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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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一期工程二标段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015年1月25日

目录

1.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

现场水源状况

施工现场用水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北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用水接驳点,生活区水源为建设单位提供的生活用水。

主要法规

2.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为预防和减少紧急情况引发的疾病和伤害,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使事故、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编制方针和原则

1、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好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工作,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辨识工作一定要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危险预防意识。

2、依法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企业的各项管理标准,依法、依章规范各项管理活动,用规范化的管理方式,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严格落实责任: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要求,建立应急组织,并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强化职责的落实和应急器材配备的职责,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履行应急救援的职责,做到有备无患。

4、分级控制:根据公司目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特点,为了有效地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发生不同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预案,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个级别。

公司生产事故、事件应急救援等级的划分:

1、三级预警:公司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起事故、事件,导致一人以上,三人以下(含)的轻伤事故或发生只导致财产损失的事故、事件的(财产损失五万元以下),确定为三级救援等级。

2、二级预警:公司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起事故、事件,导致三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上十人以下(含)的轻伤事故、事件或发生只导致财产损失的事故、事件的(财产损失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确定为二级救援等级。

3、一级预警:公司所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起事故、事件,导致重伤事故、事件或发生有人员死亡事故、事件的。虽然事故、事件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但造成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确定为一级救援等级。

消防布置概况

施工用水水源为建设单位给定,在施工现场东南角,消防用水水源干管直径为DN100的焊接钢管,进行防锈处理。分路处设阀门,以便日常检。由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现场施工用水水压无法满足消防需求,因此在现场东侧每个水井附近设置一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共设置2处。消防水池容量需满足消防要求,于现场东西两侧各设置一水泵接合器,以便在施工现场水压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时保证消防水压。消防泵电源由附近B级箱单独供电。各消火栓位置分别位于料场及加工区以及待建建筑周边等,且相邻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00米,单座消火栓灭火半径不超过50米,可保证消火栓充实水柱到达现场内任一位置,确保及时灭火。办公区及宿舍另配手提式灭火器,便于及时扑灭火情。

3.应急策划

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3.1.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职工食堂等;

3.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方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易燃防水、隔热、填充材料堆场,内外脚手架等。

3.1.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热熔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明火作业、明火打凿、厨房伙食加工等;

3.1.4电气消防包括:配电箱、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大功率电器使用。

3.1.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法律法规要求

3.2.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职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2.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吸烟等,封闭式库房和加工车间应采用防火电器;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3.2.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3.2.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重点控制电路、电热水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

3.2.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3.2.6高层建筑应配备消防水池、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

3.2.7消火栓:

1)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与地面距离在米以下。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堆放物品。

2)施工现场设置地下座式消火栓,消火栓应有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两个。

3)消火栓口与地面间距厘米,消火栓井底与地面距离米,消火栓井盖应高出地面5~10厘米,其开启工具作成工字行。

4)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消防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得小于10米长度。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设1座;一万平方米以上,三万平方米以下设2~3座;三万平方米以上的设3~5座。

3.2.8消防竖管

1)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消防竖管每隔50厘米刷红白漆,工程结构到四层时,消防竖管必须安装到位,保证达到使用状态。

2)消防竖管直径不得小于75毫米,建筑工程每层设消火栓口,栓口朝工程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带,禁止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3)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设专人管理。消防泵房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4)消防水箱容积不小于20立方米,消防水箱出水口直径应大于75毫米,进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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