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大通字〔2015〕14号_关于学校部分机构及职责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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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大通字〔2015〕15号 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工作者的决定

西南科大通字〔2015〕15号 关于表彰201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工作者的决定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
西南科大通字〔2015〕15号
关于表彰2014年度
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工作者的决定
学校各部门:
2014年,各教学单位认真抓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教学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学校《西南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南科大发[2013]176号)和《关于评选201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学院(部、中心)推荐,学校评审、公示,共评选出2014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10个,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10人。

名单如下:
一、优秀教学管理单位(10个)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室
环境与资源学院测绘教研室
—1—
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理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
体育学科部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工程管理教研室
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系
工程技术中心工程训练基地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10人)
邱琳刘成陈华容俞卓乔静
蒋泽平张德虎党莹林绍森张环
为鼓励先进,激励进取,学校决定对以上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西南科技大学
2015年4月15日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2015年4月15日印发—2—。

西南科技大学2015年重点项目及教改试点班项目评审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2015年重点项目及教改试点班项目评审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
专项及教改试点班项目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的通知(西南科大教字[2015] 5 号)文件,我校各部门积极组织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学校研究决定对“基于《测量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建设的教学组织模式改革”等 13项重点项目及“自动控制理论翻转课堂教改试点班”等2个教改试点班项目进行立项申报答辩。

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 4月 15 日下午(14:00-17:00)
16日上午(9:00-11:30)
二、地点:教务处会议室
三、汇报要求
1、每项目PPT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共计20分钟。

2、汇报内容包括:选题意义、研究内容、方案设计(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创新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进度安排、阶段性成果\终期成果(要求有具体的成果形式、具体名称、完成时间、使用去向、使用效果等)、经费预算。

四、联系方式
龙晓英6089896,E-maili:longxiaoying@
何霖俐 6089957,E-maili:helinli@.
附件:
西南科技大学201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专项及教改试点班项目答辩安排
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5年4 月 13 日。

西南交通大学机构设置及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机构设置及管理暂行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机构设置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机构管理机制,加强对机构设置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机构设置与调整的原则:机构设置必须适应学校教学、科研、各项管理工作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以明确职责任务为基础,按照"党政管理机构坚持精简、高效,教学、科研机构随国家教育形势及教育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和"机构设置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

职能相近的管理机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合并或合署办公"的原则,以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级党政管理、教学科研、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及校办产业的机构设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我校设置的各类机构有:1.二级机构:党政管理部门的处(部、室或其他相当于处级的机构);教学科研单位的实体学院、独立的系(教学、研究部)、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或其他相当于学院一级的机构);不定级别的业务部门(馆、社、中心、部、所等)、直属单位(院、馆、办事处、附属中、小学等)纳入二级机构管理。

2.三级机构:党政管理部门的科(或相当于科级的机构);?教学科研单位中实体学院下设的系、独立系(部、所等)下设的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研究所、中心或相当于教研室级的机构);业务部门、直属单位下设的办公室、部(室或相当于部室级的机构)纳入三级机构管理。

3.教学、科研二级机构下设的虚体机构。

4.校级非常设机构,如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等。

校各级各类企业不列入内设机构序列,作为学校的附属企业,不确定级别,由校办产业管理处(或相关部门)实施日常管理。

第四条我校党、政管理机构实行校、处(部、室)、?科三级管理体制,较小的处(部、室)内不设科级机构。

处(部、室)?以下的机构设置,应根据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本着精干、灵活、?高效的原则设置。

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内一般不再设置下设机构;如个别确有必要的可设办公室(明确为科级)外,其它一律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科技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WORD7页)

科技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WORD7页)

科技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行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西安科技大学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能通过面商、会商、电话联系和领导面示等方式解决或答复的问题,可不再行文。

第三条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做好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草拟、修改、签发必须使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三笔”(即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钢笔),不得在文稿装订线以外书写。

第五条校内发文应尽量采取计算机网上传输,推行无纸办公。

第二章公文格式第六条公文一般由文头、文干和文尾等三大部分组成。

第七条公文文头部分包括: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单位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各要素根据需要选择。

(一)涉及国家和学校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一般情况下,行政公文无须标明。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单位标识(以下简称“版头”)由发文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后加“文件”组成,也可只用发文单位全称或简称,红色套印。

联合行文,主办单位一般列在前。

我校公文版头包括:“西安科技大学文件”,“西安科技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及“西安科技大学会议纪要”。

各学院可根据需要自行印制“西安科技大学××学院”版头。

根据职权范围和行文关系,学校各发文版头的使用范围为:1、“西安科技大学文件”版头,适用于印发学校决定、工作部署、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学校综合性通知、工作安排等;向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及领导人请示、报告;批复、批转校内非行政单位的重要请示、报告、意见;公布根据学校决定设置和调整的学院、处级行政机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无级别单位、常设或临时机构,以及学科(专业)的设置、调整方案;校长依照职权任免院、处及其它相应职级的负责人,依照《公司法》任免学校控股企业或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校级表彰奖励和惩处;公布由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通过的规章制度等。

西校2015-170关于修订并印发《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

西校2015-170关于修订并印发《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170号关于修订并印发《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通知各单位:经2015年4月2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学校对《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5年5月1日- 1 -西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维护西南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南大学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学生在校内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在校外参加教学实习、实训、调研、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有违纪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应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二章违纪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六条纪律处分的种类:- 2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七条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轻微不予纪律处分的,由学生所在学院(部、所、中心)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学生违法犯罪的,分别给予下列纪律处分:(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处罚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行政拘留以下处罚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三)被行政拘留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四)构成犯罪不被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五)被刑事处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九条因身体原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纪的,不予处分;因身体原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时违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成都成教自考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成教自考

成都成教自考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成教自考

西南科技大学成教自考学院招生宣传办公室:周红军西南科技大学介绍西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全日制多学科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具有50余年办学历史。

学校实行中央、四川省和绵阳市共建,由四川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14所高校之一,是全国67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具有开展留学生教育及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

西南科技大学科技园是科技部和教育部正式批准建设的全国3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

成都经济技术学校(西南科技大学成教院教学点)是成都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位于成都十陵历史文化风景区,占地3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实习实验及教学设施设备先进完善,校园环境优美、花香鸟语、绿树成荫,是青少年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350余人,在校学生5500余名。

同西南科技大学、中国一汽、中冶集团、双流机场、金苹果教育、五粮液集团、奇美电子、恩智浦半导体公司等校企合作办学。

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确定的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支援西部学校”的受援学校、“成都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成都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基地”、四川省扶贫开发协会“教育扶贫唯一推荐学校”、“2009年职业教育攻坚先进学校”的殊荣。

学校聘请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其中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占80%以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40%以上,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占35%以上;教师参编、主编、编著校本及国家规划教材15种,在各级学术团体担任研究职务12人次。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技能见习、实习、实训和鉴定,在毕业生中推行“双证书”制度,投资千万元建立了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先后多次组织学生参加市、区级及校际技能大赛并先后获得一、二、三等奖32人次。

极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岗位技能和就业机会。

学校目前已成为学生乐学、教师愉教、家长放心、企业满意,在成都地区颇具影响力,受社会欢迎的学校。

西南科大通字〔2015〕57号 关于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内设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15〕57号 关于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内设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西南科大通字〔2015〕57 号关于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 内设科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学校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现将发展规划处等九部门内设科级机 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如下: 一、发展规划处 1.设置综合科 1 个科级机构。

2.核定总编制 5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1 名,科 级干部 1 名,其他工作人员 2 名。

二、招生就业处 1.设置招生工作办公室、就业工作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教—1—育基金会办公室(合署)3 个科级机构。

2.核定总编制 12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1 名, 科级干部 4 名(其中就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 名) ,其他工作人员 6 名。

三、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院 1.内设科级机构调整为研究生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 就业办公室、 专业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评估办公室、研究生院办公室。

2.核定总编制 23 个:设正处级干部 2 名,副处级干部 2 名, 科级干部 6 名,其他工作人员 13 名。

四、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1.增设学生教育科、 学生管理科 2 个科级机构, 撤销学生教育 管理科,其他科级机构不变。

2.核定总编制 16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2 名, 科级干部 4 名,其他工作人员 9 名。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设置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科级机构,撤销综合科,其他科 级机构不变。

2.核定总编制 9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1 名,科 级干部 3 名,其他工作人员 4 名。

六、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2—核定总编制 16 个:设正处级干部 1 名,副处级干部 2 名,科 级干部 5 名,其他工作人员 8 名。

七、教务处 增设创新创业教育科 1 个科级机构, 设科级干部 1 名, 其他工 作人员 2 名。

其他科级机构不变。

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12月31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基本的依据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明确科学研究或开发应用目标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单独立项管理的科技任务。

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成果应用及其他科技服务等,不包括仅提供原始数据的委托测试类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具有学术价值或经济社会价值的智力产出。

科技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产品、奖励与表彰、应用、创意设计等七个大类。

科技成果定级按类别根据成果质量和成果价值分别设置分级数量和定级标准,不同类别之间不作对应认证。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平台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批准依托学校建设的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测试鉴定、资源保存、试验观测、孵化转化、科技服务、专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科技活动的基地或机构。

第二章分类定级标准第一节科技项目第五条科技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学校项目三个类别,其中纵向项目包括国家项目、部委项目(课题)、省(区市)项目、国际项目。

(一)国家项目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课题)或在科技部统筹下由其他行业部委批准的专项项目(课题),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科技计划所属的项目(课题);(二)部委项目指由国家各部委(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其他项目(课题);(三)省(区市)项目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省级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项目(课题);(四)国际项目指受国(境)外政府或其他机构直接委托的项目(课题);(五)横向项目指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以下政府及其各部门批准或受校外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委托的项目(课题),各级各类重点科技平台设立的开放课题;(六)学校项目指由我校相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的项目(课题)。

西南科大通字〔2015〕18号_西南科技大学关于王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15〕18号_西南科技大学关于王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
西南科大通字〔2015〕18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王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其中部分岗位经校党委全委会研究决定):
王姮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
蒋道平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
张昌健同志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陈翰林同志任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赵坤益同志任保卫处处长
王熙同志任分析测试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刘知贵同志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
梁晓峰同志兼任学校北京工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免去:
—1—
杨世源同志学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道平同志学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王姮同志学生工作处处长职务
张昌健同志保卫处处长职务
段涛同志学校北京工作处副处长职务
刘知贵同志研究生部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
2015年4月16日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2015年4月16日印发—2—。

西南科大通字〔2015〕16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表彰2014年度教师教学评价获奖教师的决定

西南科大通字〔2015〕16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表彰2014年度教师教学评价获奖教师的决定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西南科大通字〔2015〕16号西南科技大学关于表彰2014年度教师教学评价获奖教师的决定学校各部门:根据《西南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西南科大发[2013]176号)及《西南科技大学关于2014年度教师教学评价奖励申报的通知》(西南科大教字[2014]1号)要求,通过学院(部、中心)初评推荐、学生评教、学校评审,经学校教学评价评选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足期公示,共评选出2014年度教师教学评价一等奖39人,二等奖79人,三等奖234人(含工程技术中心自设二等奖1人、三等奖2人)。

名单如下:一等奖39人王兴明吕淑珍李鸿波刘秀明吕会议谭江月—1—毓玲卢国胜黄毅卢学琴王昆苏波巫玲何雪峰刘樑蒋葵邝向军刘洪波廖旭冯兴刚何柳泓张兆强周俐俐张玲玲贾彬刘柳金花漫金淑娟蒋丽君汤珺华明玲周金治王玉靳玉红赵诤齐义虎刘传慧张俊俊张立红二等奖79人王进金波马雪钟国清廖辉伟胡文远赵春力王洪友王冬伍春印茂伟韦爱勇唐益平陆文杨斌冯启明林龙沅王双明陈晓明熊双丽苟兴能刘仁道张卫东曾立胜谢先博李绘卓陈永辉卢黎霞苗译丹李清娥杨翠兰陈瑾瑜张斌王继宏马延琴林军万伟余强罗晓琴陈宁张志斌赵静苏有文褚云朋高成凤高理福王令唐易达宋羽郭军鄢家利汝秀花修黎黎高庆华胡晓华李亚玲唐静杨琦陈烈刚张琬璐付靖芸张璐璐罗嘉琪魏东梅王军于春梅张晓琴江虹范岩唐旭昌刘平刘继胜马有良金玉萍张健平王银玲雍远辉许镇辉罗雅璐三等奖234人陈雅斓段晓惠付真金蒋琪英李秀云刘德春—2—彭碧辉任勇唐苹苹滕元成王丽阁杨定明余超曾敏张欢张礼华张廷红张小伟周燕芳谢倩王鑫余麟王宁霞张富洪王茜叶滨罗雰杨玉山张修路吕涛范波峰康军利兰济昀李文杰李萍梁斌刘爱平刘岁海莫才健青盛沈凇涛田新邦王卫红肖荣健夏清张岱宇李胤贤张世玲魏蓉李波唐峻蒋勇范太华肖德成杨程顾娅军周勇陈立伟蔡茂蓉杨春明江玲高小明陈丽娜周艳恒杜青龙严复雷华春林庞建刚李宇翔覃彦玲邓亚玲赵红宇刘江李晖刘光乾宁一非周永红曾静黎海波董素芹黄燕琳万莉莉付英贵李惠李义刘昌富陈剑芦长玲邱燕红宋莉莉汪红杨学南杨振萍张伟范云霞罗原郑克龙施鹏程姚宗静康晓蓉唐金龙徐龙玉韩艳玲马家骅陈红英张建国马林黄仁华黄业传李杰曹颖熊火丁建刚魏红福李凤陈梅夏联富庹清云王胜尧义王东辉肖永红姜一春付锦文董美宁付蓓黄珂赵祥钱思如喻明红李丹杨震朱国权段双平李先碧唐中华韩如冰马立王亚莉郭文吴传文邓勇军刘保华杨东升—3—郭仕群陈小川刘华强左勇刘怡陈静陈欣邓科樊珊萍甘成英高瑜何欢黄小俐刘文婷李斐瑞侠宋晓霞吴天骄王婷徐涛涂超袁克蕙易灵运姚显容郑荣爱郑莉石胜刘芬赵峻谢竟周逢琴康薇嘉王平梁珍珍朱刘伟闵敏杜士武王巍周于飞邓国均朱会平聂诗良吴静方艳红楚红雨刘桂华邢玲张小京郭颖黎恒陈春梅熊莉英王学渊冯兴华龙惠民杨利民路锦正张春华崔一楠徐黎罗万勋李群山谢军张猷张爱民陈建华王忠王雅萍石磊朱伏平向北平杨玉民杨蕾宋霖张晓勇张浬萍周鹏程鲲谢林廖磊段康容阎世梁徐春梅杨斌章余贤平毛燕周春宇车明霞王涛邓惜潮希望上述获奖教师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西南大学学科设置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学科设置管理办法

西南大学学科设置管理办法西校(2011)75号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科设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学科目录适用于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与研究生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统计等工作。

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学科设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新学科目录为基本依据,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整体规划、合理布局、科学论证、有序发展。

学校适时公布拟新增学位点领域。

第四条学科设置与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制定学校学科发展总体规划;(二)申报设置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三)在获得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和调整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具体内容如下:1.按学科目录和本办法对已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进行调整和论证认定;2.新增或更名目录内和目录外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3.新增或更名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

(四)论证或动议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设置与调整。

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设置与调整第五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新学科目录和管理办法对学校已有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进行调整。

第六条申报设置和调整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审核的规定和学校学科发展总体规划进行。

第七条对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设置与调整提出动议或论证报告,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和具体工作要求进行。

二级学科设置与调整第八条二级学科分为目录内二级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目录内二级学科指已列入教育部统计目录的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指未列入该目录的二级学科。

第九条二级学科目录由学校自主设置与调整,原则上每两年一次。

第十条二级学科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所属一级学科具有学位授予权;(二)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三)符合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的规定。

西南科大通字〔2015〕42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2015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15〕42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2015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西南科大通字〔2015〕42 号西南科技大学关于 2 0 1 5 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学校各部门: 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5]1 号)》和四川省《关于做好我省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30 号)》以及各省区市关于 2015 年高校 招生的文件要求,为顺利完学校 2015 年招生录取工作,贯彻教育 部关于高考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 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现将 我校 2015 年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策和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四川省招考委要求, 贯彻公平竞争、 公正选 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 生,落实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对招 生录取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必须坚持集体议事、 公开透明的原—1—则。

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把招生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增强服务意识,多 渠道公开公布录取信息,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 ,进一步加 强和完善招生信访接待、监察等办法,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每位参 加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招生工作培训并签订 “招生工作廉洁承诺 书” 。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是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的领导机构。

为方便各学院、各专业掌握录取进度及生源情况,各 学院(部)院长(主任)及专业负责人在四川省内投档录取期间进 驻录取场。

2、 成立学校 2015 年招生录取工作现场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 职责如下: 组长:张 强成员:张昌健、王俊佳、刘广儒、张晖、赵坤益、谢长勇、周 凤生 职责:全面负责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以及对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重大事项汇报学校招 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3、录取工作现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1)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2—长:王俊佳职责: 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对招生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负责来信、来电、来访的回复和接待工作。

西南科大通字〔2016〕61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向陈雅斓等42位同志颁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西南科大通字〔2016〕61号 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向陈雅斓等42位同志颁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的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文件
西南科大通字〔2016〕6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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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关于向陈雅斓等 41 位同志 颁发“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 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及光荣感、使命感,经学校 研究,决定向陈雅斓等 41 位同志颁发“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荣誉 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科技大学 2016 年度从事教育工作 30 年人员名单
西南科技大学办公室
西南科技大学 2016 年 9 月 8 日
2016 年 9 月 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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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西南科技大学 2016 年度 从事教育工作 30 年人员名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5 人): 陈雅斓 彭碧辉 廖其龙 杨定明 李玉香 环境与资源学院(1 人): 唐永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1 人): 张平 经济管理学院(5): 王燕 李清娥 龙应贵 林秀英 李富田 理学院(2 人): 卢谦 罗兵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1 人): 陶诗顺 体育学科部(2 人): 胥秀芳 王建 外国语学院(1 人): 甘成英 文学与艺术学院(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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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1 人): 陈书翔 图书馆(2 人): 苟兴军 陈俊英 人才交流中心(1 人): 李青 退休人员(3 人): 胡志奇 康晓慧 项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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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 信息工程学院(2 人): 谭敏 林茂松 研究生院(1 人): 刘知贵 应用技术学院(1 人): 张丽 马克思主义学院(1 人): 贺先志 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2 人): 蒲洁 蓝绍霖 产业处(1 人): 徐光亮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2 人): 卢忠远 游建军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1 人): 陈庆国 后勤管理处(3 人): 许林 张懿 何明礼 计划财务处(1 人): 范文琼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11]6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11]6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范管理全国学校(机构)代码,提高教育统计管理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是对学校(机构)统一编制、及时更新、动态维护学校(机构)代码的管理制度,对于统一规范学校(机构)代码并及时更新、维护,提升教育统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教育统计数据快速交换和共享,提高教育数据利用效率和效益,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机构要互相配合,依据《管理办法》相应工作流程,处理好学校审批工作与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衔接。

教育行政部门内负责学校审批工作的机构在处理学校(机构)的设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业务时,须及时向负责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机构告知相关信息。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机构)做好统一代码申请、登记和更新维护工作。

附件: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附件: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反映学校(机构)代码的增减变动情况,规范学校(机构)代码的赋予、更新与维护、使用与管理,明确职责与分工,保证学校(机构)代码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西南大学关于校部机关 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西南大学关于校部机关 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西校办〔2005〕48号
西南大学关于校部机关
直属单位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聘任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理顺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在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核编和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的聘任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核定编制和一般干部、工勤人员定岗聘任工作由学校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下设办公室见西校〔2005〕71号文)。

二、核定编制
(一)核定编制的原则
1、遵循人随事走、以事定岗、以岗核编的原则。

2、适当考虑原两校校部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构成情况,坚持合理核编的原则。

3、坚持维护稳定、平稳过渡的原则。

(二)核定编制的办法
1、原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相同部门的人员编制数之和即为西南大学相应部门编制数。

2、未明确编制的部门暂以部门现有人数核定编制。

3、原两校合署办公部门的编制,按照西南大学处级机构的职能划分,遵循人随事走的原则,将编制分解给相应部门。

4、新成立的部门,按工作职责核编。

5、学校核定各单位编制数后正式行文通知。

三、聘任程序
1、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将拟聘人员名单(见附表)报聘任工作办公室。

2、办公室审核各单位提出的拟聘人员名单。

3、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行文批复。

四、要求
1、原两校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负责原单位人员的划归。

2、近三年校部机关不增加编制,不补充人员(配备处科级领导干部除外)。

个别单位确实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可在校部机关范围内调剂解决。

山东大学机构设置

山东大学机构设置

山东大学文件山大字〔2008〕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公布《山东大学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各单位:《山东大学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已于2007年12月29日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一、机关党政机构设置调整方案2.成立东校区、西校区、南校区工作办公室作办公室(校办直属机构)2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处合署办公3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4宣传部 1.党校办公室2.新闻中心3.山东大学报社1.党校办公室2.新闻中心3.山东大学报社5统战部6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心理咨询指导中心3.学生资助中心4.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不再按挂靠单位管理,调整为学工部(处)内设科级机构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2.心理咨询指导中心3.*学生资助中心7离退休工作处8人事处 1.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不再按挂靠单位管理,调整为人事处内设科级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9教务处 1.本科教学评估办公室2.职业技术学院3.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教育拓展办公室(合署办公)原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现代教育技术职能划归教务处,成立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为教务处挂靠机构1.本科教学评估办公室2.*职业技术学院3.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教育拓展办公室(合署)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10科技处科技开发部科技开发部11社科处12研究生院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研究生在职教育中心不再按挂靠单位管理,调整为研究生院内设副处级机构研究生工作部1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海外教育中心撤销海外教育中心14计划财务处 1.会计服务中心2.招标采购办公室1.会计服务中心2.招标采购办公室15国有资产管理处16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中心17审计处18公安处、武装部1.校卫队2.“610”办公室1.校卫队2.“610”办公室19基建处二、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序号单位名称调整情况备注1机关党委2产业党委3后勤党委4基建直属党支部5工会、妇委会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划归校办6团委成立文艺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艺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7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211工程”办公室、“985工程”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办公室)8网络信息中心1.撤消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成立网络信息中心2.原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现代教育技术职能划归教务处3.撤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其职能划归网络信息中心9国内合作办公室*校董会秘书处*教育基金会秘书处10校友工作办公室11南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12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创业研究指导中心13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14档案馆15博物馆16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17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办公室18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变更为学校直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另行公布)注:带“*”标记的机构为不设处级干部岗位职数的单位,其负责人为兼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机关部分职能的决定-科发人教字[200l]432号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机关部分职能的决定-科发人教字[200l]432号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机关部分职能的决定正文:----------------------------------------------------------------------------------------------------------------------------------------------------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机关部分职能的决定(科发人教字[2001]432号)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改革,加强宏观管理,经秘书长办公会议协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院机关部分职能进行如下调整:一、下放的职能(一)办公厅院机关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转制后的部分干部、全部工人人事管理工作,下放服务中心自行管理。

(二)综合计划局专利权变更、向国外申请专利,由各研究所自行办理。

(三)人事教育局1.京区单位外地务工人员的办证(就业证、暂住证、就业卡)审核工作、京区院属各企业单位招收合同制工人、京区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由各单位自行办理和管理。

2.机关下属转制企业的人事管理。

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决定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原事业编制职工工龄满30年,可以自愿选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回院机关退休(截止至200l年l2月3l日),其他人员转制后可委托中介机构管理。

人事教育局对原事业人员编制的管理到国家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体系截止。

3.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工作,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负责;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由各研究所自行办理;研究生招生的组织与管理、学位授予、在职学位申请,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各研究所负责办理。

(四)基本建设局北京地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由法人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办法及程序自行办理。

(五)国际合作局1.院级国际合作项目外宾接待费和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人民币部分)报销工作,改为实行拨款制,通过综合计划局直接下拨到院属单位。

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

西南大学文件西校〔2015〕620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已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南大学2015年12月31日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基本的依据和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明确科学研究或开发应用目标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单独立项管理的科技任务。

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与发展、成果应用及其他科技服务等,不包括仅提供原始数据的委托测试类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指我校科技工作者在自然科学领域以“西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具有学术价值或经济社会价值的智力产出。

科技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知识产权、产品、奖励与表彰、应用、创意设计等七个大类。

科技成果定级按类别根据成果质量和成果价值分别设置分级数量和定级标准,不同类别之间不作对应认证。

第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平台指由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批准依托学校建设的从事自然科学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测试鉴定、资源保存、试验观测、孵化转化、科技服务、专门人才引进与培养等科技活动的基地或机构。

第二章分类定级标准第一节科技项目第五条科技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学校项目三个类别,其中纵向项目包括国家项目、部委项目(课题)、省(区市)项目、国际项目。

(一)国家项目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课题)或在科技部统筹下由其他行业部委批准的专项项目(课题),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大类科技计划所属的项目(课题);(二)部委项目指由国家各部委(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其他项目(课题);(三)省(区市)项目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省级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的项目(课题);(四)国际项目指受国(境)外政府或其他机构直接委托的项目(课题);(五)横向项目指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以下政府及其各部门批准或受校外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委托的项目(课题),各级各类重点科技平台设立的开放课题;(六)学校项目指由我校相关部门批准或委托的项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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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西南科大通字〔2015〕14号
关于学校部分机构及职责调整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落实好依法治校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求,加强政策研究,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本着理顺工作关系,改善管理,强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机构及职责调整如下:
1、为加强政策研究、发展规划等工作,独立设置发展规划处(正处级行政部门)。

2、为适应新时期学科建设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需要,设立研究生院和研究生院分党委,撤销研究生部。

3、为加强招生就业工作,独立设置招生就业处(正处级行政部门),校友办设在招生就业处,四川西南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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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公室挂靠校友办,撤销招生就业中心。

4、依法治校、法律顾问等工作职责纳入学校办公室,不再单设学校法律顾问室。

5、为加强和统筹协调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在学生工作处增加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职责,撤销新生工作部。

6、按经营性直属单位性质,在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内设置教育培训中心(副处级机构),撤销原挂靠在成网学院的“继续教育管理培训中心”副处级机构。

特此通知
中共西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西南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2015年3月24日印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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