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均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6.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与自主创业相关专业学习。
四、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一)第一类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要点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报教学管理部统发布。
2023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 需要什么手续
2023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需要什么手续2023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需要什么手续2023-04-22 11:22:07文/李盛同学来源:高考助手官网大学转专业,需要满足3个条件:高考分数、大学绩点、学科特长等,每个学校要求也不同;转专业,仅限于大一新生,而且要求:高考考试分数,要大于要转的专业,本省分数的最低分数一、大学转专业需要什么条件大学转专业需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1.学业优秀类,总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前20%;2.学科专长类,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或极高的兴趣和爱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3.学业困难类,经学校制定的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二、如何确定自己需不需要换专业1、是否真的反感本专业咱们的新生初到大学,肯定是不太适应大学这种独立而开放的教育模式。
所以,会有很多同学感到非常迷茫,渐渐对专业失去兴趣,只看到别人专业课少,或者简单学。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是要先看看自己专业的就业情况,以及后面需要学习的课程。
这样,综合起来考虑才会比较全面。
2、仔细考虑要换的专业那么,在同学们确定要换专业后,我们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要想清楚,需要更换的专业,因为每个人都只能在大学更换一次专业,而且一经换出去便不能再换回来。
其次,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文科专业不能转理科,但理科可以任意换。
3、不挂科说到不挂科,这对于大一的新生来说并不难,因为刚经历过高考大家的基础都非常牢实。
那么,在我们换专业的时候其实有些专业也是要看成绩的,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挂科。
而此外,如果是由高转低,自由,可如果是低转高或者是转院那么就需要参加那个专业相应的考核了。
4、与辅导员处理好关系在大学,主要负责我们的学籍类工作不是班主任,而是辅导员。
不但入党是如此,而且转专业也是一样的。
一般来说,学生先找到自己的辅导员,等辅导员去联系要换去专业的那个辅导员,最后再一同去院长那拿需要填报的材料。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院字【】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学科类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学科类或专业。
按照学科类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转入学科类的专业分流。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根据志愿按成绩录取”原则。
第四条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专业(类)转出的学生数不得超过本专业(类)在校学生人数的%。
第五条学院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一学年办理一次。
学生申请时间为春学期初。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部主任和教务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教务部。
第七条学部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部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学工办主任。
具体负责本学部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一)品德优良、成绩突出的正式注册的一年级学生;(二)学生确有某专业兴趣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的;(五)休学复学后,无原修专业的。
第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一)本科三年级及三年级以上的;(二)经单独招生、提前批录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三)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四)已达到退学条件的;(五)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的;(六)按照专业从外校转入的;(七)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类别,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等互转的(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篇: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
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
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
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
学院转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专业转换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在校学生的专业转换事宜,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改变专业,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
第三条学院学生专业转换以学院认可为原则,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双方协商、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获得的学分等。
第五条学生专业转换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原专业和目标专业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流程第六条学生在申请转换专业时,应当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转专业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转专业理由等文件。
学院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组织审核。
第七条学院成立专门的转专业审核委员会,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相关专业教师等组成,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相关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决策,并在学生申请材料上做出相关批示。
第九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时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并及时将结论通知学生。
如驳回转专业申请,要明确指出原因。
第十条学院审核委员会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应当及时通过学校系统将相关信息报送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变更手续。
第三章专业转换的原则和要求第十一条学生的专业转换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学院不得强制学生转换专业。
第十二条学生二次转专业应当严格限制,一般一次学籍期内不得再次转专业。
第十三条学生转专业应当遵循学院的校园秩序和学术规范,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院应当鼓励学生转专业,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学院转专业后的管理及评价第十五条学院应当对转专业后的学生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课程安排、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等。
第十六条学院应当积极评价转专业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对学生进行定期考核。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和专业选择的多样化,学生们有时常常会对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感到迷茫或不满意。
对于这部分学生来说,大学转专业是一个帮助他们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的机会,然而,由于转专业涉及到学校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专业发展的平衡,高校也制定了相应的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首先,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主要包括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对于想要转专业的学生来说,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转专业申请。
一般来说,学生应该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以及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自己对新专业的兴趣和适应能力。
在申请转专业时,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包括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面试等。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来审核和决定是否同意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其次,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还涉及到一些转专业的具体政策和限制。
一些学校在转专业申请中设置了一些限制和要求,比如规定学生在大学某个学期或者某个年级之前不得申请转专业,或者限制某些专业只接受本校学生转专业等。
这些政策和限制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专业发展的平衡。
同时,学校还会根据专业的需求和学生的申请情况来制定转专业的指标和名额。
另外,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还关注到了转专业后的相关事宜。
对于成功转专业的学生来说,学校通常会安排一段适应期,让学生适应新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环境。
在适应期结束后,学校会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评估,以确认学生是否适合新专业。
同时,学校也会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对于未能成功转专业的学生,学校通常会提供一些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或者找到其他解决方案。
最后,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一些转专业相关的纪律和处罚措施。
学生在转专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果发现学生有不履行义务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转专业资格、停止资助、警告甚至开除学籍等。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的转专业行为,提高学生的学习适应性和专业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是指由一个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包括同一学科内的专业转移和不同学科之间的专业转移。
第三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行申请、审核、调剂和录取等程序。
第四条学院设立专门的转专业工作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学生正常注册,学业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二)具备申请转专业所需的学术基础和专业基础;(三)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二分之一;已完成第二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三分之一;已完成第三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四分之一;已完成第四学年学业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该专业前五分之一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六条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定为每年的6月份,具体时间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确定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第七条学生必须填写学院提供的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专业推荐信等。
第八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
第九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评定未通过的原因。
第十条学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转专业工作组申请复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告知学生。
第三章调剂与录取第十一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通过调剂的形式安排学生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二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生的综合评定结果、专业需求和调剂计划进行调剂安排。
第十三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将调剂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并告知学生所调剂专业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在收到调剂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接受调剂,如不接受调剂,应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根据学生的接受情况和调剂计划最终确定录取名单,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
大学转专业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个人兴趣的不断变化,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会面临转专业的情况。
而大学转专业对于学生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决定,需要经过慎重的考虑和详细的实施方案。
下面将就大学转专业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大学转专业需要学生充分了解目标专业的情况。
学生应该对目标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就业前景等方面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便更好地确定自己的转专业方向。
同时,学生还需要了解目标专业的转专业条件和程序,包括是否需要通过考试、是否需要进行面试等等。
其次,学生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
在确定了转专业的目标之后,学生应该及时与学校的教务处、目标专业的教学管理部门等进行沟通,了解转专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同时,学生还可以向学长学姐、老师或者其他已经转专业的同学进行咨询,获取他们的经验和建议。
接下来,学生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申请。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生需要准备好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
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学生需要认真对待,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最后,学生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并接受可能的结果。
转专业是一项需要勇气和决心的决定,学生需要做好接受可能的结果的心理准备,包括被批准转专业和被拒绝转专业两种情况。
无论结果如何,学生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计划。
综上所述,大学转专业是一项需要慎重考虑和详细实施的决定,学生需要充分了解目标专业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咨询、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申请,以及做好心理准备并接受可能的结果。
希望学生们在转专业的过程中能够理性思考,积极准备,做出正确的决定。
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
第二章转专业管理第三条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已在我校就读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三)所转专业为本校开设的专业,且学生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四)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以内;(五)学生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六条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已取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予以认定。
第三章转学管理第八条学生因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可申请转学。
第九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二)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三)学生转学应遵循“同层次、同类型”的原则,即转入学校与我校层次、类型相同;(四)学生身体健康,符合转入学校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
第十条学生申请转学,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一条教务处对学生转学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学生转学后,应按照转入学校的要求进行学习,已取得的学分符合转入学校要求的,可予以认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办法同时废止。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分制,营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1.各专业在接受转入本专业学生时,要充分考虑本专业的办学条件,不得突破学校规定的班级建制和容量。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3.学生转专业只能在同批次(同类别)的专业中进行,不得跨批次(类别)转专业。
4.对于录取时有条件限制的专业,在接受转专业学生时,继续执行录取时的条件标准。
5.学生转专业时,转入专业对学生的体检标准继续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经批准之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
7.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方可毕业。
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必修课学分,如果相应课程要求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该课程必须重修;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原专业已取得的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课程学分,可记入任选课学分。
8.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9.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学生资格1.全日制本科、高职高专已交费的一年级学生。
2.申请时,学生不能处于处分期。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
4.学生入校经第一学年学习后,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的学生允许在本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三、转专业办理程序1.优秀学生转专业,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初进行。
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公布本年度各专业拟招收转入学生的名额。
2.凡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原专业所在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基本原则(一)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二)公平、公开、公正、规范。
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体现公平、公开、公正,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考核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三)各专业的转专业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5%。
转专业同学第一学年成绩应全部及格;(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二条转专业对象我院全日制在校生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院规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转专业条件(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准许转专业: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2.学生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3.学校因专业停招、改招,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4.学习刻苦,但学习原专业确有困难而又符合转入专业条件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2.已有转专业经历者;(三)艺术类专业之间可以互转,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可以互转。
第四条转专业程序(一)学生应在第二学期第十三周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提交《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在第十四周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并由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流转至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批;(三)拟转入二级学院应对转专业学生进行相关考核,考核可以采取笔试、面试、综合评分等多种方式,在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前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入,并由转入二级学院负责人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四)各二级学院在第十六周前将同意转入学生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审批;(五)教务处在第十七周将完成相关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爱好、特长,尊重学生的意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认知、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转专业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转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学校转专业考核,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申请、具体组织转专业考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接收并安排转入学生学习事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大一学生;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期满的学生,因该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等特殊情况的。
第七条各学院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可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学生调班转专业管理规定
学生调班转专业管理规定导言:学生调班转专业是大学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调班转专业程序,高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学生调班转专业管理规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调班转专业的背景和意义学生调班转专业是指学生在大学期间由原专业转至其他专业的行为。
在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同专业的需求和发展前景也在发生变化。
为了满足学生个人发展和社会需要,学生调班转专业成为一种常见的选择。
二、调班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学生调班转专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应的程序。
首先,学生需要符合学校规定的调班转专业条件,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等。
其次,学生需要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经过学院审核。
最后,学生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并与原专业和新专业协商确定调班转专业的具体事宜。
三、调班转专业的管理原则学生调班转专业的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障公平、公正、公开。
首先,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兴趣为出发点和依据。
其次,管理机构应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调班转专业的程序和标准应公开透明,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并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四、调班转专业的影响和挑战学生调班转专业对学生个人和学校管理都有一定的影响和挑战。
对于学生来说,调班转专业可能给他们带来课程安排、学分转换等问题,同时也可能面临适应新环境和新学科的困难。
对于学校管理来说,调班转专业可能增加了管理的复杂性和工作量。
五、调班转专业的指导和支持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调班转专业,学校应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首先,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调班转专业咨询和指导机构,为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
其次,学校可以开设相关的学科导论课程,帮助学生了解新学科的基本知识和特点。
最后,学校可以组织交流活动,让学生与新专业的学长学姐互动交流,提供经验和建议。
六、调班转专业管理的问题与挑战调班转专业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需要加以解决。
首先,一些学校对于调班转专业的程序和要求没有统一规定,导致不同学院和系对学生的要求不一致。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暂行规定根据《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按二级学科类招生的本科学生在完成前期学习后需要进行专业分流。
为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分流的原则
1、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
2、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
3、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4、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下设专业分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各学部要成立相应的专业分流领小组和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本学部的专业分流工作并受理学生的申诉。
监督机构应吸收学生参加。
三、具体实施
1、学部依据当年招生学科类所含专业及各专业师资、实验等教学条件,确定专业分流计划。
2、学部负责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包括必修课成绩绩点和学生在校表现权重两部分,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平台课和学科基础平台课。
3、学部根据具体实施细则,依据成绩优先、按志愿分流的原则和当年专业分流计划实施专业分流。
4、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学部的专业分流方案、专业分流结果由教务部统一予以公示。
5、教务部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变更,并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教务部。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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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工商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院字【2013】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是指由当前修读学科类或专业转成修读另一个学科类或专业。
按照学科类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转入学科类的专业分流。
第三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根据志愿按成绩录取”原则。
第四条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专业(类)转出的学生数不得超过本专业(类)在校学生人数的50%。
第五条学院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一学年办理一次。
学生申请时间为春学期初。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部主任和教务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教务部。
第七条学部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部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学工办主任。
具体负责本学部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品德优良、成绩突出的正式注册的一年级学生;
(二)学生确有某专业兴趣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的;
(五)休学复学后,无原修专业的。
第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三年级以上的;
(二)经单独招生、提前批录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的;
(四)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五)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的;
(六)按照专业从外校转入的;
(七)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类别,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等互转的(文
理兼招专业除外)。
第四章转专业程序
第十条一年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在春学期第2—3周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部依据师资、教学设备等条件及当年招生学科类(专业)的社会需求,确定接收条件、接收名额,填写《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报教务部。
(二)教务部负责汇总、审核、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接收条件、学生成绩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根据学生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标准分进行,如平均学分绩点标准分相同,则参考高考成绩。
(三)学部组织学生报名,填写《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资格审核,由学部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部。
(四)教务部汇总、审核《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后交接收学部。
(五)接收学部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学部主任签署意见,确定本学部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部。
(六)教务部汇总、审核转专业学生名单,上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七)转专业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八)教务部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学籍维护。
第十一条因第八条第二、三、四、五款情形转专业,必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部同意、接受学部考核通过、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章转专业学生管理
第十二条在转专业手续办理过程中,学生应当在原专业学习,不得无故缺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转入新专业(类)后,应按新专业(类)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全部课程,达到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方能毕业。
第十四条学部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课程修读指导,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已修课程进行成绩认定。
第十五条教务部安排转专业学生选课。
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低年级学生修读相应课程。
第十六条转专业学生学号不变,学生证、考试证应作变更。
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接转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2014年11月20日院长会议研究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