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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企业内部消防设备的完善、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及应急演练的有效性。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化工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2. 负责建立和维护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4. 制定和组织演练灭火、逃生和应急救援措施;5. 监督化工生产、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措施;6. 协助政府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7. 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消防巡查。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七条化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规模,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数量、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验收、安装、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管理责任人,抽调专人负责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清洁和检查。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验和试验,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台帐,详细记录设施和器材的型号、规格、数量、检验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火灾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措施;2. 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3. 火灾报警器的操作和应急疏散方法;4. 化工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规定和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及其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1.3 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2.1 化工企业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2.2 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人员等组成。

2.3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2.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

2.5 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本部门的消防演练和培训。

三、消防安全职责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抓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

3.3 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本部门的消防演练和培训。

3.4 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4.1 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4.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的位置,便于取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4.4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更换和补充应当及时进行,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

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化工企业仓库的防火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化工企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从事仓储业务的仓库。

本规定所称化工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化工企业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相关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四条化工企业仓库应具备防火安全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的建筑结构、防火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等。

第五条化工企业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培训员工消防知识、落实安全责任制等。

第六条化工企业仓库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种类齐全的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指示牌。

第七条化工企业仓库应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保养维修制度,确保相关设备的有效运行和维护定期检验。

第三章建筑结构和布局第八条化工企业仓库的建筑结构要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设计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化工企业仓库的建筑材料应选用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涂料、防火板等。

第十条化工企业仓库的布局要合理,避免仓库之间和仓库与办公区之间的火势蔓延,应规划合理的防火间距和防火分隔。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仓库的电路设计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电气设备应处于可靠、稳定的工作状态。

第四章防火设施设备第十二条化工企业仓库应配备合格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防火隔离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仓库应配备合格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设置报警装置和疏散指示灯。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仓库应配备合格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仓库应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火墙、防爆窗等防火隔离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五章灭火器材管理第十六条化工企业仓库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种类齐全的灭火器材,并按照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化工企业的特殊特点和安全风险,为确保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规范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针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份规定,总共约为2000字。

一、总则1.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包括生产、经营和储存化学物质的企业。

1.2 化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消防安全的管理。

1.3 化工企业应根据企业特点和消防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2.1 每个化工企业都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栓、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

2.2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一旦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2.3 每个化工企业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壶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方便使用。

三、火灾风险防控3.1 化工企业应对各类火灾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化工企业应建立火灾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场地、消防设施等进行排查,确保没有火灾隐患。

3.3 化工企业应加强火灾防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应急逃生路径和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

四、应急预案和演练4.1 每个化工企业都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将其公示于明显位置,供员工参考。

4.2 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程序、员工疏散程序、火灾扑救程序、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3 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模拟火灾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对能力。

五、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5.1 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5.2 化工企业应通过员工通知、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节消防组织与设施第1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2条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3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4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5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6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7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8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二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第9条执行化工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____〕化生字第____号)。

第10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

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13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14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最新国家化工防火规范标准

最新国家化工防火规范标准

最新国家化工防火规范标准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防火安全管理。

2. 化工企业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体系。

3. 企业应定期对防火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二、防火设计1. 化工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合理布局生产设施,确保生产区域与非生产区域的防火隔离。

2. 化工设备和管道应采用防火材料,符合国家相关防火标准。

3. 企业应设置足够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的畅通。

三、防火设施1.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

2.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 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灭火等程序。

四、防火材料1. 化工企业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材料应具备防火性能,符合国家防火材料标准。

2.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采用防火隔离措施,如防火隔墙、防火门等。

五、防火操作1. 企业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

2. 操作人员应接受防火安全培训,熟悉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知识。

六、环境保护1. 化工企业在防火安全管理中,应同时考虑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因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

2. 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火灾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监督检查1. 国家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化工企业的防火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防火规范标准的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八、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防火规范同时废止。

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所有。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示例,实际的规范标准需要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技术发展和行业需求进行制定和更新。

《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661号)2011.7.21

《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661号)2011.7.2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编号/ 制度文号中国石化安〔2011〕661号制度版本/ 主办部门安全环保局所属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消防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信息系统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安全环保局签发日期2011年7月21日废止说明原《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553)同时废止生效日期2011年7月21日制定目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规及中国石化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约束对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 业务类别/ 所属层级/1 基本要求1.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1.2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级、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1.4 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1.5 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生产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生产发展相适应。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用火和明火作业管理1. 化工企业应严格控制用火活动,减少明火作业环节。

2. 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1. 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2. 对已配备的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 配备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1. 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

2. 对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包装和存放。

3. 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管理1. 化工企业应编制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2. 演练应包括各种火灾事故情景的模拟和应对演练。

3. 演练结果应及时总结和整改,形成演练经验。

第六章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1. 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的消防知识、消防设备使用方法和火灾应急处理等。

3. 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随时查阅。

第七章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1. 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

2.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和发现的问题,并按时整改。

3. 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全员参与。

第八章外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1. 对于外协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化工企业应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外协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 外协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按照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规定执行。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职工、访客等。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措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消防法规要求,配备和维护合格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化工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职务,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设立专门部门或聘请专业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技术咨询、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沟通交流,协助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在职工中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布置和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应急疏散和处置预案,配备相应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告知职工。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配备专用的消防车辆和消防队伍,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灭火工作。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编制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任务和要求。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效果。

第五章应急与救援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并逐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组织,明确责任和权限,提供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和装备。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工作中的各项责任和工作程序。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演练。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保持与消防部门的密切联系,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灾害事故的应对工作。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适当数量的消防人员,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与处理。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根据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与计划。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加强与社区、邻里等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及时更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践经验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失效之日为止。

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力化工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快速发展,火灾事故愈加常见,必须对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大型电力化工企业的安全经营,降低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率,减少消防灾害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其中包括以下企业:•火力发电厂;•煤化工企业;•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其他化工企业。

三、消防安全管理1. 总体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被纳入全面安全管理体系。

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整个企业的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包括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事故应对措施。

2. 消防设施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所有消防设施应当有定期维护和检修,并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恢复。

3.应急预案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全员进行消防培训。

消防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发现火灾事故的预警和通知机制;•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应急处置;•紧急撤离和逃生措施;•向外请求支援和协调等。

4. 安全检查和评估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安全检查和评估的内容应当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人员消防意识的普及程度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等。

5. 防火安全教育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员工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火灾事故。

四、法律责任对于不遵守本规定的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于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可能导致管理员被问责或行政处罚。

五、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当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全面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消防应急预案和安全检查评估机制。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 GD/FS-647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 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者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者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 61 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五条各单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消防责任第七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催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三、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仓库防火制度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四、严禁使用电热器..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电、气焊防火制度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企业内部的生产车间、办公区域、储存区域等。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依法设立消防安全专门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计划、消防预案,组织实施消防演习和培训,确保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灭火效果。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化工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消防安全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应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消防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计划和消防预案;2. 负责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维护、检查和试验;3.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4.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5. 指导和组织消防演习和应急处理工作;6. 组织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7. 收集和分析消防安全事故的统计数据,进行事故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消防设备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消防安全需求,合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配备以下消防设备和器材:1. 灭火器材:包括消防水枪、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

2. 自动灭火设备: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3. 防火阀门和消防卷帘门等被动防火设施。

化工企业消防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所有员工、访客和相关人员,包括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岗位。

第三条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防控、科学管理的原则,全员参与、综合治理,实行科学管理。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火灭器、消防水带、消防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第六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当按照要求设置在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场所、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关键场所,并在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第七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修处理。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记录,并备份相关资料,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灭火预案,包括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应急逃生通道、逃生指示标识等,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灭火器材使用记录、消防检查记录、消防演练记录等,并定期进行备份存档。

第四章灭火应急处置第十三条一旦发生火灾,所有员工应当保持冷静,按照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警。

第十四条火灾发生时,员工应当积极组织逃生,按照指示逃生通道有序撤离,不得慌乱逃生。

第十五条灭火器材的使用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过度使用导致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灭火器材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查、维修和充装,确保下次使用时有效。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化工企业作为一种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对于其消防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的防控能力,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建设1.所有化工企业都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企业必须制定灭火预案,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灭火器,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备。

2.在企业内部设置消防宣传栏,定期发布火灾防控知识,提醒员工注意消防安全。

四、消防巡查和演练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巡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检查企业应急处理能力。

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1.企业必须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危险品的储存和管理1.储存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有防火防爆措施,并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

2.建立危险品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存储安全。

七、动火作业管理1.动火作业必须事先经过审批,并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

2.事先清除动火作业场所周围的可燃物,确保火势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八、消防安全责任制1.企业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权限。

2.对于消防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要给予奖励,激发积极性。

九、火灾应急预案1.企业必须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逃生路线、人员疏散组织等内容。

2.要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十、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导致停产整顿或关闭企业。

以上为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为了确保消防安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化工企业由于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到众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火灾风险极高。

为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3、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本企业的火灾危险性、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逃生自救常识。

2、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重点岗位员工,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人员等,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岗位技能。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每日进行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规定等。

2、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等。

3、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规定配备齐全,并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器材应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人应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

3、严禁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应进行严肃处理。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控制用火、用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确需动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员工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吸烟等。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建立专门的仓库,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终稿)》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年××月××日通用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制度/编号制度/版本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制度中国石化×。

202x。

xx文号号主办安全环保局部门所属业务类别监督检查者解释权归属废止说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会签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管部门理信息系统管理部审核安全环保局法律事务部部门企业改革管理部安全环保局签发20××年××月××日日期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约束对象原。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规生效定。

(中国石化安。

202x。

20××年××月××日日期553号)同时废止。

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规范生产、储运装卸、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装备配置、消防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

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及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各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消防达标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所属层级//11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重要生产、储运装卸、经营场所的消气防设施和装备配置、消防管理及消防队伍建设。

1.2消防设施和装备配置、消防管理及消防队伍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相关要求。

1.3油田及管道企业的消防设计应符合。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规定;炼化企业(含油田企业炼化厂)的消防设计应符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规定;销售企业的油库消防设计应符合。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前言为了确保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订立本规定。

一、管理标准1.1 消防组织1.1.1 设立消防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1.1.2 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适时解决相关问题。

1.2 消防设施1.2.1 依据企业的规模和性质,订立消防设施配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功能完好。

1.2.2 检测和维护和修理灭火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设备等消防设施,并进行记录。

1.3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1.3.1 设置和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车辆顺当进出。

1.3.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出口,并确保能够正常打开和使用。

1.4 储存和使用不安全物品1.4.1 储存和使用不安全物品时,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订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4.2 储存和使用不安全物品的场所必需与其他物品有明确的隔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1.5 灭火和应急预案1.5.1 订立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基本灭火技能和应急措施。

1.5.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检验灭火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1.6 消防宣扬教育1.6.1 定期组织消防宣扬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并加强员工的消防学问培训。

1.6.2 在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示员工注意安全。

二、考核标准2.1 考核内容和方式2.1.1 消防组织和管理:考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消防例会和培训的开展情况。

2.1.2 消防设施的维护:考核消防设施的配置和完好情况,以及检测和维护和修理记录的完整性。

2.1.3 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管理:考核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和安全出口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2.1.4 储存和使用不安全物品的要求:考核不安全物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并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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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969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化工企业生产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原大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工作由各生产单位负责,按《消防法》规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增强扑救火灾能力。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五条各单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二章消防责任第七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八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九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的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装置、罐区和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布局包括: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置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落实消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消防设施、消防设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三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置、罐区、栈台、仓库和泵房,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处、调压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

不符合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和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设计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的消防部门应参加审查,并按规定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未经审核和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7、单位领导要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本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有关关键部位及要害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部位,确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纪录;3、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5、各单位要制定禁烟禁火制度,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维护台帐。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适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和集团公司安全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帖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罐区要实行封闭式管理。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动火作业的有关规定,事先办好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公司各单位禁止使用未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的埋压、圈占消防栓。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修建道路以及停水、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有可能影响消防灭火救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四章消防组织第二十二条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实行军事化、专业化管理,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职消防队在企业主管安全的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1)认真贯彻《消防法》,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继承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防火、灭火知识的教育。

(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技错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检查和验收。

(6)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维修。

(7)负责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有关部位和要害单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8)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

(9)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消防和安全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应参照《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和《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的要求,建立学习、训练、执勤、工作、生活的正规秩序。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1)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2)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补救初期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五章宣传与培训教育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的义务,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拟定职工消防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有关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内容。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上岗。

第二十九条对新入厂及转岗的职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第六章基础设备与装备第三十条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与单位建设相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

第三十一条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置、器材、应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

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何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完整好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从实际出发,按规定配置必要的破拆、照明、举高等特种消防车和重型消防车;通讯、灭火、放火、防护、训练器材和监测仪器等,要满足战备和防灭火的需要。

第七章灭火救援第三十三条本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必须立即报警。

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情。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和扑救火灾。

专职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四条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消防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⑴使用各种水源;⑵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⑶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⑷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⑸为调动企业、事业单位内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助;⑹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集团公司消防联防单位单位请求增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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