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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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力促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成长成才

太原理工大学:力促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成长成才

太原理工大学:力促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中成长成才作者:杨华忠,刘颜玲来源:《山西教育·管理》 2016年第12期杨华忠刘颜玲编者按:抓创新创业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创业就是谋未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发展放在五大发展理念之首,足见其重要性。

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

多年来,我省各高校锐意改革,广大学子不断进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11月l3日,一个寻常的周末,一条不长的新闻,在太原理工大学平静的校园里又一次掀起波澜:11月12日至13日,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八届“高等学校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高校NOC活动)决赛在江南大学举行,来自全国百余所高校的千余名选手参加了比赛。

经过激烈角逐,太原理工大学斩获12项一等奖,并被授予“组织工作突出贡献奖”,全国仅有三所高校获此殊荣。

就在此前不久,10月12日,由团中央、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商务部等多部门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创青春”全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上,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丁程学院学生贾里、王帅,在金燕教授、樊保国副教授的指导下,凭借参赛项目“绿色高效煤粉燃烧器”,过关斩将,最终荣获大赛创意组全国第四名,捧得银奖。

这是我省在该项赛事中取得的历史最好成绩。

10月15日,历时半年、竞争激烈的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华中科技大学圆满落幕,最终产生金奖36名、银奖115名。

太原理工大学荣获银奖一项、铜奖两项。

近年来,百年老校太原理工大学在国内外有关创新创业的一系列群雄逐鹿的重要级别赛事和重大活动中屡获佳绩、捷报频传,一颗颗创新创业明星纷纷闪烁于菁菁校园。

赵鹏飞,太原理工大学工业设计工程专业2016届硕士毕业生、山西粮易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他由“电商平台下乡易但农民触网难、农产品上网易但农民卖粮难”等问题催生创业梦想和“粮易模式”,2016年4月带动注册成立山西粮易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始创业之路。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太原理工大学)》课后章节测试答案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太原理工大学)》课后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测试1【判断题】(1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

A.对B.错2【判断题】(1分)“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优秀调查报告文集的题目是《走在大路上》。

A.对B.错3【判断题】(1分)“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是为了培养大学生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A.对B.错4【判断题】(1分)《思想政治理综合实践课》在我校是一门选修课,不计学分。

A.对B.错5【判断题】(1分)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可以在教室完成,不需要去亲自实践。

A.错B.对第二章测试1【单选题】(2分)下列选项中属于综合实践活动“灵魂”的是()A.选题B.研究C.调查D.总结2【单选题】(2分)下列关于选题方法不正确的是()A.选题要关注社会热点B.选题要联系实际C.选题要结合个人兴趣与特长D.选题宜大不宜小3【多选题】(2分)下列选题中,适合观察法的有()A.《山西德育资源调查及整合利用研究》B.《网络发展及其对青少年道德的影响》C.《太原理工大学学生文明状况调查及对策》D.《物价上涨对城市居民生活影响的调查》4【多选题】(2分)下列选题中,不适合大学生实践教学选题的有()A.《大学生择业倾向与社会需求协调机制研究》B.《太原青运会经费使用状况调查》C.《农村生育观的现状、变化趋向及原因分析》D.《山西德育资源调查及整合利用研究》5【判断题】(1分)大学生实践教学项目选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定活动项目方向,二是选择进行实践的项目。

()A.对。

中心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中心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中心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1、中心主任岗位职责2、中心教学主任岗位职责3、教研室主任职责4、实验室主任职责5、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6、实验教学指导人员岗位职责7、实验技师岗位职责8、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9、教学指导人员的培训办法10、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11、特色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12、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13、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4、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与课酬支付办法15、实验室使用办法16、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17、实验室卫生制度18、实验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办法19、学生实验、实习守则20、学生实验、实习考勤制度21、学生实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22、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议制度23、实验教学工作人员考评细则24、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25、教学实验、实习工作奖罚办法26、关于实验教学事故的认定27、实验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管理规定28、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制度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领导中心全体员工完成教学、科研和生产任务。

2、负责中心全面工作,主持制定中心的长远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合理安排中心各项工作,并创造更好效益。

3、定期召开中心会议,讨论、研究并布置中心教学、科研和生产任务,代表中心签定重大协议。

4、布置检查副主任的分管工作,听取他们对分管工作执行情况的汇报,协调重大问题。

5、加强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6、根据工作需要,任免实验室负责人,按照中心管理文件对员工进行奖惩。

1、教学主任要有献身教育事业,为国家培养人才的精神,以做好教育工作为荣,热爱和安心本职工作。

2、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教学内容,严格履行教学大纲,严谨治学,规范管理。

3、全面贯彻实验中心教学工作意图,组织领导学生实验、实习工作,制订年度工作重点与工作计划。

4、积极创新,不断完善管理体制,逐步改善教学实验、实习环境,不断提出教学创新思路。

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文件校发〔2016〕31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5月30日太原理工大学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速度,提高我校高水平人才引进质量和效益,依据《太原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结合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例外管理原则,学校决定对创新团队、顶尖人才和特殊人才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实施“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引才方式。

为了保障“一事一议”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条件符合《太原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岗位接收博士毕业生暂行办法》规定引进(接收)标准和条件的,学校尽可能按照相关引才标准、待遇和程序等例行规定正常进行。

凡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实施“一事一议”引才方式。

(一)引进海内外创新团队。

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省级科技创新重点团队;省级高校创新团队;由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知名教授领衔,成员由2名及以上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的人才组成,团队主要成员具有共同的研究方向且有两年及以上团队合作研究经历的创新团队等。

(二)引进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规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

(三)引进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中未涵盖且难以划定层次的高水平人才;具有特殊才能、特殊成就如按照现行引进人才标准执行存在明显待遇落差的特殊人才,包括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实施程序(一)人事处接收招聘系统或引才单位提交的应聘材料后,对满足上述(一)、(二)条件的应在第一时间提出启动“一事一议”的建议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对可能满足上述(三)条件的,人事处积极征求或听取相关引才单位意见,结合学校引才工作整体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可以进入“一事一议”引才程序提出意见。

太原理工大学自主实践学分工作手册

太原理工大学自主实践学分工作手册

太原理工大学自主实践学分工作手册太原理工大学自主实践学分社会实践部分工作手册目录一、序言二、学分获取流程三、项目设立说明四、《申请表》填写说明五、学分录入说明六、学分查询方法七、附录:1、《项目申请表》2、《项目立项汇总表》3、《项目学分标准》4、相关信息序言(待定)大学生自主实践社会实践项目学分获取流程第一步:学生下载打印《申请表》*第二步:组织单位*立项并填写《立项汇总表》*。

第三步:组织单位开展项目活动,向学生提供项目信息,并进行认定。

第四步:学期13周,组织单位将《立项汇总表》上报校团委审核确认,由校团委录入教务系统并在部门网站公布。

第五步:学期15—16周,班主任根据学生本人《申请表》填写内容,将学生学期所获实践学分录入教务系统。

第六步:第17周,校团委通过教务系统,对录入的自主实践学分予以公示,如无异议,班主任即可提交生成最终学分。

第七步:班主任要收集齐本班学生每学期的《申请表》,交学院存档。

补充说明:1、《申请表》——《大学生自主实践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2、《汇总表》——《社会实践项目立项汇总表》3、组织单位——校团委各部门、院级团委社会实践项目设立说明一、遵循《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2012〕9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要求。

二、所设立项目要便于管理、适度适量,要努力提升项目信息内涵,力争全面反映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项目的情况。

三、每个项目所设学分值是固定的,不得视项目完成等情况进行变更;并且所设学分值最低值为0.05,且只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组织单位为立项项目编号(后附编号方式)、命名、设立基本学分等相关内容,填入《汇总表》,并于学期13周上交校团委。

五、《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1、“学年、学期”要填写清楚,以便教务系统录入。

2、“项目名称”为所开展项目的具体内容描述,为更好地体现学生参加项目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炼主题尽可能写清楚。

3、“实践时间及时长”为校团委审定所设立项目是否符合《社会实践项目学分标准》的主要依据,请写明。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总74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校科〔2012〕9号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太原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实施方案》已于6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2太原理工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组建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参照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2012年度“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培育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是推荐申报工作的必要前提,是评审认定的核心与重点内容。

结合我省实际和我校实情,为做好“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组长:张文栋常务副组长:郭敏泰副组长:许并社、吕明、李晋平、梁丽萍成员:校长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国资处、国际合作处、招生与就业处、211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友办公室等部门负责3人,各相关院、所、中心负责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负责人,省部级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

职责:负责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保障措施、新机制新体制论证等重大事项决策,按教育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聘请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设在科技处。

二、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相关行业领域以及地方重点发展规划,发挥我校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有地域相对优势学科的特色及潜能,积极联合国内外创新力量,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形成协同创新的新优势。

培育组建具有我校鲜明特色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方向体现战略性和前瞻性,重点放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支柱产业创新,加快我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我校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在我省乃至国家创新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动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动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目录1国家制定的文件 (3)1.1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3)1.2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9)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15)2.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15)2.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使用基本规则 (18)2.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整理上报制度 (19)2.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21)2.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22)2.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教学规范 (25)2.7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26)2.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开放性实验室管理的暂行规定 (27)2.9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9)2.1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型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32)2.1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试行) (34)2.1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自制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36)2.1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38)2.14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39)2.15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40)2.1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实验室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42)3 自动化实验教学中心规章制度 (44)3.1 自动化实验中心规则 (44)3.2 实验报告评分标准 (45)3.3实验成绩评定标准 (47)1国家制定的文件1.1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直属高校:现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李铁映1992年6月27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从事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关于组建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训练营的预备通知

关于组建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训练营的预备通知

关于组建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训练营的预备通知
各学员:
2010年暑期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已经启动,大学生骨干班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组建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训练营。

1、各学员跟随学院组团参加社会实践下乡的(学员青马三人以上)组建分团,并且到秘书处申请备案。

2、秘书处组建2支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训练营分团,有意愿报名的请联系秘书处代冬刚同学(XX)。

3、不参加学院下乡和秘书处组织下乡实践的,自行参与社会实践。

按照《关于清泽源大学生骨干三期学员参与社会实践的通知》的要求,完成实践任务,提交实践相关材料。

要求:
广大学员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参与社会实践。

并提交相关资料。

1、所有学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活动,编写《随行笔记》,记录学习、参观、调研等相关情况。

并随时将笔记电子版发送到XX,密码6010250。

2、每分团需要提交社会调研报告。

报告规范模板详见群内文档。

3、学员需要利用相机、dv、手机拍照等形式积累相关实践的图片,积累成果展示会相关材料。

4、学员需要寻访当地一位精英人物,采访谈并制作相关资料。

开学之后,秘书处将进行成果展示会,请大家认真完成安排作业。

大学生骨干培养班 2010年7月8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2021〕8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晋教高〔2021〕8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正文:
----------------------------------------------------------------------------------------------------------------------------------------------------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晋教高〔2021〕8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一流课程进行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高校要承担主体责任,持续加强课程建设,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对课程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山西省一流课程的建设期和培育期均为2年,认定有效期为5年,对通过立项认定的课程,要不断拓宽课程共享范围,应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着力打造具有高阶性、创造性和挑战度的“金课”。

附件:
2021年山西省一流课程立项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9月16日
——结束——。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太原理工大学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大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基地是培养创新性人才的实践活动平台。

通过建立课外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基地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丰富内涵、拓宽渠道、活跃氛围,引发学生对科技创新的兴趣,培养学生对科技创新的热爱,增强学生科技创新的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基地设立目的一、(一)设立大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基地(以下简称活动基地)是为了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切实加强大学生科学素质,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潜能,引导大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锻炼和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不断造就大批具有科技实践和动手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 二)设立大学生课外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基地是为了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出高水平成果,通过合理配置和整合优化教学科研管理资源,在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培训方面,为我校学生提供良好的管理机制、系统化的教师指导和专门的实验平台。

二、基地主要任务(一)带动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增强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二)为优秀学生提供科技活动场所,承接各类与活动基地相关的大学生科技竞赛的组织、培训工作,为在校学生在各级重大科技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提供技术指导及场地保证。

(三) 做好课外科技实践和创新活动在大学生中的宣传工作,承担大学生科技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基地规划与目标根据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科建设与规划,我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和建设的具体情况,陆续建成若干活动基地。

学校对活动基地将实行统一管理,每个活动基地将依托相关的学院或学科进行建设,依托现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并建设成为培养学生科技实践和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实践中心。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的通知(晋教高函[2010]19号)各普通高等院校: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教育发展重点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4号)中有关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四个实施办法》(晋教高[200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评选2010年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教学质量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下发你们,希望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合理规划,精心组织,力争取得更好的建设成果。

请各高校于2010年4月10日起,登录山西教育网主页(http:///),查看本次评选文件及项目,下载有关表格。

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务必于2010年4月23日报送我厅高教处。

附项目: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项目2.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3.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项目5.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项目6.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二○一○年四月六日项目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建设项目一、评选范围我省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含举办本科教育的专科学校)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已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2010年评选名额为50名左右。

我厅为入选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誉徽章和奖金。

太原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暂行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暂行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暂行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选拔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能够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满足国家中长期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我校将于2008年启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计划。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外留[2007]4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工作应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需要的精神,重点支持创新团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的根据需要,有计划地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工作要充分利用我校国外优势教育资源,与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坚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原则。

选派工作应着眼于培养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并与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发展战略相结合。

在选派工作中坚持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

- 1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校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克昌副组长:马福昌许并社成员:吕永康、李文英、刘光焕成立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派办”),挂靠在研究生院(筹)(二)职责分工校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制定校研究生选派计划与相关政策。

研派办负责研究生选派过程管理、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跟踪与管理。

国际合作处负责指导、协助研究生与国外联合培养的院校进行联系及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联系与协调。

人事处参与教师(在职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的选派,并进行出国后的人员管理。

参与联合培养研究生校内导师的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各院(所)根据学校的总体目标和选派计划,制定本院(所)的选派计划,负责选拔推荐学生,负责落实国外接收院校/专业;研究生导师协助学生联系国外导师,并与国外导师共同制定研修计划;申请留学者在导师指导下与国外大学和导师联系,参加相关外语考试,以获得国外接收院校和导师的正式邀请信,并达到规定的外语水平合格标准,获得选派资格后履行签约手续并履约。

自主实践实施办法

自主实践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保障我院大学生自主实践制度化、规范化,将“实践育人”指导思想落到实处,特制定关于自主实践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总则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工作内容,彰显办学特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实践育人工作全过程,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

二、本办法于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2012级在籍大学生开始施行。

三、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自主实践是“实践育人”的一部分,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和“专业实践教学”并行,三者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

四、太原理工大学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自主实践包括五部分,分别为:学术科技竞赛、学术科技成果、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就业创业竞赛。

五部分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学院鼓励学生个人和团体申请立项,项目具体内容、实施细则和注意事项参见本方案。

五、自主实践应遵守的原则是:以学生为主体,形成开放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体系。

尊重学生个性,充分发挥其兴趣专长,鼓励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相互学习交流,为学生打造锻炼自我、彰显个性、素质提升的平台。

六、根据专业培养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需通过自主实践取得2个以上学分(含2学分),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学分为社会实践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自主实践的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七、学院学生自主实践纳入学校建立的统一的自主实践项目管理平台。

第二章 管理体系一、为加强学院自主实践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学院成立自主实践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办公室负责自主实践项目的组织、考核与监督,并进行学分认定和发布。

二、学生参与自主实践学分认定程序见图2-1。

图2-1 自主实践流程图三、学校、学院会在自主实践活动开始前一周发布项目或活动,有意参加的同学可在学院团委网站下载《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持表参与相关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填写表格内容,由项目组织者予以审核后,连同证明材料交由各班主任,班主任下载并填写各班《自校、院发布或认可的项目或活动 参与项目或活动 班主任登记审核 办公室审核并认定 学生下载学分申请表 学生填写学分申请表证明材料 提交各班 审核信息并公示登录系统录入学分主实践学分登记表》,并在班级进行信息公示后,连同学生个人参与活动证明材料交由办公室审核并认定,审核通过方可登陆系统录入学分。

太原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和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9]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91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0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为创建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进一步推进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结合学校目前实际和发展目标,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的基本原则(一)科学合理,宏观调控。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岗。

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内。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的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学科建设为主线,向高水平学科倾斜,向创新团队倾斜,向教学科研任务重、人才培养质量好、教师整体水平高的单位倾斜。

突出教师岗位的主体地位,突出正高级岗位的标杆作用。

(四)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聘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

(五)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

二、适用范围(一)学校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办法。

山西中医药大学

山西中医药大学

山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第一批任务书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组办公室2017年12月第一次任务分解说明与要求1.任务书所列审核项目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要求,参考兄弟院校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而拟定的。

2.任务书的特点是有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和引导性问题,有评建具体任务和数据及文字材料要求,内容覆盖6个规定项目(包括24个要素、64个要点)和1个自选特色项目,能够支撑审核评估的四个度。

3.由于我校正式审核评估是在2018年下半年,时间跨度比较长,本次任务为第一次分解,主要是做好2017年评建基础工作和2018年自评自建工作。

随着迎评促建工作的深入,将在2018年5月进行第二次任务分解,进一步完善充实评建内容。

4.任务书项目分配主要依据审核评估的7大项,落实到各个对口7个大组,由各大组牵头组织要素牵头单位,总体负责各项目建设和自评材料的搜集、整理及自评报告的撰写;各项目要素牵头单位的其他协助部门配合完成评建任务。

5.任务书仅是评估的指导性意见,所列项目有的比较详细,具有可操作性,有的比较宽泛,各单位要对照任务书相关内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吃透审核评估的内涵,利用好评估引导性问题,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设计好自己的尺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对任务书中漏项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

要做到“规定内容不漏项,创新工作有亮点”。

6.所收集、整理的材料要系统、清晰,要数据先行、用事实说话;每项背景材料都要有据可查,每项原始材料,如文件、规划、纪要、记录等,都要保证准确、真实。

每个审核要点的综述材料不少于1000字,其中问题与改进不少于1/3。

7.评建办统筹协调各专项组工作,尤其是项目交叉部分的内容,评建办要定期召开评建任务推进会,协调好各单位保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各单位要克服困难,主动评建,服从调度,想方设法完成评建任务。

9.评建任务重在“如何做?效果如何?问题如何?如何改进?”各单位务必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加强自评、自改和自建的力度,而不仅仅是梳理评估材料。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名单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名单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按照《山西省高端人才工作院士咨询指导委员会章程》和《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评估,并经省政府批准,确定在太原理工大学等单位第五批设立34个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设立院士工作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我省建设“示范区”、打造“排头兵”和构建“新高地”三大目标,大力引进“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助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产业技术升级、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举措。

各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院士工作站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院士及其团队的服务工作,完善协同创新和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创新人才团队引进培养,搭建好各类创新平台,确保按计划完成院士工作站各项建设目标。

各设站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院士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在院士工作站科研条件改善、项目研发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鼓励建设各类科研技术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财教〔2017〕152号),省财政将对院士工作站给予设站补助,各院士工作站要严格遵守有关资金使用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院士工作站实行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并采取书面通报等形式,将考核结果通报设站单位及主管部门。

附件:第五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名单(34个)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6月27日附件第五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名单(34个)1、太原理工大学煤矿综采装备院士工作站2、太原理工大学镁铝材料院士工作站3、太原理工大学煤炭安全智能精准开采院士工作站4、太原理工大学燃料电池院士工作站5、太原理工大学现代轧制工艺与装备院士工作站6、山西农业大学精准农业院士工作站7、山西农业大学设施园艺院士工作站8、山西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信息化管理院士工作站9、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士工作站10、中北大学智能化武器系统院士工作站11、中北大学催化新材料院士工作站12、中北大学特种车辆院士工作站13、山西大同大学石墨烯技术应用院士工作站14、山西省人民医院消化内科院士工作站15、山西省人民医院肾内科院士工作站16、山西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院士工作站17、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大医院妇科疾病院士工作站18、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呼吸疾病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19、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肝脏外科院士工作站20、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骨科院士工作站21、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出凝血疾病和白血病诊疗院士工作站22、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心血管病院士工作站23、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内分泌学院士工作站24、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淤地坝研究院士工作站25、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大豆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院士工作站26、山西省地勘局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地热探测与开发院士工作站27、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轻合金精密成型院士工作站28、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29、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汽车用钢院士工作站30、长治久安人工心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31、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煤矿综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院士工作站32、太原市润民环保节能有限公司院士工作站33、山西中天信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院士工作站34、山西鑫泽西大数据研究院智慧水务院士工作站。

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

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

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安排,我部决定开展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高校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高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

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任务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3.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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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教〔2012〕9号
学校各单位:
大学生自主实践是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实践育人的实施意见》(校教〔20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大学生自主化实践、个性化发展的空间,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新途径,不断提高实践育人的教学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实践育人的实施意见》(校教〔2012〕6号)文件精神,促进本科生自主实践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开展自主实践主要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就业创业、创新创业等活动。

一、管理体制
自主实践项目的组织部门或机构负责考核项目,并进行学分认定。

自主实践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是负责自主实践项目和学分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项目的发布、组织、指南编制、调控、质量监控、学分确认等工作。

各学院相应成立院级自主实践项目管理机构,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牵头落实本学院自主实践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团委、学工办、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具体执行。

学校建立统一的自主实践项目管理平台,利于信息发布、协同操作、规范管理。

二、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一)根据专业培养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须通过自主实践取得2个以上学分(含2学分),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学分为社会实践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自主实践的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二)学校认可的各类自主实践的活动项目:
1.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和就业创业竞赛;
2.学校认可的获奖、论文、专利等科技学术成果;
3.学校组织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4.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就业见习和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及社团活动和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等;
5.经教务处、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自主实践项目。

(三)自主实践学分计分方法详见附件。

三、自主实践项目的申报与审核
1.学生在完成自主实践项目后,应及时向班主任申请自主实践学分,递交相应材料,具体包括《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2.班主任每学期第13-16周对自主实践项目进行登记、审核,并公示相关材料一周以上。

对已核实的项目,班主任填写《自主实践学分登记表》,经学院认定后,把学生的项目信息及学分录入管理系统。

3.《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自主实践学分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要交学院存档。

4.学生可随时通过自主实践项目管理平台查询所取得的学分。

四、监督与检查
1.学生个人或团体申请校、院公布的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必须完成。

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延期或中止项目,应及时向项目组织部门提出申请。

否则将会在自主实践项目管理系统中产生不良记录,且不予登记学分。

2.学校将对自主实践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审核,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该项目所得分数、对违反规定者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以作弊论处等。

五、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自主实践考核及学分认定暂行规定》(校教字〔2007〕7号)同时废止。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自主实践项目计分方法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自主实践项目计分方法
一、学术科技竞赛的计分方法
1.学术科技竞赛由学生处组织或授权的机构组织。

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生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排行榜》执行,其学分标准见表1。

2.国家、地区、省级、校级(包括经学校授权由学院主办的全校性竞赛)组织竞赛的获奖奖项和等级奖比例由竞赛主办单位确定和认定。

3.学院主办的学术科技竞赛获奖奖项和等级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的竞赛,一等奖设为参赛总数的1%,但总数不超过3个;二等奖设为参赛数的3%,但总数不超6个;三等奖设为参赛数的6%,但总数不超过10个。

以团队为参赛者进行的竞赛(一般每团队人数不得多于五人),一等奖设1个,二等奖设3个,三等奖设5个。

4.同一项竞赛同一学年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竞赛不同学年奖项,可累加计算学分。

表1. 学术科技竞赛的学分标准
二、学术科技成果的计分方法
1.学术科技成果的学分由学生处认定,其学分标准见表2。

2.学术科技成果及其相关项目包括:各级科研获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文章,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均属于产品)等。

表2. 学术科技成果的学分标准
3.科研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为准; 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为准; 产品技术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 产品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含校级)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4.科研获奖按奖励等级(用字母D表示)、名次(用字母M表示)计算学分,计算公式见表中的备注栏。

5.在Z02002B项目编号的认定标准中,国家级报刊文章指《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文摘》论点摘要、《高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要、《高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要。

三、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分方法
1.社会实践活动指校团委或校团委授权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就业见习、创业实践、社团活动和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 动等。

2.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指利用寒暑假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分为:
(1)分散社会实践,由个人联系社会实践地点,事先向班主任申报。

(2)参与学校、学院组队的社会实践,学院团委备案。

(3)由学校推荐参与省、国家级组织的社会实践,学校团委备案。

注: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课的社会调查活动不属于本文件规定的社会实践范畴。

3.生产劳动、公益活动指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义务劳动。

具体活动包括班团支部、学院及学校等各级单位组织的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展生产劳动和“学雷锋”等义务劳动等。

4.志愿服务、勤工俭学、就业见习和创新实践活动。

(1)志愿服务指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学院及学校等单位组织的、项目化运作的各类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

(2)勤工俭学是指学校组织的、学生处认可的勤工俭
学项目。

(3)就业见习是指学生在我校的“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进行的就业见习活动。

(4)创业实践主要是学生从事规范的创业活动。

5.社团活动指经学校批准成立并注册的学生社团组织所开展的实践活动。

(1)各社团向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申报实践活动项目,获准后由社团联合会监督活动开展,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相应学分。

(2)参加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校艺术、体育团体(高水平运动队除外)。

6.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指校团委认定、校院两级团学系统组织的各类主题实践活动。

包括在课余时间,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紧密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开展的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

(1)个人主动参与主题实践活动者可获得学分,须事先向班主任报告。

(2)组织策划实践活动者可获得学分,活动至少10人以上参加,活动须事先向班主任报告。

7.凡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除外)并符合取得自主实践学分的学生,应填写《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体的时间、内容、总结报告、取得的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班主任进入审核程序,并保留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

凡参加社团活动并符合取得自主实践学分的学生,应填写《自主实践学分申请表》,把参加社团活动具体的时间、内容、总结报告、证书以及所在社团出具的证明,将原件和复印件交班主任进入审核程序,复印件保留作为支撑材料。

同一学年内每位学生参加的这类活动只取最好的一个社团活动成绩认定学分。

其学分标准见表3。

表3. 社会实践项目的学分标准
四、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计分方法
1.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由教务处组织,其学分标准见表4。

表4.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学分标准
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属于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中规定的内容
3.项目结题后,学生可根据项目等级、结题评定等级获得相应学分。

4.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其中一个项目分数,不得累加。

五、就业创业竞赛的计分方法
1.就业创业竞赛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其学分标准见表5。

表5. 就业创业竞赛的学分标准
2. 国家、省级、校级(包括经学校授权由学院主办的全校性竞赛)组织竞赛的获奖奖项和等级奖比例由竞赛主办单位确定和认定。

3.同一项竞赛同一学年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竞赛不同学年奖项,可累加计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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