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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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提高中心办事效率、降低中心办公成本、美化中心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卫生、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管理。
2.各部门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空调、电脑、电灯等电器电源。
3.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在走廊及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明火。
4.增强消防意识,爱护各楼层的消防设施,不得损坏。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早报告,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5.加强办公区域的管理。门口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严禁外人摆卖、揽工等行为,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
6.门卫要提高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二、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各部门要保证室内清洁、无尘,物品摆放整齐;
2.每天上班前10分钟要完成清扫、整理工作,并注意卫生保持;
3.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室内张贴悬挂各种物品。
4.勤杂工每天上午提前半小时上班,或下午下班后,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培训教室、走廊、楼梯的卫生工作。
三、车辆管理与使用规定
(一)单位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1.中心车辆归办公室管理,各车辆驾驶人员为该车辆的责任人。
2.各车辆责任人员应及时提醒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该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等一切所需缴纳的费用的期限,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有关人员办理。
3.车辆原则上当日应回中心,不得在外过夜,车辆责任人不得将车辆擅自借给他人(由中心临时指定人员除外)驾驶或办理个人事项,职工借用车辆按有关规定办理,借用前后均由车辆责任人进行汽车完好状态认可确认。
4.车辆责任人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部清洁。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与奖励挂钩。责任人员应保管好冬、夏两套座套及车辆的一切备用品,若遗失由车辆责任人赔偿。
5.加油统一使用油卡,专人保管,特殊情况可自行加油,但须有证明人签字认可。
6.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由于驾驶员主观原因(如酗酒、或操作不当等)违反交通规则而被罚款,由驾驶员自负;造成车祸或损坏车辆,根据情节,中心保留处理驾驶员的权力。
7.车辆责任人员应及时发现车辆隐患,并报告办公室,同时,安排时间及时修理。
8.驾驶员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大队责任认定,无责任的,发生费用由单位承担;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分类处理,即责大费用个人承担多,责小费用个人承担少的办法处理。每一事故由中心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个人承担费用。
9.车辆责任人员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责任自负。
(二)职工“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1.“私车公用”原则
1.1.本着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并与我中心签订“私车公用”协议。
1.2.“私车公用”的车辆与人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门的《车辆管理条列》及《交通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否则不作为“私车公用”处理,也不享受相关的经济补贴。
1.3.车辆必须经过第三责任保险,否则不得作为“私车公用”处理。
2.管理办法
2.1.“私车公用”的经济补贴计算方法与公用的里程数相挂钩,每日由办公室抄录出车前和归中心后的里程数,并通过办公室负责人核对检验任务单后,再作里程数统计。
2.2.出车中的过境、过桥费及停车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中心领导审批后,与出差费写在同一单子上报销,便于核对。
2.3.车辆的汽油费、维护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等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2.4.享受汽车补贴的职工,不再报销车票和的士票。
2.5.职工在“私车公用”过程中,由于驾车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2.6.在享受“私车公用”补贴的汽车,如发现里程数有作假行为,扣除所有经济补贴。
3、补贴方法及补助方式
1.4(含1.4)排汽量以上的按1.00元/km。
1.4排汽量以下的按0.8元/km
4、其他
4.1.本办法即日起开始施行。
4.2.如遇市局另有规定,按市局规定执行。
附:1.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私车公用报销及收费明细表及说明
2.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私车公用里程登记表及说明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私车公用报销及收费明细表
报销人:审核人: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私车公用报销及收费明细表说明
1、“时间”栏填写出差日期;
2、“起点-终点”栏填写出发地点和目的地:(1)只有一个目的地,在起点与终点之间用“←-→”标出;(2)若有多个目的地,要依先后次序,每一个起、终点填一行;
3、“过路及停车费”栏填写过路、桥费和停车费的总金额;
4、“公里数”栏填写相应的出车行驶里程;
5、“台数”栏中检验人员外出检验时要填写所检验台数,其他人员不填;
6、“备注1”栏分三种情况填写:(1)检验费已收取,要填写“已收”字样,并注明收费数目;(2)检验费未收,但被检方要求通过转账方式缴费的,要填写“转账”字样,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3)检验费未收,要填写“未收”字样,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7、“备注2”栏填写:在报销时已附检验任务单的在此栏划“√”,未附检验任务单的划“×”。
8、一般情况下,检验人员每人填完一张明细表后报销;内勤人员可以几人合在一起填完一张明细表后报销,也可个人单填一张。
9、检验人员每天出检之前,若前一天有检验任务,要将其完成的检验原始记录交事业发展部,同时领取当天的检验任务单,检验任务单在报销时要附在明细表后。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私车公用”里程登记表说明
1.“时间”栏填写出车日期;
2.“起点—终点”栏填写出发地点和目的地:(1)只有一个目的地,在起点与终点之间用“←-→”标出;(2)若有多个目的地,要依先后次序,每一个起、终点填一行;
3.“起点”下方注明从中心出发前里程表所显示的数字;
4.“终点”下方注明车辆回中心后里程表所显示的数字;
5.“里程数”栏填写相应的出车行驶里程;
6.“过路及停车费”栏填写过路费、过桥费和停车费的总金额;
7.“检验任务单核对”栏,若已在“私车公用报销及收费明细表”后附上检验任务单的在此栏划“√”,未附检验任务单的划“×”。
8.“登记人/出车人”栏分别由登记人和出车人签字。
9.此表有关项目,需要在出车前填写的内容,要在出车前到登记人处填写;需要在回中心后填写的,要在回中心时到登记人处填写相应的内容。
四、资源节约制度
1.重点节约事项
1.1.大力节约用水。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发生;根据需要装灌饮用水,杜绝“剩半桶”倒掉的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