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轮(舱)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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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二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的一项重要法规,下面是一份详细的____字的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船舶的使用,确保施工船舶使用的安全,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船舶的使用和管理。

施工船舶是指进行海洋工程施工作业的船舶,包括施工平台、工作船、浮动设施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使用,是指所有与施工船舶有关的经营、管理、维护、操作等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施工船舶的管理,是指对施工船舶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施工船舶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施工船舶使用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和证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和登记。

第七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持相关证件上岗,确保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禁无资质人员上岗。

第二章施工船舶使用的基本要求第八条施工船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船舶相关标准。

第九条施工船舶使用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船舶结构完好,设备齐全,良好的航行性能和操纵性能;(二)船体稳定性满足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三)施工船舶应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和导航设备,确保通信畅通和航行安全;(四)施工船舶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保障人员安全;(五)船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必要时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施工船舶使用应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船舶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施工船舶使用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施工船舶使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船舶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安全设备。

第十五条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应注意防范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保障施工船舶的使用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旗下所有施工船舶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相关定义1.施工船舶:指企业所有用于承担施工任务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船、浮动平台、浮吊等。

2.船舶使用安全:指船舶在施工过程中保持稳定、符合安全要求,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船舶安全设施1.施工船舶应配备与施工活动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船长梯、扶梯、滑梯、安全护栏等。

2.安全设施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和维护1.每艘施工船舶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船体结构、设备完好性、防火设施、防污染设施等内容。

3.定期维护保养船舶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施工船舶的使用安全。

第六条船员技能要求1.施工船舶应配备具备相应技能和证书的船员。

2.船员应具备合格的航海知识、船舶操作技能和危险品处理能力,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考核。

3.未参加培训或考核的船员不得从事船舶操作工作,以确保船舶使用的安全性。

第七条船舶应急管理1.每艘施工船舶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漏油、人员伤亡等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2.施工船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急救药品和救生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船舶安全验收1.施工船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验收。

2.安全验收应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以备查验。

第九条安全培训考核1.对所有从事船舶操作的船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海安全知识、紧急事故应急处置等。

3.培训考核由企业法务部门组织实施,不合格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安全事件处理1.如发生船舶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企业法务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处理。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油船作为运输石油和石油产品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油船的安全运营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本文将从油船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管理规则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必要性不容忽视。

油船作为一种危险品运输工具,其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例如,油船在携带大量石油或石油产品的同时,还需要面对恶劣的天气条件、海上交通的复杂性以及设备故障等不可预测的因素。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则,确保油船安全运营,是维护航运市场秩序和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举措。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规定了船舶设计和建造的标准,确保油船的强度和稳定性符合国际标准,能够抵御恶劣海况和船舶碰撞等意外情况。

为了有效实施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各国应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油船的安全运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

其次,加强对船舶设计、建造和设备的检验和监测,确保其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还需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国际油船安全管理标准,促进全球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油船的安全运营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则,加强监管和培训,可以有效地提高油船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保护海洋环境和维护航运市场秩序。

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的完善和落实,为全球油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为了确保油船的安全运行,保护船员和环境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这些规则对油船的设计、建造、操作和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油船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油船的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

船体结构、油舱容量、防火设备、泄漏防护等方面都要满足严格的要求。

设计者和建造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确保油船的结构牢固,能够承受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油船的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手册进行。

船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油船的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航线、速度和航行规则进行,确保油船的安全航行。

油船的维护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

船舶维护必须定期进行,包括船体、机械设备、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等的检查和维修。

油船的维护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船舶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在油船的安全生产管理中,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油船的运营、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船舶所有人和经营者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确保油船的安全运营和环境保护。

油船的安全生产管理还包括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在油船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各种风险和危险,如船舶碰撞、火灾、泄漏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还包括对船员的培训和管理。

船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培训,学习相关的法规和操作规程,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船员的工时和休息时间也需要严格管理,以确保他们在工作时能够保持良好的状态和专注力。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对油船的设计、建造、操作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遵守这些规则,能够确保油船的安全运行,保护船员和环境的安全。

各国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油船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监管和培训,确保油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海上施工船舶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维护海上施工船舶安全,在船舶架构、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海上施工的船舶,包括施工船、工作船、辅助船等。

所有船员和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船舶所有人和经营管理人对船舶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委托合格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并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3.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船舶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

三、船舶维护与检查1.船舶的维护和检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包括船体结构、动力设备、航行设备、通信设备等的检查和维护。

2.经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确保船舶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

四、人员管理1.所有船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工作。

2.管理人员应制定人员值班表和岗位职责,确保船舶值班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3.船员必须遵守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驾船、吸烟等危险行为,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五、航行安全1.船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航和航行,严禁违反规定航行或超载运输。

2.船舶在航行中必须保持良好的通信,如遇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寻求帮助。

3.船舶应携带足够的航行设备和应急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等,确保乘员的安全。

六、应急处置1.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舶应急演练,培训船员的应急处理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船舶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性。

3.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船舶应立即向岸上调度机构报告,并按照应急计划进行处置,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七、培训和教育1.船舶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定油轮是一种运输石油、液化气体和其他不安全品的船舶,其运输物品具有极高的不安全性,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进行高效的安全管理。

油轮安全管理规定是一套旨在确保油轮安全运行和保护船员、物品和环境的系统性安全管理措施,下面将认真介绍油轮安全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

1.船舶安全规定船舶安全规定是指一系列与船舶相关的安全规定,重要包括船舶建筑安全规定、船舶装备维护规定、船舶防火规定、船舶救生规定等等。

在船舶安全规定中,其中一个紧要方面是要求油轮船舶必需充足国际海事组织的安全标准。

此外,船舶必需保证设备和装备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并依据航行计划供给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人员安全规定人员安全规定是一组针对油轮船员安全的规定和方法,包括部分船员的必要的培训和认证,确保全部船员谙习船舶安全规定,并能够娴熟地使用与其职位相关的工具和设备。

此外,人员安全规定也要求必需拥有充足数量和阅历的船员,以确保油轮的安全性。

例如,应当布置充足数量的具备COC(负责运输液体不安全品的船员)证书船员搭乘油轮。

3.油轮装备安全规定油轮装备安全规定是指对油轮装备进行安全检验和管理的一套规定,以确保油轮装备的牢靠性和安全性。

在这一部分,油轮应当设有必要的压载设备和仪器,以及一套可操作和应用的装卸作业操作规定。

油轮还应当有充足的防爆和防火设备,并且保证全部设备和装备都能正常工作。

4.罐舱安全规定罐舱安全规定是指一组针对油轮罐舱的安全规定和方法,包括必要的保养和海上修理保养工作,设备运行时的培训和管理,以及针对货物溢漏应急计划的布置。

此外,罐舱安全规定还要求使用防火材料填充舱壁,并检查罐舱内的温度和压力,确保罐舱内的石油货物没有燃爆的风险。

5.装卸操作规定装卸操作规定是指一套可操作的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可以有效地执行相关的操作和工作。

该规定包括对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认证、对设备和手持工具的检查和维护管理的要求,以及装卸过程中的相互沟通的规范,确保避开装载或卸下油轮载货效率低下以及发生灾祸性情况。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船舶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船舶的安全性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施工作业的各类施工船舶。

第三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符合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

第二章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施工船舶使用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五条施工船舶使用方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船舶使用方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施工船舶使用方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船舶的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对船体、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施工船舶使用方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章施工船舶的安全设备第九条施工船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条施工船舶应当配备航行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设备,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施工船舶应当配备各类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合格认证。

第十二条施工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四章施工船舶的安全作业第十三条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应当熟悉船舶的安全设备和救生设备的使用方法,学会快速逃生和自救。

第十五条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第十六条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和工艺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顺序,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1. 简介油轮是一种重要的海上运输工具,主要用于运输石油和石油产品。

由于运输的货物具有高度的危险性和可燃性,所以油轮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介绍油轮安全管理的规则和措施,以确保油轮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油轮安全管理制度油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2.1 责任分工油轮安全管理需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每个人员都能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并且落实到具体的操作中。

主要的责任分工包括船长、船员、船员长等。

2.2 安全培训和教育油轮船员应接受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危险警示以及应急措施等。

船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习和模拟实战,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3 安全设备和装备油轮应配备符合国际安全标准的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火灾报警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传感器、紧急避难设备等,以确保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2.4 安全检查和维护油轮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包括船舶结构、设备设施、消防系统等方面。

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和更换,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油轮安全操作规范在油轮的运输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范,以确保货物和船员的安全。

主要的操作规范包括以下几点:3.1 货物装卸操作油轮在进行货物装卸操作时,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包括货物存储位置的选择、装卸设备的使用、防火和防爆措施等。

3.2 油轮航行安全油轮在航行过程中,需要遵守航行规则和相关的国际公约,确保船只的安全和航行的顺利进行。

船员需要熟悉航行区域的水深、海底地形、潮汐变化等,以保证船只的安全航行。

3.3 紧急情况处置在紧急情况下,油轮船员需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如火灾、燃油泄漏等。

船员应熟悉应急设备的使用和应对措施,并且能够紧急撤离船舶,确保船员的人身安全。

3.4 安全巡查和记录油轮船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船舶的各个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备、防爆设备、逃生通道等。

2023年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船舶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船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船舶及其相关部门。

第三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并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制度。

第五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船舶使用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二章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船舶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确保施工船舶的安全使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船舶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施工船舶的设备功能符合相关要求,减少设备故障率。

第八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船员培训制度,加强船员安全防范、应急处理、船舶操作等培训,提高船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变能力。

第九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第十条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船舶的安全性能良好。

第三章施工船舶操作安全要求第十一条施工船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岗位操作资格证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船舶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施工船舶操作人员应熟悉施工船舶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手册,正确使用施工船舶的设备和工具。

第十三条施工船舶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身体部位无影响操作的疾病。

第十四条施工船舶操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酒后驾驶施工船舶或在工作中饮酒。

第十五条施工船舶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掌握应急处理的方法。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模版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模版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运营,保护船员人身安全和船舶财产安全,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劳动公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我国注册并在我国航行的油轮。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安全责任1. 油轮的船东、船舶管理者和船上所有人应当共同承担油轮安全管理的责任。

2. 油轮的船东、船舶管理者应当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安全管理体系1. 油轮的船东、船舶管理者应当建立和维护一套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

2.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安全政策、安全目标、安全程序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船员配备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根据船舶类型和航次性质合理配备船员。

2. 船员应当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适任证书。

第六条人员培训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培训。

2. 船员应当参加并合格通过相关安全培训。

第四章船舶操作第七条航行计划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根据船舶特点和航次要求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

2. 船舶在航行前应当对航行计划进行评估和讨论,并明确船员的任务和职责。

第八条船舶操纵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确保船舶的操纵和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

2. 船员应当严格遵守操纵规程和船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船载设施和装备管理第九条船载设施维护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建立船载设施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和检修。

2. 船载设施在维护和检修后应当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船载装备检验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对船载装备进行定期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2. 船载装备在使用前应当经过检验和验收,并确保安全可靠。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系统演练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船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2. 演练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应急装备准备1. 油轮的船舶管理者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范本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范本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1、为了确保油轮安全运行,保护船舶、人员和环境安全,本规定制定。

2、油轮安全是指船舶及其船员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保障船舶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一系列工作。

3、船舶所有者、船舶管理单位、船员在相关工作中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油轮安全管理职责1、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制定油轮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船舶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油轮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3、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油轮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

5、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油轮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应对。

第三章油轮安全管理制度1、油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船舶安全指令、安全操作流程、船舶维修保养计划、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等。

2、船员必须遵守油轮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3、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油轮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四章油轮安全设备和设施1、油轮应装备符合国际和国内相关安全规定要求的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

2、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3、船员应熟悉并掌握各种安全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操作。

4、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将安全设备和设施的位置、使用方法等信息进行标识和说明,让船员了解和掌握。

第五章油轮船舶操作1、船员在操作油轮时必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2、船员应保持良好的作业状态和专注力,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误。

3、船舶所有者或船舶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船员的操作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确保其技能符合要求。

第六章油轮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油轮事故后,船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按照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进行相应的报告和处理。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船舶运行安全,避免事故发生,需要制定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内容:
1. 船舶检查和维护:必须定期进行船舶检查,确保船舶结构、设备、电气、机械等正常运行且符合安全标准。

维修工作必须由合格的技术人员进行。

2. 船舶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船舶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急救措施。

必须具备相关证书和资格,且持证上岗。

3. 船舶装备配备:必须配备适当的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并按照规定数量进行配备。

应提供可靠的通信设备,如VHF对讲机等。

4. 工作人员安全保护:必须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对特殊工作环境,还需提供额外的保护措施。

5.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规程,包括船舶操纵、货物吊运、堆积和储藏等操作。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6. 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船舶使用期间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在环境敏感区域,必须采取额外的环境保护措施。

7.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

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船舶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船舶类型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船舶使用方和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确保施工船舶运行安全。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

第三条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油船船员上船前必须进行油船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和取得有效证书后,才能从事油船工作。

第四条本“规则”是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则。

各航运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五条交通系统各港、航部门干部、职工对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对模范执行者予以表扬和奖励;违反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负责。

第六条油船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外,对非油船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仍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油轮、油驳以及运载石油的顶推(拖带)船队。

第八条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1、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信号:1、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2、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第十条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4、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第十一条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油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以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

第三条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油船船员,上船前必须进行油船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和取得有效证书后,才能从事油船工作。

第四条本“规则”是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则。

各航运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五条交通系统各港、航部门干部、职工对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对模范执行予以表扬或奖励;违反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油船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外,非油船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仍应严格遵照执行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油轮、油驳以及运载石的顶推(拖带)船队。

第二章防火防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1.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备等,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信号:1.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2.在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土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第十条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4.禁止观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第十一条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炸礁船、抛石船、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和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和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和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应按照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应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7、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需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

8、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必须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记录。

9、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船舶的安全使用,促进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水域进行各类施工作业的船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系统、连续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船舶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船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处理。

第六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和船员应当熟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依法发挥各自的职责。

油轮(舱)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油轮(舱)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版本及修改号:1.1 页次:1/7 编写:日期:油轮(舱)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编号:COSCO-SYGD-C(SS)-60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 目的为确保油轮(舱)施工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厂修船舶的油轮(舱)施工过程。

3 管理规定3。

1 船舶进厂前的要求3.1.1 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细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检验合格证书,生产部负责保存相关检验证书或相关复印件。

3.1。

2 船舶装载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3.1。

3 经营部在中标前后要向船东(方)明确我司油轮油舱清舱要求,详细了解进厂前船舶的洗舱计划、洗舱结果、污油水及油角残留情况等,并将了解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给生产部及安监部。

3。

1。

4 在船舶靠泊锚地进厂前,由生产部、安监部派人组成勘验小组,对油轮货油舱(包括SLOP舱)进行舱室勘验、舱室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进厂靠泊码头。

3。

2 船舶进厂后的工作要求3。

2。

1消防准备工作油轮进厂靠泊后,安监部消防员负责消防器材(消防水带、泡沫/干粉/CO2灭火器、泡沫罐车)到位,并视明火作业情况,随时调整铺设水带,确保明火区域内有消防水枪,并保持一定压力,油轮全船禁止带烟、吸烟。

3.2.2 清油作业1) 清油作业前,由总管、涂装主管、安全主管、消防员等组成单船防污染小组(见附录D),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油流到海里造成污染。

由涂装主管组织清油施工人员在甲板上适当位置铺设草帘,防止人踩在油污上滑倒跌伤。

2) 凡涉及到明火作业油舱,必须先将舱内进一步清洁后,并达到以下标准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a) 无块状的油渣;b)无聚集状的残油;c) 单船总管、安全主管、涂装主管确定的其它标准。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

油轮安全管理规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油船安全生产,提高济效益,促进油运事业的发展,根据“安全质量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油船是重点保卫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爆、防污染、安全航行和安全装卸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等规定.第三条要设置油船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油船实行专业管理。

油船船员上船前必须进行油船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和取得有效证书后,才能从事油船工作。

第四条本“规则”是油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则。

各航运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实施细则,并报部备案。

第五条交通系统各港、航部门干部、职工对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对模范执行者予以表扬和奖励;违反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负责。

第六条油船除严格遵守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外,对非油船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仍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七条本规则适用于一切油轮、油驳以及运载石油的顶推(拖带)船队。

第八条保持船舶技术条件处于适航状态:1、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2、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信号:1、船载货油,或油已卸完,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2、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第十条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2、禁止在规定以外的场所吸烟;3、禁止穿带钉的鞋、靴、;4、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和更换尼龙、化纤服装.第十一条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油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第十二条装卸一、二级石油(注)、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1、一切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2、使用明火炉灶;3、敲铲铁锈;4、无线电发报;5、电瓶充电;6、用电扇通风。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船舶的安全使用,促进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水域进行各类施工作业的船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系统、连续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船舶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船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处理。

第六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和船员应当熟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依法发挥各自的职责。

第七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保证施工船舶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九条施工船舶的船舶管理人应当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及时向船员进行宣传和教育。

第十条施工船舶的船员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船舶的船员应当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第十二条施工船舶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应当加强与附近船只的通信联系,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原则第十三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和船员应当始终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加强对施工船舶各项安全风险的预测和控制,防患于未然。

第十五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根据施工作业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加强与安全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获得相关安全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施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科学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船舶的船舶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船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所有施工船舶(包括挖泥船、炸礁船、抛石船、材料运输船舶等)务必持有符合三类海区要求的有效证书(适航证)与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应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

2、施工船舶上务必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与救生筏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与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

3、船舶上应配有甚高频电话(VHF)与联络电话,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近期航行通告等。

4 、应根据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与实践航行,定点靠泊。

5、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的船舶,务必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与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应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

6 、船舶上应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通道畅通,并禁止堆放任何物品,同时务必做好冬季防冻、防滑工作。

27 、施工船舶上禁止装运与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急需如需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禁止人货混装。

8 、船舶上的垃圾要集中回收与处理,禁止随意抛掷海里,船上的油污水务必分离装置集中处理,并应有书面相关的记录。

9 、船长、轮机长应经常检查、保养与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保证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与信号显示。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与大雾、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与运行,并到海事部门指定的锚地锚泊避风。

某某单位(人)202X年X月X日3。

海洋石油船舶安全规定

海洋石油船舶安全规定

海洋石油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用船单位应严格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所使用的船舶进行监督检查。

使用油轮的单位,具体负责油轮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用船单位。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船舶应按《船舶引进安全管理规定》和承包商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在租赁船舶时,应提前签订船舶租赁服务合同,并单独签订《承包商项目安全协议书》。

第六条船舶应按要求开展坞修和检验,定期组织船舶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使船舶和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船舶超期服役。

第七条船舶应按要求配备齐全合格的船员,未达到最低安全配员的船舶禁止出航和作业。

第八条船舶均应配备作业海域最新的潮汐表、航海通告、航标表、海上构筑物分布图、海图及必要的航海图书资料。

第九条船舶应执行24小时专人值守高频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第十条船舶禁止私自存放危险物品,严禁在各类船舶存放酒类,严禁在船舶饮酒、酒后上岗,严禁在拉油船舶吸烟、动用明火。

第十一条船舶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人员落水、人身伤害、中毒、火灾、碰撞、搁浅、破舱、风暴潮、溢油、自然灾害和弃船等方面的应急预案,配备潜水泵、抛绳器、木楔、木塞、粘合剂、堵漏毯、水泥和急救药箱等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船舶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到海事部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应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章航行一般要求第十三条船舶开航前应认真对消防、救生、逃生、应急、锚泊、轮机、通讯导航、船舶结构等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符合安全开航要求。

第十四条船舶兼职安全监督员和用船单位带船人应检查乘船人员出海资格、乘船人员行为,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登船。

第十五条船舶航行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航行和避碰规则,正确显示号灯号型,并与有关方面保持密切的通信联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航行中应距障碍物在0.5海里以上,在水下情况不明时,应保持远距离避让,防止船舶碰撞、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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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版本及修改号:1.1 页次:1/7 编写:日期:油轮(舱)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编号:COSCO-SYGD-C(SS)-60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 目的为确保油轮(舱)施工的安全,防止火灾、爆炸和人员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厂修船舶的油轮(舱)施工过程。

3 管理规定3.1 船舶进厂前的要求3.1.1 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细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检验合格证书,生产部负责保存相关检验证书或相关复印件。

3.1.2 船舶装载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

3.1.3 经营部在中标前后要向船东(方)明确我司油轮油舱清舱要求,详细了解进厂前船舶的洗舱计划、洗舱结果、污油水及油角残留情况等,并将了解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给生产部及安监部。

3.1.4 在船舶靠泊锚地进厂前,由生产部、安监部派人组成勘验小组,对油轮货油舱(包括SLOP舱)进行舱室勘验、舱室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进厂靠泊码头。

3.2 船舶进厂后的工作要求3.2.1 消防准备工作油轮进厂靠泊后,安监部消防员负责消防器材(消防水带、泡沫/干粉/CO2灭火器、泡沫罐车)到位,并视明火作业情况,随时调整铺设水带,确保明火区域内有消防水枪,并保持一定压力,油轮全船禁止带烟、吸烟。

3.2.2 清油作业1) 清油作业前,由总管、涂装主管、安全主管、消防员等组成单船防污染小组(见附录D),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油流到海里造成污染。

由涂装主管组织清油施工人员在甲板上适当位置铺设草帘,防止人踩在油污上滑倒跌伤。

2) 凡涉及到明火作业油舱,必须先将舱内进一步清洁后,并达到以下标准方可进行下一步作业:a) 无块状的油渣;b) 无聚集状的残油;c) 单船总管、安全主管、涂装主管确定的其它标准。

3) 开启油舱(柜)道门时严禁敲击。

4) 施工前必须设置明火作业禁区,在打开的油舱道门周围10-15米范围和上方为明火作业禁区,禁火区范围内禁止明火。

5) 施工前必须确保油舱(柜)内有足够的照明亮度和持续有效通风方可施工;在舱室没有确认测爆合格前,所使用的照明灯具和通风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 舱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双人监护要求,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7) 在人员进入前,舱(柜)必须经过氧气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8) 清油作业时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的服装和穿带钉鞋;随身携带的手电、工具、器械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清油作业区域;清油作业应每隔2小时出舱进行通风换气,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9) 接收污油或油污水所用的船舶应有海事局认可的合格证及船检证书,所有油驳等接收物品需经定期检验确认无渗漏方可使用。

10) 凡挖油脚用的工具包括空桶、输油管泵及其它容器等均不得随意堆放,须放在指定位置,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回收妥善放置,严禁污染生产场地。

在施工或吊运过程中,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11) 油舱清油后,由清油队持《油轮油舱清油确认表》(附录A)交涂装主管检查确认,然后交施工部门工程主管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确认后,最后由安全监督部安全主管确认,三方都认可后为清油合格。

12) 没检查确认合格的油舱(柜)不允许进行明火作业,在没有确认管系的性质前不允许进行明火作业。

3.2.3 气体检测1) 气体检测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测氧测爆资质的安全主管或安全员进行;气体检测人员在进舱工作时着装必须符合防静电要求;随身携带的工具、手电、器械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2) 测爆仪应选用国家指定的部门鉴定认可的仪器,并由质检部定期按出厂说明书或有关资料进行检验和校正。

3) 所有油舱(包括油管、线)明火作业时,可燃气体浓度须保持在爆炸下限值的1%以下,否则应当停止作业;对各明火施工区域所涉及到的油舱,根据清舱状况和气温情况,必须随时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发现超标,即刻停止,待进行有效通风、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施工。

4) 进行气体检测时必须先检测舱(柜)的氧气含量,合格后才能进舱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并开具《船舶可燃气体、氧气检测证书》(见附录B)。

5)油舱(柜)测氧测爆间隔时间不得大于四小时一次,每日早上开工动火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测,并填写《船舶可燃气体、氧气检测记录》(见附录C)。

船舶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实行动态检测。

3.2.4 施工安全要求1) 油舱施工,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通风标准按《密闭舱室通风管理规定》执行。

2) 施工工艺要充分考虑施工安全可靠性及施工人员的应急逃生通道。

各施工部门尤其是起运车间脚手架的搭设要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的畅通,并且在逃生通道适当位置张贴荧光指示标识。

在油舱的适当位置设应急逃生孔。

应急逃生孔的数量由总管根据工程量和舱室内结构而定,应急逃生孔应有明显的荧光指示标识,并使每一个施工人员熟知。

起运车间应根据油舱结构,在舱内底部框架龙骨上搭设走桥,以便于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逃生。

3) 各有关施工队的专职安全员都要定船、定人强化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严禁搭架作业、清油作业同时进行。

5)SLOP舱的施工要求按照油舱的标准执行。

6) 对所有管系进行作业时,必须手工拆除一节,若确定管系为油管,需清洁、通风、测爆合格后方可施工。

7) 凡发现不安全因素,人人有权举报或制止施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施工者认为施工中存在危险,有权拒绝施工。

3.3 其它安全要求1) 油舱(柜)标识要求具体执行《厂修船舶油舱(柜)、管系标识管理规定》。

2) 油舱道门打开后,总管小组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落实道门防护措施。

3) 进舱施工人员每小组至少配备一把应急防爆手电。

4) 清油作业后,起运车间搭架作业使用的220V照明灯具要符合防爆要求。

5) 油舱内需进行明火作业(包括水舱内动火牵涉到油水舱公用壁)的,油舱内残油需清除干净,原则上不可以经局部清油后在舱内进行明火作业。

如情况特殊,无法做到完整清油的舱室,由施工部门工程主管、总管根据工程情况定出清油范围、制定施工方案,由单船总管报生产部和安监部审核,经两部门同意后由两部门分别报公司分管生产、分管安全公司领导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6) 电焊机、钢板等物品严禁放在油舱标识划定的区域内。

特殊情况下,油舱已清洁干净,已由安全主管报验合格,经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将电焊机、钢板等放在油舱标识划定的区域,但必须在电焊机下面垫好胶皮、木块等不易导电的介质。

7) 在油管修理工程中,施工人员应先准备好足够的木屑或回丝布及接油容器后方可拆卸,如有污染现场,及时进行清理以防止污染物流入港池内。

8) 严禁在未经清油测爆合格的舱(柜)的隔舱板、顶板、底板等任何区域进行明火作业。

9) 对于在未经清油测爆合格的舱(柜)附近进行明火的施工项目,施工部门必须先将施工项目的具体位置标出并向现场安全主管报检、确认后,在安全人员的现场监护下进行作业。

3.4 本规定由安监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3.5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4 附录附录A:《油轮油舱清油确认表》附录B:《船舶舱室可燃气体、氧气检测证书》附录C:《船舶舱室可燃气体、氧气检测记录》附录D:《轮防污染组织机构图》附录ACOSCO-SYGD-R-C(SS)-60-01(Rev.1.0 05.07.15)油轮(舱)清油确认表附录BCOSCO-SYGD-R-C(SS)-60-02(Rev.1.0 05.07.15)船舶可燃气体、氧气检测证书GAS--FREE 、OXYGEN INSPECTION CERTIFICATE船名:说明:1、船舶可燃气体检测是指检测时所被测舱室内的可燃气体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内可燃气体在检测后保持不变。

若发现证书所指的舱室内在检测时已关闭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或损坏发生油类或可燃气体重新进入被检测的舱室时,该证书自动失效。

THIS CERTIFICATE INDICATES THE INFLAMMABLE GAS INSIDE THE INSPECTED TANKS/SPACES DURING INSPECTION IS IN SAFE ACCEPTABLE SCOPE, IT CAN NOT INSURE THAT THE GAS REMAINS THE SAME IN THE INSPECTED AREA AFTER INSPECTION. IN CASE IT IS FOUND ANY PIPE/V ALVE, WHICH W AS CLOSED DURING INSPECTION, HAS BEEN OPENED/DAMAGED RESULTING THE INFLAMMABLE GAS REENTERING THE INSPECTION TANKS/SPACE, THIS CERTIFICATE BECOME INV ALID ACCORDINGL Y.2、船舶含氧量测定,根据氧气测定说明,测定值低于18%,人员不得进入舱室,否则会因缺氧窒息,此时必须及时通风,增加舱室氧含量。

允许氧含量,为18%—21%。

本证书仅表明测定时的氧含量,并不保证在测定后浓度不变。

ACCORDING TO STANDARD OXYGEN DENSITY THAT SUITABLE FOR HUMAN TO ACCESS IS FROM 18% TO 21%. WHEN OXYGEN DENSITY OF A TANK IS LESS THAN 18%. PEOPEI CAN NOT ENTRE THE TANK. THEN THE TANK SHOULD BE VENTILADED AT ONCE.THIS CERTIFICATE CAN NOT INSURE THE OXYGEN DENSITY KEEP THE SAME IN ALL TIME AFTER INSPECTION.检测单位:检测人员:INSPECTION DEPARTMENT:INSPECTOR:年月日时分INSPECTING TIME:附录C:COSCO-SYGD-R-C(SS)-60-03(Rev.1.0 06.04.22)船舶可燃气体、氧气检测记录GAS-Free 、Oxygen inspection certificate油轮(舱)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编号:COSCO-SYGD-C(SS)-60版本及修改号:1.1 页次:7/7附录C:轮防污染组织机构图备注:1、甲板油泥、油垃圾要及时清理,做好防护;2、单船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油剂和吸油毡;3、雨天做好甲板落水孔的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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