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____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到2024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2024年的0.6%以下。
然而,随着越来越少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到了“深度贫困”阶段,脱贫攻坚的难度增大,也对考核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考核检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全面,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扶贫政策,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和推进,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方案1. 组织机构:(1)成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领导小组,由相关中央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中央部门和省级政府推荐,经批准后确定。
(2)设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 工作流程:(1)确定考核检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2)确定考核检查任务和时间安排。
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考核检查计划,并将计划分解传达到各级政府和单位。
(3)组织实施考核检查工作。
按照计划部署,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包括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数据核实等,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综合评估考核检查结果。
各级政府将考核检查结果上报给上级政府,并将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工作。
3. 考核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2)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3)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
(4)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5)脱贫攻坚成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4. 考核结果利用:(1)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促使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加强。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举行 153个集体257名个人获表彰
158158FASTINFORMATION快讯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举行 153个集体257名个人获表彰6月8日,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少峰宣读《⼈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表彰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的决定》。
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
全国各级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为榜样,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勠力同心、苦干实干,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作出新贡献,取得新业绩。
(顾仲阳 尤家桢)会上,授予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等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勇等257名同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称号。
受表彰个⼈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会议提出,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聚焦数字食安 深化协同治理——“食品安全数字化治理论坛”食安周期间举办6月11日,由国务院食安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办,中国市场监管报社支持的“食品安全数字化治理论坛”在京举办,多位专家学者与市场监管部门、外卖平台、食品企业代表一道,围绕新时代食品安全数字化治理和智慧监管、大数据助力餐饮和食品零售智慧化升级、食品经营管理数字化实践等议题进行主题演讲和专题研讨,旨在促进食品行业借助数字化完成转型升级、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在致辞中指阿里本地生活副总裁王培宇在研讨会上分享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数智化实践》。
他表示,饿了么平台一直在积极探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管理,目前在日常管控、商户推优、消费者保障、商户培训等方面有些进展。
2024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工作方案早上起来,一杯咖啡,打开电脑,就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脱贫攻坚战打了这么多年,2024年终于要评选表彰了,这是一件大事,必须精心策划。
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吧。
一、评选目的得明确评选的目的。
脱贫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我们得表彰那些在一线拼搏、贡献突出的英雄们。
这样一来,不仅能激励他们继续努力,还能鼓舞更多的人投身到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中去。
二、评选对象1.脱贫攻坚战中表现突出的扶贫干部;2.带领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致富的致富带头人;3.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4.其他在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三、评选标准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脱贫攻坚政策;2.在脱贫攻坚战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4.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激励他人投身脱贫攻坚事业。
四、评选程序1.发布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时间、地点、对象和标准;2.各级单位推荐候选人,提交相关材料;3.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初步候选人;4.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组织终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6.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表彰方式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根据贡献大小设定;2.在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展示获奖者的典型事迹;3.组织事迹报告会,让获奖者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感悟;4.举办展览,展示脱贫攻坚战取得的成果和获奖者的风采。
六、组织保障1.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2.设立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3.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4.对评选表彰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七、工作要求1.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3.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标准;4.加强与各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
写着写着,感觉这个方案已经初具雏形了。
脱贫攻坚战打了这么多年,终于要有个结果了。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评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是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绩,激励广大干部员工不断进取,促进团队合作,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评选标准1.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团队精神:具备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为团队的目标而努力。
(2)工作业绩: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取得显著成绩,为企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创新意识:具备思维活跃、勇于尝试、提出创新想法并付诸实践的能力,为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优势。
(4)团队形象:在内外部都能够代表企业良好形象,团队成员间关系和谐互助,以及团队所取得的社会影响。
2.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专业能力:在岗位职责范围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快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兢兢业业,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3)创新意识:勇于追求新知识,关注业务领域的前沿发展,能够持续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4)团队贡献:能够与团队成员协作,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为团队目标和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1)组织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优秀员工代表等组成。
(2)通过内部通知,向全体员工征集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提名。
(3)所有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了解和观察,提名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
(4)收集提名表格,同时提名人需要对被提名的理由进行简单说明。
2.评选阶段:(1)评选委员会评审提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提名进行初步筛选,选出初选名单。
(3)评选委员会进行深入访谈和调查,进一步了解候选人从事工作的情况、团队合作情况和个人贡献等。
(4)评选委员会开展综合评估,得出评选结果。
3.颁奖仪式:(1)在公司重要的会议或活动中,举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颁奖仪式。
(2)颁发荣誉证书、奖杯等奖励,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0.18•【字号】苏人社发〔2020〕119号•【施行日期】2020.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19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事业单位:为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3号)精神,结合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国家和我省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
包括:各级事业单位派驻到经济薄弱村帮扶的工作人员和集体(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和集体);承担经济薄弱地区教育、科技、低保、就业、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化、卫生等重大脱贫攻坚行动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其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
二、奖励条件和种类在执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嘉奖;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记功;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记大功。
三、奖励程序与权限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精神,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机关(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分类负责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评选和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分别产生嘉奖、记功、记大功人员和集体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6.08.04•【文号】人社部发〔2016〕71号•【施行日期】2016.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现就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人事人才扶贫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精准发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通过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解决1000万人脱贫。
使每个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都能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
引导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实现法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全覆盖。
强化贫困地区人事人才支撑服务。
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县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基本覆盖。
二、政策措施(一)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1.分类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配合扶贫部门开展贫困人口就业情况摸查工作,依据贫困人口数据信息,准确掌握贫困人口中已就业和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未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需求,分类施策,提供精准帮扶和精细服务。
对已就业的,要加强跟踪服务和政策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一、总体情况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
在2024年精准扶贫工作中,各地不仅要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还要发展壮大贫困地区经济,促进全面扶贫开发。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充分肯定那些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以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扶贫事业中来。
二、表彰范围本次精准扶贫表彰方案主要面向那些在2024年中为精准扶贫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党组织。
三、表彰标准1.个人方面:(1)在贫困村任职的村干部,经过自身努力,带领村民摆脱贫困的;(2)在扶贫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贫困地区提供解决方案的;(3)在农村发展、教育、医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为贫困地区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或医疗服务的;(4)在精准扶贫改革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人员。
2.组织和单位方面:(1)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乡镇政府、社会组织等;(2)在扶贫项目投资和管理上取得卓越成绩的企事业单位;(3)在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单位;(4)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保持高度透明度的组织和单位。
3.基层党组织方面:(1)在精准扶贫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党支部和党员;(2)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党支部和党员;(3)在贫困地区党组织中有突出表现的党支部和党员。
四、奖励措施个人、组织和单位、基层党组织均可根据其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贡献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具体奖励举措如下:1.个人方面:(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以表彰个人在精准扶贫中的优秀贡献;(2)给予适当的奖金和津贴,激励个人更加积极投身到扶贫事业中。
2.组织和单位方面:(1)颁发奖牌和证书,以表彰组织和单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突出贡献;(2)给予适当的奖金和资金支持,激励组织和单位继续投入到扶贫事业中。
关于表扬全市机关驻村帮扶“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扬全市机关驻村帮扶“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去年以来,全市广泛开展机关部门(单位)驻村帮扶“三联三促”活动,在“三联三促”活动中积极争创“机关党组织精准脱贫示范工程”和争当“机关合格党员〃脱贫攻坚先锋”(以下简称“双争”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党组织服务脱贫攻坚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和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宗旨、争当先锋,推动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双争”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机关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信念坚定、目标明确、真抓实干、无私奉献,为全市脱贫攻坚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决定在建党96周年之际,对市政府办等30个全市驻村帮扶“双争”活动先进集体,李慕婵等70名全市驻村帮扶“双争”活动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奋发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投入到驻村帮扶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全市各级机关党组织、广大机关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围绕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聚焦机关驻村工作重点,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履职尽责,在机关驻村帮扶工作中崇尚实干、干在实处、创先争优、争当先锋,形成全市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附件:全市机关驻村帮扶“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2017年6月30日附件全市机关驻村帮扶“双争”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30个)(一)市级帮扶单位(15个)市政府办市总工会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供销社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科知局市教体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旅发委市民宗局(二)县(市、区)帮扶单位(15个)安州区委组织部安州区直机关工委江油市财政局绵阳市商业银行江油支行三台县统计局三台县民政局梓潼县人社局盐亭县发改局盐亭县财政局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政府办平武县农业局北川县委宣传部北川县委统战部北川县住建局二、先进个人(70人)(一)市级先进个人(40人)李慕婵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干部三科科长郑静市档案局正县级干部魏纳市直机关工委专职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陈廷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杨跃龙市扶贫移民工作局副调研员刘元武市委党史研究室调研员陈顺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办副主任、主任科员艾弘翼市人大法工委地方立法科副科长王含学市工商联会员宣传部工作人员山颖市地税局党办主任科员蒋之亮市委党校党史党建考研室主任刘保龙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科员周李军绵阳武都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闫刚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正科级干部涂德斌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志愿者工作科科长陈定保市委群众工作局(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办公室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杨云绵阳电子商务中心工作人员刘小琼绵阳军分区政治部正营职干事李昊月市目督办督查科副科长杨杰团市委权益部部长谭江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陈彦吉市老干局宣教科副科长刘帆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李国忠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杜天福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党委书记杨彬国家统计局绵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绵阳市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张志强市水务局农水科科长陈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办干部盖丹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向杰市卫计委妇幼健康科副科长敬大东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科科长李菲菲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副科长刘昕市政府办党办主任陈怡杉市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科科长左代武市委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办主任熊学彬市气象局工程师赵剑波市环保局生态科副科长王长兵市委农工委政策调研科科长陈秀峰市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办主任文远明市防邪办副调研员(二)县级先进个人(30人)邓清安州区人社局机关党委书记景翠安州区林业局党政办主任、双电村第一书记赵云安州区司法局秀水司法所所长景佳龙安州区民政局驻晓坝镇黄羊村第一书记蒋杨江油市改局项目办副主任白勇江油市武都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会主席冯霞江油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科员罗欢江油市民政局党委办主任李晓忠三台县林业局党委办主任何志敏三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东三台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党总支书记杨剑三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总支书记王毅梓潼县价格认证中心主任王强梓潼县文明办主任王亮元梓潼县政法委副科级干部刘田淇梓潼县水务局机关党支部书记陶永慧盐亭县水务局机关党总支书记樊毅盐亭县扶贫发展中心扶贫开发股副股长赵耀东盐亭县房产管理所副所长李德伟盐亭县爱卫办主任江永强平武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杨文全平武县科教局人事政工股股长王力平武县发展改革和工信商务局工业经济股股长刘小云平武县林业局林业助理工程师王燕平武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审核科科长贾德春北川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席光耀北川县委编办纪检员张楹北川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综合室主任林继忠北川县政协教卫文体委主任衡婧国家统计局北川调查队党组成员、综合科科长。
扶贫标兵 评选实施方案
扶贫标兵评选实施方案扶贫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一、背景。
扶贫工作是我国长期以来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特举办扶贫标兵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1. 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包括基层干部、扶贫工作队员、乡村干部等;2. 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包括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队、扶贫协作单位等。
三、评选标准。
1. 扶贫成效,评定对象在扶贫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2. 扶贫贡献,评定对象在扶贫工作中所做出的具体贡献和努力;3. 扶贫精神,评定对象在扶贫工作中所展现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各级扶贫工作领导机构推荐候选对象;2. 评审阶段,设立专家评审组,对候选对象进行评审;3. 公示阶段,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 表彰颁奖,对评选出的扶贫标兵进行表彰和颁奖。
五、评选效果。
1. 激励作用,通过评选活动,激励更多的人投身扶贫工作,积极参与扶贫事业;2. 示范引领,评选出的扶贫标兵将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扶贫工作;3. 宣传宣传,通过评选活动,充分宣传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增强社会对扶贫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评选保障。
1. 完善评选机制,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2.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动员更多人参与其中;3. 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七、总结。
扶贫标兵评选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充分肯定和表彰在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更多的人投身扶贫事业,带动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扶贫工作的开展。
希望各级扶贫工作领导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标兵评选活动,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强大力量。
2023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023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一、背景2023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之年。
为表彰无私奉献、勤劳务实的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激发全社会工作热情,树立正面典范,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模的时代风尚,制定了以下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二、评选对象及要求评选对象为在生产、科技、文化、卫生、教育等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评选要求如下:1. 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坚持改革创新,乐于助人,为人民群众服务。
2. 在本行业、本岗位中,工作业绩突出,专业技能较强,有相关荣誉证书者优先。
3. 经过局、市、省级评审,成绩优异,形象良好,群众口碑较佳。
4. 对集体应具有明显的领导和组织作用,成绩达到明显、突出的集体。
三、评选程序1. 推荐环节a. 集体和个人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单位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数量,选举代表,成立骨干组成推荐委员会。
b. 推荐委员会根据推荐人下达的推荐名单,筛选出符合条例的推荐对象;c. 推荐委员会对筛选出的对象进行初步了解,确定向局、市、省推荐的人选。
2. 审核环节a. 局、市、省对推荐的人员进行综合审核,并对所有选定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b. 审核通过的名单上报省南北晚报,公示公布反映情况,为下一步评选工作做铺垫。
3. 最终评奖a. 根据省南北晚报公开反映情况,各级评审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拔出劳动模范等各类荣誉奖项;b. 劳动模范等各级荣誉奖项得主颁发证书并颁奖。
四、表彰方式根据评选情况的分布分为三种方式:1. 给予奖牌、证书等相关荣誉。
2. 定期发表有关个人经历及事迹。
3. 组织大会、集会,对被表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礼仪。
五、评选时间评选工作将于每年9月开始,至次年5月结束。
六、总结通过本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将劳动精神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深入宣传,既是对先进人物的褒奖,也是对全社会的鞭策。
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7.表彰奖励:对获奖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时间
1.宣传发动: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2.推荐申报: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资格审查: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4.专家评审: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5.公示投票: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6.综合评定: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7.表彰奖励:XX年XX月XX日。
六、奖励措施
1.获奖个人和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优先推荐获奖个人和团队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评选活动;
3.获奖个人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
2.推荐申报: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织推荐申报。
3.资格审查:评选活动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专家评审: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公示投票: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公众投票。
六、评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2.推荐申报: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资格审查: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4.专家评审: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5.公示投票: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6.综合评定: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7.表彰奖励:XX年XX月XX日。
七、奖励措施
1.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范本
2024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范本____年精准扶贫表彰方案一、背景介绍____年是我国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
经过连续多年的努力,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产业发展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为了激励和奖励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特制定本表彰方案。
二、表彰对象1. 个人表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驻村干部、贫困户、帮扶干部、志愿者等。
2. 集体表彰: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贫困村、帮扶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三、表彰标准1. 个人表彰标准:(1)驻村干部:扎根贫困村,发挥带领作用,推动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有显著成效。
(2)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具有良好的创业经验和模式,对其他贫困户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3)帮扶干部:在帮扶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紧密跟踪贫困户情况,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并取得明显成效。
(4)志愿者: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通过自己的行动为贫困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发挥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力。
2. 集体表彰标准:(1)贫困村:经过精准扶贫工作,实现了整村脱贫,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2)帮扶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帮扶工作,为当地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投入较大、成效显著。
(3)企事业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培训、就业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取得了突出成绩。
四、表彰方式1. 个人表彰方式:(1)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个人表彰的人员,由地方政府或相关扶贫部门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他们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卓越贡献。
(2)颁发奖金:对获得个人表彰的人员,发放相应奖金,以激励和鼓励他们继续在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
(3)举办表彰仪式:在相关地区举办表彰仪式,彰显个人表彰的重要性和荣誉感,同时也为其他人提供榜样和学习的机会。
真题2023年4月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A类试题及答案解析
【真题】2023年4月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应用能力》(A类)试题及答案解析材料一A市扶贫办信息监测中心是市扶贫办开发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包括:负责扶贫开发有关政策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和扶贫开发政策法规、规范文件的解读工作;负责组织识别贫困对象,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统计、信息数据库建设,指导全市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和动态监测工作;负责扶贫开发信息数据分析,提供日常数据监测报告和年度数据分析报告,做好扶贫攻坚业务数据发布工作等。
材料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节选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2023年2月20日,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
其中明确指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如下:1.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一是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基本生活状况。
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定期开展信息比时,掌握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人员的相关信息,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二是密切关注低收入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状况。
建立社会救助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数据为基础,汇聚残疾人帮扶、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人员相关信息,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三是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
在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实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各地民政、扶贫部门要指导乡镜(街道)、村(居)委会根据监测预警情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有针时性开展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
民政部门根据兜底保障对象情况给予相应救助或转介相关部门;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14•【字号】宛政〔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宛政〔2019〕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自2016年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以有解思维破解难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南阳脱贫攻坚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6年—2018年,全市累计总投资28.16亿元,建设完成255个集中安置点,住房13977套、建设面积120.54万平方米,14083户48848人全部实现搬迁入住,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
2018年10月14日—16日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16个部委、22个省与会代表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普遍认为南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有特点、有看点、有亮点,有很多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10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组织的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专题论坛会议上,我市内乡县作了主旨发言。
为鼓舞士气,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给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内乡县人民政府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内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对乔长恩等6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王清平等2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XXX等19名同志通令嘉奖。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一、背景我国脱贫攻坚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在过去的几年中取得了重大的成果。
为了进一步鼓励广大脱贫攻坚工作人员,激发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鼓舞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信心和决心,我单位决定组织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二、目的1.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表彰先进。
2.激励广大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3.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评选标准1.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2.脱贫攻坚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工作激情和创新力;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取得的群众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评选内容1.先进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成效明显。
2.先进个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显著,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业绩突出。
五、评选程序1.组织宣传普及,公开评选标准和程序。
2.开展推荐工作,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荐或者推荐他人。
3.组织初评,经初评委员会审查,确定初选单位和个人。
4.组织现场考察,对初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5.进行终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颁发表彰证书。
六、奖励措施1.先进单位: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在各类宣传渠道进行表彰。
2.先进个人: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在各类宣传渠道进行表彰,并给予媒体曝光。
七、工作要求本次评选工作要求全面、公平、公正。
各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评审专家等要积极参与评选工作,发表权威意见,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广大脱贫攻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持续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八、总结开展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是对过去的工作取得的肯定,更是对未来脱贫攻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
我们相信,在广大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定能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5•【字号】陕政办字〔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陕政办字〔2019〕4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办公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以“三讲三提高”(讲政治、讲规矩、讲奉献,提高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高“三个服务”工作水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对综合一处等17个先进处室(单位)、综合六处等3个单项奖励处室、曹源等54名优秀公务员、刘凯等19名先进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全厅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作为,务实重行,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厅系统“机关建设深化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巩固提升“三讲三提高”活动成果,始终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展现新气象、干出新作为,助力陕西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成绩。
附件1.先进处室(单位)和单项奖励处室名单2.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名单3.获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种表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5日附件1先进处室(单位)和单项奖励处室名单一、先进处室(单位)(17个)综合一处、综合七处、综合八处、秘书处、会议处、省政府督查室、人事办、机关党委(纪委、工会)、驻厅纪检组、省金融办财金综合处、省电子政务办综合管理处、省电子政务办网络运行管理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参事处、组联处、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秘书处二、单项奖励处室(3个)服务优秀奖:外联处创新优秀奖: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管理优秀奖:综合六处附件2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一、优秀公务员(54名)曹源黄志刚高惠泽程津庆史卫华李瑞郭锐苏众陈锋吴伟社袁文妮杜蓬勃张军林雷颖韩幄武李炜张苗王晨石鹏琦任斗强冯小成孙继辉刘若男张波张赫蔡中华杨义兴王振华颜松刘霖贺林锋王普选赵建权仝海平荆平安拓青云金玮李兴龙李振斌王歆任伟刘红卫于海燕马建岗张芒果徐倩汪道军方玉润王雅丽孙兆鹏梁亚莉柴海娟陈建平党铖栋二、先进工作者(19名)刘凯翟建英徐刚(车队)董瑞超满怀刘丽君段悦吴晓飞朱海波宋军虎郭小刚吴云花柳玮陈洁丁旭朝喻山李超曹要文陈雪附件3获得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各种表彰1.省政府办公厅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单位(陕办字〔2018〕56号)2.省政府办公厅2015-2017年度全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陕纪办〔2018〕94号)3.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陕人办发〔2019〕5号)4.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先进承办单位(陕政协发〔2019〕1号)5.省政府办公厅全国机关文印先进单位(中快印〔2018〕6号)6.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处置省政府机关门前非正常上访先进单位(陕信联办函〔2018〕38号)7.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度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单位(陕志委发〔2018〕1号)8.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新城机关201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单位(陕新计通〔2019〕1号)9.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机关2018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陕政爱卫发〔2019〕1号)10.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先进单位(陕财办采〔2018〕29号)11.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先进单位(陕财办采〔2018〕26号)12.省政府办公厅2018省级发布传播力奖13.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十大政务微博14.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五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工作先进集体(陕办字〔2018〕16号)15.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七处全省2017年度禁毒工作先进集体(陕禁毒委〔2018〕13号)16.省政府督查室2018年全国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人民网)17.省政府办公厅机要处档案科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陕西省妇女联合会)18.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工会2017-2018年度省直机关“模范职工之家”(陕直工会发〔2019〕1号)19.省政府办公厅车队新城大队2018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交新〔2019〕7号)20.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上海办事处2018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陕政办函〔2019〕11号)21.吴伟社2017年度优秀挂职扶贫副县长(陕脱贫发〔2018〕28号)22.吴晨安康市脱贫攻坚优秀第一书记(安字〔2018〕69号)23.关晓锋2017年度陕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陕脱贫发〔2018〕28号)24.赵建权陕西省优秀工会工作者(陕工发〔2018〕16号)25.杜鹏省直机关读书心得体会一等奖26.陈锋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筹备工作先进个人(陕办字〔2018〕16号)27.王海全省2017年度禁毒工作先进个人(陕禁毒委〔2018〕13号)28.余志远2018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陕政办函〔2019〕11号)29.贺兆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陕政协发〔2019〕1号)30.李海元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优秀督查队员”(国办督函〔2018〕208号)31.蔡中华2018年度全省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个人(陕政办函〔2019〕11号)32.李泳省政府机关2018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领导(陕政爱卫发〔2019〕1号)33.丁立新省政府机关2018年度爱国卫生工作优秀大组长(陕政爱卫发〔2019〕1号)34.毛乾峰第九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宪法知识大赛一等奖(省委普法办)35.满怀省政府新城机关2018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陕新计通〔2019〕1号)36.徐兵省政府机关2018年度爱国卫生工作先进个人(陕政爱卫发〔2019〕1号)37.胡平顺、左宁安新城大队2018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车管干部(西交新〔2019〕7号)38.李建民、张雄、王旭新城大队2018年度交通安全优秀驾驶人(西交新〔2019〕7号)。
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方案(2篇)
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组织方案一、引言学校评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是为了在全校范围内树立榜样、弘扬优良传统、鼓励积极进取、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评选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评选,可以提携优秀人才,倡导先进行为,激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向上,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体学生、教职工和行政人员。
2.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系、各班级、各团队、各协会等组织单位。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生、教职工和行政人员可以自荐或由他人提名。
2)各组织单位可以向评选办公室提名。
3)提名需要填写相关表格,附上推荐理由和支持材料。
2. 推选阶段1)评选办公室将收到的提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
2)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公示,征求大家意见。
3)根据公示情况,进一步筛选出候选人和候选单位。
3. 评审阶段1)邀请评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进行评审。
2)评审主要从贡献、业绩、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3)评审团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人员和单位。
4. 颁奖仪式1)评选结果由评选办公室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
2)颁奖仪式由学校领导或评选办公室负责,以隆重形式进行。
3)颁奖过程中,对获奖人员和单位进行表彰,植树立碑,以示鼓励和嘉奖。
四、评选标准1. 先进个人评选标准1)党性修养:要求候选人坚持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2)工作表现: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业绩和贡献。
3)社会影响:要求候选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4)创新精神:候选人要具备创新精神,能够在工作中提出新的观点和方法,推动学校发展。
5)学术成果:要求候选人在学术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2.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1)团队精神:评选团队应具有团结协作、奋发向上的精神,共同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
先进个人和集体表彰方案
先进个人和集体表彰方案一、表彰目的为激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关注、支持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的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二、表彰规模在全国范围内表彰1000名先进个人和100个先进集体。
其中,授予若干人员“星火科技特殊贡献奖”,具体条件和方案另行制定;表彰300名“农村科技先进工作者”,300名“农村技术二传手”,200名“农村科技致富能人”,200名“星火科技管理先进工作者”,100个“星火科技先进集体”。
科技部定点扶贫县所在省份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各增加1/3的名额,增加名额重点用于表彰从事科技扶贫工作的人员和集体。
各有关部门可参照本方案推荐相当数量的受表彰人员和集体,具体名额另行确定。
三、表彰范围重点表彰“十五”期间从事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四、表彰方式1.科技部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总结表彰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宣布表彰决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在《科技日报》上刊登表彰名单;2.编辑出版《辛勤耕耘星火人——“十五”全国星火先进名录》。
五、评选方法由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各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根据评选要求在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领域内评选后向科技部推荐,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科技部联合有关部门依据评选标准组织核准,将拟表彰名单公示后,确定表彰名单。
1.将表彰名额指标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和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2.由各地和有关部门依据表彰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候选名单,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推荐表和事迹材料,于7月15日前报至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扶贫处。
3.科技部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表彰核准工作委员会,根据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荐的情况,依据表彰评比标准,对表彰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进行核准,于2006年8月15日前确定拟表彰名单。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工作方案2023年,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XXX在经营和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可喜成绩,XXX的每一点进步和成功,离不开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为增强企业凝聚力,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员工敬业爱岗,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争为宾馆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真正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先进部室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评选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坚持标准、侧重一线、注重质量、实事求是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公司评选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XXXX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成员:XXX(二)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XXX,负责评选工作的开展。
三、评选类别(一)特别贡献奖(二)集体评选:先进部室(三)个人评选:优秀管理人员、先进个人、技术能手四、评比名额、对象及程序(一)特别贡献奖XX名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评选程序:各参评人员依照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XXX,汇总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先进部室XXX个评选对象:各部室。
评选程序:评优会议上进行部门2023年工作述职后,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投票,评选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优秀管理者XX人(XX)。
评选对象:部门正、副职评选程序:各参评人员依照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投票,评选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先进个人(XXX人)评选对象:主管级及以下员工。
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共XX个;前厅部、客房部共XX个;餐饮部共XX个;工程部、安保部共XX个;园林部、物业部、采购部共XXX个。
评选程序:按照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上报。
涉及部门依照评选条件推荐申报并附事迹材料,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XXX,汇总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五)技术能手XXX人评选对象:主管级及以下员工。
表彰先进文件
表彰先进文件
Xxxx年,xxx深入实施xxx“xxx”发展战略,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坚决扛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政治责任,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推动了镇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在工作推动中,涌现出了一批务实创新、扎实肯干、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xxx研究,决定对在xxx年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xx号召,全镇各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比学赶超,以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投入新一年的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
一、先进集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先进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先进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一、表彰范围
此次表彰设立“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分别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附后)。
市脱贫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
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按不低于10%的原则推荐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乡镇、村评选。
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
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和责任考核机制,有完善的脱贫攻坚工作规章制度和详细的脱贫攻坚规划。
乡镇扶持贫困村有效益明显的增收致富产业,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和其他违规行为。
2.先进扶贫企业评选。
热心扶贫事业,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结对、联动、激励、就业等帮扶形式,引导贫困户成为农业产业链条中的一环,为贫困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在促进贫困村农业结构调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先进单位评选。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对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办厂助学、积极推荐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措施具体,成效显著,帮扶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
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模范执行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
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爱岗敬业,自觉奉献。
2.业务精湛。
立足本职岗位,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完成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
3.成绩突出。
(1)乡、村基层扶贫工作人员:能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探索脱贫攻坚工作新思路、解决新问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市、县部门人员:关注贫困村民生,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实现行业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相结合,成效显著,成绩突出。
(3)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人员:热心参与脱贫攻坚事业,积极扶持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公认,社会肯定,有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感人事迹。
三、推荐和表彰程序
1.拟推荐对象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后,经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推荐对象须填写《xx市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推荐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各区县负责对推荐对象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表彰对象进行大会表彰,评为先进集体的颁发奖牌,评为先进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审核,在汇总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前,采取适当方式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
在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前,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统一征求推荐人选户籍地和居住地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意见,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征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意见,属于从事经营活动的,征求市场监管、安全、生态环保等部门意见。
四、实施步骤
评选表彰工作分七个环节进行:
(一)通知公告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开展xx市脱贫攻坚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于xx月xx日前并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推荐
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受理推荐,提出推荐人选,于xx月xx日前向市扶贫办报送推荐材料。
(三)资格审核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评选条件和推荐程序的人选于xx月xx日前提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审查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xx月xx日前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推荐获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分别提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生态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并向全社会公示xx天。
(五)报批审定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推荐获奖候选人建议人选于xx月xx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表彰人员名
单。
(六)表彰
拟定于xx月xx日(全国第xx个扶贫日)召开表彰大会,为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产生程序进行,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导向,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做到优中选优。
深入发动群众,面向基层一线,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事迹的过程,使评选表彰工作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
(二)公开公正,维护公平。
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严格把关,严守纪律。
严肃纪律,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认真处理投诉举报。
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对虚构事迹材料、违反评审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撤销评选资格。
对于
已经表彰对象,如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证书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