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合集下载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4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4

江苏工伤赔偿标准20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对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及其它损失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其工伤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省2014年的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对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江苏省规定按照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分别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例如,对于一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础数乘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比例;对于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津贴基础数乘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比例。

此外,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职工,其家属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其次,江苏省还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进行了规定。

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中,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康复费等。

而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患者,其治疗费用也将得到相应的支付。

此外,江苏省还规定了工伤职工的误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将获得误工伤津贴;而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将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些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也都在《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中有详细规定。

总的来说,江苏省2014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在细化了工伤等级、医疗费用、误工伤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的基础上,充分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广大职工对江苏省2014年的工伤赔偿标准有更加清晰的了解,也希望江苏省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为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

2014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版)

2014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最新版)

2014年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备注:1、工亡的抚恤金计算有点复杂,建议请专业律师计算;2、5-6级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建议结合病情和找工作的难易、工作单位情况,综合考虑,需要律师的建议。

3、对于脑部或颈椎、腰椎、脊柱的损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合同是否调解还是裁决,建议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3年为4802元、2014年为5118元关于调整2014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来源::日期:2014-07-26苏人保规〔2014〕12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和苏州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苏府[2005]117号)规定,对我市工伤职工的定期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2014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90元,二级伤残增加280元,三级伤残增加270元,四级伤残增加260元。

(二)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10%增加伤残津贴。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四)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559元、2048元和1536元。

工伤赔偿标准2014

工伤赔偿标准2014

工伤赔偿标准2014
根据中国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分为医疗费、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四个方面。

下面将分别介绍各个方面的标准。

1. 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包括直接医疗费用和间接医疗费用两部分。

直接医疗费用指因工伤所导致的治疗、诊断、手术、康复、护理等直接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间接医疗费用指因工伤所导致的误工、交通费、食宿费等间接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

2. 工伤津贴:
工伤津贴是指因工伤致使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而需要休养期间的费用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津贴的标准为职工因工伤致残程度不同,按月领取的费用有不同的档次,分别为轻伤津贴、中度伤残津贴、重度伤残津贴和特级伤残津贴。

3. 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伤造成身体残疾,而给予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根据劳动者因工伤程度不同,伤残赔偿金分别按照四级标准进行赔偿,即轻度伤残赔偿金、中度伤残赔偿金、重度伤残赔偿金和特级伤残赔偿金。

4.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劳动者因工伤造成死亡,给予其家属的经济
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死亡赔偿金根据劳动者生前年平均工资和遗属情况进行计算,并有一定的最低标准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法规和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要参考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工伤赔偿标准2014湖南

工伤赔偿标准2014湖南

工伤赔偿标准2014湖南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2014年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有以下具体规定:一、工伤医疗费用。

1.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病,需要接受治疗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住院伙食、住院床位费、检查、检验、手术、康复治疗等费用。

2.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病,需要转院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3.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病,需要购买药品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药品费用。

二、工伤伤残补助金。

1.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残疾程度鉴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等级标准。

2.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致残,经过一定期限后,残疾程度有变化的,按照残疾程度变化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工伤死亡补助金。

1.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致死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工龄、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2.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致死的,其家属还可以领取一定期限的抚恤金。

四、其他相关规定。

1.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病,需要暂时性休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休养期间的工资。

2.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病,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康复期间的费用。

3.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生活补助金。

总之,2014年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规定制定的,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尽快康复,恢复正常生活和工作。

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都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伤赔偿的公平合理。

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死亡赔偿继承顺序是怎样的1、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分配中,都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工伤死亡赔偿项目标准1、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72320元计算公式:33616元/年*20年=672320元33616元为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备注: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6955元/年*20年=539100元;201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年*20年=491300元;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1810元/年*20年=436200元;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9109元/年*20年=38218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10年的);201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7175元/年*20年=343500元(事故发生时间为2009年的)。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2014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3、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但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四、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工伤期间工资=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工资福利收入
该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交通食宿费
指到省外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指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应当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费用。
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三)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即如果工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如果工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但是,如果工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2014年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生活护理费: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4-1-21 22:42:00 阅读次数:36562次作
者:张视骞我要评论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

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3年提高了很多。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为张视骞律师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整理而成,查询最新数据请仔细分析,谨防标题党。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在工伤保险制度下,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受伤、患病或者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确定的,具体标准如下:一、工伤医疗费用。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受伤或者患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具体费用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在2014年,工伤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二、工伤康复费用。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受伤或者患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康复费用。

康复费用包括康复治疗、康复器具、康复用品等。

在2014年,工伤康复费用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康复费用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为100%。

三、工伤伤残津贴。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发生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的。

在2014年,工伤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津贴标准从300元至1500元不等。

四、工亡家属抚恤金。

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亡家属抚恤金。

抚恤金的支付对象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在2014年,工亡家属抚恤金的支付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抚恤对象的人数确定的,具体标准为一次性支付30个月至60个月的工资。

五、其他补偿。

除了上述的工伤赔偿项目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补偿项目,如误工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这些补偿项目的支付标准也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确定的。

总之,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确定的,具体标准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康复费用、工伤伤残津贴、工亡家属抚恤金以及其他补偿项目。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14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16元/年
2、人均消费性支出17814元/年
3、人均工资16655元/年
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32元/年
5、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796元/年
6、人均工资4089元/月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1、死亡赔偿金:25216年×20年=504320元
2、安葬费:4089元/月×6个月=24534元
3、配偶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40%= 元
父母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30%×2人= 元
小孩每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本人工资×40%= 元。

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及相关法规解释(8月31日后)

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及相关法规解释(8月31日后)

2014年度死亡赔偿金的法律规定(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非因工意外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死亡的赔偿金+抚养费+其它(一般为实际发生的费用)丧葬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和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的执行标准的通知》(吉高法[2014]51号,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执行)2014年丧葬费标准为21423元。

死亡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注:吉林省2013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74.60元;城镇居民(x20=445492.00元)吉林省2013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621.21元;农村居民(x20=192424.20元)二、职工因工死亡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39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亡赔偿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养费+其它(一般为实际发生的费用)】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1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概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用于划定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具体金额与限额的标准。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2014年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赔偿。

第二章: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第一节:医疗费1. 门诊医疗费- 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90%支付。

- 普通门诊药品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支付,中草药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60%支付。

2. 住院医疗费-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90%支付。

- 重大疾病救治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95%支付。

第二节:伤残津贴1. 伤残等级- 一级伤残:伤残程度在1%-10%之间,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二级伤残:伤残程度在11%-20%之间,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三级伤残:伤残程度在21%-40%之间,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同时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四级伤残:伤残程度在41%-100%之间,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享受其他相应救助措施。

2. 伤残津贴标准- 一级伤残:月平均工资的50%- 二级伤残:月平均工资的55%- 三级伤残:月平均工资的60%- 四级伤残:月平均工资的80%第三节: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1. 丧失劳动能力等级-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41%-100%之间,给予一次性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并享受其他相应救助措施。

2. 丧失劳动能力补助金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41%-100%之间,按月支付补助金,金额为月平均工资的80%。

第四节:死亡补助金1. 死亡补助金标准- 被保险人在工伤事故中死亡,给予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 死亡补助金标准为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的30倍。

第三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一: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明细表。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保险费用,以便在职工发生工伤时给予赔偿和救助的制度。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一、背景介绍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2014年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二、工伤赔偿项目1. 医疗费用工伤者的医疗费用是工伤赔偿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医疗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工伤保险机构或者雇主根据相关政策确定。

2.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工伤造成了残疾的劳动者,除了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外,还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的金额取决于伤残程度和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3. 丧葬补助金工伤造成丧失劳动者生命的,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包括殡葬费、慰问金等。

4. 护理费对于因工伤需要定期护理的劳动者,可以获得护理费。

护理费的标准根据护理级别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5. 继续支付工资工伤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应继续支付。

工资的支付期限根据工伤的情况和治疗需要确定。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对于轻微工伤或者意外事故导致的急性病情,可以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补助金额根据工伤的程度和治疗需求确定。

三、工伤赔偿标准1. 医疗费用根据国家政策,工伤保险机构对于工伤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至100%,具体比例由地方工伤保险基金决定。

2. 残疾赔偿金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残疾赔偿金的标准分为一至十级,具体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

3.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情况而定。

4. 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根据护理级别和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5. 继续支付工资工资继续支付的期限一般为伤病治愈或者达到工伤定性期满止。

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工伤程度和治疗需求确定。

附件:1. 2014工伤赔偿申请表格2. 工伤认定标准细则3. 工伤赔偿标准调整通知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伤保险机构:指负责工伤保险收费和赔偿的组织,通常为地方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或者雇主投保的保险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2014年)

四川省泸州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2014年)

2014 年四川省泸州市工伤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因工死亡因工伤残丧葬补助金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90%本人月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85%本人月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80%本人月工资配偶:40%死亡职工本人月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75%本人月工资其它:30%死亡职工本人月工资以上由工保基金支付孤寡老人、孤儿:在以上标准上增加10%总和不能超出死亡职工本人月工资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70%本人月工资医疗:14个月就业:60个月(职工平均工资)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60%本人月工资医疗:12个月就业:48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注:以上项目均由工保基金支付以上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单位一次性支付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共3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赔偿基数×赔偿倍数伤残等级赔偿倍数伤残等级赔偿倍数一级16 六级 6二级14 七级 4三级12 八级 3四级10 九级 2五级8 十级 1赔偿基数: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共2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共16个月职工平均工资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共10个月职工平均工资以上均由工保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指受伤前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计算办法(一)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其伤残津贴计算标准按照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3.3个月;二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3个月;三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2.7个月;四级伤残,每满一年发给2.4个月。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核心提示: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

参考2014年上年度即2013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的法律法规是法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工伤死亡赔偿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工伤死亡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丧葬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工伤死亡的职工,应当支付丧葬费,用于进行丧葬仪式和后续的丧葬事宜。

丧葬费的金额为职工所在地丧葬费最低限额的三十倍。

二、丧失劳动能力支出
工伤死亡后,根据职工原来的工资水平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支付相应的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

丧失劳动能力抚恤金支付期为职工死亡之日起,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支付。

三、供养亲属费用
对于由工伤死亡而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提供供养亲属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供养亲属费用由参照职工原来工资水平和家庭的生活困难程度进行合理计算,并进行每月支付,直至供养对象的法定寿命终止或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发生变化。

四、其他费用
在特殊情况下,还可能会支付其他费用,如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事故的严重程度、损害的程度和损害后果的影响等进行合理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死亡赔偿清单的具体金额是根据职工原来的工资水平、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供养对象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的,并不是固定的数额。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计算,并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合理、合法。

以上所述是一份关于工伤死亡赔偿清单的概述,具体金额和赔偿方式还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政策规定。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该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

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

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2014年,我国工亡赔偿标准有了一些调整和变化,这对于保障工人权益、维护劳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工亡赔偿标准的调整不仅关乎个体工人的权益,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工人,雇主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给其家属。

2014年,我国对工亡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标准如下,对于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工人,雇主应当支付死者上一年平均工资的20倍的赔偿金给其家属。

这一调整相较于之前有所提高,更好地保障了工人的权益。

其次,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的调整也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只有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再次,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的调整也提醒了社会各界对于劳动安全的重视。

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劳动安全的宣传教育,倡导安全生产的理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劳动安全的氛围。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最后,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的调整也提醒了雇主对于员工的生命安全负有重大责任。

雇主应当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亡赔偿金,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只有雇主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权益。

综上所述,2014年工亡赔偿标准的调整对于保障工人权益、维护劳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工亡赔偿标准的调整,能够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提醒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醒社会各界加强对劳动安全的重视,提醒雇主履行好自己的责任。

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劳动环境,共同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引言工伤赔偿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

2014年,我国对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本文将对2014年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暂行规定》,2014年的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因工作原因需要诊断、治疗、康复的费用。

2014年,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有所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费用标准予以支付;- 门诊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费用标准的50%予以支付;- 康复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费用标准的70%予以支付。

2.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减损的,按照一定的比例和基准标准给予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和伤残程度,2014年的伤残赔偿金标准如下:- 10%至20%伤残程度: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个月支付;- 21%至30%伤残程度: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2个月支付;- 31%至40%伤残程度:按照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4个月支付;- 依此类推,最高不超过劳动者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4个月。

3. 丧葬补助金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根据《丧葬费补助金暂行规定》,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0倍。

4. 财产损失赔偿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财产损失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包括车辆维修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具体标准依据损失程度进行测算。

结论2014年对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对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对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补助金和财产损失赔偿等项目及标准的详细介绍,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工伤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申请和索赔。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工伤赔偿标准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说明: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说明: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4-1-21 22:42:00 阅读次数:41717次作者:张视骞我要评论
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

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4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3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6955元×20=53910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3年提高了很多。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上为张视骞律师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整理而成,查询最新数据请仔细分析,谨防标题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