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GB25684_8_2010_土方机械安全第8部分_平地机的要求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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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工程机械文摘 2011.5
2 GB 25684.8 强制性国家标准简介
该标准规定了平地机的安全要求,并给出了平 地机的图例。
4.4.2(操纵装置)、4.4.3(转向性能试验)和 4.4.4(行 驶工况的安全要求)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3 本标准强制性条款解读
该标准与 GB 25684.1 《土方机械 安全 第 1 部 分:通用要求》[2](规定了土方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 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优先于 GB 25684.1 的 通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 GB/T 8498《土方机械 基 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3]定义的平地机。该标准 规定了本范围的土方机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预知 的误操作条件下应用时,与其相关的所有重大危险、 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并规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维护 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险、危险状态或危险事件引起 的风险的技术措施。
我国强制性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 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对“保 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制定为强制 性标准。因此,根据我国国情及行业技术水平,修改
采用 ISO 20474-8:2008,删除或用适合我国的技术要 求代替了“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制 定强制性标准 GB 25684.8—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本 文主要对本标准的制定、强制性条款及其同 ISO 20474-8:2008 的差异进行详尽分析和探讨。
此外由于本标准是一项新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 准,平地机制造厂家对该项标准需要有一个学习和 贯彻的时间,以便对照标准规定对现有产品进行检 查和改进。行业通过实施标准并达到标准的要求,将 使我国平地机产品提升一个档次,产品性能要求与 国际接轨,增强我国平地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பைடு நூலகம்献
[1] ISO 20474- 8:2008 土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 求(Earth- moving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8: R equirements for graders) [2] GB 25684.1- 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3] GB/ T 8498- 2008《土方机械 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 [4] GB/ T 25624- 2010《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 尺寸和要求》 [5] GB/ T 8419- 2007《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室评价》 [6] GB/ T 17921- 2010《土方机械 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器 性 能要求和试验》 [7] GB/ T 10913- 2005《土方机械 行驶速度测定》 [8] GB/ T 25607《土方机械 防护装置 定义和要求》 [9] GB/ T 8595《土方机械 司机的操纵装置》 [10] GB/ T 14781《土方机械 轮式机械的转向能力》 [11] ISO/ TS 20474- 14:2008 土方机械 安全 第 14 部分:国 家和区域规定的信息(Earth- moving machinery Safety Part 14: information on national regional provisions)
4.4.4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 见 ISO/TS 20474-14。”替换为欧盟标准 EN 474-8:2006《土 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的 5.4.4 内容
就是对“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的处 理。ISO 国际标准将国家和区域性信息均在 ISO/TS 20474-14《土方机械 安全 第 14 部分:国家和区域 规定的信息》[11]进行了规定,见表 4。
5 结论
本标准将对行业的制造企业产生压力,将来不 符合标准的产品将难于占据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 不符合标准强制性条款的产品不能在国内市场销 售。本标准将对我国平地机行业产生较大的影响。鉴 于本标准的重要性,我国平地机制造企业也很重视 平地机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在标准的制定 阶段就充分参与其中,了解和掌握标准的具体进展 和标准草案的具体内容,通过分析和检验,确定出企 业主导产品的性能水平与标准要求的差距,早期做 出应对方案和改进措施。
该标准不适用于在该标准实施前制造的机器。 本标准引用了 4 项已转化为我国标准的 ISO/TC 127 国际标准。本标准的第 4 章规定了司机 操作位置、挡泥板、转向系统的安全要求。其中的 4.2.1(司机座椅)、4.3(挡泥板)、4.4.1(一 般要求)、
3.1 司机座椅 当机器需司机坐着操作时,应安装一个可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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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专栏
S tan d ard izatio n
式机器的转向系统应符合 GB/T 14781《土方机械 轮 式机械的转向能力》[10]的规定。 3.3.2 操纵装置
前轮转向、铰接转向和桥架转向应由各自的操 纵装置独立驱动,轮胎式、铰接式和桥架式转向,是 各自一种平地机的转向的型式。参看平地机的图例。 3.3.3 转向性能试验
1 标准制定过程、批准与发布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 年制修 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项目编号 20068661-Q-604 项,由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与其他 6 家主机制造商 组成标准制定工作组,负责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土 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这次制定 的《土方机械 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 13 项,平 地机的安全要求属于其中第八部分内容。本标准历 时 3 年,起草了 7 稿,最终于 2009 年 12 月在全国土 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审查会上对该项标准 的送审稿通过审查,按会议审查意见修改为标准报批 稿并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以“2010 年第 10 号公告”予以批准发布,该项强制 性的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4.2.1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 见 ISO/TS 20474-14。”替换为欧盟标准 EN 474-8:2006《土 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12]的 5.2.1 内容
4.2.2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 见 ISO/TS 20474-14。”替换为欧盟标准 EN 474-8:2006《土 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的 5.2.2 内容
小型机器座椅调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座椅前后调节距离 (见 GB/T 25624 中表 1 的 l2)不应少于±35 mm,或常用司机操纵装置可做 相应的调节; b) 不需要垂直调节 (见 GB/T 25624 中表 1 的 h1)。 司机座椅的减振能力应 符合 GB/T 8419-2007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室评价》[5]的要求。 装有 ROPS 或 TOPS(倾翻保护结构)的机器应 配备满足 GB/T 17921 《土方机械 座椅安全带及其 固定器 性能要求和试验》[6]规定的司机约束系统。 座椅还应符合 GB/T 8419 规定的 EM4 输入谱 类的要求。 3.2 挡泥板 设计速度(见 GB/T 10913《土方机械 行驶速度 测定》[7])大于 25 km/h 的土方机械应配备符合 GB/T 25607《土方机械 防护装置 定义和要求》[8]规定的 挡泥板,以保护司机位置免受轮胎或履带弹出碎片 的伤害。 平地机的前轮是否配备挡泥板不作要求,当设 计速度大于 25 km/h 的平地机,其后轮要配备挡泥 板,以保护司机位置免受轮胎弹出碎片的伤害。 3.3 转向系统 3.3.1 一般要求 转向系统应确保转向操纵(按 GB/T 8595《土方 机械 司机的操纵装置》[9])与预期的转向方向一致。 前进 / 倒退行驶速度超过 20 km/h 的橡胶轮胎
关键词:平地机 安全 要求 标准
平地机是保证各种工程建设实现高速度、高质 量和低成本的重要工具,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 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平地机行业的发展,平 地机的产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世界各国对平地机 的安全、环境保护、人类工效学等方面越来越重视。 但我国平地机在安全防护、噪声、排放、人类工效学 等方面与世界制造强国还有较大的差距。是否具有 安全防护要求,已成为我国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重 要指标、构筑贸易技术壁垒的主要平台及阻碍土方 机械产品出口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有必要制定我 国土方机械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形成自己的技术 安全标准体系。2008 年国际上发布了 ISO 20474-8: 2008《土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1], 该标准规定了平地机应用时的安全要求。而我国平 地机安全标准还是空白,因此,亟需制定此类标准, 全面提升我国平地机产品的水平,提高我国平地机 的国际竞争力。
的座椅,该座椅能在允许司机按预期工作条件下控 制机器的位置上支撑司机。
座椅的尺寸应符合 GB/T 25624 《土方机械 司 机座椅 尺寸和要求》[4]的规定。
为适应司机身材而做的所有调节应符合 GB/T 25624《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 尺寸和要求》的规定,且 在无需使用任何工具时,所有的调节操作应易于完 成。
标准化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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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25684.8- 2010 《土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解读
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陈树巧
摘 要: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 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项目编号 20068661-Q-604 项, 由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等单位组成标准起草小组,负责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 要求》。本次制定的《土方机械 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 13 项,平地机的安全要求属于其中第八项内容。标准起 草小组按 GB/T 1.1—2000 和 GB/T 20000.2—2001 的规定,结合我国国情,修改采用 ISO 20474-8:2008,编制了强 制性标准 GB 25684.8《土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通过条文强制性规定,将全面提升我国平地机 产品的水平,增强我国平地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前进 / 倒退行驶速度超过 20 km/h 的橡胶轮胎 式机器的转向系统应符合 GB/T 14781《土方机械 轮 式机械的转向能力》的规定。
下述条款适用于该标准: a) 转向性能试验应只用于前转向装置(阿克曼 转向系统); b) 在试验期间,倾斜的前轮应处于垂直的位置, 铰接转向或桥架转向装置应处于笔直朝前的位置。 3.3.4 行驶工况的安全要求 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或长距离在非道路上行驶时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倾斜的前轮装置应处于垂直的位置,并且对 应的结构应被机械的锁住; b) 所有的铲刀和附属装置应处于运输位置,以 便使它们在规定的运输宽度之内。
4.4.2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 见 ISO/TS 20474-14。”替换为欧盟标准 EN 474-8:2006《土 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的 5.4.2 内容
4.4.3
将国际标准中此条的“特定国家和 / 或区域的强制性规定 见 ISO/TS 20474-14。”替换为欧盟标准 EN 474-8:2006《土 方机械 安全 第 8 部分:平地机的要求》的 5.4.3 内容
4 本标准与 ISO 20474- 8:2008 的差异
本标准与 ISO 20474-8:2008 相比,最大的差异
表 4 本部分与 ISO 20474- 4:2008 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标准的 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2
增加引用了“GB/T 8419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振动的试验 室评价(GB/T 8419-2007,ISO 7096:2000,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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