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两镇瓦坪村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下两镇瓦坪村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公共设施,使公共设施发挥应有的效益,有利于村民的生产生活,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村民要爱护村内的供电、供水、通信、有线电视、宣传牌、公开栏、环境卫生、花草树木、体育健身、文化娱乐以及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主动制止和揭发破坏公共设施的人和事。
二、及时查处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公共设施经损坏,要及时调查核实负责人,责令其修建恢复原状,并处以所损坏设施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同时向全村村民通告。情节恶劣,损坏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村民不得将公共设施占为己有,要互谅互让,资源共享。
四、村民要教育年幼子女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违者要负责清理干净,并每次处以罚款20元。
五、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在道路上打场晒东西或堆放杂物,影响人、车通行,违者每次处罚款100元。
六、实施基建的农户,不得占道堆放砂石、砖块、水泥等,建筑材料堆放及建筑施工不得影响车辆和人的通行。同时,基建完工后要及时搞好场地的清理平整,恢复原状,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七、垃圾投入到设置的垃圾筒、箱或指定的地点,不得损坏公共卫生设施,违者除修复还原或新置外,处以所损坏设施价值2倍以上罚款。
八、落实公共设施管理责任。村“两委”明确宋渊负责公共设施管理工作,各村民小组长是本组辖共内公共设施管理责任人。村支部、村委会在村内公开聘用公共设施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和任务,落实奖惩措施和管护经费,确保公共设施管好用,发挥效益。
瓦坪村彭家湾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建设文明、和谐的“四好”新村,保持新居内环境卫生整洁、干净、舒适、创优生产生活环境,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和义务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和义务
1、彭家湾小区环境卫生工作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统一组织领导,监督管理。
2、负责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的规划和配置。
3、每年明确一名村级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小区环境卫生工作(2017年由宋渊负责)。
4、划分小区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各住户责任区的责任。
5、村成立彭家湾小区公益事业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加强对全村环境卫生工作及环卫人员的清扫、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
6、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逢年过节,村“两委”牵头组织村组干部和党员开展小区卫生大扫除活动。
7、组织检查评比。定期对小区住户家庭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级和考核。
(二)村民的责任和义务
1、搞好和保持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2、养成的卫生习惯。
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不随地吐痰、便溺;
——不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一次性碗筷、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
——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焚烧树叶、杂草及杂物。
——其他影响村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3、按规划要求搞好住房及附属建筑物的新建或改造,使其达到环境卫生标准。
4、小区住户要自觉搞好门前“四包”,即包垃圾清扫、杂物清除、绿化达标和秩序良好。
(三)环卫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1、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使用管理。
2、卫生责任区的垃圾清扫、清收、运送一天一次,确保清洁干净。
3、加强责任区内卫生巡查,及时制止违反保持环境卫生的行为,说服教育违者及时纠正整改。
4、配合搞好农户家庭卫生评级工作。
二、卫生规范
(一)全村干部群众要增强文明卫生健康意识,倡导普及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搞好家庭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任何人不得在村内道路及公共场所乱扔垃圾或废弃
物,乱设路障,占道经营。因基建形成的垃圾自学及时清运干净,不得影响车、人通行和环境卫生。
(三)居户房前屋后要按要求新建或改造排水沟,并搞好及时清理,保持水沟清洁通畅。
(四)生活垃圾袋装化投放到村组内设置的垃圾筒、箱或垃圾堆放点,以利于垃圾统一清收、运送、集中处理。
(五)不在住房主建筑以外新建厕所、厨房,不得在住房前面新建猪圈、鸡舍,在屋后建要符合规划要求,做到人畜分离,整齐、卫生、美观。以组为单位集中建设或改造牛棚。
(六)村内道路两侧和公共活动场所不得堆放畜禽粪肥和土杂肥,以组为单位设点集中堆放,不得在村内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公共场所种植瓜果蔬菜等作物,影响交通和整洁卫生。
三、奖惩规定
(一)对乱扔垃圾、乱放路障的首先进行说服教育劝导,要求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在村公开栏进行通报曝光,并由村组安排人员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违反者双倍承担。
(二)在村内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违反规定乱堆乱放、乱摆乱设、乱栽乱种,影响交通、村容和环境卫生的,首先要求限期自行清理,拒不执行的,在村公开栏曝光通报批评,由村组安排人员清理,所需费用由违反者双倍承担。
(三)加强对环卫人员的检查监督,实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没有达到工作要求的,扣除工资20元。全年进行总评,由村
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进行评议,实行100分制打分,未达到80分以上的,工资报酬只发60%以下。破格的,除工资报酬或减半发放外,取消其环卫人员资格。
(四)村内所属组有违反卫生规范的,所在组组长未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处理到位的,每次对组长罚款30元,在年终发放工资时扣除。
(五)每年开展一次文明卫生组和文明卫生户及先进环卫人员评选活动,被评为文明卫生户的奖100元,评为文明卫生组的奖励组长200元,评为先进环卫人员的奖100元。
(六)本村村庄环境整洁环卫工作被镇或区表彰的,村组干部每人奖100元,监督小组成员和环卫人员每人奖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