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冶金石灰厂2019年12月21日清洗脱硫塔中毒2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合集下载

泰兴市化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泰兴市化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泰兴市化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2023年9月10日,泰兴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化工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泰兴市新兴化工园区,具体位置为XX路XX号。

据初步统计,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30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泰兴市政府迅速组织了抢险救援工作,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

二、事故原因的初步调查1. 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勘查和询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得知,事故发生地点为一家化工企业的生产车间。

据了解,该企业长期以来并未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导致一些设备出现了磨损和老化现象。

在火灾现场,调查人员还发现了一些未按规定使用的设备,这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2. 生产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据目击者描述,火灾发生时正值该企业生产车间内生产的繁忙时段,大量的化工原料正在加工过程中。

调查发现,由于一名工人在操作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一台设备未能正确关闭,使得化工原料泄漏并在高温下起火。

3. 企业安全管理不善在调查的过程中,调查人员还发现,该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不到位。

企业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够明确,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不完善。

此外,企业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导致各种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事故的影响和处理情况1. 人员伤亡情况据初步统计,这起化工火灾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30人受伤。

伤者中有的伤势严重,有的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事件发生后,泰兴市政府迅速组织了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伤者及时得到了医疗救助。

2. 经济损失情况化工火灾事故对企业自身和周边区域经济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火灾发生后,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大量原材料被严重损毁,直接经济损失巨大。

此外,由于火灾的烟雾和有毒气体扩散到周边区域,引发了大面积的污染,给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

3. 社会影响这场火灾事故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公众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工作提出了质疑。

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警示教育

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警示教育

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警示教育有限空间作业,看似普通平常,却隐藏着巨大的危险。

中毒窒息事故时有发生,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也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提高大家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的认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上演,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这些令人痛心的事故,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起典型的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案例。

在某工厂的污水池清理作业中,由于未进行充分的通风和检测,几名工人贸然进入了污水池。

污水池内积聚了大量的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工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吸入了这些气体,很快就出现了中毒症状。

周围的工友发现情况不对,试图营救,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救援知识和装备,不仅没有成功救出被困工人,反而自身也陷入了危险之中。

最终,这起事故造成了多人伤亡,给多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痛。

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一方面,企业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没有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对潜在的危险认识不足。

另一方面,工人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对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一无所知,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同时,现场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也严重不足,一旦发生事故,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那么,什么是有限空间呢?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常见的有限空间有储罐、反应釜、污水池、沼气池、地下室、船舱等。

有限空间作业之所以危险,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存在有毒有害气体。

许多有限空间内会积聚硫化氢、一氧化碳、氨气等有毒气体,这些气体在短时间内就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

二是缺氧。

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含量可能不足,导致人员窒息。

三是容易发生爆炸。

如果有限空间内存在易燃易爆气体,遇到火源就可能引发爆炸。

四是空间狭小,救援困难。

一旦发生事故,救援人员很难迅速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救援,往往会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

为了预防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十一起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

十一起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

十一起有限空间作业典型事故案例一、湖北正大有限公司“4•2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事故经过:2020年4月23日15时许,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正大有限公司羽毛粉车间在清理污水沟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发生原因:进入污水沟作业的两人和参与施救的一人,吸入污水沟内硫化氢、氰化氢等高浓度混合型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急性中毒死亡。

主要教训:湖北正大有限公司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将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

进入污水沟开展清理作业的人员未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未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在未检测有毒气体浓度、未佩戴有毒气体防护用品、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违规进入污水沟内作业。

二、焦作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7•18”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事故经过:2020年7月18日18时许,河南省焦作市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

发生原因:焦作悯农面制品有限公司1名员工作业时不慎坠入物料罐,吸入二氧化硫或硫化氢中毒死亡,其他5名员工救援处置不当,也中毒死亡。

主要教训:焦作悯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制度缺失;未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能力差。

三、西江吉利石灰厂“8•3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事故经过:2020年8月31日凌晨3时许,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西江吉利石灰厂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发生原因:石灰窑烟气中含有大量一氧化碳,作业人员在无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一氧化碳超限的窑顶区域作业中毒死亡。

主要教训:该公司生产工艺存在缺陷,安全管理混乱,未对石灰窑进行风险分析辨识,加料操作人员长时间暴露在含有一氧化碳的窑烟自然扩散区域,在从业人员屡屡发生窑烟中毒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防范,继续违规作业。

四、立丰再生纸厂“3•28”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事故经过:2021年3月28日17时许,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立丰再生纸厂在进行白水收集沉淀池清洗作业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

脱硫塔火灾事故报告

脱硫塔火灾事故报告

脱硫塔火灾事故报告一、事故概况时间:2023年6月15日地点:某石化公司脱硫塔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无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二、事故经过2023年6月15日上午,某石化公司脱硫塔区域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脱硫塔区域正在进行正常运行,当班操作人员突然发现脱硫塔上方冒出了浓烟,并且伴随着火苗。

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且组织其他班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和灭火工作。

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经过消防人员的紧急救援,火势得到了控制,避免了人员伤亡的发生。

同时,周边环境也得到了保护,避免了更大的环境影响。

三、事故调查1. 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成立了由相关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赶往现场展开事故调查工作。

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并且采集了现场的样品进行分析。

2. 数据分析:通过对事故发生前的设备运行数据和操作记录进行分析,发现在事故发生前脱硫塔运行指标正常,未出现异常。

3. 设备检查:调查组对脱硫塔及其相关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发现脱硫塔在事故发生前曾出现过一些考核问题,例如设备温度的尖峰值、压力参数突变等。

4. 监控系统分析:调查组还分析了脱硫塔的监控系统数据,发现在事故发生前,并未发现监控系统有异常的报警信息,因此并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组的分析得出,导致脱硫塔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 设备问题:脱硫塔在事故发生前曾出现过一些设备问题,虽然这些问题并未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却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 监控系统问题:脱硫塔的监控系统并未发现有异常的报警信息,导致并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监控系统的故障或不及时的报警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 人为操作失误:尽管事故发生前,脱硫塔的操作记录正常,但并不排除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的可能性。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6·7”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19)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6·7”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19)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6·7”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19)2019年6月7日12时25分许,上海和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西721亩H1和H2导热油系统联通施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7.5万元。

2019年6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省政府安委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闽安委督〔2019〕7号)等有关要求,经宁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6.7”较大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工信局、公安局、总工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邀请宁德市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经与上海和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沟通协商,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表示不派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结果以属地调查为准。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和询问有关当事人,经综合分析,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上海和安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安公司”)。

和安公司是本起事故项目的承包单位,该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华宁路3826弄88号210室,办公地址于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沥路587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GC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额定工作压力小于2.5Mpa且过热蒸汽温度小于等于400℃锅炉的维修、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安装、改造,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机电设备、环保设备、通风设备的安装、水电安装以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工业中毒事故报告范文

工业中毒事故报告范文

工业中毒事故报告范文摘要:本报告旨在对某工业企业发生的中毒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提出相关应对措施和建议。

通过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以及处理效果的调查研究,本报告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事故概述某工业企业,位于某市某工业园区,是一家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企业。

2019年3月12日,该企业发生一起中毒事故,导致3名员工中毒,其中1人情况严重,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步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二、事故原因分析1. 未落实安全措施:事故发生时,企业安全员未及时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导致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未佩戴防护设备。

2. 设备老化和维护不当:使用的设备存在老化现象,部分设备维护不及时,导致化学物质泄漏。

3. 环境通风不良:生产现场通风设备运行不正常,无法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导致职工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污染环境中。

三、事故危害程度评估1. 人员伤亡:三名中毒员工承受明显的生理和心理伤害,其中一人情况严重,经过紧急抢救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2. 生产中断:事故导致生产线停工,造成经济损失和产品供应不足。

3. 社会影响:事故暴露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引起了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给企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四、事故应对措施和建议1. 强化安全意识: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操作人员每次操作前都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

2. 定期设备维护和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3. 完善环境通风设备:加强通风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生产现场的空气质量达到安全标准。

4. 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以提高员工对应急措施的熟知度和应对能力。

五、事故处理结果评估1. 伤员救治效果评估:经过医院全力抢救,经过数周的治疗,中毒员工的病情已明显好转,生活功能逐渐恢复。

2. 事故隐患整改评估:企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立即进行了设备的维修和更换,通风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维护。

太仓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太仓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

太仓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12•2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2月21日4时7分,位于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鑫中路的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发生火灾,造成3名工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苏州市安监局、太仓市安监局、太仓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在接报后的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办法》(苏府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苏州市政府成立了太仓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12·21”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一),市安监局副局长王竟任调查组组长,市安监、监察、公安、总工会等部门人员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

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㈠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协鑫中路3号,法定代表人:江平,注册资本:33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7XY。

成立时间:2007年02月13日;营业期限:2007年02月13日至2057年02月12日;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人造革树脂(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生产、经营);批发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研发、生产、加工、销售鞋底用树脂;经销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㈡生产工艺基本情况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2#车间主要生产聚酯多元醇中间体产品,用于下游生产聚氨酯树脂。

50例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2005-2021)

50例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2005-2021)

煤气中毒死亡事故案例汇总1.2021年1月7日14时30分左右,江西新钢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制公司)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炼钢厂钢一区对2#转炉北侧吸风管进行割除作业时,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2.2020年2月24日20时36分许,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石灰车间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2.2万元。

3.2019 年12 月21 日10 时许,太仓市双凤镇杨林路10 号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内,3 名员工在清洗4 号石灰车间脱硫塔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 名员工死亡,1 名员工受伤。

4.2019年12月5日3时35分左右,张家港兴荣炼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5.2019年7月25日15时30分,济南市恒汇祺和实业有限公司在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型钢燃气车间8万m3煤气柜进行防腐作业时,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04万元。

6.2019年1月16日13时20分左右,涉县兆隆铸业有限公司1#铸造高炉发生煤气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60万元。

7.2018年2月5日凌晨2时56分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7号(2200立方米)高炉发生煤气泄漏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1175.532万元。

8.2018年1月31日18时56分,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的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公司富余煤气发电站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46万元。

9.2018年1月24日12时许,丹东市振安区榆金铸造厂除尘罐内发生一起煤气中毒死亡1人的事故。

10.2017年8月3日凌晨2时32分,鄂州市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气烧石灰窑项目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造成作业人员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1.23万元。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中毒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1)1.1 毒气泄漏事故案例分析 (1)1.1.1 事故经过 (2)1.1.2 事故原因分析 (4)1.1.3 事故预防措施 (5)1.2 化学品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6)1.2.1 事故经过 (7)1.2.2 事故原因分析 (8)1.2.3 事故预防措施 (9)二、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0)2.1 煤气泄漏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1)2.1.1 事故经过 (13)2.1.2 事故原因分析 (14)2.1.3 事故预防措施 (15)2.2 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16)2.2.1 事故经过 (18)2.2.2 事故原因分析 (18)2.2.3 事故预防措施 (20)一、中毒事故案例分析2018年某化工厂发生一起苯中毒事故,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是由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苯进行有效的储存和处理,导致苯泄漏。

泄漏的苯与空气混合后形成可燃气体,遇火源时可能引发爆炸。

当工人进入泄漏区域时,吸入了大量的苯蒸气,导致中毒。

经送医救治,部分中毒工人的生命得以挽回,但仍有两人因中毒过重不治身亡。

2019年某食品加工厂发生一起农药中毒事故,造成多名工人不同程度的中毒。

事故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农药进行妥善储存和使用,导致农药泄漏。

泄漏的农药与空气混合后形成有毒气体,当工人进入泄漏区域时吸入有毒气体,导致中毒。

经送医救治,部分中毒工人的生命得以挽回,但仍有一人因中毒过重不治身亡。

年某制药厂发生一起药物误食中毒事故,造成一名工人中毒。

事故原因是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对药品进行严格的包装和标识,导致一名工人将药品误认为是食品而食用。

该员工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经送医救治,生命得以挽回,但仍需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1.1 毒气泄漏事故案例分析某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因反应釜的老化及未及时维修,发生毒气泄漏事故。

由于该化工厂涉及有毒化学物质的生产,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导致大量有毒气体扩散至工作环境中。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化工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化工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总目,录目,录 (1)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5)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5)二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6)三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7)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8五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10)六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12七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14八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5)九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17)十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18)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20)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22)第二章爆炸事故案例 (24)一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24)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25三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7)四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29)五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31)六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32)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33)八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35)九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35)十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36)十一南京化工厂爆炸事故 (37)十二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 (38)第三章中毒事故案例 (40)一河南濮阳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40二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42)三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45四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46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47)六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48)七苯中毒事故案例 (51)八制度不执行,入罐作业酿事故 (52)九某化工厂急性硫化氢中毒事故分析 (54)十二氧化硫中毒事故案例 (55)第四章国外化工安全事故案例 (58)一美国乔治亚州奥古斯塔BP-阿莫科聚合物工厂爆炸事故58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Sonat Exploration公司油气分离厂火灾爆炸事故60三美国托斯科埃文炼油厂爆炸事故 (65)四日本甲醇精馏塔爆炸事故 (69)五美国环氧乙烷再蒸馏塔爆炸事故 (70)六韩国幸福公司的ABS树脂厂火灾爆炸事故 (72)七日本一合成氨装置爆炸事故 (73)八印度马弗罗炼油厂储罐区爆炸事故 (74)九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站火灾爆炸事故 (75)十西班牙液化丙烯罐车爆炸事故 (78)十一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氮气窒息事故 (81)十二印度博帕尔甲基异氰酸酯泄漏事故 (84)十三日本一化工厂生产农药时焦油状废物分解泄漏事故88十四塞内加尔液氨储罐发生爆炸事故 (89)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一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2010年9月12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30余万元。

近年来脱硫塔火灾事故分析

近年来脱硫塔火灾事故分析

近年来脱硫塔火灾事故分析一、火灾事故案例分析1.2018年某工业园区脱硫塔爆炸案该工业园区是一个以化工生产为主的园区,脱硫塔是重要的废气处理设备。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当时先是听到了一声巨响,随后整个园区内充斥着浓烈的刺鼻气味,旋即园区内传来炸响,一片烟雾弥漫。

最终,经过多方抢救,火势被控制,并且及时安全疏散了工人。

经调查发现,此次脱硫塔爆炸事故是由于设备内部高温高压环境下化学反应不稳定,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当时厂方并没有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2019年某石油化工企业脱硫塔起火案该石油化工企业是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为了达到环保要求,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其中,脱硫塔是一项重要的改造项目。

然而,在改造后不久,脱硫塔发生了起火事故。

据初步调查,事故是由于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未能及时检查脱硫塔设备的温度、压力等指标,导致设备发生故障,最终引发了火灾。

以上两起脱硫塔火灾事故案例表明,脱硫塔火灾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设备长期使用导致设备老化、磨损等原因引起的。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对脱硫塔火灾的发生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脱硫塔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1.设备老化脱硫塔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业生产设备,需要长期运行在高温高压环境下。

随着设备长期运行,设备内部会受到高温的影响,导致设备材料老化、磨损,甚至产生裂纹,从而降低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2.化学反应的复杂性脱硫塔在处理废气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化学反应,例如硫酸、磷酸等物质在高温高压下容易引发化学反应。

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引发危险的火灾事故。

3.设备维护不当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于预防火灾事故至关重要。

但是在实际生产中,一些企业可能因为成本考虑,忽视对脱硫塔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导致设备问题积累,最终引发火灾事故。

以上为脱硫塔火灾事故的原因分析,我们应该意识到脱硫塔火灾事故并非偶然事件。

脱硫吸收塔火灾事故通报

脱硫吸收塔火灾事故通报

脱硫吸收塔火灾事故通报一、事故概述2023年6月12日凌晨3时许,我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脱硫吸收塔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应对处置工作,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紧急通告。

二、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为脱硫吸收塔内部管道泄漏导致硫化氢气体泄漏,并与空气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

事故发生前,脱硫吸收塔设备未经过定期检测维护,导致管道材料腐蚀,管道连接处出现裂纹,从而造成了泄漏事故。

三、事故损失1. 人员伤亡:事故共造成8名工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目前已经送往医院救治;另外4人轻伤,正在接受治疗。

2. 财产损失:脱硫吸收塔的部分设备和管道受到火灾严重破坏,大部分需要进行更换和修复。

根据初步估算,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四、应急处置1. 救护工作: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组织了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救援并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将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2. 疏散安全:事故发生当时,公司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疏散,并迅速将附近的居民撤离到安全区域。

3. 环境保护:我公司立即通知相关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泄漏气体未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并组织清理泄漏物。

五、事故调查1. 我公司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和管理不当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

2. 调查结果显示,公司管理部门对脱硫吸收塔设备的定期维护存在疏忽,相关检测记录和设备维护记录不完整,从而导致了管道的腐蚀和泄漏事故的发生。

3. 在调查过程中,公司确定了责任人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并要求相关部门对公司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六、事故防范措施1. 严格落实设备检测维护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

3. 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 对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提高实时监控能力。

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透水事故案例分析目录一、内容描述 (2)1.1 背景介绍 (2)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3)二、透水事故概述 (4)2.1 透水事故定义 (5)2.2 透水事故类型 (6)三、透水事故原因分析 (7)3.1 自然因素 (7)3.2 人为因素 (9)四、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10)4.1 案例一 (11)4.1.1 事故经过 (12)4.1.2 事故原因分析 (14)4.1.3 事故教训与启示 (14)4.2 案例二 (16)4.2.1 事故经过 (17)4.2.2 事故原因分析 (18)4.2.3 事故教训与启示 (19)4.3 案例三 (21)4.3.1 事故经过 (22)4.3.2 事故原因分析 (23)4.3.3 事故教训与启示 (24)五、透水事故预防措施 (25)5.1 加强地质勘探 (26)5.2 完善排水系统 (27)5.3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8)六、结论与建议 (29)6.1 结论总结 (30)6.2 建议与展望 (32)一、内容描述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分别选取几个典型的透水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这些案例涵盖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事故,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透水事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我们还将结合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推理,揭示其背后的物理原理和工程安全问题。

我们还将对透水事故的后果进行评估,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方面。

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直观地感受到透水事故的严重性,从而增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我们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和应对策略,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的数量逐年增加,透水混凝土作为一种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在市政工程、道路建设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透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透水事故也时有发生,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对一起透水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以提高透水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2021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概述】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好的会员“海豚湾美甲”为你整理了这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22年9月14日22时1分,位于甘肃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以下简称盐池工业园)的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邦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较大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9月15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成广平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和高台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张掖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聘请省内化工等方面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实验测试、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认定,张掖市高台县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914”较大中毒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企业违法组织试生产,在废水处理过程中违规操作,引起有毒气体溢出富集导致人员中毒死亡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单位概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耀邦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企业,地处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罗城镇盐池村境内,座落于高台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

该企业成立于218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724MA74JOLN99,经营范围为1吨3-氯丙酰氯、15吨丙酸酐、1吨丙酰氯、1吨2-甲基-5-丙酰基呋喃、3吨苯甲酸甲酯、3吨三苯基氯甲烷、15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的生产与销售。

2000-2016年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典型事故案例2000-2016(本站推荐)

2000-2016年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典型事故案例2000-2016(本站推荐)

2000-2016年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典型事故案例2000-2016(本站推荐)第一篇:2000-2016年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典型事故案例2000-2016(本站推荐)2000-2016年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12月前言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以下简称“辽阳石化”)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事故事件的管理,特别是中国石油炼化企业的典型事故,值得汲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

为使广大基层员工能对这些典型事故有广泛深入的了解,从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本书编写组从2000-2016年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发生的事故中筛选出96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作为基层员工的培训教材。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以尊重事故报告为原则,尽量使用正式的事故报告,着重描述事故经过、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等要素,并配以事故现场的照片,隐去了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删去了对事故责任者追究的部分。

本书的编制与印发将为辽阳石化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习素材,也希望能为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基层班组教育提供实用、有效的培训素材。

忠心希望大家能够仔细地阅读和学习书中的每一个事故案例,将自身置于事故的背景中思考一下:当您身处于事故当事者的情况下,您会怎么做,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忠心希望您可以从每一起事故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的一些不安全行为或习惯,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主动关注、关心身边同事的安全。

这是我们编写本书的目的。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辽阳石化安全环保处、环保监督中心、烯烃厂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由于时间关系,有些事故案例未被收录其中,有些案例的内容也经过编写组重新处理难免有误,还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2017年12月编者目录2000年事故案例 (1)“4.27”反应釜紧急泄料阀脱开物体打击事故...............................................................2 “9.21”碳四罐罐底阀门排出物爆炸着火事故...............................................................7 “12.12”空分装置冷箱设备爆炸事故.. (8)“12.22”无防护作业氰化物中毒事故...........................................................................10 2001年事故案例.. (11)“8.3”消防泵房内吸烟闪爆事故...................................................................................12 “8.28”检修氨调节阀中毒事故.....................................................................................13 “9.5”检修氨调节阀中毒事故.......................................................................................16 “9.26”吊装口坠落事故. (19)“10.12”劣质阀门法兰断裂事故...................................................................................21 “11.5”违规使用螺栓泵盖崩开事故.............................................................................23 2002年事故案例.. (25)“2.23”设计、施工留隐患干燥器爆炸事故.................................................................26 “5.24”带电操作触电事故.............................................................................................30 “6.12”违章操作触电事故 (32)“8.27”违规排放硫化氢中毒事故.................................................................................34 “9.2”污水排放工艺不合理硫化氢中毒事故...............................................................38 “10.2”设计隐患消音器爆裂着火事故.........................................................................39 “10.26”清理原油储罐火灾事故...................................................................................42 “11.27”违章处理放空阀氰化物中毒事故...................................................................44 2003年事故案例.. (47)“2.7”叉车车辆伤害事故...............................................................................................48 “4.18”翻越天桥栏杆高处坠落事故.. (49)-I-“4.20”刹车失灵油罐车脱轨颠覆.................................................................................50 “5.7”私用油、电火灾事故...........................................................................................52 “9.11”加热炉闪爆事故.................................................................................................53 “9.12”减压炉爆炸事故. (55)“10.3”锅炉制粉系统爆炸事故.....................................................................................57 “12.29”处理缠丝机械伤害事故...................................................................................59 2004年事故案例.. (60)“7.8”管线破裂油品泄漏着火事故...............................................................................61 “8.1”拆卸冷却器残留油气爆燃着火事故...................................................................63 “9.6”垫片呲裂氢气泄漏着火事故...............................................................................65 “10.27”罐顶违章动火爆炸事故.. (67)“12.30”气化炉超温爆炸事故.......................................................................................69 2005年事故案例.. (71)“2.16”气化炉超温爆炸事故.........................................................................................72 “3.3”喷溅卸油污油罐爆燃事故.. (74)“3.7”不停机处理包装线机械伤害事故.......................................................................76 “6.24”违章清洗烷基铝换热器爆炸事故.....................................................................77 “9.15”违章进罐窒息事故 (78)“11.13”违章操作装置爆炸事故...................................................................................79 2006年事故案例.. (81)“1.16”误入皮带内机械伤害事故.................................................................................82 “5.9”不停机处理落地料机械伤害事故.......................................................................84 “5.29”违章操作火灾事故.............................................................................................88 “6.28”检修质量缺陷火灾事故. (91)“7.7”清釜作业闪爆事故...............................................................................................93 “8.14”系统超压爆炸着火事故. (97)-II-“12.11”凝结水罐爆炸事故...........................................................................................99 2007年事故案例 (101)“2.6”再沸器憋压泄漏火灾事故.................................................................................102 “6.12”压缩机闪爆事故...............................................................................................105 “9.7”高压水冲洗设备物体打击事故.........................................................................108 “12.28”打包机机械伤害事故.....................................................................................110 2008年事故案例 (112)“1.7”空冷器检修着火事故.........................................................................................113 “1.19”采暖泵站CO中毒事故. (116)“9.12”设计缺陷闪爆事故。

灰硫专业事故案例

灰硫专业事故案例

灰硫专业事故案例灰硫专业是指从事硫化氢(H2S)等有害气体的治理与防护工作的一种专业。

由于H2S具有臭鸡蛋味,毒性极高,具有烟草味的灰硫作业也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

以下将介绍一起灰硫专业事故案例。

2018年7月,某化工厂的一次灰硫清理作业发生了一起事故。

该化工厂是一家石油化工企业,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H2S气体,需要进行定期的灰硫作业。

这次事故发生在化工厂的硫化氢回收罐体内。

事故发生当天,化工厂安排了一组由经验丰富的工人组成的清理小组进行灰硫作业。

清理小组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作业,所有成员佩戴了防毒面具和防爆工具,以便保护自己免受有害气体的侵害。

灰硫清理开始后不久,清理小组中的一名工人突然晕倒在地,并出现呼吸困难和面色发青的症状。

其他工人迅速将他拉出了罐体,并立即向工厂领导汇报了情况。

紧急救援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晕倒工人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治疗。

经过初步检查,医生确认该工人是因为接触过高浓度的H2S气体导致中毒的。

虽然该工人逃过一劫,但由于H2S气体中毒的严重性,他需要接受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工作能力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事故发生后,化工厂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调查组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乏足够的事前准备:调查组发现,清理小组对H2S气体的监测和控制措施不够完善,没有进行全面的危险性评估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2.操作程序不严格:清理小组在灰硫作业时未完全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如未严格佩戴防护装备,未对罐体内的气体进行充分监测等。

3.应急救援能力不足:虽然清理小组在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工厂领导汇报,并请求紧急救援,但工厂的应急救援人员反应较慢,导致救援时间延误。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组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强员工培训:对从事灰硫作业的员工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对H2S气体的认识和防护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险性评估、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制度,并对其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太湖酒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太湖酒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太湖酒厂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编号:THJC2021001一、事故概况2021年3月15日,太湖酒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两名工人死亡,十名工人受伤,厂房内部设备、原材料和成品损失严重。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部门立即组织救援和调查工作,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处理及时妥善。

据初步调查,事发时酒厂正在进行设备维护和清洁工作,初步判断可能是由于维护工作中的操作失误引发了火灾。

酒厂管理部门和相关员工已经接受调查,但具体责任人尚待进一步核实。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维护不当事故发生时,酒厂内部正在进行设备维护和清洁工作,根据现场勘查和工人证言,初步判断是维护工作中的操作失误导致了火灾的发生。

维护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未正常停机、未进行有效隔离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等问题。

2. 安全管理不到位据了解,酒厂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不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培训也存在一定的缺失,导致了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3. 应急预案不完善在事故发生后,酒厂的应急预案执行并不顺利,导致了事故后续处置工作的不畅。

应急预案缺乏具体细化和实际演练,导致了事故处理的不足和延误。

三、事故影响此次火灾事故造成了两名工人死亡,十名工人受伤,给他们及其家属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酒厂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成品也受到了重大损坏,给企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同时,此次事故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质疑,相关部门和企业的监管、管理和责任问题备受争议,也对酒厂的声誉和地位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四、安全管理措施改进建议1. 加强设备维护和清洁操作规程的制定和培训,确保维护工作的安全进行。

2. 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责任心和意识。

3.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及时、有效地处置并减小损失。

4. 加强对相关设备和生产环境的监控及维护,保证生产设备和环境的安全运行。

20220215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尘器坍塌事故的通报

20220215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尘器坍塌事故的通报

20220215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尘器坍塌事故的通报目录1.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尘器坍塌事故的通报 (1)2.近年发生过数起除尘器灰斗掉落、壳体吸瘪等,以及更严重的整体坍塌事故23.事故案例分析 (2)3.1.事故一:2019年某水泥厂布袋收尘器灰斗塌落事故 (3)3.1.1.【事故过程】 (3)4.1.2.【事故原因分析】 (4)3.2.事故二:某发电公司发生一起电除尘设备倒塌事故 (8)3.2.1.【事故经过】 (8)3.2.2.【原因分析】 (9)3.2.3.【经济损失】 (10)3.2.4.【事故经过】 (10)3.2.5.【事故原因】 (10)4.事故原因探讨 (10)5.除尘器安全排查与鉴定的倡议 (11)1.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除尘器坍塌事故的通报2022年2月15日22:45左右,上海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布袋除尘器A侧坍塌,造成6名外委作业人员被困,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开展。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防除尘器垮坍重点反措,认真落实刚刚下发的国资委关于环保设备设施风险提示和隐患排查的要求。

要高度重视除尘、脱硫等系统设备安全管理,加强隐患缺陷排查和治理,提高现场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尽量控制作业人员数量,严防类似事故事件发生!2.近年发生过数起除尘器灰斗掉落、壳体吸瘪等,以及更严重的整体坍塌事故据计,近年发生过数起除尘器灰斗掉落、壳体吸瘪等,以及更严重的整体坍塌事故,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故背后,企业都付出了生产线停产或人员伤亡的惨重代价。

2022年2月6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马钢灰斗本体开裂事故2021年9月湖南某厂除尘器垮塌事故;2019年某水泥厂布袋收尘器灰斗塌落事故;2014年唐山某公司〃9.23〃电除尘器灰斗坍塌事故;2013年某炼铁厂除尘器突发坍塌,一电气点检员被困死亡2006年安徽某发电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器〃3.14〃坍塌事故;2005年湖北某电厂1号机组(30万千瓦)2号电除尘器〃1.1〃整体坍塌事故;2005年内蒙古某电厂2号机组(20万千瓦)电除尘器一电场〃3.20〃灰斗整体坍塌事故;2005年内蒙古某铝电公司自备电厂一期3号机组〃4.9〃灰斗脱落事故以上为媒体报道可查的除尘器事故,据我们掌握了解的还有很多……本期在搜集相关报道的基础上,对事故原因进一步探讨、总结,并根据小编多年的检测鉴定经验,给出了除尘器应进行检测鉴定的情形,供企业参考对照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12·21”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2019年12月21日10时许,太仓市双凤镇杨林路10号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内,3名员工在清洗4号石灰车间脱硫塔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名员工死亡,1名员工受伤。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办法》(苏府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苏州市政府成立了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12·21”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名单见附件),市应急管理局徐华东副局长任调查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公安、总工会和太仓市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当事人及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事发地点进行实地勘查,并聘请专家对事故技术原因进行分析。

通过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的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概况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以下简称石灰厂),地址:太仓市双凤镇杨林桥西;投资人:瞿宇清;公司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1998年8月4日;核准时间:2019年6月29日;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石灰(生石灰、消石灰);经销砂石料、冶金辅助材料、碳酸钙、氢氧化钙、污泥调理剂、化工原料及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企业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工艺流程:碳酸钙→石灰窑→氧化钙→破碎机→氧化钙颗粒→加水→消化器→氢氧化钙粉末(成品)、氢氧化钙颗粒(半成品);氢氧化钙颗粒(半成品)→雷蒙机→氢氧化钙粉末(成品)。

石灰窑煅烧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通过引风机抽至脱硫塔内与氢氧化钙水溶液反应,可能生成碳酸钙和亚硫酸钙等物质,会积淀在脱硫塔内,成为水垢,需要清理。

脱硫塔北侧有个滤水池,滤水池内加有一定比例氢氧化钙,水泵将氢氧化钙水溶液抽至脱硫塔内,通过水喷头在脱硫塔内喷洒,对石灰窑产生的废气进行脱硫,喷洒后的水溶液经脱硫塔底侧下水管流至滤水池。

清洗脱硫塔由员工手持工具进入脱硫塔内部敲打塔内水垢进行清理。

3.涉事工位情况涉事工位为脱硫塔工位,位于四号车间的东侧中部。

四号车间主要生产装置有消化器、雷蒙机和破碎机,用于生产氢氧化钙。

车间的西北侧设有一引风机,通过引风管将石灰窑窑顶与脱硫塔相连。

(二)监管履职情况双凤镇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由聘请的专职安全员对网格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

发生事故的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位于双凤镇黄桥网格内,专职安全员为杨飞宇、王曦二人。

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内含有有限空间,该企业被双凤镇安监办列为黄桥网格内的重点企业,要求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对该厂的安全生产情况巡查一次,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专职安全员需当场开具《现场检查记录》,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存入双凤镇安监办《一企一册》档案,且专职安全员要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实行闭环管理。

杨飞宇、王曦二人在对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该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不全,脱硫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但主观上认为该厂已经通过了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审核,安全生产台账就符合相关要求,且厂内安全生产负责人表示脱硫塔内不会有人进入作业,所以对发现的问题未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未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未向双凤镇安监办领导汇报该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19年12月21日4时许,位于太仓市双凤镇的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石灰窑操作工朱留梅发现引风机漏水,朱留梅立即电话车间主任祖正军报告情况,祖正军安排朱留梅将脱硫塔水泵关停,待祖正军早上上班再进行处理。

早上上班后,经排查发现,引风机漏水是因为脱硫塔内下水管被水垢堵住,脱硫塔下侧水位上升通过引风管流至引风机位置处。

2019年12月21日10时许,在四车间脱硫塔工位,祖正军安排彭玉代和程克江去清理脱硫塔内部水垢,祖正军和彭玉代先进入脱硫塔内部进行清理,程克江站在脱硫塔二层入口处,祖正军和彭玉代手持锤子敲打脱硫塔内壁水垢,通过水桶将水垢从二层入口运出。

清理过程中,祖正军先感觉不适从塔内出去休息,换程克江进入脱硫塔内进行清理作业,一段时间后彭玉代也感觉不适,直接晕倒在塔釜底部,车间主任祖正军,工人程克江参与救援,祖正军在塔釜底部将彭玉代往上托,程克江站在塔釜内人孔边的喷淋管上将彭玉代上拉,工人朱克伟、郑银华在人孔口协助救援,在救彭玉代出塔釜时,祖正军晕倒在塔釜底部,随后程克江晕倒坠落至塔釜底部。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立即拨打110、120、119。

彭玉代被救出后立即经120送往太仓市中医院抢救,经救治恢复健康出院;后程克江、祖正军经消防救援相继被从塔釜救出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共造成2人中毒窒息死亡,1人受伤。

(死亡:程克江,男,56岁,安徽金寨人;祖正军,男,43岁,贵州咸宁人。

伤:彭玉代,男,56岁,山东曲阜人)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4.87984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含一氧化碳气体的有害气体积聚在脱硫塔中,车间工人彭玉代在脱硫塔中吸入有害气体晕倒后,车间主任祖正军组织程克江在没有任何防护的前提下进入脱硫塔盲目施救,祖正军和程克江吸入有害气体导致中毒窒息死亡。

2019年12月25日,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在太仓市殡仪馆法医检验室对祖正军和程克江的尸体进行了法医学解剖检查,并提取心血进行了毒物、药物分析检验。

2020年3月12日,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分别认定祖正军和程克江“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

(二)间接原因1.石灰厂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要求严格辨别企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辨别出的有限空间现场设置警示标识。

2.石灰厂未认真落实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未制定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有限空间相关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致使员工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3.石灰厂现场违规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和履行审批手续,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测,未正确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事故导致一定后果时,仍不采取防护措施,盲目施救。

4.双凤镇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在日常巡查中,虽然发现了该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不全,脱硫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但未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未出具书面检查记录。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12.21”中毒窒息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祖正军,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车间主任,在未对脱硫塔做检测及员工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情况下,安排员工进入脱硫塔作业,造成其中毒晕倒;事故发生后,其又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盲目组织施救,造成其本人祖正军和救援人员程克江死亡。

祖正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鉴于祖正军已死亡,免于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建议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的人员徐道成,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厂长,负责企业的生产、安全工作,未按照要求组织或者参与拟定石灰厂的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未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致使员工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

徐道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1.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落实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苏州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给予其行政处罚。

2.瞿宇清,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组织制定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有限空间相关应急预案,建议苏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

(四)建议给予党纪、政务追责的人员1.徐建明作为双凤镇分管工业经济的领导,对分管的工作督促指导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谈话提醒。

2.杨政作为双凤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工作督促指导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3.袁海平作为双凤镇安监办主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对双凤镇安监办专职安全员的管理不到位,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4.杨飞宇、王曦作为受委托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处理,建议对杨飞宇、王曦立案调查。

六、事故防范措施(一)太仓市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组、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具体落实到企业安全监管中;要进一步做好网格监管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发现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并加以督促指导整改。

(二)太仓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担当,在守好“责任田”的同时,主动向前一步、主动担当作为。

要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产业转型升级、重大设施改造等全过程,严把环保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选址、建设、运营关,牵头主管部门要建立会商制度,研究解决因环保设施建设运营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要开展环保技改项目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和实施联合惩戒;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太仓市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到位;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加大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公司各作业场所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登记,并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对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工序,要制订科学安全的操作规程,采取有效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苏州市太仓东方冶金石灰制品厂“12.21”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组2020年3月3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