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移动查验系统技术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动车移动查验系统

技术方案

2013年06月20日

目录

第1章概述 (3)

1.1项目背景 (3)

1.2建设目标 (4)

1.3建设原则 (4)

1.4建设依据 (5)

第2章系统功能介绍 (6)

2.1业务功能 (6)

2.1.1 公告比对 (6)

2.1.2 PDA查验 (9)

2.1.3 单位审核 (11)

2.1.4 查验审核(车管所) (13)

2.1.5 查验表打印 (14)

2.1.6 查验归档 (14)

2.1.7 视频监控 (15)

2.2接口需求 (15)

2.2.1 外部系统接口 (15)

2.2.2 内部系统接口 (15)

2.3系统架构 (16)

2.3.1 机动车查验业务系统 (16)

2.3.2 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 (16)

2.3.3 视频监管系统 (16)

2.3.4 智能查验终端 (17)

2.4系统流程设计 (18)

2.5网络系统设计 (20)

第1章概述

1.1项目背景

机动车查验是一项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打击盗抢走私、拼装或改装机动车,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工作环节,为了加大查验的力度,贯彻《公安部124号令》的精神,加强车管所对查验机构的监管,规范车管所、汽车销售4S店以及二手车市场车辆查验的流程,开发机动车移动查验系统。

在此之前,机动车查验一直保持人工查验的模式,各项查验数据通过人工签注,查验的随意性大,查验过程无法得到监管,严重制约了车管所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在实际的查验过程中暴露车很多问题。

一是车不到查验现场顺利上户:全国部分城市出现了车主和4S店/二手市场工作人员相互窜通,用同款同类车牌照来冒充,利用虚假信息来对非法车辆上户的案例。

二是不能实时审核:现在4S店在给新车上户后,材料不能即时报送到车管所,新车上户材料是按照达到一定量时通过人工将纸质材料报送到车管所。这种方式只能达到事后的监管,不能达到事前的预警、事中监管的目的。即使在事后稽查中发现违规操作由于已经为车主办理了上户业务,再处理的困难很大,往往都是挣之眼闭之眼的管理方式,给车主的用车造成了很大的隐患,一旦出现事故,车管所将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三是缺乏实时监控,起不到震慑的作用:目前4S店车辆查验区、业务办理区没有统一安装视频监控,存在业务监控的盲区,一定程度上给一些人员进行违法违规操作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搭建4S店、二手车市场机动车远程查验系统,进行查验过程全程信息化监管,实现查验过程视频监控,重点工位PDA拍照,数据信息实时上报,有助于实现机动车查验的规范化科学管理。

1.2建设目标

制定《机动车移动查验系统》行业标准,开发应用于4S店、二手车市场以及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统一的机动车移动查验系统平台。实现远程实时审核、远程实时监控、标准管理、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全过程查验信息(包括查验表信息,照片和视频信息)、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系统信息和数据采集器信息的实时接收和监管功能,机动车远程查验、为切实解决擅自减少查验项目、降低查验标准、篡改/伪造查验数据和结果等突出问题,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1.3建设原则

根据公安部对机动车查验业务信息系统监管的要求,系统的建设将根据统一建设的原则,统一数据库标准,统一访问接口,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1、统一数据标准。查验监管软件数据格式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项》标准要求。

2、统一访问接口。查验监管软件提供数据访问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查验业务信息系统通过访问接口实现和查验监管软件的信息交互。

3、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部交管局工作部署要求,在专用局域网内部署查验监管软件。

1.4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4)《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查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2]357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查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0]312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查验机构资格许可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1]17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查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查验工作监管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10]126号)

(8)《机动车安全技术查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08)(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04)

(10)《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依据公安部124号修改决定修订)

第2章系统功能介绍

2.1业务功能

2.1.1公告比对

机动车车辆查验的依据是以国家公告信息为标准,新车通过扫描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二维条码信息、在用车通过号牌号码和号牌种类提取车辆公告信息,查验员根据公告信息与车辆合格证(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纸质资料进行比对,以此核实纸质档案的有效性。

图1 车辆公告查询

图2 车辆公告信息

图3 车辆公告照片

图4 车辆基本信息

2.1.2 PDA查验

完成公告信息与机动车实物比对,并对机动车进行外观拍照,提交查验比对结果数据,是查验表打印的数据来源。

1、公告信息

扫描公告比对后生成的流水凭证,获取该批次的公告数据并展示到PDA公告信息界面,供查验员比对之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