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学生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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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民族高级中学生宿舍电子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住宿考勤管理,杜绝旷宿现象,切实保障住宿生的人身安全,提高住宿同学的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住宿同学。
第二章出勤
第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处根据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天午休、晚休两次对住宿生进行考勤。
第四条住宿生考勤时间:
1、作息考勤时间:中午:12:00---12:50,晚上:22:10---22:40。考勤时间只准进入宿舍,不准再出宿舍,进入宿舍必须打卡。
2、迟到15分钟视为旷宿。
3、考勤日期为每周周一至周日,其中周六中午、周日中午、节假日不记录考勤。
第五条考勤机设置于各学生宿舍楼一楼,由各楼管理人员和内宿生干部负责监督住宿生考勤。
第六条考勤记录由宿管处负责汇总并留档,旷宿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进行核准,确定去向。
第七条各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考勤作息时间。如发现疏于管理,将按照《连南民族高级中学宿管员管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请假住宿退宿
第九条住宿生因故不能回宿舍楼住宿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日常请假的学生,班主任要把请假学生留宿条交到宿管值班室,并标明请假原因和时间,所有假条必须交宿管处核准、留档。
2、学校统一放假的时间由班主任到级长处统一填写留宿条,最后由级长统一交到宿管值班室,宿管处进行标注、留档。
3、学期初宿舍管理处会根据各班人数安排宿舍,如中途入住的需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班主任签字,交到宿舍管理处审核。
4、退宿的学生要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家长签字,班主任电话核实、签字,交到宿舍管理处审核(如家不在三江镇的要家长到校签署外宿协议)。
第十条申请住宿的同学,在按规定程序批准住宿后,到宿管处录入考勤信息,并于住宿第一天起开始住宿考勤。
第十一条申请退宿的同学,在按规定程序办理完退宿后,到宿管处消除本人考勤信息,并于本人物品全部搬离宿舍后停止住宿考勤。
第四章处理
第十二条有以下违纪情况者由宿管员安排适当义务劳动
1、该生确实回到宿舍,但不按照规定时间打卡考勤的;
2、忘记带卡不能录入考勤的次;
3、迟到15分钟以内的。
第十三条有以下违纪情况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处理
1、代替他人和指使他人代替考勤的记过及以上处分;
2、确实回家,但未履行请假手续,以擅自离宿论处(具体处分参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罚)。
3、无故不打卡不进行考勤信息录入的第一次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第二次给予记过一次的处理,第三次给予留校查看一年的处理,第四次勒令退学处理。
4、无故旷宿的;
第十五条如有学生考勤卡有故障,请及时与宿舍管理处联系处理。
第十六条有其它违反宿舍作息纪律规定的,按相应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连南民族高级中学宿舍管理处
二O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