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钢结构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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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炼车间、仓库钢结构施工方案
1、编制说明
本方案使用于东马油脂精炼车间工程中建筑物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为了较好地控制施工质量,确保预制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作为指导性文件。施工中除应符合本方案的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标准。
本工程包括的建物钢构工程:
2、编制依据
2.1招标文件
2.2 GB50205-9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 GB50221-95《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4 SHJ505-87《炼油、化工施工安全规程》
2.5 设计图纸
3、施工准备
3.1材料采购及检验
3.1.1工程技术人员应准确看懂施工图纸,并依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的材料计划书。
3.1.2 在编制材料计划书时,应充分考虑现场预制情况,注明定型定长尺寸。3.1.3 按设计要求的材质、规格订货,不得随意代用,如需代用,应事先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3.1.4 材料进厂时,钢结构所用的钢材、配件以及焊接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或复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5 为了避免混料,应严格执行保管制度,按照种类、钢号、规格分别验收堆放,明确区分支柱、主梁、支梁、加强板及其他构件。
3.1.6 材料领用、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并详细记录。现场材料保管员要对材料不
定期地进行整理、核查,便于管理。
3.1.7 钢材表面或断面上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夹杂和分层,表面麻点、锈蚀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偏差值的1/2 。
3.2 技术人员向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3 预制现场应具备满足施工要求的平台、半自动切割机、起重机械、电焊机、喷砂设备等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坦,电力满足施工需要。
3.4 施工所需机索具等配置齐全,完好率达到100%。
4、钢结构施工流程及施工方法
4.1施工总体设想
4.1.1钢柱、吊车梁所用H型钢在预制厂进行预制加工,立柱拼接在预制场进行,并调直、找正,喷砂除锈及基层防腐处理。
4.1.2钢柱、钢梁、钢支撑等在预制场预制成型,并按安装单元进行预组装。安装时先将柱子安装就位,找正固定后,将梁一根根吊到安装位置,用高强度螺栓连接为整体。安装采用吊车吊装。
4.1.3屋架在预制厂内预制,单榀成型,并经防腐处理。
4.1.4钢平台、梯子等可在预制厂预制,也可在现场施工。
4.1.5屋面彩板系统在屋架安装完毕后进行安装,立面彩板在维护结构安装完毕后进行安装。
4.2钢结构制作安装程序
4.3 施工方法及安装顺序
4.3.1柱、吊车梁及屋架系统安装
每根立柱在地面平台组装好,采用50吨汽车起重机单根进行吊装。每榀屋架也在地面平台组装好,采用两台汽车起重机机型吊装。安装顺序:先立柱子后
上横梁再吊装屋架,安装吊车,最后安装檩条。
4.3.2厂房内结构安装
可采取多组作业,分别进行安装(如设备安装需要预留通道时现场商定)。4.3.3屋顶、外墙彩板安装
彩板施工顺序,从上至下,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施工顺序。
4.3.4 防腐
见防腐专业。
5、构件预制
5.1 施工作业组下料前应仔细核对施工图纸,按图示控制尺寸以1:1的比例放样,量出准确尺寸后方可下料、加工。
5.2 按图纸各结构型式相同规格型号尺寸的构件统一下料,并在明显部位用油漆标明编号,对所下料列出半成品清单,且方便包装运输。
5.3 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等加工余量。
5.3.1 划线和号料样板外形尺寸为-0.5mm
5.3.2 测量样板:内卡样板应控制在-0.5mm,外卡样板应控制在+0.5mm
5.3.3 气割缝宽量:板材或型材厚度14mm以下为2mm,厚度16~26mm为2.5mm。凡二次号料用气割,每一切割端需留1/2板厚,且不小于5mm。
5.4 放样平台应完整,其局部不平误差应控制在2~3mm范围内,钢板表面不得有焊瘤和污物,平台的支撑刚度应保证构件在自重压力下,不失稳、下沉,以保证拼装构件的水平度。
5.5 气割前应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的铁锈、污物等清除干净,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及飞溅物。
5.6 机械剪切的零件,其钢板厚度不宜大于12mm,剪切面应平整。
5.7 钢材在号料前和用机械剪切或切割后的变形均应进行矫正,达到要求的直度,以防造成量尺和组合的误差。变形钢材经矫正后的偏差应符合下表:
5.8 号料后的零件在切割前或加工后应严格进行自检和专检,使零件各部几何尺寸符合设计图的规定和要求。
6、构件拼装
6.1 构件拼装时应选择合理的装配顺序。一般的原则是先将整体构件适当地分成几个部件,分别进行小单元部件的拼装,然后将这些拼装和焊接完的部件予以矫正后,再拼装成大单元整体。
6.2 拼装前,应按设计图的规定尺寸,认真检查拼装零件的尺寸是否正确。
6.3 拼装时,为了防止构件在拼装过程中产生过大的应力和变形,应使不同形状零件的规格或形状均符合规定的尺寸和样板要求;同时在拼装时不宜采用较大的外力强制组对,以防构件焊后产生过大的拘束应力而发生变形。
6.4 构件组装时,为使焊接接头均匀受热以消除应力和减小变形,应做到对接间隙、坡口角度、搭接长度的尺寸正确,符合设计规定及焊接规范的要求。
6.5 合理地布置焊缝,避免焊缝之间的距离靠得太近,尽量减少或不作拼接焊缝,焊缝布置对称于构件的重心或轴线对称两侧,以减少焊接英里集中和焊接变形。
7、焊接和焊接检验
7.1 焊接前,应对焊缝外形尺寸进行检查,并应符合JGJ81-91《建筑钢结构焊接与验收规程》
7.2 焊接前按焊接工艺评定制定焊接工艺规程。
7.3 焊条使用前按规定进行烘干,并严格执行焊条烘干发放制度。
7.4 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焊接工作。合格证应注明施焊条件、有限期限。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试。
7.5露天焊接时,若遇雨、雾天气及相对湿度大于或等于90%、风速大于或等于4级时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否则不得进行施焊。焊件受潮部位需事先进行烘干处理。
7.6 构件在施焊前应放平垫稳,防止焊接中产生变形。
7.7 焊接时严禁在母材上引弧,更不得随意在钢架上引弧打火,收弧时应将弧坑填满。
7.8 构件组对时定位焊接所用的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参数与正式焊接相同,且必须由合格的焊工担任。
7.9 焊缝质量的检验
7.9.1焊缝等级的划分
7.9.1.1等强度对接受拉焊缝为Ⅰ级焊缝;
7.9.1.2等强度对接受压焊缝为Ⅱ级焊缝;
7.9.1.3 除以上焊缝的其他焊缝为Ⅲ级焊缝。
7.9.2焊缝质量检验项目、检验数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