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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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市节能宣传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x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二、活动主题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三、宣传重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通过深入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农村和军营,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组织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2:00

地点:xx市光明广场

参加单位:

1、市直有关部门。

2、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节能产品生产、经销和应用企业。

活动内容:宣传节能法规,普及节能知识,展示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成果。

活动形式:发送宣传资料,展板宣传,咨询服务,产品展示。

责任分工:

1、市经委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场地布置和气氛营造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重点耗能企业参加活动。

2、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参加活动。

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产品经销商参加活动。

4、市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节能示范建筑开发商和节能建材生产商参加活动。

5、市国资委负责组织落实国有企业参加活动。

6、市直有关部门分别准备节能展板、节能宣传资料和单位宣传横幅,组织

本单位人员参加活动。

7、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于6月14日在本辖区内分别设立分会场, :// 同期开展节能集中宣传活动。

组织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1、宣传周期间,在行政中心悬挂节能宣传条幅。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宣传周期间,未进驻行政中心的市节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须在单位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

3、宣传周期间,各县区政府、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要组织各乡镇、街道、社区和园区、工厂、商场、宾馆、饭店、机关、学校、医院及其他所有各企事业单位,在各自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并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通过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

4、宣传周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各媒体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组织各媒体记者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等实地采访,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曝光严重浪费能源行为,营造全民参与节能的社会氛围。电视台制作节能公益广告和节能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广播电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安排10分钟的节能专题节目。报纸开设节能专栏,制作宣传专版,每天在报头、中缝等处刊发节能标语。

5、市信息中心安排在政府站、政府视频滚动播出节能新闻、节能小知识、节能专题节目及节能标语。

6、市建设局安排在公交车视频上滚动播出节能知识和节能标语。

市发改委牵头,对全市发电企业能耗达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委

市经委牵头,对全市除发电企业以外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2、宣传周期间,组织对本辖区内工业燃煤锅炉能效指标情况进行核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3、宣传周期间,组织对本辖区内国家限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炼铁、小电镀、小铸造、小炼铅、小轧钢、小造纸、小炼油等企业进行全面清查。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4、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培训讲座。

责任单位:市经委

五、工作要求

1、市节能办公室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县区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工作,按照活动总体安排和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活动方案,于xx年6月10日前报市节能办。

3、各责任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节能宣传周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和手机号报送市节能办,以便工作协调落实。

4、滤布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于6月10日前将落实的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的企业名单、联系人及电话报送市节能办,以便统一安排布展。

5、各县区政府、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各节能宣传周责任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节能办;市节能办汇总整理后形成全市总结汇报材料,并于7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

联系人:xx

夏立峰 xx

传真:xx

附件:1、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2、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1:

参加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单位名单

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工商局、市质监局、xx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附件2:

节能宣传周宣传标语口号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节约能源,持续发展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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