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
海事“新基建”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The focus area and orientation of the “New Infrastructure” of China MSA海事“新基建”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对“新基建”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将其作为对冲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
2020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新基建”可望成为传统产业升级与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将对社会经济特别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海事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国际一流海事,服务和助力交通强国建设,海事系统必须在“新基建”方面积极谋划、有所作为,以“新基建”带动国际一流海事建设。
一、“新基建”的内涵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中央层面关于“新基建”最早的表述。
从2018年至2020年,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会议对新基建工作进行部署,其领域范围也不断拓展、内涵不断丰富。
当前,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是,“新基建”主要指发力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人工智能、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七个领域。
关于“新基建”的内涵,从不同层级文件和专家解读看,可分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
狭义的“新基建”,主要包括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或现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改造两个方面。
广义的“新基建”,主要指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现新发展理念,能够更好拉动积极增长、支持消费升级、促进转型发展的科技型基础设施建设。
长期来看,“新基建”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发展,其内涵也会不断变化,日益丰富。
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分解
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十月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十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1)二、现状和作用 (2)三、航路规划的目标 (3)四、指导思想 (3)五、规划原则、范围及形式 (3)(一)规划原则 (3)(二)规划范围 (3)(三)规划形式 (4)六、规划方案 (4)七、措施和建议 (9)(一)分步实施方案 (9)(二)建立互动协调机制 (10)(三)加强宣传工作和人才培养 (10)一、规划背景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近年来,我国水路交通运输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水路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重要物资运输以及外贸运输,绝大部分都依赖海运,其中海运承担的外贸运量更是超过90%。
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31634个,全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84万艘。
2010年全国完成水路客运量2.24亿人、旅客周转量72.27亿人公里,完成水路货运量37.89亿吨,货物周转量68427.53亿吨公里,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89.32亿吨。
随着我国海上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沿海已经成为世界上水上交通最繁忙的区域之一。
目前每年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64万艘次,平均每天1.27万艘次,其中各类油轮超过16万艘次,平均每天400多艘次。
水上交通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油污风险不断增加。
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331件,死亡329人,沉船195艘,直接经济损失3.24亿元。
如何增进水上交通安全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2006年8月16日,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标志着中国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港口与航路是水上交通系统中彼此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两个关键要素。
每一通航水域中的航路是船舶进出该通航水域中各港口的通道。
沿海港口布局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沿海通航水域的航路同样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因为沿海通航水域中的航路是船舶顺利进出沿海港口的安全保障。
完善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势在必行
好 的作用。 是, 但 一些途 经此水 域 的船 长在实 际航 行 过 程 中也 发现 , 这一 水域 的定 线 制存
在 一些 问题 。 下面将反映较 多的几个 问题进
使用者。
三 、大濠 水道第 四通航 分道 的西行分道
水深较浅问题
第 四分隔带 右侧 进 口 航 分道 是 整个 珠江 口定 线制 通 水 域 中水 深最 浅 的一段 , 限制了吃 水较 大 的进 港船 舶 使 用该 水道 。 四分隔带 左右水深相 差较 大, 第 越靠右 侧水深
( 本文作者系中海发展货轮公司高级船长 )
改为虚 拟AI航标 。 S
有较好的可行性。 当然, 分道通航设立后各种船舶航行习
惯 的改 变, 可能 又会对航 行 安全 产生新 的影 响, 需要通 过 不断 修 改来 完善 。 些问题 不 在 实际 运作 中是 不能被 发 一 现 的。 因此也 希望在每 个新 的具体 通航 分道 实施前 , 进行
入 蒲 台岛以 西的 狭窄 的香 港水 域 内, 成 操 纵 上 的 被 动 造
局面 。
个方案 就 是该 分道偏 南 ,( 向0 2 2 2) 明当时的设 走 9—7 说 计者 也 已经考虑过 这一 问题 , 最终选 择了现在的 方案 , 但 应有其 道理 。现有 方案很 好地利 用了入 口处的利成号 沉船
警戒 区时遇 到南驶 的小船 , 没有 向右避让 的余地 了。 就
南下的大 型船 舶 , 对于 通航 安 全应有 较大帮助 。 也就 是在 设置 分道 还不 能解决 问题时 , 制定 特殊 的规定 来解 决 ( 但
(整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
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七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1)二、现状和作用 (2)三、规划定位 (3)四、指导思想 (3)五、规划原则和范围 (3)(一)规划原则 (3)(二)规划范围 (4)六、规划方案 (4)(一)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 (5)(二)支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 (8)七、措施和建议 (13)(一)加快推进规划的实施 (13)(二)建立互动协调机制 (13)(三)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 (13)附图:................................................................................................. (15)一、规划背景随着我国海上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沿海已经成为世界上水上交通最繁忙的区域之一。
目前每年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00多万艘次,其中各类油轮超过16万艘次,平均每天400多艘次,水上交通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油污风险不断增加。
根据预测,“十二五”时期我国水上运输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将保持5.9%左右的增长速度,沿海进出港船舶将达到500万艘次左右,比2010年增加20%左右,船舶大型化的趋势也将更加明显。
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吞吐量和船舶流量的不断增加,必将带来通航密度的增加,由此带来船舶航行风险的增大,再加上近海油田开发、水产养殖捕捞、旅游休闲等海上活动日益频繁,商船航行与渔业生产等各类用海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多,沿海水域通航环境越来越复杂,发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将不断增加。
船舶定线制是指定船舶在水上某些区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的一种制度,是水上交通繁忙区域实施有效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对航路合理规划、有效利用的重要方法,也是改善水上船舶航行秩序、通航环境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沿海船舶航行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商船、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降低船舶污染风险,提高交通效率,维护国家权益,根据《建立和实施船舶定线制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讲解
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十月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十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1)二、现状和作用 (2)三、航路规划的目标 (3)四、指导思想 (3)五、规划原则、范围及形式 (3)(一)规划原则 (3)(二)规划范围 (3)(三)规划形式 (4)六、规划方案 (4)七、措施和建议 (9)(一)分步实施方案 (9)(二)建立互动协调机制 (10)(三)加强宣传工作和人才培养 (10)一、规划背景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近年来,我国水路交通运输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水路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我国的重要物资运输以及外贸运输,绝大部分都依赖海运,其中海运承担的外贸运量更是超过90%。
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31634个,全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84万艘。
2010年全国完成水路客运量2.24亿人、旅客周转量72.27亿人公里,完成水路货运量37.89亿吨,货物周转量68427.53亿吨公里,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89.32亿吨。
随着我国海上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沿海已经成为世界上水上交通最繁忙的区域之一。
目前每年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64万艘次,平均每天1.27万艘次,其中各类油轮超过16万艘次,平均每天400多艘次。
水上交通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油污风险不断增加。
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发生运输船舶水上交通事故331件,死亡329人,沉船195艘,直接经济损失3.24亿元。
如何增进水上交通安全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2006年8月16日,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标志着中国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港口与航路是水上交通系统中彼此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两个关键要素。
每一通航水域中的航路是船舶进出该通航水域中各港口的通道。
沿海港口布局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沿海通航水域的航路同样需要科学合理的规划,因为沿海通航水域中的航路是船舶顺利进出沿海港口的安全保障。
【汇总】中国沿海所有港口VTS报告线所有定限制
【汇总】中国沿海所有港口VTS报告线所有定限制第一部分内容:中国所有沿海港口及长江部分重要港口VTS报告线及注意事项(来源于微信网友推荐。
特此感谢。
)第二部分内容:中国现今所有定限制汇总。
仅供参考使用,不可用做船舶实际进港,靠泊,锚泊等操作的使用。
以最新的进港指南,海图,以及海事局以及港口当局最新发布的通告通知等为准。
本文原材料格式为PDF,如有需要本文材料的朋友,给我们留下您的邮箱地址,我们稍后邮件发送给您。
另外如果您有对大家有用的相关资料,也欢迎发给我们与大家一起分享。
(请点击看大图)简介中国沿海主要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定义:在船舶航线汇合区域和通航密度大或船舶行动受限制的区域,规定或推荐航行路线供过境船舶使用的海上安全措施。
简单地说,按照规定航路行船。
一般定线制包括分道通航制、双向航路、推荐航线、避航区、沿岸通航带、环行道、警戒区和深水航路这些定线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使用或结合起来使用。
【大连港大三山水道通航分隔制】实施日期:1984年2月(这是我国最早实施船舶定线制的水域)联系频道:VHF06联系对象:大连船舶交管中心【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实施日期:2006年6月1日联系频道:VHF10联系对象:大连船舶交管中心【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实施日期:2015年6月1日联系频道:VHF08/VHF09(工作频道)VHF16(呼叫频道)联系对象:成山角VTS中心【长江口船舶定线制】实施日期:2008年6月1日联系频道:VHF08联系对象:吴淞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实施日期:2004年6月1日联系频道:VHF21/VHF01(工作频道)VHF09(呼叫频道)联系对象:广州船舶交管中心【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联系频道:VHF08联系对象:琼州海峡交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8.04.19
•【文号】发改农经〔2018〕597号
•【施行日期】2018.04.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港口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关于印发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8〕59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渔业)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提高渔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渔港经济区,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编制了《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
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19日。
青岛港水域船舶定线制方案及其说明
青岛港水域船舶定线制方案及其说明一、青岛港水域船舶定线制方案青岛港水域船舶定线制由3个分道通航制、2个沿岸通航带和3个警戒区组成,沿着进出青岛港的主航道(航向为103--283º)中心线设置,西起于青岛港内外港界线,东止于大公岛正横处,长度约为11.83海里,详见附图。
(参考海图:中文版海图11910、10011、11010、11300、10016、11012等)1、分道通航制青岛港船舶定线制的分道通航制包括第一分道通航制、第二分道通航制和第三分道通航制。
三个分道通航制外边界都在青岛港内外港界线处主航道中心线两侧0.3海里处与大公岛正横处主航道中心线两侧0.5海里处的连线上。
三个分道通航制的分隔线都在青岛港主航道(航向为103--283º)中心线上。
(1)第一分道通航制第一分道通航制由两个交通流流向相反(进港船舶与出港船舶)的通航分道和分隔线组成。
分隔线长度1.88海里。
通航分道呈从西向东发散状,其西侧端口两个通航分道的宽度各为0.3海里,其东侧端口处两个通航分道的宽度各为0.32海里。
第一分道通航制是由下列地理位置构成的四边形:36°02´.15 N,120°17´.02 E;36°01´.12 N,120°19´.21 E;36°01´.55 N,120°17´.09 E;(2)第二分道通航制第二分道通航制由两个交通流流向相反(进港船舶与出港船舶)的通航分道和分隔线组成。
分隔线长度3.25海里。
通航分道呈从西向东发散状,其西侧端口处两个通航分道的宽度各为0.33海里,其东侧端口处两个通航分道的宽度各为0.41海里。
第二分道通航制是由下列地理位置构成的四边形:36°01´.52 N,120°20´.61 E;36°00´.85 N,120°24´.52 E;36°00´.10 N,120°24´.31 E;36°00´.87 N,120°20´.42 E;(3)第三分道通航制第三分道通航制由两个交通流流向相反(进港船舶与出港船舶)的通航分道和分隔线组成。
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版】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注:请参考《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参考海图:中文版海图1305、35001号)。
注:上述海图数据以世界大地测量系统(WGS84)为基准。
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成山角水域内分道通航制、内警戒区和沿岸通航带;2. 成山角水域外分道通航制和外部警戒区一、内分道通航制部分:成山角水域内分道通航制、内警戒区和沿岸通航带(a) 分隔带(a)是以下列地理位置的连线为中心线,宽度为2海里的水域:(1) 37°31'.18 N 122°45'.40 E (3) 37°11'.60 N 122°49'.68 E(2) 37°25'.29 N 122°49'.68 E(b) 分隔带(b)是以内警戒区(g)的部分边界线和以下地理位置的连线所围成的水域:(13) 37°38'.20N 122°47'.31E (27) 37°11'.60N 122°56'.60E(14) 37°38'.82N 122°47'.76E (9) 37°11'.60N 122°53'.46E(15) 37°37'.30N 122°51'.00E (8) 37°26'.09N 122°53'.46E(26) 37°31'.08N 122°56'.60E (7) 37°32'.69N 122°48'.68E(c) 分道通航制的内边界线为下列地理位置的连线:(4) 37°29'.69 N 122°42'.13E (6) 37°11'.60 N 122°45'.91E(5) 37°24'.49 N 122°45'.91E(d) 分道通航制的外边界线为分隔带(b)的一部分,为下列地理位置的连线:(7) 37°32'.69N 122°48'.68E (9) 37°11'.60N 122°53'.46E(8) 37°26'.09N 122°53'.46E(e) 南行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a)与分道通航制内边界线(c)之间的水域,宽为2海里。
提升能力 全面履职 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陈爱平)
提升能力全面履职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陈爱平局长在2012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11年直属海事系统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当前海事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2012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1年工作回顾2011年,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直属海事系统全面履行“三保一维护”职责,大力开展“四型海事”建设,安全监管和航海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和装备状况明显改善,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效能稳步提高,核编转制和港建费征收稳中有序,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海事“十二五”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应急处理,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0.7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6亿标箱,同比分别增长11.9%和11.4%。
进出港船舶18156250艘次,同比增长15.8%。
征收船舶港务费39.5亿元,同比增长13%。
全年共发生运输船舶交通事故298件,死亡失踪291人,沉船175艘,直接经济损失39154.8万元,分别同比减少10%、11.6%、10.3%、增加21%,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趋好,得到了部党组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一是通航安全管理实现新实破。
制定发布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对规范沿海船舶航行秩序、改善通航环境、提高水上交通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砂石运输治理和船舶治超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渤海水域砂石船事故数量同比下降53%,长江干线因船舶超载引发的事故同比下降91.7%。
加强水域巡航监管,全年巡航里程达806.8万海里,巡航时间87.7万小时。
不断深化通航管理举措,江苏海事局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山东海事局推行VTS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
实施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与航路规划 打造“海上平安通道”
实施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与航路规划打造“海上平安通道”刘胜利【摘要】2011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是在我国沿海水域船舶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不断增加,通航环境日益复杂,发生船舶交通事故的风险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绿色的"海上平安通道"的重要举措。
【期刊名称】《中国海事》【年(卷),期】2012(000)003【总页数】4页(P5-8)【关键词】船舶定线制;航路规划;沿海水域;通道;平安;海上;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密度【作者】刘胜利【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安全所【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676.12011年下半年,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和《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这是在我国沿海水域船舶交通流量和交通密度不断增加,通航环境日益复杂,发生船舶交通事故的风险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打造安全、便捷、畅通、绿色的“海上平安通道”的重要举措。
两大规划相辅相成《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我国沿海船舶交通状况,根据地理位置和重要程度不同,将我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分为干线船舶定线制和支线船舶定线制两类,支线船舶定线制又可以分为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港口船舶定线制两型,即两类三型,最终形成“6515”共26处船舶定线制规划布局,即6处干线船舶定线制,5处港口船舶定线制,15处沿海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
《全国沿海船舶航路总体规划》明确了我国以南北水运主通道为干线、以沿海重要水域和主要港口的出海航路为支线的沿海航路体系,对我国沿海船舶航路体系总体布局进行了规划,重点为双向航路、推荐航路和深水航路,共规划干线航路和支线航路78条,其中干线双向航路16条,支线双向航路49条,推荐航路10条,深水航路3条。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6.10•【文号】交海函〔2022〕138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渔业资源正文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函〔2022〕138号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巩固“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成效,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联合开展“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巩固商渔共治成效,深化水上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重点治理商渔船碰撞事故隐患,强化商渔船通航保障基础,推动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目标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
商渔船防碰撞联合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渔村、船员培训机构,商渔船员法治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防碰撞知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联合执法行动更加扎实。
执法形式更加丰富,陆海整治同步实施,治理范围不断拓展,商渔船舶、海员、渔民、航运企业、渔船船东等多点覆盖,商渔船碰撞风险联合防控能力稳步提升。
突出隐患治理更加聚焦。
“网位仪AIS”设备随意布设、擅自编码等突出问题得到充分治理,清理整顿“网位仪AIS”形成高压态势,海上通航环境更加清爽。
商渔船舶航行更加有序。
航路与渔区界限划定、碍航设施整治、海上安全信息播发持续推进,渔船电子海图实现在线更新,沿海商渔船舶航行保障更加有力。
各方责任落实更加有力。
商渔船碰撞事故问题整改和安全管理建议落实得到跟踪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压实。
船舶定线制(专家修改)
目录关于船舶定线的一般规定 21、目的 22、定义 23、程序和责任 44、方法75、规划14 6、设计标准167、临时调整和中止188、定线制的使用209、海图表示21 SOLAS第V/10条船舶定线25 COLREG第十条分道通航制26 群岛海道的通过、指定和替换一般规定271 目的272 定义和解释273 程序和责任274 审议和通过建议的标准295 群岛海道和分道通航制的替换296 群岛海道和正常通道的使用297 海图标示29关于船舶定线的一般规定引言关于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是根据SOLAS公约第Ⅴ/8条*制定。
1、目的1.1 船舶定线的目的是增进船舶汇聚区域和交通密集区域或因水域空间有限、存在航行障碍物、水深受限、气象条件不宜等而使船舶的行动自由受到限制的区域的航行安全。
船舶定线还可用于防止或减少由于船舶在环境敏感区域或附近发生碰撞、搁浅或锚泊而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或其他损害的危险。
1.2 任何定线制的确切目的将取决于想要改善的特定危险环境,但可能部分或全部包括下列各项:.1 分隔相反方向的交通流以减少对遇事件的发生;.2 减少横越船舶和在已建立的通航分道中航行的船舶之间的碰撞危险;.3 简化汇聚区域的交通流模式;.4 在近海勘探或开发集中的区域内,组织安全交通流;.5 在对所有船舶或特定类型船舶的航行来说是危险的或不尽理想的区域或其周围,组织交通流。
.6 在环境敏感区域内或周围或距该区域一定安全距离的地方,组织安全交通流;.7 通过为在水深不确定或临界水深的区域内的船舶提供特殊指导以降低搁浅的危险;.8 指导船舶让清捕鱼区或组织船舶通过捕鱼区。
2、定义在涉及船舶定线时使用下列术语:.1 定线制一条或数条航路的任何制度或定线措施,旨在减少海难事故的危险;它包括分道通航制、双向航路、建议航线、避航区、禁锚区、沿岸通航带、环行道、警戒区和深水航路。
* 译者注:本译稿中的SOLAS公约第V/8即将于2002年7月1日生效的经MSC74(117)号决议修正的SOLAS.2 强制定线制本组织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8条的要求通过,强制要求所有船舶、特定类型船舶或载运特定货物的船舶使用的定线制。
中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及vts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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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
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七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1)二、现状和作用 (2)三、规划定位 (3)四、指导思想 (3)五、规划原则和范围 (3)(一)规划原则 (3)(二)规划范围 (4)六、规划方案 (4)(一)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 (5)(二)支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 (8)七、措施和建议 (13)(一)加快推进规划的实施 (13)(二)建立互动协调机制 (13)(三)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 (13)附图:................................................................................................. (15)一、规划背景随着我国海上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沿海已经成为世界上水上交通最繁忙的区域之一。
目前每年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00多万艘次,其中各类油轮超过16万艘次,平均每天400多艘次,水上交通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油污风险不断增加。
根据预测,“十二五”时期我国水上运输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将保持5.9%左右的增长速度,沿海进出港船舶将达到500万艘次左右,比2010年增加20%左右,船舶大型化的趋势也将更加明显。
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吞吐量和船舶流量的不断增加,必将带来通航密度的增加,由此带来船舶航行风险的增大,再加上近海油田开发、水产养殖捕捞、旅游休闲等海上活动日益频繁,商船航行与渔业生产等各类用海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多,沿海水域通航环境越来越复杂,发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将不断增加。
船舶定线制是指定船舶在水上某些区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的一种制度,是水上交通繁忙区域实施有效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对航路合理规划、有效利用的重要方法,也是改善水上船舶航行秩序、通航环境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沿海船舶航行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商船、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降低船舶污染风险,提高交通效率,维护国家权益,根据《建立和实施船舶定线制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07.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13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13号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现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自2024年7月15日起实施,请相关单位和航经适用水域的船舶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4年7月11日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航路第三章航行第四章停泊第五章避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长江上海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长江上海段实行船舶定线制。
船舶依照定线制航行时,应当遵循大型船舶小型船舶分流、各自靠右的原则。
第三条航行、停泊、作业于长江上海段的船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航路第五条长江上海段的航路由主航道、辅助航道、小型船舶航道和警戒区组成(见附件1)。
第六条主航道包括长江口深水航道、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
长江口深水航道的边界线由虚拟自动识别系统(AIS)航标标示。
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的边界线由侧面标标示。
长江口深水航道延伸段位于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和宝山北航道内,其边界线由虚拟AIS航标标示。
第七条辅助航道包括南槽航道下段和南槽航道上段。
南槽航道下段由安全水域标标示航道走向,安全水域标的连线为航道分隔线。
南槽航道上段的边界线由侧面标标示,航道的中心线为航道分隔线。
第八条小型船舶航道包括南支航道及其延伸段、圆圆沙北侧通道、外高桥沿岸航道和宝山支航道。
中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制”在必行
中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制”在必行
汪满明
【期刊名称】《中国海事》
【年(卷),期】2011(000)011
【摘要】近日,中国海事局出台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下称《规划》)。
这是一项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中国沿海海上通航常态,保护海洋环境,
【总页数】4页(P5-8)
【作者】汪满明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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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航路和定线制规划实施的测绘对策研究
中国沿海航路和定线制规划实施的测绘对策研究
程俊康;刘振全
【期刊名称】《中国海事》
【年(卷),期】2012(000)005
【摘要】文中介绍了我国沿海航路和定线制规划,并结合国外航路的制定和测绘保障措施的建立,提出了实施这些航路和定线制规划的测绘保障对策。
【总页数】4页(P45-48)
【作者】程俊康;刘振全
【作者单位】天津海事局,天津300211;天津海事局,天津3002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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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施船舶定线制工作程序
附件:建立和实施船舶定线制工作指南1. 目的为规范船舶定线制(以下简称“定线制”)的建立和实施,指导定线制的规划与设计,制定本指南。
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海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定线制的建立和实施。
3. 总则3.1建立定线制旨在增进水上交通安全和效率,保护水域环境。
3.2定线制应按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以及国际海事组织《关于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建立和实施。
3.3定线制的建立和实施由交通部海事局归口管理,并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辖。
4. 职责4.1 交通部海事局负责4.1.1 制定我国定线制的总体规划;4.1.2 研究和制定定线制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4.1.3审核有关海事局在海上和重要通航河流建立、修正或废止定线制的方案,并给予相应批复;4.1.4 协调解决定线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复杂问题,并在定线制所在水域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直属局管辖,或者涉及直属局与地方海事局管辖时,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主、辅管辖方,以便于合作开展工作。
4.1.5审定拟上报IMO的定线制提案及其翻译稿,并视情提交IMO通过。
4.1.6定期组织有关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就船舶定线制进行交流,研讨。
4.1.7 定期组织对现有定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定线制的运行效果,督促定线制措施的修改完善。
4.1.8 代表我国政府与他国政府和地区就共同开展定线制研究、制定和实施进行合作,并联合向IMO提交船舶定线制提案。
4.2 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负责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是建立和实施定线制的直接责任部门,具体负责:4.2.1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船舶交通、生产生活、海洋和生态环境调查,并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建立定线制的初步意向报部海事局备案。
4.2.2 根据部海事局下达的规划,开展本局辖区或经部海事局指定负责的定线制规划研究,提出具体定线制方案。
4.2.3 在本局职责权限范围内,组织实施定线制的研究、制定工作,协调解决定线制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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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二○一一年七月目录一、规划背景 (1)二、现状和作用 (2)三、规划定位 (3)四、指导思想 (3)五、规划原则和范围 (3)(一)规划原则 (3)(二)规划范围 (4)六、规划方案 (4)(一)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 (5)(二)支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 (8)七、措施和建议 (13)(一)加快推进规划的实施 (13)(二)建立互动协调机制 (13)(三)加强宣传和人才培养 (13)附图:................................................................................................. (15)一、规划背景随着我国海上运输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沿海已经成为世界上水上交通最繁忙的区域之一。
目前每年航行于我国沿海水域的船舶已达400多万艘次,其中各类油轮超过16万艘次,平均每天400多艘次,水上交通安全面临严重的威胁,油污风险不断增加。
根据预测,“十二五”时期我国水上运输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将保持5.9%左右的增长速度,沿海进出港船舶将达到500万艘次左右,比2010年增加20%左右,船舶大型化的趋势也将更加明显。
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吞吐量和船舶流量的不断增加,必将带来通航密度的增加,由此带来船舶航行风险的增大,再加上近海油田开发、水产养殖捕捞、旅游休闲等海上活动日益频繁,商船航行与渔业生产等各类用海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多,沿海水域通航环境越来越复杂,发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将不断增加。
船舶定线制是指定船舶在水上某些区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的一种制度,是水上交通繁忙区域实施有效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对航路合理规划、有效利用的重要方法,也是改善水上船舶航行秩序、通航环境的重要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沿海船舶航行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商船、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降低船舶污染风险,提高交通效率,维护国家权益,根据《建立和实施船舶定线制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总体规划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二、现状和作用船舶定线制是英文航海术语Ships Routeing的中文译名,在《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中曾被译为划定航路,其含义是由岸基部门以法律规定或推荐形式指定船舶在海上某些区域航行时所遵循或采用的航线、航路或通航分道等。
为了更好地建立船舶定线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对世界各国建立和实施船舶定线制进行指导,SOLAS也对船舶定线制的有关问题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目前世界上已生效的船舶定线制大部分是按照IMO标准设计的。
作为船舶定线制的最主要表现形式,现代的分道通航制从1956年开始,其倡导者西班牙海军少将Garcia-Frias,于1956年提出在船舶交通繁忙的直布罗陀海峡及其附近水域建立由通航分道和分隔带组成的现代分道通航制。
目前,世界著名的繁忙水道都建立了船舶定线制,如多佛尔海峡、博斯普鲁斯海峡、劳伦斯海峡等。
截止2010年,全世界被IMO采纳的船舶定线制总计261处,其中分道通航制159处。
我国实施船舶定线制与国际相比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自1984年在大连港大三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实施以来,目前沿海和内河已实施船舶定线制的水域共有18处。
从实施效果来看,船舶定线制的实施大大减少了船舶交通事故的发生。
就多佛尔海峡而言,引进船舶定线制后,由船舶对遇引发的碰撞事故减少到原来的10%。
对我国而言,各区域实施船舶定线制以来,水上安全形势和通航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船舶各行其道,水上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以往相互争道、相互拥挤、混乱无序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改变,从而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规划定位本规划是全国沿海建立船舶定线制的总体规划,是全面推进我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实施的指导性文件。
沿海各直属海事局应根据规划方案,按照建立和实施船舶定线制的相关规定,对本辖区规划实施船舶定线制的水域进行船舶交通及海洋环境调查,在与使用水域的航海者、航标测绘及航海图书出版、港口行政管理、海军、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开展规划水域船舶定线制方案设计工作,在全面论证对比确定最佳船舶定线制方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审核报批和逐步实施。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战略、国家安全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海上通航环境为要求,按照“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的方针,以增进船舶航行安全与效率、保护海洋环境为目标,逐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五、规划原则和范围(一)规划原则1.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港口总体规划、国防建设、海洋功能区划和沿海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2.统筹兼顾,协调和照顾各方利益,适当超前;3.符合船舶安全航行的要求;4.尽可能遵循现有的交通流模式;5.尽可能减少船舶在航路内的转向次数,并避免在航路汇聚区和航路连接处或可能有较大穿越交通流的区域转向;6.尽量减少航路汇聚或连接点的数量,并尽可能彼此分隔开;7.保证水域内的助航标志以及船舶按照有关国际公约或IMO决议所配备的导助航设备得到最佳利用。
(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地理范围为全国沿海水域。
长江干线江苏段目前以沿海模式管理,但由于该水域位于长江内并已全部实施船舶定线制,因此不纳入本次规划范围;台湾海峡和台湾岛以东沿海均属于我国沿海水域,根据目前水上交通管理的实际,本次主要规划台湾海峡靠近大陆一侧水域的船舶定线措施。
根据《船舶定线制的一般规定》,船舶定线制包括分道通航制、双向航路、深水航路等定线措施,本次规划主要研究分道通航制及分道通航制实施的配套措施。
为体现沿海航路的连续和贯通,在规划图上将实施船舶定线制水域用推荐航路或双向航路连接示意。
六、规划方案综合考虑我国沿海船舶交通状况,根据重要程度和地理位置的不同,我国沿海船舶定线制可以分为干线船舶定线制和支线船舶定线制两类,支线船舶定线制又可以分为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港口船舶定线制两型,即两类三型,最终形成“6515”共26处船舶定线制规划布局,即6处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5处港口(区)船舶定线制,15处支线航路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详见附图)。
(一)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船舶定线制水域的选择要考虑的因素,首先应位于主要航路上,其次要处在交通密集区、交汇区和事故多发区,同时还应具备较好的船舶定位条件和监管手段。
根据船舶流量、通航特点,我国沿海有一条贯穿南北的主干航路,即所谓的南北水运主通道,北起渤海水域,南至中国南海水域,船舶流量大,密度高,是我国沿海水上运输的大动脉。
根据地理位置、航路特点、交通流和交通风险程度等因素,该条干线航路上,船舶交通密集、海上交通事故多发区域主要是老铁山水道、成山头水道、长江口水域、台湾海峡水域、珠江口水域和琼州海峡水域共6个区域,即通常所说的“两峡、两口、两水道”,这些水域自然通航环境比较复杂,通航密度也很高,航行的安全风险很大,这些水域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航路的安全畅通,是影响我国南北干线航路安全的关键部位和敏感水域,因此规划在上述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
1. 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老铁山水道是进出渤海船舶航行的重要咽喉,船舶定线制已于2006年开始实施,目前运行状况良好。
但随着进出渤海船舶流量不断增加,社会对调整军事禁航区范围拓宽水道通航水域的要求强烈,待通航水域拓宽事宜最终确定后,可在进行通航风险评估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调整完善目前的定线制方案。
2. 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于1991年开始实施,是目前我国唯一在IMO备案的船舶定线制,该定线制实施以来通航秩序明显改善,海上人命和财产损失及海洋环境污染减少,船舶航行安全保障系数升高。
由于近年来船舶大型化的发展和船舶定位手段的不断进步,在成山角水域航行船舶特别是大型船舶一般沿东经123度线航行,从而形成了另一交通密集区,并与经成山角水域至日、韩方向的船舶发生交叉汇遇,导致事故频发,同时由于该水域渔船众多,船舶交通状况非常复杂,因此应对现行船舶定线制进行适当调整,为大型船舶航行规划通道,同时设定渔船穿越定线水域警戒区。
规划图示为目前初步框架方案,具体方案待专题研究后确定。
3. 长江口船舶定线制长江口船舶定线制最初于2002年9月开始实施,为适应航运发展和配合长江口航道三期工程的建设实施,2008年6月新修订的长江口船舶定线制开始实施,新实施的长江口船舶定线制由5组通航分道,2处警戒区以及相关的锚地和引航作业点共同组成。
目前该定线制运行良好。
4. 台湾海峡船舶定线制台湾海峡是目前我国沿海干线航路唯一尚未实施船舶定线制的水域,规划在台山列岛、牛山岛、兄弟屿等附近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由6组通航分道和5处警戒区组成,全面规范台湾海峡船舶交通流。
考虑台湾海峡水域的特殊性,实施前应征求台湾有关方面的意见。
5. 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包括担杆水道船舶定线制、大濠水道船舶定线制和青洲水道船舶定线制三部分共同组成。
担杆水道船舶定线制和大濠水道船舶定线制于2004年6月实施,目前运行良好。
青洲水道船舶定线制于2010年7月实施,目前尚未开展使用评估工作,待评估完成后可根据评估情况调整完善。
6. 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于2007年1月实施,由4个中央分隔带和4个边界分隔带、东西向通航分道和南北向通航分道、3个警戒区、避航区、边界线及沿岸通航带组成,目前运行良好。
随着海南省经济的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不断推进,琼州海峡的船舶密度将大幅度增加。
琼州海峡东部的中水道是船舶过往琼州海峡的唯一通道,北侧与北水道交汇,交通流向交叉复杂、交通量大、渔船活动频繁,且浅滩多,水流急,可航水域狭窄,历来是碰撞事故多发水域。
为有效加强对该水域的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并简化船舶交通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航运效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和保护海峡水域环境,规划扩大琼州海峡船舶定线制范围,将琼州海峡中水道纳入定线制范围。
表1 干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4(二)支线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划方案支线航路是相对干线航路而言,是连接干线航路的分支航路,该类航路一般具有距岸较近、与港口航路连接等特点,是中小型船舶在沿海航行的主要航路。
根据地理位置不同,支线航路船舶定线制可分为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港口(区)船舶定线制两种类型。
1. 重要水域船舶定线制根据我国沿海船舶交通和通航环境特点,沿海航路支线重要水域从北至南主要包括曹妃甸甸头水域、长山水道、浙江沿海、闽江口、湄洲湾、粤东水域和北部湾涠洲岛西水域,重点在上述水域规划实施船舶定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