

(12)所任班级中学生出现作弊、抽烟、喝酒、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扣该班班主任、有关责任教师3-8分。

(13)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酌情扣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日常师德表现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考核办法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设立举报箱等形式考核。

3、出勤(25分)按照市局制订的考勤制度。

满分15分,扣完15分止。

扣分标准:①事假每天扣0.5分;②病假每天扣0.2分;③早退、迟到1次各扣0.5分;④旷工一天扣5分;⑤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1分,请事假扣0.3分, 病假扣0. 1分;⑥工作时间干私活、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2分。

4、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25分)(1)尊重学生①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每次扣5-10分。

②随意停学生课,发现一人次扣1-2分。

③公开公布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名,每次扣2分。

④对学生不一视同仁,按学生成绩好坏排座位,放弃学习困难生,每次扣3分。

⑤不关爱全体学生,不让本班学困生参加考试,强迫学生休学或转学的,每发现以上现象之一,一次扣5-10分。

(2)备课与上课①备课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教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学生实际、无针对性,每次扣1-2分。

②没有备好课上课,课堂效果差,没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学生、家长反应强烈,每次扣3分。

③在教学过程中,除学校安排正常调课外,不按课程表规定课程上课,每次扣1-2 分。

④教学方式方法陈旧、落后,学生意见较大,每次扣1-2分。

⑤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课堂的,每发现一次扣2-6分。

⑥不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无教后记或对教后记应付不认真,每次扣1-2分(3)作业批改与辅导①作业布置形式单一,缺乏科学性,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②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大量重复性作业或作业量过重的,每次扣2分。

③批改作业不及时、不批改学生作业、随意让学生帮助批改作业,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④对学生作业应全批全改,有等级和激励性评语,若不认真、不按要求批改学生作业,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⑤对学生辅导缺乏耐心、态度不好,每发现一次扣2分。

(4)教学反馈与校正①课堂教学目标性不明确,不及时反馈检测,当堂巩固效果差,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②命制试题不认真,出现不应有错误,缺乏科学性、针对性,每发现一次扣2分③考试中监考、试卷装订、阅卷等不负责任,每发现一次扣2分。

④对试卷不认真批改、分析、讲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教研活动①无故不参加教研等业务活动的,每有一次扣1分。

②不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的,每有一次扣2分。

③不积极主动参加课程改革,教研活动时不发表自己的见解,每有一次扣1分④与同学科、年级组和同班教师缺乏沟通、合作的意识,擅自抢占学生自习时间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学校对教职工的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考核办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随堂听课、随机检查等形式。

5、教育教学效果(15分)依据教学实绩考核成绩,按实际得分(折成百分制)乘15%+入。

6奖励项(10分)(1)见义勇为,主动保护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及学生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8— 1 0分;(2)对贫困学生常年给予资助,受到学生及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分;(3)助人为乐、公而忘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分;(4)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等老人,悉心照料家庭中的患病成员,同时不影响工作,成绩出色,在同事中享有很高声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 3分;(5)自觉重视学生德育工作,担任德育导师效果明显,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学生拥戴、家长欢迎,得到校内外一致公认,加1—3分;(6)所代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按照全国、省、市、县、镇街、校级分别计10、7、5、3、2、1分,以最高分为准,不累加计分。

(7)其他方面,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特别突出的事迹,可酌情奖励。

(二)考核实施每学期末均按以上考核办法组织一次师德考核。

两学期考核按5:5的比例相加, 即得出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

(三)等次的确定以学区为单位进行师德考核。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 90分)、合格(> 75 分且<90分)、不合格(<75分)三个等级。

优秀等级必须是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者。

优秀等级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5%以内(舍尾法)。

在被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3)道德品质极其败坏,影响恶劣;(4)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5)以教谋私、乱收费,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向学生或家长推销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等,向家长索取钱物、要求宴请或托办私事,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事第二职业,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私自代课、私自举办收费的补习班;(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7)在考试中出现泄密,,有意引导、授意学生作弊在阅卷、统计成绩时弄虚作假,导致严重后果;(8)教师与异性学生应在公开场合、有两人以上在场时进行谈话,否则,造成不良影响的;(9)无理取闹,搬弄事非,同事间打架骂人,赌博、酗酒、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10)工作期间上网炒股、在互联网上发布或炒作不良信息等,诬告、打击报复他人的;(11)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12)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接打手机,造成恶劣影响的;(13)参加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及他人的;(14)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有关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管理不善的;(15)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离职学习和退养人员凡无上述情况者视为合格。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1、建立考核组织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林伟茂校长副组长:林伟生副校长成员:李贤伟主任、李伟杰主任、李涌波主任、李发裕主任、王浩哲团干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长:林伟生副校长成员:李贤伟主任、李伟杰主任、李涌波主任、李发裕主任、王浩哲团干及各班班主任2、考核步骤(1)学好文件精神,把握政策依据。

在学期开学之前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师德考核工作的意见、细则及标准,学深学透文件精神,使教职工明确考核工作的目的、方法、步骤,把握政策依据,以便在工作中督促教工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接受师德考核。

组织好师德日常考核工作以及对教师出勤、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的考核。

(2)进行测评考核。

每学期末进行学期考核。

(3)进行学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

学年结束后,两学期平均考核得分,即为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同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师德考核等级。

根据平时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记录,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直接确定师德为“不合格”。

(4)公开考核结果,征求被考核人意见。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向教师本人反馈,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5)填写考核档案。

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填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

3、时间安排学期考核要在每学期放假前完成。

学年度考核要在每年7月底完成。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职评、聘用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1、考核总分结果按20%的权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师德素养、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单独再次记录上报)。

师德考核经思政科审核后,同时报人事科存档,验收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优秀,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能聘用。

2、推荐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和、“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其近两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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