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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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日常行为,不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并通过每个员工的规范行为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行为规范适用于湖南科佳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规范内容
1、仪容、仪表规范
1.1上班期间佩戴工牌,工牌应戴于左胸前,牌面要端正;如有遗失,请立即告知企管中心并补办临时工牌。
1.2男士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运动服、无领T恤;不宜留长发、染异色,应该经常修剪胡须,保持脸部清洁。
1.3女士不得穿短裙、超短裤(即裙边距膝盖不得少于10厘米)、吊带背心、运动服、拖鞋(夹板鞋)和不得穿奇装异服(提供工作服的岗位,上班时需按要求着工装)。保持修剪指甲,不得做彩色花甲;头发保持清洁,刘海梳理整齐,不能蓬松散落。
1.4凡出席公务活动必须着正装,不得穿奇装异服;女士应化淡妆。
1.5所有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口气清新。女士如喷香水上班,香水应清新淡雅,不可浓烈、刺鼻。
2、礼仪、礼貌规范
2.1交往语言: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等礼貌用语。
2.2接电话语言:接电话、接人待物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办公室电话铃声不得超过三响,同事不在座位时应立即帮忙接听,拿起话机首先面带微笑并用普通话问候:“您好,科佳商业,我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接听电话一律用普通话通话,并注意语音语调,以不影响其他同事工作为宜;认真听清对方讲话,并做好记录,挂断电话时,务必待对方挂断后,自己再轻轻放下话筒。
2.3接待语言:接待公司来访客人时应使用:“您好,请稍候,请坐,我通报一下”等词语,切勿用否定语进行回答。
2.4员工间称谓:员工之间可称呼职务或其姓名,(例如:某员工姓A,职位为主管,则在上班期间称呼其为“A主管”,不得称呼其为“A总”或“A经理”);不随意给他人取外号,或在办公区域内喊他人外号。
3、行为规范
3.1每位员工应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公司来访客人,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3.2员工到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应掌握时机,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扰一下”。
3.3上班期间严禁员工串岗、睡岗、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工作时间尽量避免私人电话,不玩电脑游戏,不进行网络聊天,不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小说、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3.4上班期间员工不得在公司公共场合抽烟、嚼槟榔、吃早餐,可用非工作时间在洽谈室或办公区域外食用。
3.5无故或未经允许不得缺席会议或培训,会议或培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参加会议时,注意遵守会议纪律,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随便出入会议场所或接听电话。
3.6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员工应关闭电灯、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且关闭好插线板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3.7办公桌面保持整洁,妥善保管工作资料、个人物品等,以免丢失或损坏。
3.8爱护公共财物,勿故意损坏和浪费,保养并管理好各类设备和物品,借用的物品和现金应及时归还和清账。
3.9保持地面干净,注意切勿把水、茶渍、饮料等泼洒到地毯上。
3.10公共卫生间内,请节约用水,自觉注意卫生。
3.11提倡每天提前到达岗位,8点30分之前必须进入工作状态,上班打卡后禁止外出早餐或办私事。
3.12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打闹。
4、5S管理
4.1下班后,办公桌整理干净,所有文件、办公用品等物品摆放有序,笔应放入笔筒,贵重物品应放入矮柜。
4.2人员暂时离开座位,需将座椅推入办公桌的一半;下班或者外出时,需将座椅完全推入办公桌内;保持桌椅整洁。
4.3定期整理资料文件,作废文件及时清理,需要存档的文件装订归档,不得堆放在桌面上。
4.4矮柜第一层抽屉为办公用品、第二层文件资料、第三层私人物品;文件夹按用途进行分类,并粘贴标识,注意标识大小、粘帖位置的一致。
4.5对桌面下的电线进行整理,并将过长的电线进行捆扎;拖线板上的插头尽量不要插满,防止过热出现火星。
四、考核与检查
1.所有员工必须学习和了解本规范,并贯彻到日常实际中,新员工岗前培训必须有本守则内容的培训。
2.对于首次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员工,予以罚款人民币10元/次,第二次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周二晨会是属于全公司范围内会议,全员务必参加,如出现迟到罚款50元/次;无故不参加早会罚款100元/次,手机铃响罚款20元/次。
4.本规范的检查分为不定期抽查和个中心负责人日常督促,公司各中心负责人应认真督导下属员工遵守本行为规范,一月内所属部门员工违反规定超过三次的(不含三次),企管中心有权对该中心负责人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
5.罚款须于处罚单开具后一个工作日内缴公司出纳处。
6.所有罚款计入科佳救助基金账户。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属企管中心。
六、附表 1.《处罚单》
附件:《处罚单》
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