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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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住宅小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住宅小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回答:
一、住宅小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住宅小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过程。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的结构、材料、施工工艺、装修等方面,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 安全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安全出口等方面,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环保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的噪声、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确保建筑物的环保性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
住宅小区综合验收是指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整个小区的环境、
设施、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定小区是否具备入住条件的过程。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验收:主要检查小区的绿化、景观、道路、排水等方面,确保小区的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 设施验收:主要检查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方面,确保小区的设施完备、运行正常。

3. 管理验收:主要检查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方面,确保小区的管理水平符合相关标准。

总之,住宅小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小区入住条件的重要环节,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确保建筑工程和小区的质量和安全。

房--强制性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房--强制性交房条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强制性交房条件:是房竣工验收还是综合一、什么是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实际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进行的竣工验收,该竣工验收即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第二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同时,根据该暂行办法,竣工验收的范围也就是要求提交的文件所指称的内容。

二、什么是综合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房屋竣工证明

房屋竣工证明

房屋竣工证明第一篇:房屋竣工证明房屋竣工证明×建证字[ ] 号在修建的工程,结构,层,建筑面积,目前工程已竣工,经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工程质量基本合格,请房产部门凭此证明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第二篇:房屋竣工证明房屋竣工证明本人因申请房屋初始登记,特对坐落于永仁县新大街原工行住宿区住房一栋(土地使用权证号:永国用(2006)第30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5323272011—107号)出具证明,该房屋已于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竣工。

本人保证该房屋建筑质量合格,如因该房屋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导致的一切后果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登记机构无关。

建设单位: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第三篇:房屋竣工验收开发商不经验收强制交房消费者质疑房屋存质量问题中广网北京2月3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现在已经买上房子的80后们,不论房子的大小总能惹来羡慕的目光,可是有一群80后的业主买了房却不敢收,河北石家庄市一群已经买了房的80后业主们,目前正在进行拒绝开发商强迫交房的维权行动,他们的处境有多尴尬,先看看几位80后业主的投诉:消费者有话说:楼盘未在质监部门注册过张女士的先生:建设局反馈过,给我们的回复的是东三路与盘古东街交叉口的东方魅力商住大厦未在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关交房事宜请咨询质监部门,质检部门给我们的答复是这个楼盘也没有在那注册过。

楼盘能提供给我们的是一个内部的验收证明,类似于开发商跟监理公司验收建设单位的验收证。

合同里面定的是12月31号交房,现在已经晚了十几天了,早交一天违约金可以少赔点,石家庄市政府规定的从2006年6月份以后不许收天然气移植费,现在开发商要每户收3200元的天然气接口费,物价局这个收费不合理。

记者:这个房子感觉和你当初想象的差别大吗业主:差别比较大,有点矮,宣传的地暖,最后也改成了暖气,因为属于塔式的楼,里面有个天井,我那块的窗户是铁皮加单层的玻璃,西边那块的就是塑钢的双层玻璃。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一、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实际上分为两种。

2、第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进行的竣工验收,该竣工验收即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3、第二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综合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三、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关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综合验收的范围包括竣工验收,即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才能合格。

单体验收合格的房子和综合验收合格房子的区别

单体验收合格的房子和综合验收合格房子的区别

单体验收合格的房子和综合验收合格房子的区别商品房单体验收合格”是针对单体建筑而言。

“综合验收合格”则是针对住宅小区群体建筑,必需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体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4)**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开发商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是一个法律概念,区别于单体(如某一幢房屋)的验收或者小区或者某一单体某一单项(如消防或者环保)的验收,依据建设部颁发的,1993年12月1日实施,《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情况、各单项工程的工程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项目等组织验收”。

而依据国务院2004年5月19日发布, 国发〔2004〕16号《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行政审批项目也予以取消;也就是现在一般已不采用综合验收这一方法了(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而在标准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概念又是怎么回事,其实这一约定过于简单,没有讲清,是谁来验收,依据什么标准,怎么样的房子才是合格? 开发商和业主的验收能不能替代验收合格呢?按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建筑领域因为涉及公共安全,一般都采用国家强制性的标准,开发商和业主的验收,或者开发商自己组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己认为的合格都不取代工程房屋质量监督机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还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如规划\环保\消防等对工程质量的认可(2000年以前,有工程质量合格证,此后国家对工程质量采用备案制度,取得备案表也就是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工程的质量认可) 。

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合同上的约定交付条件是“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知道什么叫经验收合格,下面转部分论坛上的关于这方面的帖子,供大家学习。

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

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

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1.引言1.1 概述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们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专项验收是在建筑工程的特定阶段或某项工作完成后进行的一种验收活动,主要目的是确保特定的工作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而竣工验收则是在整个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的一项综合性验收,目的是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工程质量满足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在实施专项验收时,通常会针对某一特定工程环节或施工阶段进行评估和检查,以确保该环节或阶段的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专项验收的流程和步骤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要求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准备验收文件、组织验收小组、开展现场检查和测试、评估验收结果等环节。

相比之下,竣工验收的范围更广泛,涵盖了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

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将对工程的各项指标和要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环境影响等。

竣工验收的流程和步骤也更为复杂,通常包括准备验收文件、组织验收小组、开展综合评估、验收报告编制等环节。

尽管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有着不同的针对对象和时机,但它们之间也存在一定的联系。

首先,两者都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都要求依据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估和检查。

其次,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结果都会对工程的终验和交付产生影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负有共同责任。

总之,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理解和应用,可以有效提升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为人们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因此,对于建筑工程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来说,深入理解和掌握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要点和流程是至关重要的。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展开讨论。

文章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概述中,介绍了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通过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为读者建立起了起点认知。

什么叫验收?什么叫竣工验收?什么叫分户验收?

什么叫验收?什么叫竣工验收?什么叫分户验收?

1、什么叫验收?什么叫竣工验收?什么叫分户验收?答: 建筑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单位工程按照专业、建筑部位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等6至9个分部;每一个分部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每一个分项按照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工程验收是一项包括从检验批到分项、到(子)分部、到(子)单位工程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连锁的、系统性的工作。

竣工验收即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之间有什么关系?答: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均是建立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但两者有所不同,首先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第二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第三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验收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最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的必备条件;第四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第五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1什么叫验收

1什么叫验收

1什么叫验收?什么叫竣工验收?什么叫分户验收?答: 建筑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 0规定,单位工程按照专业、建筑部位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等6至9个分部;每一个分部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每一个分项按照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工程验收是一项包括从检验批到分项、到(子)分部、到(子)单位工程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连锁的、系统性的工作。

竣工验收即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G B50300 3.0.3、4.0.3~5)2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之间有什么关系?答: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均是建立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但两者有所不同,首先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第二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第三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验收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最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的必备条件;第四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第五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建筑工程中的竣工整体验收跟综合验收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啊?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吗?竣工整体验收与综合验收应该是一回事,其实专业的说法就应该是竣工验收,当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均验收完成,所有工作都做完时,就可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俗称四方验收),当这个验收通过后,向质量监督站报请备案,只有质量监督站备案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

大头鳄鱼的说法不能被接受,没有专门管综合验收的说法,对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我们是做施工的,只要是我们的工程完成后整体验收就是综合验收,也就是竣工验收,这个手续并不象你说的不包括水暖电消防煤气这些内容,只要是在我们施工范围内的都要做,我们将一幛楼交给业主时他们是可以直接入住的(又不指是住宅,包括公共建筑),正规的说法就是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有什么区分?综合验收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4、公共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5、排水许可 6、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7、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验收证明 8、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 9、物业质保金交存证明 10、供电设施验收等。

而竣工验收即是第2条•竣工验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专案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专案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装置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专案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装置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资料和凭证。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专案(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专案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验收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装置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档案等。

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是指建筑工程、设施工程或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完工,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具备使用功能,可以投入使用的状态。

竣工验收是指在竣工之后,由专业验收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认工程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达到安全、稳定、可靠、经济、环保等要求,具备使用条件和使用价值的程序。

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是建筑工程、设施工程或者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前提条件。

在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之前,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是保障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

竣工和竣工验收合格的内容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给排水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只有经过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才能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和权益,促进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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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住宅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分户验收

住宅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分户验收1、什么叫验收?什么叫竣工验收?什么叫分户验收?答: 建筑工程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单位工程按照专业、建筑部位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等6至9个分部;每一个分部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每一个分项按照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工程验收是一项包括从检验批到分项、到(子)分部、到(子)单位工程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连锁的、系统性的工作。

竣工验收即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之间有什么关系?答: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均是建立在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但两者有所不同,首先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第二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第三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验收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最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的必备条件;第四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第五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与综合验收有什么不同-3

“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区别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区别

商品房验收合格与商品房综合验收的区别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

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

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

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的规定,商品房只有经过了上述部门的验收并合格后,才能算是达到了交房条件。

由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这种“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开发商的约束是比较严格的。

但是,由于该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由谁验收、怎样验收,也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交房时需提供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所以在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

如开发商发出了个“交楼通知书”就要求购房人收房,购房人认为这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而拒绝收房,而究竟要开发商出示什么东西才收房,购房人自己也很困惑,这样一来二去就形成了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所以,当开发商与购房人在选择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种交房条件的同时,双方还应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验收主体及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样才有可能避免开发商与购房人在交房时的纠纷。

二、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合格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F'A】工程验收顺序

【F'A】工程验收顺序

工程验收程序一、程序概况:1、程序追求:明确工程验收程序,规范工程验收过程,保证工程验收全面、有效、合法。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工程的验收管理。

3、定义:、:中间验收: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如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电气安装等分部验收,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

、:交接验收:指不同工序间的工作面移交时(亦即不同施工队伍配合施工)的检查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指独立施工的,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参与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工程验收,如永久供水、永久供电、消防、电梯、环保、人防等。

、:竣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具备交付适用条件时,由建设方(开发商)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

、:竣工综合验收:指各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方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并签署综合验收文件、报告,该项验收完成后即可进行档案备。

4、验收组织成员:、:中间验收:工程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外部监理单位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部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必要时)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必要时)。

、:交接验收:交接双方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工程部专业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

、:单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工程部专业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部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成本部造价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指总承包单位),工程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工程部专业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部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成本部造价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竣工验收与综合验收的关系

一、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实际上分为两种。

2、第一种是由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进行的竣工验收,该竣工验收即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工程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同时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依据国家、地方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的验收。

3、第二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B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D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E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F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综合验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三、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的关系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综合验收的范围包括竣工验收,即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才能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通过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或其他项目完成后,相关方对项目进行检查、审查和确认的过程。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竣工验收合格意味着项目通过了验收,并符合相关的技术、安全和法律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要点,有助于确保竣工验收合格:
完成项目:确保所有的工程施工和安装工作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结构、电气、给排水等方面。

安全评估:进行安全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法规,包括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

文件齐全:整理并准备好所有与竣工验收相关的文件,包括工程图纸、合同文档、技术规范、报告等。

功能测试: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如电力供应、通风空调、给排水系统等。

竣工清单:编制竣工清单,列出还需改进或修复的问题,并确保在合理时间内解决这些问题。

竣工报告:编制竣工报告,详细记录项目的完成情况、技术指标、质量验收结果等。

相关方确认:邀请相关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等)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获得他们的确认和签字。

请注意,具体的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国家、地区或项目类型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建议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或当地建筑管理部门,以确保您了解适用于您项目的特定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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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合格,即每个建设单元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五方验收,并取得消防、环保、规划验收合格证和相关资料文件,由建设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讫并确认,发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

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会有若干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证书》是建设方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必备文件。

“综合验收”是指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对居住小区规划、设计的执行,各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和市政基础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环境卫生设施以及绿化建设等,进行的整体和全面的验收。

综合验收的内容包括:规划要求是否落实,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物业管理是否落实等。

综合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由规划、设计、房屋、土地、市政工程、供水、供气、电力、园林、环卫、电信、公安、交通、消防、商业、教育、人防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没有将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1、完工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只是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

2、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相关资料(可以办理决算及竣工资料移交)。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是指一个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竣工后的工程造价的计算。

而竣工
决算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工程及财务等所有费用的计算。

结算是发生在施工、建设以及计量监理之间,而决算在发生在项目的法人和他的所有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之间。

最后的决算资料是要上报给上级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

而结算只会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不必要上报给国家相关主管部门。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工程变更与索赔等情况,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对已完施工价格进行计算的过程,计算出来的价格称为工程结算价。

结算价是该结算工程部分的实际价格,是支付工程款项的凭据。

竣工决算:是指整个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以后,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核定新增资产和考核投资效果的过程,计算出的价格称为竣工决算价。

是整个建设工程最终实际价格。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

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


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

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

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

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
值,考核投资效果。

土地增值税: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二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
*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
房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
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为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的部分,税率为50 %,速算扣除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的部分,税率为60%, 速算扣除数为35 %。

三、确定应税收入
(1)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

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

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

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3) 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
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 )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 )和(2)项合计的10 %以内计算扣除;(4 )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

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

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 %计算扣除。

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 栋出租,10栋待售。

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 %,城建税税率5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 X80 = 14400 (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 + 0.2 + 50)X80 = 52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 X80 + 5200 X5 % = 300 (万元)
转让税金支出:14400 X5%X(1 + 5% + 3%)= 777.6 (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200 X20 %= 1040 (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5200 + 300 + 777.6 + 1040 = 7317.6 (万元)
增值额=14400 —7317.6 = 7082.4 (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 7082.4 /7317.6 X100 % = 96.79 %应纳增值税税额=7082.4 X40 % —7317.6 X5 % = 2467.08 (万元)
六、会计处理
1. 转让取得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467.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2467.08
2.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24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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