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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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

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法律基本知识:什么是民法导言法律基本知识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适应社会。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民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以帮助读者对民法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民法的定义民法是一门适用于个人和私人事务的法律分支。

它主要关注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人们在合同、财产、婚姻、继承等方面的行为和关系。

民法的最大特点是其适用于私人关系,而不同于刑法和行政法等适用于公共利益和国家权力的法律。

二、民法的内容1. 合同法合同法是民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规定了个人之间订立、履行和解除合同的规则和原则。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约定,它保障了合同各方的权益,促进了经济交流和社会发展。

2. 财产法财产法是民法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以及财产之间的关系。

比如,财产继承、房地产买卖、借贷合同等都属于财产法的范畴。

3. 婚姻和家庭法婚姻和家庭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结婚登记、离婚、子女抚养、婚前财产约定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个人的婚姻和家庭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4. 继承法继承法是规定个人财产继承和遗嘱处理的法律规则。

它规定了个人的财产在死后如何分配以及继承人的权益和义务。

继承法旨在保障个人财产的合理继承,并解决继承中可能产生的纠纷和争议。

三、民法的作用1. 维护个人权益民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个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

通过明确个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民法确保了个人在交往和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和公正。

它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财产纠纷和其他私人权益纠纷。

2. 促进社会发展民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商业和社会交往提供了可靠的法律基础。

合同法的存在使经济活动变得更加稳定和可预测,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合作的进行。

同时,民法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一种安全感,鼓励人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

结论民法是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框架,它涉及合同、财产、婚姻、继承等多个领域,具有保障个人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民法是指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

它以个体自由、平等和公平为基本原则,规范着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合同关系、财产权益等方面的事务。

本文将简要介绍民法的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的构成要素、立法程序、法律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一、法律的构成要素民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客体和法律行为。

1. 法律主体法律主体是指实施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而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或集体。

法律主体之间的交往构成了民事关系的主体基础。

2. 法律客体法律客体是指民事法律保护的对象,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例如,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等;财产权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通过法律保护,法律客体的权益得以得到维护。

3.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法律主体依法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活动。

它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两种。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行为,如订立合同、遗嘱立约等;事实行为则是指未经宣告而直接、实际地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报答、不当得利等。

二、立法程序民法的立法程序包括立法倡议、法案审议、法律发布等环节。

1. 立法倡议立法倡议是指提出新法律或修改现行法律的建议。

它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提出。

2. 法案审议立法机关对提出的法案进行审议和修改。

法案首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审查,然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审议过程中,立法机关会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听取意见,以保证立法质量和合法性。

3. 法律发布通过审议后的法律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布。

公布后,法律即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并需要公民和组织依法遵守。

三、法律权利和义务民法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法律赋予了人们各种各样的权利,如人身权利、财产权益和合同权利等。

《民法基础知识》课件

《民法基础知识》课件
性进行分类。
物与财产的法律性质不同,物是实体物 本身,而财产是权利,可以独立于实体 物存在。例如,当一栋房屋的所有权转 移时,房屋本身并未转移,但房屋所有
权这一财产权利已经转移。
05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 果的行为。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 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制度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 法权益。
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 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能力。
机等。
物具有客观实在性,是存在于 人体之外的客观物体。
物具有有用性,即能够满足人 们生产或生活的需要。
物具有可支配性,即民事主体 可以对其行使民事权利。
财产
财产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具有经济 价值的权利的总称,包括物权、债权 、知识产权等。
财产具有可转让性,民事主体可以通 过法律行为将其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 。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 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非法人组织可以依法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04
物与财产

01
02
03
04
物是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支配或 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 质实体。如房屋、汽车、电视
B

《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精讲

《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精讲

《经济法》第二编民事法律制度——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精讲■本章考情(1)历年规律本章考试形式为客观题,近几年平均分值在4-5分。

本章注重基础理论的考查,近几年的重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和诉讼时效制度。

(2)学习建议本章内容虽为入门知识,但比较抽象,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

建议通过实例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而非机械的记忆背诵。

■本章脉络■知识点详解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难度:中√重要性:高√重点: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区别于事实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区别于好意施惠)。

【注意】根据《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不再要求合法性。

【思考1】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是法律行为吗?NO【思考2】邀请朋友吃饭是法律行为吗?NO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是( )。

A.租赁合同 B.所有权转让 C.买卖合同 D.拆除房屋『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

这种变动既可以是权利的产生,也可以是权利的变更或消灭。

物权变动就是典型的处分行为,如让与物权(转移所有权)、抛弃物权、设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设定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

负担行为设定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才能实现。

最常见的负担行为就是合同行为,如买卖行为。

所以选项B 是处分行为;选项AC 是负担行为;选项D 拆除房屋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债务的免除B.无权代理的追认C.委托代理的撤销D.房屋的赠与『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六项基本原则:平等、公平、自愿、诚信、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3.民法的帝王条款是:诚实信用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5.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问题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6.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7.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限:下落不明满2 年。

8.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3 个月。

9.宣告失踪的法律效力: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10.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间:一般:4 年;意外事件:2 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不受限。

11.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无顺序限制。

12.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般:1 年;意外事件并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3 个月。

13.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一般:判决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

14.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婚姻消灭、配偶可单方决定送养子女、债务清理继承开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15.死亡宣告被撤销,“离的妻”:未再婚自行恢复;再婚或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不得自行恢复。

16.死亡宣告被撤销,“散的子”: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17.死亡宣告被撤销,“破的家”:财产返还或补偿,恶意申请人还要赔偿损失。

18.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19.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是年龄与精神状态。

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人)。

20.“无人”包括:不满8 周岁;已满8 周岁但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

21.“无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2.“限人”包括:已满8 周岁,不满18 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3.“限人”能够独立从事(有效)纯获利益、与其能力相适应的行为。

民法基础知识速记

民法基础知识速记

民法基础知识速记(总1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民法基础知识速记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八年级政治上册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政治上册知识点总结

八年级政治上册知识点总结第一章组织生活这一章主要介绍了团组织及其工作、学生会及其工作、班级及其工作。

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学生可以了解到团组织的基本情况,学习班级管理制度及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日常工作。

这对于学生锻炼自己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第二章法律基础知识这一章介绍了我国的宪法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最高法律。

学生通过学习宪法,可以了解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宪法保障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学生还学习了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如刑法、民法等。

通过学习这些法律基础知识,学生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参政议政这一章主要介绍了我国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参政议政。

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可以了解我国的政治体制,明白我国的政治运作方式,以及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和功能。

同时,学生还可以了解到参政议政的具体方式和作用。

这对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政治参与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第四章民主与法制这一章主要介绍了民主和法制的概念,以及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

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可以了解到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明白民主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

此外,学生还可以了解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的特点和措施,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的必要性。

这对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民主精神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第五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章主要介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特点,以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

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可以了解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和特征,明白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方式。

此外,学生还可以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历程,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状。

这对学生的经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第六章科学社会主义常识这一章主要介绍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可以了解到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思想,明白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和基本原则。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一、名词解释1、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的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国家对于民事法律关系不过多的干预。

3、民事法律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民事法律事实: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

5、对世权(绝对权):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

6、对人权(相对权):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人的权利。

7、意思表示: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行为的内心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8、欺诈: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是意思表示的行为。

9、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指在民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行为。

10、代理权:指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或有关机关的制定,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的资格。

11、狭义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

12、除斥期间: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定的存续期间,又称预定期间。

1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14、相邻关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5、地役权:指以他人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16、动产浮动抵押: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担保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的基础知识

民法的基础知识



3. 复代理
复代理又称为再代理、转代理,是指代理人为被代理人
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 复 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复代理人是 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复代理人 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复代理应当 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复代理之要件:



(一)主体:自然人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独立通过意思表示,进
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受年龄、智力影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 16-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超越行为能力效力待定)

① ② ③ ④


1、
代理权的获得
授权---委托代理
法定---法定代理
指定---指定代理
附:

委托代理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 法定代理 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指定代理指基于法院或指定机关的指定行为发生的代
理。
A. B.
C.
D.
下列行为可适用代理的是( ) 某歌星的演出 某画家允诺为某学校作画一幅 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房产登记
第二章 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 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根本 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 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或私法自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按 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当以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念指导自己的民事行为,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 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第02章---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02章---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八讲民法(一)民法民法概述;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人格权、身份权。

我国没有民法典,1987.1.1 实施《民法通则》;2012.7.1 实施《侵权责任法》二、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适用法律、权利能力);(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核心原则);(三)等价有偿原则;(四)公平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帝王规则);(六)公序良俗原则。

【例题单选】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10 台,应付款 5 万元。

因甲不能付清全部货款,乙表示只要甲支付 4.8 万元即可了结。

乙的行为有效,这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 平等原则B. 意思自治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三、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1)概念: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包括:自然人、法人(公司)、其他组织。

国家在特殊的情况下(从事民事活动),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单选】某县政府为新建办公大楼,向该县银行贷款500 万,到期未能偿还,银行遂以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A.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B.属于政府行为,受行政法调整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1)概念: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包括:①物②行为(劳务行为)③有价证券④非物质利益⑤智力成果(知识产权)。

物:动产、不动产(土地及其附着物);原物、孳息(自然孳息、法定孳息);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关系的核心)第九讲民法(二)知识产权1. 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著作财产权:作者终身+死后 50 年(出版/发行/复制)著作人身权:永久(署名/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权)2.专利权:(1)发明:法律保护20 年;(2)实用新型:法律保护 10 年;(3)外观设计:法律保护 10 年。

七年级下册道法法律的必背知识点

七年级下册道法法律的必背知识点

七年级下册道法法律的必背知识点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律的含义与作用法律是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公布并实施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工具。

二、法律的特征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等特征,严格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该尽到的义务。

三、法律的形式法律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它们在不同层级公民生活中各有其作用。

四、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公民享有法律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法律义务,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公共利益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民法一、民法的含义民法是调整民间个人之间财产关系及其法律地位的法律规范总称,其中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等。

二、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物品的归属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基本权利,是保障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

三、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民间经济发展的保护。

四、侵权法侵权法规定了在民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侵害他人权益的活动行为以及其法律责任,起到了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作用。

第三章刑法一、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当原则、做罪刑不负债原则等,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依据。

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罚、赔偿损失等。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不然将会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行政法一、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管理机关职权与权限,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与权限行政机关的职权与权限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该依据的法律规范,公民可以通过这一规范保障自己和社会公共权益。

三、行政管理行为行政管理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采取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公民和法人都需要严格遵守。

总结以上为七年级下册道法法律的必背知识点,公民应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维护自己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公民应该尽到的义务。

民法基础知识汇总

民法基础知识汇总

民法基础知识汇总引言民法是指以调整民事关系为主要目标的法律分支。

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石,了解民法的基础知识对于每个公民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对民法的基础知识进行汇总和概述,以便读者对民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法律行为与民事权利1. 法人与自然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是指具备实际行为能力并拥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而法人则指非自然人的组织或机构,在法律上被赋予独立的权利和义务。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等。

2. 民事权利的主体民事权利的主体除了自然人和法人以外,还包括其他组织或单位。

这些组织或单位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独立的权利和责任,例如,未成年人、文化团体、政府机关等。

3. 事实行为与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没有法律规范的指导下自主行为,而法律行为则是受到法律规范约束的行为。

法律行为可以分为一般法律行为和特殊法律行为。

一般法律行为是指按照普通的法律规定产生的行为,例如签订合同、买卖等;特殊法律行为则是根据特殊的法律规定才能产生的行为,例如遗嘱、捐赠等。

二、合同法基础知识1. 合同的定义与构成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主要通过当事人的协商达成并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构成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等。

2. 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效力。

当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通过一定的方式终止合同的法律关系。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方行使解除权等方式进行。

合同的终止则是指合同依法终止的情况,例如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目的实现等。

三、侵权责任的基础知识1. 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主体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行为包括侵权行为的主体、侵权行为的客体和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等。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题库2023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题库2023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题库2023
第一部分:民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民法?
答:民法是规定和保护公民、法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特殊法律体系。

2.公民的权利能否被剥夺?
答:除非经过法定程序,否则公民的权利不能被随意剥夺。

3.什么是合同?
答:合同是相互间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4.民法典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未成年人享有适应其年龄、能力和智力的民事权利。

第二部分:刑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犯罪?
答: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2.什么是故意犯罪?
答: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主观上明知,而且想要实现违法的目的而犯罪的行为。

3.刑法规定了哪些刑罚?
答:刑法规定了主刑、附加刑和刑事责任制度等刑罚。

4.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
答: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人的行为能够适用刑法规定的刑罚的能力。

第三部分:行政法基础知识
1.什么是行政法?
答:行政法是以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的法律规范体系。

2.行政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执行政府的职能,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3.什么是行政裁量权?
答:行政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公共权力时,自主决定具体行动的自由度。

4.公民如何维护自己的行政权利?
答:公民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起诉行政机关等方式维护自己的行政权利。

结语
以上是关于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题库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行政法三部分内容。

希望能够帮助你加深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基础知识

民法基础知识

(二)什么是民法


1、定义: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 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为什么称为“民法”?民法的词源。
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日本明 治维新时代修订法律从法语译为日语“民 法”。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具体指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的合称。 人格是与自然人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要 素。 所谓身份,是指自然人基于彼此的身份形成相互关系。 2、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 形成的社会关系。 在支配型财产关系中,对物的支配,民法上谓之物权关系; 对智力成果的支配,民法谓之知识产权。 流转型财产关系民法上谓之债的关系,主要表现就是合同。
(二)民事行为的效力

1、民事行为的概念
所谓民事行为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设立、 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行为一般 通过意思表示做出,意思表示包括书面的、口头 的和行为方式。 民事行为包括不合法行为与合法行为两类。前者 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其中又分为确定无效的民事 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后者为有效的民事行 为,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2、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 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 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其实质就是有限责任,指的是股东对法人对外的债务以 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法人(公司)和其股东的人格与 财产相分离。 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 人和社团法人。根据法人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将法人分 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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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基石,对每个公民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难以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为了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知,本文将介绍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以便每个人都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第一章民法民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规定了个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保护个人财产权、维护合同纠纷等问题,民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例如,我们在购买商品时,商家应当履行信息公告、商品质量保证等法定义务。

若遇到质量问题,我们有权要求退换货或索赔赔偿。

此外,民法还规定了继承等涉及个人财产的法律问题。

因此,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对于保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第二章刑法刑法是维护社会安宁和公正的法律工具。

它规定了不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刑罚、并明确了审判程序等细则。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刑法可以帮助我们防范犯罪、维护个人安全。

例如,了解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的规定,可以提高我们对周边环境的安全意识,避免成为犯罪的受害者。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自卫、必要防卫等正当防卫行为的合法性,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益。

第三章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

政府的行政行为影响着每个公民的权益,了解行政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政府的权限和职责,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

例如,行政法规定了政府与个人合同的法律效力、公民对政府不当行政行为追究责任的途径等。

此外,行政法还规定了公民对政府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规则,以保障公民权益的实现。

第四章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劳动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劳动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例如,工资支付、工时限制、休假制度等。

了解劳动法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劳动关系纠纷的侵害。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消费者在交易中遭受侵害。

该法规定了商家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例如,明码标价、无理由退货等。

民法基础知识权利与义务

民法基础知识权利与义务

民法基础知识权利与义务民法是规定人们日常生活中权利与义务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涉及到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规范着他们的行为和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理解民法基础知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民法中的基本概念、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以及其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一、基本概念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护个人和法律主体之间的法律利益。

在民法中,有一些基本概念需要我们了解。

首先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指的是拥有权利和义务能力的个人或组织。

在我国法律中,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其次是权利。

权利是指个人或法律主体基于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益。

人的权利是有限制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权益。

最后是义务。

义务是指个人或法律主体基于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人们要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利。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民法中重要的概念,二者密切相关。

权利是人们依法享有的,而义务是人们应尽的责任。

权利与义务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依存。

1. 权利的保障权利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通过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无论是个人权利还是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维护。

2. 权利的限制权利并非无限制的。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权利的行使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这意味着人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3. 义务的产生权利的行使必然伴随着义务的产生。

只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够享受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

例如,雇佣关系中雇主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劳动,而员工则有义务按时完成工作。

4.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权利与义务之间需要保持一个平衡。

权利的行使不应损害他人的权利,而义务的履行也应依法合理。

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民法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民法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规定了我们与他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了解民法基础知识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民法学经典讲义完整版

民法学经典讲义完整版

民法学讲义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一章民法绪论一.民法的概念和含义民法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以法律调整的主体地位的不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词源近代民法一词,不是我国的本土语言,是一个舶来品,源头来自罗马法的Jus civil,(即市民法之意),罗马法有市民法和万民法之分,前者适用于罗马市民,后者适用于罗马市民以外的人。

公元三世纪后,罗马帝国对居住在罗马境内的所有人均赋予市民权,市民法与万民法的区分就消失了。

Jus civil一语遂成为罗马法的总称,此后欧洲各国即以此命名各国的民法。

19世纪时,日本引进西方的法律文明,日本学者根据荷兰语译为民法。

我国历史上属于中华法系,没有法律领域之分,即所谓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没有专门的民事法律,也不具备民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

一直到清朝末年,准确地说是光绪28年,即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

1907年,光绪帝派修律大臣到日本考察,邀请日本法律学者帮助起草民法典。

1911年,民法典起草完成,称为大清民律草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

这部民法由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构成,共1569条,基本上是照搬德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的内容。

但这一部民法典未及正式颁行,清政府即被推翻。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四.民法与民法学的体系民法的体系就是民法的规定或者法律条文以什么方式组合在一起。

民法的体系结构因不同的法系而有很大的不同。

现看一下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民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结构严谨的民法典,每一条民法条文都是以一个概念为基础形成的,不同的条文根据基础性的概念组成规范群,一个规范群就是一项具体的法律制度。

各个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就构成了整个民法典。

大陆法系民法的体系有两种基本的类型。

一种是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三编式的构造体系,称为法学阶梯式,即法典分为人、物、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三编。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 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ꎮ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1, 同等原则: 身份同等, 没有公权力的介入2, 自愿原则: 不肯定也不能违法3, 公允原则: 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同等ꎻ4, 诚恳信用原则☆: (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 要守信5, 公序良俗原则: 良好的秩序, 和善的风俗6,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运用权利, 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第二节民事主体一, 自然人概述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是及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资格。

ꎮ1, 开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始于诞生, 诞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 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 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ꎮ2, 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最终死亡, 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ꎮ(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类型包括:1, 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完人)(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ꎻ(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ꎮ2,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限人)(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2) 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ꎻ(3) 只能实施及他的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 比如赠送), 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ꎮ比如: 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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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合同的法律风险” 、 空白合同的法律风险” • 小胡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但公司并 没有收回小胡手中持有的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 • 小胡持此空白合同与 君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款到发货。 小胡持此空白合同与A君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款到发货。 • A君将款项汇到指定的帐号(实为小胡个人帐号)上后,迟迟未收到 君将款项汇到指定的帐号(实为小胡个人帐号)上后,迟迟未收到 货,于是打电话向某公司催货,公司说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A君方 货,于是打电话向某公司催货,公司说没有签过这样的合同, 君方 知上当。 • 问:公司应否履行合同或应否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 知识点: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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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法基础知识
• (一)教学内容 • 第一节 民法概述 •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民事行为 • 第四节 代理 • 第五节 时效
• 教学目标 • 1)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构成的要素,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 )重点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及构成的要素,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及有效条件,代理的 概念和特征,表见代理,诉讼时效等。 • 2)学会运用民法基本理论分析实际案例,特别是有关自然人、法人的 )学会运用民法基本理论分析实际案例,特别是有关自然人、法人的 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问题,代理过程中的效力认定问题。 • 3)一般了解民法的渊源 )一般了解民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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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纲契领
民事法律事实
法 律 行 为 代 理 诉 讼 时 效
民事法律关系
主 体 自 然 人 法 人 两 户 : : 内 容 : : 权 利 义 务 客 体 : :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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