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

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

【摘要】合同中的通知条款被大部分合同起草者忽略,因为他们不知道它在关键时候有多重要,本短文提供了一种在实务当中行之有效的合同通知条款的表述。

【关键词】合同;通知条款

合同中的通知条款主要用于合同各方通知的便利,是合同各方正确履行通知义务的关键。通知是否已经到达对方,有时候是区分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关键所在。该条款在合同条款当中非常重要,但在合同起草当中往往被忽视,忽视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根本不知道该条款有多重要。我国法律对于通知采用“送达主义”,即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这就要求发

送方就对方是否已经收到通知承担举证责任。但在实务当中,有时候根本无法实际送达。要么找不到当事人,要么当事人拒绝签收。这时候就可以采用英美法系的“发送主义”,以降低举证的难度,法院一般会认可双方的这种约定。

通知条款有以下几种表述方式:第一种: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负责联系的人:,电子邮件:;乙方负责联系的人:,电子邮件:。一方需要通知的信息发送至对方指定的电子邮箱达3日,即视为对方已经看到并了解邮件内容,送达完成。第二种: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第三种: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上述三种方式中的第一种通过电子邮件来通知是简单,但是举证时较难,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一般需要公证。电子邮寄公证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第三种方式相比第二种方式来的更公平合理,而且在漫长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极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发生地址变更,如果还按照原地址发送通知显得不公平,但当事人地址变更一定要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当事人就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当事人的联系地址在合同的首部或者尾部已有表述,在合同的通知条款中就没有必要再重复表述。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一定要把已经寄送的相关证据保存好,否则打官司的时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合同协议书起草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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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草应注意什么问题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的合同,免受诉讼的困扰。这些方法适用于各种合同,比如,租赁合同、不动产合同、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在诉讼中所起草的和解条款与协议也可以参考这些方法。 一、动笔之前的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5、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有时候,在合同没有准备好之前,合同相对方为了表示诚意,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二、起草合同中的具体操作问题 6、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8、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起草合同的注意事项

起草合同的注意事项 1,第一段列明双方的名称,身份信息,地址,注册地 2,为便于阅读,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简称) 3,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的别称要小心,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事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别称 4,书写引述语,引述语是指那些放在合同前面“鉴于”条款,书写此类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很快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合同、主体双方的合作基础以及为什么要坚、订合同等。为避免将来的纠纷,可加上双方陈述引述语是真实准确的。 5,按逻辑顺序出合同段落的标题词,标题词要力求总结出每个段落或相关段落的内容。比如劳动合同:引述语、聘用、职期赔偿等,6,撰写每一段时要内容集中,不要东拉西扯,明确合同双方同意做什么,不同意做什么。 7,随便记下需要添加的条款并在起草过程中随时核对客户列明的合同要点。 8,除非是为了更清晰地说明问题,否则不要再合同中重复陈述某个内容。 撰写时的注意事项 1.标题上注明合同两个字,不要忽略。 2.尽量写短句子,短句子比长句子让人更容易理解。 3.用主动语态而不用被动语态。例如:主动-卖方将此物卖给买方;被动-此物将被卖给买方。 4.当一组名词前面有一个修饰语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个修饰语修饰两个名词还是仅仅一个,不要说“活动着的白蚁和有机体”之类的话,为避免模凌两可,最好写“活动着的白蚁和活动着的有机体” 5.不要颠倒合同双方的别称,并且在整个合同中只用一个别称。 6.使用‘本文’或‘在这里’时要小心,为避免含糊不清,使用‘本文’最好申明一下‘本文’时指整个合同,还是指其所在的某一段落, 7.写数目时要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并用,如10(拾)。这将少些不经意的

错误。 8.如果想用‘包括’这个词,就要考虑在其后加上‘但不限于的分句。除非你能列出所有被包括的项。 9.不要创造词语,合同文书不是创造性的作品。合同文书应该清晰、直接而准确。因此,要使用普通的词语,表达普通的意思。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的解释,是在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对格式条款的含义作出说明。 格式条款为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的解释,当然为合同解释的一项内容,自也应适用合同解 释的一般规则。但格式条款与一般合同条款又有不同的特点,它并非是由当事人双方相互 协商拟定的。因此,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也必有特别的要求。《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 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依此规定,对格式条款的解释还应采用以下三项特殊规则 (一)按照通常理解解释规则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事先拟定并提供重复使用的,它不是针 对特定相对人而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制定的,因此,在发生争议时,不能按照提供格式 条款的一方的特别理解来解释,也不能按照相对方在订立该合同时的特定情形下的理解来 解释,而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来解释。所谓通常的理解,是指通常情形下会订立该合同 的一般人的理解。 (二)作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对合同条款的解释,有所谓“用语有疑义时,对 使用者为不利益的解释”的法谚,此也为各国法上通用的合同解释规则。《国际商事合同 通则》第4.6条也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所提出的合同条款含义不清,则应作出对 该方当事人不利的解释。”格式条款因是由一方事先拟定的,且未经对方协商也不允许 对方协商,因此,在格式条款按照通常的理解也会出现两种以上的解释效果时,应当作出 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也就是应为对相对方有利的解释。这一方面体现提供条 款的一方应对自己提供的条款的含义不清负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格式条款提供方的 相对方的利益,因为相对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地位。 (三)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合同中既有格式条款又有非格式条款,且两者不一致的,应按照非格式条款优于格式条款的规则解释,亦即应采用非格式条款而否定格式条款。这 是因为格式条款是由一方提供而未经协商的,非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如 果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实际上是当事人双方以其合意排除了格式条款的适用。 在这种情形下,若采用格式条款,无疑是否定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采用非格式条款, 则恰巧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合同条款】 (一)对格式条款订立的规制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 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

制定合同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制定合同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合同在制定时候要写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用途,租赁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修缮责任,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等。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 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 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 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

合同起草详解:合同的首部

编号:YB-HT-008190 合同起草详解:合同的首 Contract drafting details: the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合同起草详解:合同的首部 合同起草详解之一:典型商务合同结构 典型商务合同结构: 合同首部 前言(鉴于条款) 定义 具体操作条款 先决条件 陈述和担保 通用条款 签字页 附录及附件 上图所列的是典型的合同结构。但这并非一成不变的固定模

式,在起草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只采用其中的某些部分。根据不同行业的一些习惯做法,在具体起草合同的过程中,各个部分的次序也会有所不同。 合同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是合同的首部和前言。合同的首部列明合同的性质以及合同的各方,和前言部分一起对合同的相关背景进行介绍。定义部分是整个合同中至关重要的部分,但其在合同中的位置并非一定在前言之后,也可以将定义部分作为附录附在合同后面。操作条款是合同的心脏,虽然在结构图中只占了很小一部分,但实际上具体的操作条款应该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具体操作条款在不同合同中会有变化,而其他的条款则相对比较稳定。先决条件和陈述担保部分在合同中的具体位置也可以根据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先决条件和陈述担保这两部分并非在所有合同中都是必备的,应在起草合同时考虑是否需要加入。合同的通用条款部分通常在所有合同中都会出现,但也存在变通的可能性。签字页通常在合同的尾部,有的合同在正文之后就是签字页,然后才是附录和附件,而有的合同将签字页置于合

同的最后部分,即在附录和附件之后。我们将在下文分别进行讨论。 合同起草详解之二:合同的首部 合同首部的典型格式: 合同名称:具有描述性的简单标题 合同日期: 签字日; 订立日; 是否与生效日不同 合同当事人名称: 准确的法定名称; 法律地位或者法律形式; 注册地址或者主要营业地; 签约地点:可以省略

起草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起草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如此重要,那么起草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更加谨慎。下面由为你详细介绍起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起草合同的注意事项准备工作 1、列出合同交易的要点,即合同的清单、目录或概述,以便弄清合同有哪些重点。 2、思考可能发生的情况。好的合同不仅能够预见到许多可能发生的情况,而且还能清楚地描述出发生这些情况后合同双方的立场和解决办法。通过经常向有关专业部门了解这些情况有助于发现一些可能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3、查找类似的合同,找到此前保留的过去的交易记录或者是类似合同。 4、在书本、光盘或因特网上搜索类似的典型合同范本。使用这些合同范本可以节省时间和避免打印错误。起草合同时,可以把这些范本当做原始资料,利用其中某些典型的条款和措词。 5、如果没有特别申明,不要在意向书上签字。有时候,在合同没有准备好之前,合同相对方为了表示诚意,往往急于签署某些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急于签署的是有特别申明的意向书,这也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注明:本意向书并非合同,只是双方为了更好

地沟通协商,而拟定的对未来条款的概述。 起草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具体操作 6、从简单、典型的合同入手。首先为合同建立一个基本框架。像房子一样,一个合同必须有一个牢固的根基。 7、在合同的第一段写清楚双方的名称。这是个简单而又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果是个人,要写清姓和名及其他身份信息等;如果是法人,为避免弄错,写名称时可以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核对一下或查看营业执照。 8、确定合同双方的别称或简称。为便于阅读,一般要在合同的第一段为双方弄一个别称或简称,如:将某公司简称为甲方。 9、要小心使用法定术语作为双方当事人的别称或简称。除非一方当事人在法定上就是承包人,否则不要将承包人作为其别称。同样,除非想让一方当事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代理人,否则不要称其为代理人,如果坚持要用,最好明确一下代理范围并找到其他可以避免将来争议的方案。 10、在合同的第一段要为书写签约时间留下空格。 11、引述语的书写。引述语是指那些放在合同主要内容前面的鉴于条款。书写这类条款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通常指合同双方,法官,仲裁员等)很快地了解到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合同双方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签订合同,等等。 合同主要内容的第一段也可以加上引述语并表明是真实准确

采购合同拟定注意事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采购合同拟定注意事项 篇一: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营改增后,税务人员需要投入到合同的签署、审批、执行环节,为其把关,税负的管理需要前置到合同签订环节!以下列举了几条关于营改增后合同管理的要点内容: 一、及时修改合同模板 1、标明价格和税金: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税分离。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其收入或者费用都是不同的,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签订合同时,必须将合同的价格和税金分别标示。 2、增加“发票条款”:必须明确发票的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相对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必须提供发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票送达时间。 3、增加关于发票的违约责任条款:若发票未及时送达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的,推定为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卖方应按

买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予以赔偿;卖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买方将不予退还;买方终止合同。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经过税务局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卖方应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 4、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 二、合同内控措施 1、审查合同相对人的纳税人资格,即审核合同的相对人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或者取得的发票均不能进项抵扣(税务局代开专票的特殊情况除外)。 2、发票的开具、报销、抵扣流程加入到合同流程管理中。 3、跨期合同的过渡期。在撰写合同时,可以保留对合同条款变更的最终解释权条款,以备税制改革后,企业可以迅速做出反应。如果合同需要变更,建议附 加合同的形式而不是重新签订新合同。重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标的金额很大,那么印花税金额相应提高。 4、改进之前合同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有些单位在签完合同后,合同还有较多空白处;合同章的管理;签订合同的权限等内部控制问题。 5、按照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编号、归档管理进行

起草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起草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一份高质量的合同,是公司经常面临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签订合同中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合同的内容虽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至少要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不能漏掉主要条款,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矛盾;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防止笔误错漏或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2、合同要合法。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多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法律对双方之间的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当然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可以由双方约定来签订合同。 3、首先签订合同的主体要合法,要审查对方的资格是否有权签订合同。对方单位派一个人过来签订合同时,这个人是否在法律上能代表对方单位,是否携带印鉴,是否有委托书,身份是否有职务,是否符合商业惯例,要多加考虑。 4、要审查合同对方的信誉。合同毕竟是纸上的东西,关键还是看能否履行,不能履行的合同是一纸空文,还平白增加交易成本。所以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察对方履行合同的诚意,履行能力,尤其要防止对方用合同进行诈骗。 5、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相当于没签。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尽量对等,但很多人会多写一些可以约束对方的条款,而尽量少写自己不履行义务可能带来的责任,这就看谁更会签合同了。

6、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有很多,常见的有诉讼、仲裁,调解等。而诉讼比仲裁繁琐,所以商务活动完全可以更多的选择“仲裁”。相对于“诉讼”而言利用“仲裁”有很多的优势。特别是在当今中国,去法院打官司经常出现“吃了原告吃被告”的现象,而“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是由合同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并且“仲裁员”比“法官”更注重自己的社会声望,更有利于公正断案。 总之,除非学法律出身,并且对法律业务娴熟,否则对合同内容没有把握时最好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有些“标的额”巨大的重要合同,通过律师见证和公证机关公证会更好。未雨绸缪,起草或审核合同时,对影响合同变动的因素考虑得越周密细致,就越能避免纠纷,当事人的合同权益也就越容易得到保障。 二、合同的履行方式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1、围绕缔约目的设定的合同双方的履行方式、操作流程是合同标的实现的关键,不同性质、类别的合同在履行上有不同的方式,如采购合同的货物转移;工程施工合同的进度施工;技术开发合同的知识产权转移;安装合同的设备交付使用等,但各类合同的履行也有其共同的地方,根据合同双方履行的一般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标的完成(运输)方式、保险、付款方式、质量保证等等,这些内容的设定一定要结合组织的实际来进行,如期限要和相关项目紧密配合、地点设定要遵循便利原则、付款要以促进标的完成为目标、质保期和质保金要合理有效等。 2、对合同相关事项内容要有相应约定。相对于合同主体、标的、技术标准等重要合同内容来说,有些合同内容很容易被忽视,甚至在合同中完全没有体现,如不可抗力、合同保密、技术开发、质量保证等等,其实从合同履行的可行性上来说,这些也是极其重要的,例如在工程建设合同中,不可抗力发生的机率就非常之高,而因此损失的承担是一个需要严格界定,而又没有相关统一标准的,容易产生纠纷

合同管理制度 - (拟定) - 副本

总则 1.目的 1.1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总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及名词解释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订立的各类合同,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订立及审批。 2.2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 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2.3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公司系统内部单位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是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2.4本制度中所称“经办部门”是指具体承办合同的谈判、报批、签订和履行等事务的部门或单位。 2.5本制度中所称“经办人”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2.6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条款拟订、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委托授权制度、合同的订立与评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外聘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处分、合同编号、合同归档管理. 3.原则 3.1 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 4.合同分类 4.1本制度所称“合同”分为一般合同、重大合同和特别重大合同。 一般合同: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合同或者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销售合同。 重大合同: (一)标的额在5万元至200万元的合同; (二)纳入供应商管理的物资采购合同; (三)年供货量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销售合同。 特别重大合同: (一)标的额在200万元(含本数)以上合同,或者年供货量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销售合同; (二)标的额虽未达到特别重大合同规定的数额,但签定和履行将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包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后就很难反悔,所以房天下小编提醒大家,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一定要注意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那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

限也应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 两书”、“五证” ①“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③“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 1、一般来说,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税单、其他拥有的不动产证明,或者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可以帮助买方贷到希望的数额。 2、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同样需要把好贷款关,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的贷款承诺。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

(完整版)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必要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综合工时制: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或每年2000小时。如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但每周不超过40小时,是合法的。或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但全年不超过2000小时,也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无需对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但在合同中须明确:综合工时制并需要申报。注:非综合工时制,企业没有调休的,加班费仍然要给。 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

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一年2000小时) 三、加班费如何计发? 加班费额度可按基本工资计发。但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哪些为基本工资部分;如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基础工资部分,即按工资总额计发。 小时工资=工资总额÷20.75÷8。 国家规定加班标准以一小时为起算,超过一小时即为加班;一小时以内,用人单位可自己规定是否为加班(需要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这方面的条款)。 不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可不支付加班费(要求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单位安排加班时的审批制度)。 四、年薪制与工资制有什么区别? 年薪制的特点: 1. 工资按年计算按月支付;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 工资制的特点: 1.按小时或按计件方式计算劳动工时; 2.小时工最长15天发放一次工资。 五、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服务合同的制定方法格式

服务合同制定规范 文件编号: NW502204 生效日期: 受控编号: 密级:秘密 版次: Ver 修改状态: 总页数 16 正文 5 附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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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2. 使用说明 3. 术语和缩略语 技术服务合同 4. 规范内容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说明 其他注意事项 5. 引用文件 NW502201《合同制定规范》 附录一:服务等级 附录二:技术服务合同

1. 目的 规范公司与客户签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和模板形式。 2. 使用说明 本规范只对合同书中内容较多和易出现分歧的条款加以说明,以规范这些条款内容的调整和确认,未加说明的条款为一般性条款,所有条款的调整和确认须得到相关部门审批。 3. 术语和缩略语 本程序采用NQ402100《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缩略语及其定义。 4. 规范内容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说明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定期服务内容如有增加,费用应增加。 2)呼叫服务可选择购买白金服务、金牌服务、银牌服务、铜牌服务的一种。 具体内容、响应时间及相应费用参看附件一。 3)如客户对服务细则有其他要求,应在此条款中详细说明或附协 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如客户有公司产品或第三方培训要求,应参照NW502201《合同 制定规范》填写,在此条款中应对培训内容、时间、地点等详 细说明。服务人员现场培训服务可不参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可以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可以根据合同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定期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的多少协商制定。 2)呼叫服务费用参考附件一。 3)公司产品或第三方培训费用参考NW502201《合同制定规范》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结算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结算条款约定注意事项 一、结算条款常见问题 要规避和控制工程结算法律风险,首先在于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双方自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而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也是要参照合同的约定来结算工程价款。 因此,在合同签订时要十分重视结算条款,作到全面严密,防止在结算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在结算条款约定时常出现如下问题: .未清楚约定结算的具体时限,也未约定发包人未按时限进行结算的处理; .对合同价款方式约定不明,难以确认工程款结算依据;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可调价格,但未约定价款调整方法或约定不明;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对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未作约定,亦未约定风险以外的价格调整方法;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甚至多份不同版本的合同; .采用定额结算方式的合同,未能明确定额的年份及编制单位。 针对以上情况,施工企业在约定结算条款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对结算的任一方主体的期限均应作清楚、明确的规定,如写明在工程完工后多少天内承包人报送结算、发包人收到后多少天内完成审核。甚至可以继续约定发包人审核结果到达承包人后,承包人提起异议的时间,以及发包人收到异议后再次确定的时间。另外,要规定未能按期审核的违约责任,如可规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视为认可承包人送审价等。 .对于采用的合同价款方式双方要作出明确的约定。 .对可调价格合同,双方要对价款调整的方法进行明确约定,包括材料、设备价格的涨落,设计变更,降雨、台风等自然因素等。 .固定价格合同因对发包人有利,易于结算,故近年来多被采用。但一般来说,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环境影响因素较少、技术成熟的工程。对承包人来说,固定价格合同,特别是固定总价合同,承包人往往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双方在合同中要对相关的承包工程范围、设计图纸所涵盖的工程量迸行详细的约定,并对物价因素、设计变更、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将这些因素纳人风险范围之中。

撰写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讲合同的22个书写原则 在分析了以上七种商务文书的特点和要求之后,基于商务合同的重要性,所以在课程的最后对商务合同的书写原则进行一个专题分析。 在起草商务合同的时候,有以下22个原则内容需要特别予以关注: ?采取封闭型的写法 所谓“封闭型的写法”,就是对于合同中时间期限的界定一定要明确,例如“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之内,要进行标的物的转移”,如果写成“自合同签订的三天之后,把标的物转交给甲方”这种开放式的界定,就无疑会留下时间期限上的漏洞。 ?采用结果性的语言 合同当中要采用结果性的语言,例如“完成方案设计”与“进行方案设计”就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后者这种进行式的语言是难以对具体合同内容进行描述的,会对后期合同的执行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原则与“采取封闭型的写法”原则应该结合在一起来运用。 ?确定合同双方的简称 自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一个非常明确的合同双方的简称。简称的确定除了要求精确之外,还应该注意其文雅性、有代表性以及公认性。例如“北京赛特中心”可以简称为“赛特”,但如果简称为“中心”就过于宽泛了。 ?前后指代保持一致 在合同中注意保持前后指代的一致性可以确保合同的清晰明了,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和问题,这个方面肯定会称谓对手挑战自己的机会,同时也会引起法官的置疑。 ?并列使用“包括”与“但不限于” 例如“未经允许,与该讲师相关的资料包括音像材料、磁带以及录音材料,但不限于这几种都是不可以使用的”,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合同中某一方的知识产权。 ?采用主动语态 正如前文所提出的,在中文的合同中,一定要尽量避免适用被动语态,而采用更加符合中国人语言习惯的主动语态。 ?避免相近词语的重复使用 在商务合同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租人”、“承租人”、“留置人”、“留置权人”、“抵押权人”、“抵押人”、“保证人”、“被保证人”、“许可人”、“被许可人”等专业称谓的重复使用,可以从一开始就界定清楚哪些属于甲方,哪些属于乙方,以避免麻烦。 ?不要创造词语 合同中的词语应具有公认性,因此自创的词语是不应该出现的,否则极其容易出现理解上的偏差和歧义。 ?对术语进行准确地定义 例如,如果合同只是在中国大陆来予以执行,那么在界定执行范围时,就应该清楚说明“此合同中的中国,是指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以避免事后产生争执。?善用限制词 合同中常见的限制词包括“应当”、“有义务”、“将”、“可以”等,其严格意义是不一样的:相比较而言,前面两个要更加严格一些。在撰写合同时,撰写者应对己方义务采用相对模糊和约束较松的词语来予以界定,这样实际上是为自己将来在合同的执行中留有一定的余地。?不用公司带抬头的信纸打印合同

撰写合同范例的注意事项

撰写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十二讲合同的22个书写原则 在分析了以上七种商务文书的特点和要求之后,基于商务合同的重要性,所以在课程的最后对商务合同的书写原则进行一个专题分析。 在起草商务合同的时候,有以下22个原则内容需要特别予以关注: ?采取封闭型的写法 所谓“封闭型的写法”,就是对于合同中时间期限的界定一定要明确,例如“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之内,要进行标的物的转移”,如果写成“自合同签订的三天之后,把标的物转交给甲方”这种开放式的界定,就无疑会留下时间期限上的漏洞。 ?采用结果性的语言 合同当中要采用结果性的语言,例如“完成方案设计”与“进行方案设计”就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后者这种进行式的语言是难以对具体合同内容进行描述的,会对后期合同的执行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原则与“采取封闭型的写法”原则应该结合在一起来运用。?确定合同双方的简称 自一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确定一个非常明确的合同双方的简称。简称的确定除了要求精确之外,还应该注意其文雅性、有代表

性以及公认性。例如“北京赛特中心”可以简称为“赛特”,但如果简称为“中心”就过于宽泛了。 ?前后指代保持一致 在合同中注意保持前后指代的一致性可以确保合同的清晰明了,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和问题,这个方面肯定会称谓对手挑战自己的机会,同时也会引起法官的置疑。 ?并列使用“包括”与“但不限于” 例如“未经允许,与该讲师相关的资料包括音像材料、磁带以及录音材料,但不限于这几种都是不可以使用的”,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保护合同中某一方的知识产权。 ?采用主动语态 正如前文所提出的,在中文的合同中,一定要尽量避免适用被动语态,而采用更加符合中国人语言习惯的主动语态。 ?避免相近词语的重复使用 在商务合同中,应该尽量避免“出租人”、“承租人”、“留置人”、“留置权人”、“抵押权人”、“抵押人”、“保证人”、“被保证人”、“许可人”、“被许可人”等专业称谓的重复使用,可以从一开始就界定清楚哪些属于甲方,哪些属于乙方,以避免麻烦。 ?不要创造词语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每日一讲—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 2、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 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3、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法定义务,发包人应按照承发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应按时支付的工程款包括承发包合同有约定的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和结算款以及已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应当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保修金等款项。发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责任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按照约定的分工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各种材料和设备; (3)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接受竣工工程并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4、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1)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期开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2)接受发包人的必要监督; (3)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工程建设; (4)对建设的工程负瑕疵担保责任。 5、合同解除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谁起草合同文本的问题,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起节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而对方则毫无思想准备,有些时候,即使认真审议了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难以发现于己不利之处。所以,我方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但现在我们的一些涉外谈判,往往是由外商一开始就提出一份完整的合同文本,迫使我方按照合同文本的内容讨论每项条款。这种作法会使我方在谈判中处于极端被动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思想准备不足,容易让对方塞进一些对我不利的条款或遗漏一些对方必须承担义务的条款;另一方面,按一方事先拟好的合同文本进行谈判,极大地限制了我方谈判策略和技巧的发挥,并且很难对合同进行比较大的修改或补充,甚至有的只是在对方的合同上签字。 另外,如果用外文文本作基础,对我方也有诸多不利,不仅要在翻译内容上反复推敲,弄清外文的基本含义,还要考虑法律上的意义,一些约定俗成的用法,包括外文的一词多义,弄不好就会造成麻烦,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因此,在谈判中,我方应该争取拟就合同谈判的草稿。在此基础上进行谈判,形势就会有利于我方。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阐述。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珲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让步到什么程度。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如何拟定劳动合同条款及风险提示

(新劳动法合同)如何拟定劳动合同条款及风险提示

如何拟定劳动合同条款及风险提示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想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言,有如下几个重要变化用人单位应着重注意。 1、从2008年1月1日起,凡是不能依照或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调整的,一律适用该法。 2、杜绝适用事实劳动关系来规避法律。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 3、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主动型改为被动型。此前,需要双方同意要续签,现在,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必须签订。 4、强化了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 5、规范了试用期用工并提高了试用期用工的成本。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试用一次,且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工资必须符合如下两个规定:其一,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其二,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6、缩小了违约责任的范围。 原先有三条,第一,提前解除合同的。第二,因培训未履行服务期的。第三,违反敬业限制义务的。新的《劳动合同法》取消了提前解除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7、降低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门槛。 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条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增加了一些条款,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8、改变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外,增加了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及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9、提高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即双倍赔偿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唯广东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只能由政府提供,但政府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过于机械化。所以,用人单位可以:1、自己设计劳动合同文本,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种。2、必须熟知政府格式中法律概念的具体含义。3、对政府格式进行必要的补充。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为口头合同。但是,

购房合同补充条款注意事项大全

购房合同补充条款注意事项大全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下面的、是小编提供的购房合同补充条款注意事项大全,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知识拓展: 签订购房合同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买房前要注意签订认购书,交定金。 定金与订金不是同一个概念,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 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 ;定; ;(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第二、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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