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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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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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一、基本模式:住院统筹+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包括:一般住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正常产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包括:一般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

二、参加对象:大名县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全家自愿参加,不得漏参家庭成员。

三、参加人权利和义务: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规定的补偿范围及比例,享受医药费用补偿和报销;对医疗单位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质询。

按规定时限每年如数交纳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的基金,遵守各种管理办法和制度;参加期限一年,中途不能参加和退出。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监督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县级经办机构;乡级以上(含乡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科室负责新农合工作。

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指导全县新农合工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新农合工作。

三、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要将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新农合工作经费按参合人数人均1—2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经办机构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督查车辆、配备高端服务器两台及相关网络设备,保证新农合信息数据安全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要突出抓好乡(镇)专职审核员的编制、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落实。

工作经费严禁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也不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的负担。

第三章基金筹集一、筹资标准。

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二、筹资要求。

各乡(镇)参合率要达到省、市规定标准。

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按户筹集,以户为单位登记造册、收取基金、乡(镇)财政所开据省统一监制的《x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收据》、卫生院负责填发合作医疗证、网上录入参合信息等工作,筹齐后以乡(镇)为单位交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

五保户和农村特困低保户参加合作医疗,其参合个人缴费基金由民政局资助解决。

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作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的原则指导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是:1、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2、政府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3、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及以县为单位统筹的原则。

4、解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重点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原则。

5、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大病统筹基金与家庭医疗账户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6、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适度保障的原则。

第二章参加对象及其权利和义务第四条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外,凡户口在本县内的常住农业人口均可自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第五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享有以下权利:1、享受规定的医药费用优惠和补偿。

2、享受规定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3、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4、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5、检举投拆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及干扰破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和事。

第六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以家庭为单位按时按要求足额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的资金。

2、遵守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配合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4、监督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卫生、财政、民政、计划、计生、扶贫、广电、药品监督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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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广大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安徽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农[2009]83号),《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0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县级统筹原则。

县政府对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筹集资金,统筹使用。

(二)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小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对必须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保障待遇。

(三)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对重大疾病提高保障待遇并给予特殊补助,有效遏制参合农民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四)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可持续运行原则。

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第四条主要目标: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覆盖率达100%,农业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财政、农业、发改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应当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规范运作,民主监督。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方案;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实施。

2024年新农村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2024年新农村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2024年新农村医疗制度实施方案____年新农村医疗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新农村医疗制度是指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需求,改善农村医疗服务水平而制定的一套政策和措施。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传统的农村医疗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因此,新农村医疗制度的实施势在必行,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新农村医疗制度的实施,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地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农村居民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资源。

(2) 创新发展原则:采取创新的医疗模式和技术手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3) 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4) 预防为主原则:注重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减少医疗负担和健康风险。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1) 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设立农村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的方式,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综合医疗服务支付制度。

(2) 设立农村医疗援助基金,为贫困农民提供医疗救助。

加强对困难家庭、特殊人群和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和保障。

2.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1) 建设一批综合医院和诊所,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加强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装备更新,引进和培养优秀医疗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 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加强对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培训和考核,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提高乡村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3) 推进农村医疗资源共享和互联网医疗服务。

加强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利用,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远程医疗咨询和在线挂号预约服务,便利农村居民就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服务,保障农民健康权益,国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下面,本文将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特点、实施方案及效果展开论述。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与特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的是农民自愿、相互帮助,以资金共担、风险共担为基础,实行互助互保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自愿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性措施,每个农民都有权选择参与或退出。

因此,其实施过程中,需要大力宣传,鼓励农民树立健康理念,加强保险意识,从而提高参保率。

2. 共担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农民自己,以及政府补贴。

农民每年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按比例分摊医疗费用支出,在遇到重疾等高额医疗费用时,其他参保农民会进行资金支持。

因此,这种保险制度实行了风险共担、资金共担的原则。

3. 适应性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参保人群,其生活和工作环境较为复杂,医疗保障需要有较强的适应性,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

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需要以适应农村实际为出发点,针对性地设计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保障待遇、支付模式等方面。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一)政策措施1. 政府财政资助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财政补贴机制,扶持和鼓励农村地区开展医疗保险工作。

政府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确保其可持续稳定发展。

2. 强化宣传教育政府通过实施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农民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适用范围、保障待遇、缴费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树立参保意识,提高参保率。

(二)实施方案1. 建立保障基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缴纳保费,而这些保费需要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管理费用和保障基金的资金拨付等方面。

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建立保障基金制度,确保保费使用安全,保障参保农民权益。

2. 制定保障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障两部分。

202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范文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地区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费用补偿和医疗服务保障。

然而,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金管理不规范、保障范围不全面、医院运营模式单一等。

因此,本文以____年为视角,提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方案,包括强化基金管理、扩大保障范围、推进医院多元化运营等措施,旨在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质量和效率。

一、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自2002年开始试点,并于2003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经过多年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在农村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农村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费用补偿和医疗服务保障。

然而,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金管理不规范、保障范围不全面、医院运营模式单一等。

因此,有必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的质量和效率。

二、问题分析1. 基金管理不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主要来源于农民和政府的缴费,有些地区存在基金缺口、滞留等问题。

此外,基金收支管理不规范,导致基金使用效益不高。

2. 保障范围不全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通常只覆盖基本医疗费用,对于较高费用的大病治疗缺乏保障。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病种的治疗费用也不能得到充分的补偿。

3. 医院运营模式单一当前农村地区的医院运营模式主要以公立医院为主,私立医院相对较少。

这导致了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分布和医疗服务的不规范。

三、方案设计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水平,我们提出了以下方案:1. 强化基金管理(1)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构,加强对基金收支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基金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2)加强基金使用效益评估,对医疗服务质量、费用合理性、效率等进行监测和评估,提高基金使用的效益。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阜政办秘〔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8〕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深化综合医改、助推健康脱贫工程、构建合理有序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途径。

为总结推广“阜南模式”,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57号),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构建以协同服务为核心、利益共享为纽带、信息化为支撑、签约服务为抓手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为群众提供连续、协同、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促使医疗机构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动员县域内所有卫生计生资源为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全民健康。

(二)工作目标。

太和县县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2018年底界首市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并保持在90%以上;到2020年,县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每年持续上升,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到90%以上,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组织模式(一)组建方式。

各县市区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组建医共体,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围绕卫生服务的连续性、通畅性和协作性,通过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的上下联动、协作服务、供需匹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服务县域内城乡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精选5篇(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农村居民可负担的医疗保障,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实施方案:1. 定义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包括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农民、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农村居民。

2. 参保方式: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村委会或农村合作医疗代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3. 政府资助: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资助,资助方式包括定期拨款或根据参保人数进行资助。

4. 医疗保障范围: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品费用等。

5. 医保支付方式:农村合作医疗可以采取先支付后报销的方式,参保人可以通过自费支付医疗费用后,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6. 医疗服务供给:政府可以通过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同时加强农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供给。

7. 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机制,加强对合作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医疗服务的滥用和乱收费行为。

8. 宣传推广:政府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知和参与度,帮助他们了解医疗保障的重要性和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方案仅为参考,具体实施方案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来确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精选5篇(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改进筹资方式:加强财政支持,增加政府投入,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合作医疗筹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 完善医疗保障范围:将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扩大到基本医疗、大病医疗、门诊、康复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3. 提高医疗待遇标准: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标准,包括统筹支付比例的提高、支付范围的扩大以及报销比例的增加等,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引言: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解决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负担重的问题,我国自2003年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本文将探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及其对于农村居民的影响。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概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我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渐推广实施,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负担得起、可及性强的医疗保健服务。

新农合由参保、基金筹资、保障待遇三个环节构成,实现了政府、个人和农民合作相互补充的方式,以达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1. 参保范围新农合的参保范围主要包括农村居民自愿参保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

农村居民自愿参保是新农合的核心,它以农村户籍为基础,鼓励广大农村居民参与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障。

同时,政府还对那些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医疗保障,确保每个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2. 基金筹资新农合的基金筹资主要是通过政府、个人和其他社会渠道共同筹集。

政府是新农合的主要资金来源,通过财政拨款投入医疗保障基金,保证基金规模和运营。

个人缴纳保费是参保农民的责任,以实现保障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

此外,还可以通过其他社会渠道如社会捐赠、慈善募捐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

3. 保障待遇新农合的保障待遇主要包括费用统筹和医疗救助两个方面。

费用统筹是指对参保农民医疗费用的合理补偿和统筹。

新农合通过制定支付标准和医保目录,为参保农民提供报销和直接支付的方式,降低其医疗费用负担。

医疗救助是对困难参保群体的额外保障,通过新农合医疗救助基金,为那些因重大疾病缴费困难或无法按时缴费的参保农民提供专项救助。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居民的影响1.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

参保农民可以享受到包括基本治疗、住院费用、大病救治等在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有效降低了医疗负担。

2024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2024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2024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看病负担重、医疗服务不充分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应农村发展变化和居民需求,本文将对2024年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目标与原则】1. 目标:以全面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为核心目标,实现农村医疗制度的公平、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 公平性原则:保障农村居民享有相对平等的医疗保障待遇。

(2) 可行性原则:制定可操作、可实施的政策和措施,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实施。

(3) 可持续性原则: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提升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覆盖范围与保障内容】1. 覆盖范围:(1) 农村常住户籍居民;(2) 农村流动人口;(3) 退休农民;(4) 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

2. 保障内容:(1) 基本医疗保险;(2) 门诊费用报销;(3) 住院费用报销;(4) 大病保险;(5) 妇幼保健;(6) 慢性病管理;(7) 老年人医疗保健;(8) 健康教育与宣传。

【三、筹资与运行机制】1. 筹资机制:(1) 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2) 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个人缴费;(3) 政府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贴;(4) 社会捐赠;(5) 其他合法筹资渠道。

2. 运行机制:(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2) 农村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财政预算的合理分配;(3) 建立医疗机构与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联动机制,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4) 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组织与管理体系】1. 组织体系:(1) 设立省级、市级、县级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监管。

(2) 建立村级农村合作医疗协会,负责村级医疗服务的组织和管理。

2. 管理体系:(1) 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202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第一部分:绪论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NRCMS)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和报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居民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我们制定了____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促进农村地区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二部分:方案目标1. 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

通过增加补偿比例和范围,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报销率,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

2. 完善农村医疗保健服务体系。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农村居民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3. 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

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医疗保健意识,促进农村地区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三部分:方案内容1. 提高补偿比例和范围。

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比例,提高基本保险金额,扩大补偿范围,包括药品费用、治疗费用、手术费用等。

同时,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

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和设备设施。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支持,提高医疗机构的运营能力。

3. 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医疗保健意识。

开展普及性健康知识讲座和培训,提供预防保健指导。

4. 加强信息化建设。

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健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费用的报销效率和准确性。

第四部分:方案实施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确保补偿资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2. 完善管理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范本(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范本(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范本一、基本原则(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二、基金用途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及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

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

医疗事故、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等不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五个部分进行分配:(一)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

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___%(含风险基金)。

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___%(含风险基金)。

(二)门诊补偿基金。

原则上占扣除上缴___%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___%。

(三)大病保险基金。

按___年度每参合人数___元标准从___年度统筹基金中提取,___年度县新农合大病再保险补偿方案将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另行制定。

(四)医改支持基金。

医改后设立的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另文规定。

(五)住院补偿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

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医改支持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

三、定点医疗机构分类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分类设置住院补偿比例以及起付线的计算系数。

Ⅰ类:本县乡镇卫生院。

Ⅱ类:在本县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及县外乡镇执业的一级医疗机构。

Ⅲ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省属二级医疗机构。

Ⅳ类:在省辖市城区执业的三级医院(含省市属三级医院、社会办三级医院;含三级综合和三级专科)及本县病人主要或集中流向的省外医疗机构。

202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

202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

202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在我国农村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农民的医疗条件相对较差。

因此,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旨在提高农民医疗保障和改善健康状况的重要政策。

然而,当前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存在不少问题,如参保覆盖面不广、缺乏有效监管、资金管理不规范等。

因此,建立一个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案是必要的,可以提升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营水平,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

二、参保对象的扩大和覆盖面的提高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对象主要是农民户口的农户,但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农民工和农村转移人口的数量日益增加,他们同样面临着医疗保障问题。

因此,在新的管理方案中,应将参保对象扩大至农民户口的农户、农民工和农村转移人口,以实现覆盖面的提高。

三、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体系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营主要依靠基金支持,因此,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体系是当前管理方案改革的重要任务。

首先,应完善基金的筹资渠道,通过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和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确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应加强基金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挪用和浪费。

最后,应合理规划基金的使用范围和额度,将重点用于农民的医疗支付和健康促进等方面。

四、加强医疗服务的供给和质量管理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供给相对不足,且质量参差不齐,这给农民的就医带来了困扰。

因此,在新的管理方案中,应加强医疗服务的供给和质量管理。

首先,应增加医疗资源投入,包括增加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数量,并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其次,应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最后,应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评价和监测,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社会信任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的重要支撑。

因此,在新的管理方案中,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

首先,应建立和完善医疗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合作医疗的电子化管理。

其次,应加强医疗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农合联实施方案

农合联实施方案

农合联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县决定制定并实施农合联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建立健全农合联工作机制。

1.成立农合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合联工作;2.设立专门的农合联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3.建立健全农合联工作制度和相关政策,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权限。

二、加强宣传和培训。

1.组织开展农合联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农合联的认知和参与意愿;2.开展农合联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完善农合联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农合联服务网点,方便农民办理相关业务;2.加强农合联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3.推动农合联与医疗机构、药店等合作,拓展服务范围和提升服务质量。

四、优化农合联管理模式。

1.探索推行“互联网+农合联”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性;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农合联管理水平和效能;3.建立健全农合联监督机制,加强对农合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五、加强农合联资金管理。

1.健全农合联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加强对农合联资金的统筹和合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六、强化农合联风险防控。

1.建立健全农合联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2.加强对农合联各环节的监控和管理,防范各类风险隐患。

七、加强农合联绩效评估。

1.建立健全农合联绩效考核体系,对农合联工作进行全面评估;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农合联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以上即是我县农合联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取得新的成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和组织实施方面:建立健全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文件,明确改革的总体目标、实
施步骤和时间表。

成立专门的实施机构或工作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推进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

2. 参保范围和标准方面:明确参保人群范围和标准,例如将农村居民纳入合作医疗保
障范围,按照一定的经济状况和相关因素划定参保标准。

3. 财政保障和筹资方面: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保障责任,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

采取
多种筹资方式,如政府财政拨款、参保人员个人缴费以及社会团体等捐赠。

4. 医疗服务和管理方面:建立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包括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机构和辅助
医疗机构等,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服务。

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医疗质
量控制,并逐步实施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5. 宣传和培训方面: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的了解和认识。

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6. 监督和评估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
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制度。

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
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以上仅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的一些建议,具体的方案应根据具体国情和
地方实际进行制定和实施。

2023年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2023年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2023年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____年乡镇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在农村地区,由于医疗资源的不足和分布不均,农村居民面临着较高的医疗费用和就医难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乡镇决定在____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旨在通过农村居民自愿参与和共同合作的方式,建立全民参保、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共同筹资的合作医疗机制,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就医便利性和医疗服务质量。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1. 完善合作医疗制度乡镇将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合作医疗的组织机构、参保范围、费用标准等,确保政策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2. 扩大合作医疗参保范围乡镇将积极推动农村居民参与合作医疗,扩大合作医疗的参保范围,包括农村居民、农民工和农村务工人员等。

同时,补充建立各类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帮扶。

3.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乡镇将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高诊疗水平和医疗技术,增加医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4.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乡镇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资源的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农村医疗资源的共享机制,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

同时,鼓励医疗机构与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互补和优化配置。

5. 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乡镇将加大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对合作医疗政策和制度的了解和认同度。

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素质提升,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计划和时间表1. ____年1月-3月:制定并发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明确合作医疗的组织机构、参保范围、费用标准等。

2. ____年4月-6月: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保率。

阜南医共体实施方案

阜南医共体实施方案

阜南医共体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实现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覆盖和全过程管理,阜南县制定了医共体实施方案,旨在构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形成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的整合发展新格局。

一、组建医共体联合体。

1.1 建立医共体联合体领导机构。

设立医共体联合体领导小组,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村卫生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医共体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

1.2 制定医共体联合体章程。

明确医共体联合体的组织架构、成员单位的权责义务、医共体工作机制等内容,规范医共体联合体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2.1 建立医疗服务网络。

依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互联互通。

2.2 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3.1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压力。

3.2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

建立健全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

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4.1 加强医共体内部协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加强协作,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效益。

4.2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积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

五、加强医共体建设宣传。

5.1 加强医共体建设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画册等形式,加强对医共体建设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医共体建设的认知和支持度。

5.2 组织医共体建设宣传活动。

定期组织医共体建设宣传活动,如义诊活动、健康讲座等,提高医共体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阜南县医共体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目录

阜南县医共体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目录

阜南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阜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目录阜南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3)阜南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合作医疗基金支付办法 (10)阜南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方案 (12)阜南县医共体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5)阜南县2015年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18)关于阜南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的意见(试行) (25)阜南县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29)阜南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转诊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35)阜南县二级医院上转病例和请上级专家会诊管理规定(试行) (42)关于规范按病种付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45)关于在全县乡村医疗机构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50)阜南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病人外流监测监控和奖惩办法 (57)医共体内医疗风险防范和分担机制 (60)关于做好2016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62)阜南县进一步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72)关于对全县医疗机构2016年度运行指标实施监控管理的通知 (76)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政策的通知 (82)关于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工作的通知 (85)阜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同病同价”工作实施方案 (91)阜南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及《安徽省医改办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皖医改办〔2015〕6号)文件精神,2015年起,我县开始实施“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一、试点的主要目标县域医共体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是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参合人头预算支付等综合改革,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最新整理20xx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docx

最新整理20xx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docx

最新整理20xx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XX省卫生厅《XX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及吕卫基妇[20xx]1号《XX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XX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XX县行政区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下简称参合农民)。

第三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政府组织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多方筹措资金,保证收支平衡;XX县级统筹,突出大病重病;补偿及时兑现,社会公开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参合对象条件1、XX县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上学的农民),以户为单位,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XX县农民通婚者,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转户手续,XX县居住一年以上的由所在村委会认定,乡镇政府同意也可参合。

3、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属“农村户口”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不得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使把关不严参加了合作医疗,住院形成的医药费用也不予补偿。

第六条参合农民的权利1、按规定获得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的补偿(包括住院分娩补偿);2、有权自主选择优质、价廉、方便、安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3、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4、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参合农民的义务1、遵守和维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有关规定;2、以户为单位参合,做到户不漏人;3、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妥善保管合作医疗证,不得转借、涂改,遗失者应及时按遗失补证有关规定程序申请补发;5、对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八条XX县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合管委”),XX县合作医疗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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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广大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09]17号),安徽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卫农[2009]83号),《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0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县级统筹原则。

县政府对全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筹集资金,统筹使用。

(二)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小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定点医院住院;对必须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保障待遇。

(三)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相结合,对重大疾病提高保障待遇并给予特殊补助,有效遏制参合农民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四)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可持续运行原则。

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第四条主要目标: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覆盖率达100%,农业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卫生、财政、农业、发改委、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应当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规范运作,民主监督。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方案;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实施。

第二章参合对象及其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参合对象(本方案统称为参合农民)(一)凡属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民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随家长参加新农合;(二)行政上独立的农垦系统、林场、渔场、开发区和风景区中属于农业人口的居民,按照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可以参加新农合;(三)非我县户籍,但长期居住在我县农村,且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农民,可参加我县的新农合;(四)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的人员);(五)务工农民、失地农民以及虽然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六)鼓励孕妇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

(七)参合农民必须以户为单位(以户口簿所登记的人口数为单位,已婚但户口未迁移的也可计入对方家庭人口数参合)全员参加,不得选择性参加。

下列情况人员可不随户参加:1、应征入伍的;2、已离婚,户口未迁移的;3、正在劳教或服刑的。

第八条参合农民的权利:(一)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二)享受新农合管理与医疗服务知情权、建议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享受我县规定的免费或优惠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九条参合农民的义务:(一)按时、足额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参合资金,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不属于农民负担;(二)如实向新农合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三)遵守本方案和新农合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章基金筹集与管理第十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由中央财政补助、省及县财政配套、农民个人缴纳三部分组成,总额为每年每人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以户全员为单位,每年每人3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年每人60元,省财政每年每人配套45元,县财政每年每人配套15元。

第十一条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十二条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纳的30元参合资金,由民政部门严格按照省民政厅民救字[2004]98号文件的规定,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统一代缴;农村低保户和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其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纳的30元参保费用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5元,个人缴纳15元。

第十三条为减少新农合筹资成本,积极探索稳定而长效的筹资机制,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做好筹资工作。

在经征求意见、农民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由农民分别同所在乡镇政府和乡镇财政所签署协议书和代缴委托书,同意从农民银行存款中支付参合资金,收缴的参合资金存入乡镇新农合基金临时收入过度账户,最后统一存入县新农合基金专户。

对于不能实行存款支付的农民,仍然实行原来的参合资金集中收取的方式,即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农民个人缴纳资金的筹集,由村委会具体实施,实行上门收缴。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与农户签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协议书》,由财政部门委托代征机构开具县财政局监制的收款凭证,并发给《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

参合农民于2009年12月10日前缴纳2010年度的参合费用,逾期不办,中途不退。

从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待遇。

以后于每年11月底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参合费用,从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新农合待遇。

第十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统筹管理。

统筹资金主要用于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住院分娩产妇的定额补偿。

第十五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代征机构设立临时收入过渡帐户,暂存征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但必须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上交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做到月末无余额。

收入过渡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第十六条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审计部门每年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

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纳入行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医疗费用补偿第十八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实行住院、门诊、住院分娩定额补偿“三结合”的补偿模式。

建立风险基金制度,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2010版)》,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抗风险能力,抵御风险隐患,确保基金平衡、健康、良性运转,按全县年度筹集基金的10%提取风险金,由省级财政代为管理。

第十九条补偿时效:按照“当年缴费,次年收益”的原则,参合农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个人基金部分,从缴费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凭《阜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身份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偿。

治疗终结的医疗费,跨结算年度两个月,无特殊原因不予结算。

第二十条补偿范围(一)住院补偿1、支付参合人员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

主要包括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国家基本药物》、《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县管委会规定增补的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治疗费、化验费和检查费等(不含门诊医药费、陪护费、中药煎药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以及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2、支付参合人员因病住院时特殊检查或治疗补偿费用。

主要指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电子胃镜、彩色多普勒仪、高压氧舱、体外震波碎石、血液透析、腹膜透析、C O60治疗、器官移植、安装心脏起搏器、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等高收费医疗项目,单次(项)特殊检查(治疗)费用按80%计入可补偿费用;单次(项)特殊治疗性的材料费用,国产材料按70%,进口材料按50%计入可补偿费用,再按住院补偿比例核算。

凡需进行上述和单项100元以上检查项目的参合农民,由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本人申请,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批,否则新农合基金不予补偿。

(二)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费用。

主要包括慢性病门诊治疗费、检查费和药品费等。

患慢性病的参合人员,由本人申请,凭本县县级医院诊断的相关材料,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鉴定,报县合管中心审批后领取《慢性病就诊证》,该证每年底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一次。

(三)支付普通门诊补偿费用。

(四)支付住院分娩定额补偿费用。

第二十一条补偿标准(一)住院补偿标准1、对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发生的符合补偿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比例补偿。

补偿的起付线分别为: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医院300元,县外医院5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全年最高可获补偿金100000元。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南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秘[2010]4号)精神,从2010年2月1日起,对“参合患者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分次结算,当年住院医药费用累计5万元以下者,按住院补偿方案计算的实际补偿所得金额与住院总费用相比,如低于35%,按住院总费用的35%(保底补偿比例)计算拟补金额,但仍然减去“起付线”的金额。

5—10万元段(含5万元),保底补偿比例为40%,10万元以上的部分(含10万元)保底补偿比例为45%,但全年累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最高补偿额”。

调整为:“ 5—10万元段(含5万元),保底补偿比例为45%,10万元以上的部分(含10万元)保底补偿比例为50%,但全年累计补偿金额不得超过最高补偿额”。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标准由65%提高至70%;在县外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标准;1万元以上的提高5%;血液透析病人单次补偿费用定额为280元。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阜南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秘[2010]9号)精神,从2010年3月1日起,对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补偿标准由现行75%调整为80%;对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标准由现行30%调整为35%。

2010年住院费用补偿标准(调整后)注:在县外协议医院就诊的患者发生的报销费用提高5%。

2、住院补偿的有关规定(1)《国家基本药物》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08年版)》全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住院期间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费用补偿比例比《新农合药品目录》的药品再提高10%。

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药品目录》外用药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月度平均比重,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省市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25%。

对超过规定比例的目录外药费,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从其及时结报垫付款中扣除,返还县新农合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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