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转入学校主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பைடு நூலகம்日
③
转出学校主管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学生、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各一份。
2.省内转学流程:A→①→②→③→B→C
3.跨省转学流程:①→②→③→A→B→C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考籍号
转出学校
学校
原户籍地
班级
原学籍号
原住址
转入
学校
学校
现户籍地
班级
现学籍号
现住址
转学理由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
A
转入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①
转出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B
转入学校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②
转出学校主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
转入省级教育部门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领导:
(盖章)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各存一份。
2、随表附上高考招生录取名册、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电子注册和毕业文凭验印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审批)表
姓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性别
出生年月
生源地区
转出学校名称及
代码
性质
入学时间
专业
层次
转入学校名称及
代码
性质
转入年级
专业
层次
本人高考总分
录取
批次
转入学校当年对应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转
学
理
由
申请人:
年月日
转
出
学
校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转
入
学
校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转出省级教育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领导:
转学申请表(模板)
转学申请表号
海软学籍
[
注:⑴此表一式三份,院部、学生处(综1107)、教务处(综1102)各保留一份。
(2)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学籍管理信息,通知到财务处。
(3)办理流程见《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图》。
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图
申请人到院(部)教学秘书处领取《转学申请表》与《离校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毕后,找班主任签署意见
持本表到所属院(部)找院(部)领导签署意见
持本表到学生处找相关领导签署意见
持本表到教务处找相关领导签署意见
持本表到学院副校长办公室找分管教学副校长签署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审批)表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领导:
(盖早)
年 月曰
转入
省级
教育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领导:
(盖章)
年 月曰
注:1.本表一式四份,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各存一份。
2、随表附上高考招生录取名册、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走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电子注册和毕业文凭验印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审批)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生源地区
转
出
学
校 名 称 及 代 码
性质
入学时间
专
业
层
次
转 入 学
校 名 称
及 代 码
性质
转入年级
专
业
层
次
本人高考总分
录取
批次
转入学校当年对应专业謝氐录取分数
转
学 理 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转
出
学
校 意 见
(盖章)
年 月曰
转
入
学
校
意
见
(盖章)年 月曰转出 Nhomakorabea省级
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年月日
转出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 月日
转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 月日
备注
1、办理转学手续时携带此表及招生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2、本。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持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3、“转出年级”和“转入年级”请用阿拉伯数字4位数表示(如2009级)。
4、学历层次是指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
转学须准备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
2、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3、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成绩表原件(盖教务处公章)
4、在校思想表现鉴定原件(先盖系部党总支公章,再盖学生处公章)
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湘教普高学籍字〔2010〕号
姓名
民族
入学时间
学号
性别
考生号
转出
学校
转出
专业
转出
年级
级
学历
层次
转入
学校
转入
专业
转入
年级
级
学历
层次
转
学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本人签名):
年 月日
转
出
学
校
意
见
学籍经办人:
处长:
主管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日
转
入
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赣教学籍字[]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学年月
转出学校
校名
专业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转入学校
校名
专业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本人高考总分
拟转入学校当年录取最低分数(拟转入专业)
申请转学理由:
申请人:年月日
转出学校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校(院)领导:
(公章)
年月日
转出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月日
转入学校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校(院)领导:
(公章)
年月日
转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月日
备
注
1、本表一式四份(转外省高校一式五份),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各存一份;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持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随表附上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 “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 “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学生表现鉴定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请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学籍异动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闽教高[2005]145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教高〔2005〕145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转学管理工作,结合高校在学生转学工作中反映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我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必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双方同意,由转出学校将《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及学生招生录检表复印件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审核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如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擅自接受学生转学的,由转入学校承担责任。
二、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不得转学。
转入学校接受学生转学申请,必须有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生学习成绩单。
三、高等学校参加由省高职“专升本”联考联招委员会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如无特殊困难,在学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四、高等学校向我厅高等教育处申办转学手续时间为每年7月和12月,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五、高等学校向我厅高等教育处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可以采取寄发函件或委派专人办理等形式,严禁委托家长或学生本人办理转学手续。
六、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学生转学的审批工作,校有关业务部门要认真审核学生转学的有关材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在办理学生转学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我厅将予以通报和作出处理。
福建省教育厅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3、学历层次是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高职)。
4、凭本表办理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附件2:编号:
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湖北省学籍字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时间
年
考生
录取批次
学历层次
转入学校
代码
专业
转入年级
录取批次
学历层次
招生类别
(如定向、委培、特殊要求专业、特殊招生类型或涉及不予转学的其他情况均应注明)
转学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月日
转出学校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转入学校意见
学校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转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公章)
年月日
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办理转学手续时携带此表及招生录检表复印件,已学课程成绩单和学生表现鉴定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印章。
转学申请表
4、本表妥善保存,凭本表办理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手续。
学
校
意
见
(2)
经办人:
处长:
主管校(院)领导:
(公章)
年月日
转出
省(市)教育
行政
部门
确认
意见
(3)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月日
转入
省(市)教育
行政
部门
确认
意见
(4)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年月日
备
注
1、本表一式五份,省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申请(确认)表
考生号:闽教学籍〔〕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学年月
转出学校
校名
专业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转入学校
校名
专业
年级
学历层次
录取批次
本人高考总分
拟转入学校当年录取最低分数
申请转学理由:
申请人:
年月日
转
出
学
校
意
见
(1)
经办人:
处长:
主管校(院)领导:
(公章)
年月日
转
入
2、随表附上:①由转出学校提供,盖有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印章;②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学校当年相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最低分学生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印章;③转学生在校表现鉴定,并加盖转出学校管理部门印章;④申请转学者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⑤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证明);
学生转学申请表
忌、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口
教务处生忌见
(转入成绩认定)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处意见
(安排就读班级)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院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办理转学手续时携带此表及成绩单、学生鉴定,需要加盖学校(或相关部门、处室)公章。
2、本表一式四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学生处、教务处、学生档案各存一份。原件存入学生档案。
3、培养层次指初级、中级、高级、预备技师,教育系统填写高中、中职、高职、大专、本科。
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入学
时间
户籍
地址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
关系
职业
联系电话
申请转学原因
申请人:
年月日
以下由转出学校填写
就读学校
就读//业
转出年级
培养层次
学习成绩
己修科目、成绩、学分等,经教学部门盖章有效(另附页另
学生鉴定
学生现实表现及奖惩情况,经学生管理部门盖章有效(另附页)。
转出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大学学生转学转入申请表
4、本表一式四份,学院、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各保存一份.
大学教务处制
大学学生转学〔转入〕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转出学校
专业
年级
层次
高考 批次
拟转入 学院
拟转入 专业
年级
层次
高考 批次
原学号
现学号
考生号
家庭住址
联系
申请转学〔转入〕理由
申请人:
〔如因病转学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的病情证实〕年 月日
学 院 编 班
同意该生编入我院 年级专业 〔本/专〕 科
班修读
学院领导签字:
〔蛊章〕
年 月日
校 医 疗 保 健 中 心 意 见
〔医院证实附后〕
签字〔盖章〕:
年 月日
教 务 处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请凭省教育厅同意转学文件、普通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原在校学习成绩证实、户口
迁移证办理入学手续;并凭本表至各相关部门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2、层次指学历层次,分本科生和专科〔高职〕生;
学生转学(转入)申请表
20 / 20学年 第学期
姓名
性别
民族身份码转出学校源自称转出年级原录取专业
考生号
层次
批次
入学时间
生源地
高考分数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申请转入专业
转入年级
申请
转学
理由
申请人签名:家 长 签名:年 月 日
转学
协议
1、学生转入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可毕业。
2、短缺的课程由学生本人通过重修的方式解决。
学校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招生
办公室
年,我校专业在该生生源地录取成绩最低分数为分,该生高考成绩符合转学相关要求。
注:根据我校校发[2022]61号文件要求: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不允许转学。
签 名: 年 月 日
学院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甘肃省 学籍字 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时间
考生号
转出学校
专业
转出级别
学历层次
转入学校
专业
转入级别
学历层次
转
学
申
请
理
由
转
出
学
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转
入
学
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转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年 月Biblioteka 日转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
处长:
主管厅(委)领导:(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1、办理转学手续时携带此表及招生录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2、办理转学手续的同时,学校必须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和接受。
3、本表一式五份,转入学校、转出学校、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各存一份。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持此表到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4、学历层次是指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专科(高职)。
经办人:联系电话:
福建高等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由所在高校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骑缝盖章
考生录取电子照片
身份
证号
民族
录取
年份
是否享受高考录取生源
所在地
□是(请填写):
更正
信息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其他(请填写):
更正前
信息
更正后
信息
更正
理由
学生本人签字:年月日
考生原毕业学校、生源地各级招生部门意见
考生原毕业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生源地县级招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生源地市级招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学生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学生所在高校学籍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所附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考生原毕业学校证明□县级招生部门证明□市级招生部门证明□省级招生部门证明
□高考报名表□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其他(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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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厅(委)领导:
(公章)
省 教 经办人:
育
主 管
处长:
部
门
主管厅(委)领导: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办理转学手续时须携带此表及招生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备 2.本表一式五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省教育厅行政部们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各存一份,转入 注 学校和转出学校持本表到有关部门办理户籍关系迁移手续。
3.学历层次是指博士、硕士、本科生或(专科)高职高专生。
福建省高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姓名
转出 学校
转Hale Waihona Puke 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
性别
民族
专业
专业
入学 日期
转出 年级
转入 年级
学籍字
号
学号
学历 层次
学历 层次
转学 申请
(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转
出
学 校
负责人签字:
意
见
(公章)
转
入
学 校
负责人签字: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
本 经办人: 省
教
育 处长:
厅
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