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规则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1号修改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136号公告)2009年第136号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情况,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予以修改。
现将该规则第1号修改单予以公布,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 (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 (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1. 表“C -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 修改为:2.对“C2.2.5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全面评估引言在压力容器领域,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备受关注。
作为压力容器制造行业的重要法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实施将影响整个行业的生产、质量监管和产品出口。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全面评估这一规则,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其影响和意义。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背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压力容器的生产和质量监管,保障产品安全和质量。
该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的生产许可、质量认证和出口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对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主要内容1. 生产许可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活动。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符合一系列的生产条件和标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质量监管要求该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的质量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生产过程的监控、质量记录的保存等方面。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 出口标准和认证要求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还对出口产品的标准和认证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取得相应的产品认证和出口许可证方可将产品出口到国际市场。
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意义和影响1. 对企业的影响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实施,要求企业提高生产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对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企业需要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2. 对行业的影响该规则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整个压力容器制造行业,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加强质量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也将加大不合格产品的淘汰力度,提升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法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2023对企业和整个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
TS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认证要求与条件
TS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认证要求与条件1、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与许可产品制造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形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认证流程: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许可项目级别代表产品范围限制范围阀门A1①设计温度大于425℃,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阀门;②公称压力大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阀门。
A2①公称压力等于或大于6.4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阀门;②设计温度低于-46℃的阀门。
B1除A1、A2和B2之外的阀门。
B2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4.0MPa的阀门。
4、许可标志可以喷、刻、钢印,许可标志后必须加注制造单位的许可证书编号;5、通用条件5.1应当设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2应当设质量保证工程(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含助理工程师);5.3应当设置制造和产品检验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如材料、加工、焊接、热处理、无损、理化、装配、试压、成品等;5.4技术人员不少于员工总人数的8%,且不少于3人;5.5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资格证。
无损检测责任人应当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如果有对接焊焊接接头的,应当持有UT或RTⅡ级资格;5.6理化检验人员必须有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检测资格证;5.7焊接人员应当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8热处理工、行车工、叉车工等要持证上岗;5.9应当有满足产品标准规定的原材料保管条件,有专用场地或者专用材料库房及货架,满足分区(待检、合格、不合格)分批摆放、防潮、防尘、防机械损伤、防老化等要求;5.10应当有专用的焊接材料库,有确保焊接材料湿度、温度符合要求的去湿、保温设备。
应当有焊接材料烘干设备,包括至少1台焊接材料烘干设备、1台保温设备和适应制造需要的焊条保温桶;5.11成品保管:有专门的库房、货架或者专用场地,满足防潮、防尘、防机械损伤、防老化的要求,应当满足产品室内存放的要求;5.12产品档案管理:应当有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档案室;5.13生产环境:生产工序及工装设备布置合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 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规则
在不同国家或地区,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材料要求,规定了压力管道元件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腐蚀性能。
2. 设计规范,规定了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工程标准,包括尺寸、壁厚、连接方式等,以保证其在设计压力范围内安全可靠地工作。
3. 制造要求,规定了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必须符合一定的工艺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包括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工艺流程。
4. 许可审批,规定了压力管道元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审批,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或符合性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 检验检测,规定了压力管道元件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定期检验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总的来说,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规则是为了保证压力管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其遵守和执行对于预防压力管道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不同国家和地区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则,以适应当地的压力管道工程建设和管理需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 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TSG D -2005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 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 年12 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 年4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 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修改
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对2006年10月27日第1版的修改)一、对”第一章总则“的修改续表二、对“附件A”的修改(一)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的修改。
1. 品种(产品)为无缝钢管,级别为A2、B的代表产品和范围的修改2. 品种(产品)为阀门的修改(二)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后面,增加注(11)。
“(11)取得GB5310《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6479《高压化肥设备用无缝钢管》、GB9948《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产品。
取得GB13296《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制造同牌号、同规格的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产品。
取得合金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资格可以覆盖碳钢钢管的热扩(专项)制造。
”三、对附件C“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资源条件要求”的修改(一)对“C2 无缝钢管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1. 表“C-1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原表:修改为:2.对“C2.2.5 无损检测人员”的修改3.对“表C-3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修改为:2. 对“表C-36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 原表:修改为:(三)对“C17 阀门铸件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60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 原表:修改为:2. 对“表C-62 厂房建筑面积”的修改原表:修改为:3. 对“表C-63 生产工序”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4. 对“表C-64 主要生产设备”中产品类别为“铸钢件”的修改(四)对“C18 锻制管件、锻制法兰、阀体锻件的锻坯制造专项条件”的修改。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C类许可:适用于制造压力管道元件的企业,包括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制造等
许可的依据和标准
依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许可范围: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 许可条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申请条件
03
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 的法人资 格
具备相应 的生产设 备和检测 设备
具备相应 的技术人 员和管理 人员
变更条件:企业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
延续条件:许可证有效期届 满,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压力
管道元件制造活动
延续程序:向原发证机关提 出延续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经审查合格后,换发新证
证书的撤销和吊销
撤销原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规定等
撤销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撤销决定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监督和检 查
06
监督检查的依据和原则
依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检查方式: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 项检查等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整改等
检查内容:产品质量、生产环境、设备 设施、人员资质等
检查处理:整改、处罚、撤销许可等
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检查内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质量、安全防护等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抽样检测、资料审查等 检查频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整改等 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等 检查责任:明确检查责任,确保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工作,加强对制造单位的安全监察,根据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规定》所属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按产品组别、品种和安全注册级别(见附件一),按受安全注册。
第三条取得安全注册资格的制造单位,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格式见附件二),并授权使用“安全标记”(样式见附件三)。
安全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制造单位应向颁发证书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逾期不办或未批准换证的,撤消其安全注册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原证书,停止使用安全标记。
安全注册的制造单位和撤消安全注册资格的制造单位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向全国公布。
获得安全注册的制造单位应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第二章制造单位条件第五条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拥有生产需要的技术力量;(三)拥有满足生产要求的生产装备;(四)建立、健全适应生产需要的质量体系;(五)有一年以上生产(试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注册范围内产品的经历。
第六条制造单位应拥有适应生产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技术员职称以上的人员应占一定的比例,至少应占制造单位职工总数的8%,且不少于3人。
各类制造单位材料验收、焊接、加工成型、元损检测、理化实验、热处理等工作,一般应由有关技术人员分工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其中无损检测人员、焊工应持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制造单位应有适应生产的厂房、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一)拥有的生产厂房应与产品制造加工的需要相适应,具有存放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用原材料和成品元件的专用库存房、场地,能满足防锈、防机械损伤、防混料和原材料区域标识的需要;(二)产品有承压烛接接头的,应有适应生产需要的完好的焊接设备、配套焊接辅助设备及烘干、保温设备和焊材专用库存房。
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最新整理)
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最新整理)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6年10月27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TSG D ,2005前言2004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中国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2004年6月,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征求意见稿。
2005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5]4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6年4月,起草组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6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6年10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红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文志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1) 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3) 第四章附则 (7)附件A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及其级别表…………………………………………(8) 附件B许可标志及其使用………………………………………………………………(13) 附件C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精心整理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第第第第(2)压力管道材料(原料),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聚乙烯混配料的制造许可方式为型式许可,其余为工厂许可。
。
《特5mm 。
(一)被允许使用TS 标记的制造单位应当在制造许可范围内的每个压力管道元件上(已经完成的或者是处在最终评定状态的压力管道元件和组合件上),以清晰可辨的和不易擦除的方式加贴TS 标记。
TS 标记应当加贴在明显可见的位置,且工整、清晰。
(二)没有必要为组成组合件的每个元件分别加贴TS 标记。
如果在并入组合件时,元件已经贴有TS 标志,则在组合后可继续携带此标志。
(三)不得在压力管道元件上或者组合件上加贴可能会对TS 标记含义或形式产生误导的其他标志。
若加贴其他标志,必须保证TS 标记的可见性和清晰性不会因此降低。
四、安全技术规范有要求时,TS 标记应附有参与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的编号。
第六条(评审机构和型式试验机构)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的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和从事相关型式试验工作的型式试验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
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七条(法人条件,证书限制)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者经所在地工商行政部门合法注册。
同一制造单位在同一城市有多处产品生产地时,可以提出一份申请。
同一制造单位的多处产品生产地不在同一城市时,应分别提出申请。
第八条(产品基本要求)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经负责审批的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认定的技术机构评定合格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制造专项条件另有规定的,执行制造专项条件)。
A1.1.4质保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当设质保工程师(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质保工程师应当具有助工及以上职称。
A1.1.5责任人员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主要环节(如设计、工艺、材料、焊接、铸造、锻造、热处理;非金属压力管道元件材料的挤出、缠绕、注塑等主要工序);产品检验(宏观检查、压力试验、理化性能检验、无损检测等)设置责任人员,责任人员由具有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
TSGD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年12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年4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