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六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附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完整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本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第五条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六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本制度所称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本规则第六条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5、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1、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规则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引言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关联交易的特点是交易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关联关系,交易价格和条件可能与市场价格有所不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范潜在风险,本文档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原则和具体操作程序,规范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在关联交易方面的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
3. 关联交易的定义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其控制、关联方进行的各种形式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服务交易、合同签订、资金往来等。
关联方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等。
4. 管理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4.1 公正公平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应公正公平,交易价格和条件应当与市场价格和条件相符,避免利益输送和不正当获取利益。
4.2 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以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开透明原则。
4.3 独立审议原则关联交易应经过独立审议,确保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并依法合规。
4.4 限制和监督原则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限制和监督关联交易的发生,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5. 关联交易的程序和要求5.1 关联交易登记和审批程序公司内部所有关联交易需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批,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审批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5.2 关联交易定价和条件关联交易的定价和条件应按照公允市场价格原则确定,公司应设立专门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定价和条件的审查和决策。
5.3 报告和披露要求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1.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活动。
2.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4)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有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和商业利益关系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与审批1. 关联交易决策:(1)关联交易决策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必要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关联交易决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避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关联交易决策应当充分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利益。
2. 关联交易审批:(1)小额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2)大额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批;(3)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1. 关联交易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关联交易的种类、金额、交易对方、交易时间;(2)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条件;(3)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审议结果;(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应当在相关交易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关联交易的监督管理1.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实施监督,确保关联交易决策和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3.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完整版)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完整版)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背景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不同部门或个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这些关联交易可能会引发利益冲突、不公平交易以及潜在的财务风险。
为了确保企业运营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建立一套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关联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明确关联交易的程序和标准,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保护企业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企业、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关联公司等之间的交易。
4.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所有关联交易需经过事先审批。
涉及金额较大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应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获得批准。
-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应包括详细的交易说明、金额、交易对方及利益分配等信息,以确保完整的决策依据。
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基于公平、公正和合理的原则,遵循市场原则,确保交易价格与独立市场交易保持一致。
- 如无法根据市场行情参考进行定价的关联交易,应进行公正可行的定价方法,以实现平等交换和互惠利益。
6. 关联交易披露-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披露关联方身份、交易内容、金额、利益分配等。
- 关联交易披露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
7. 监督和审计- 公司应设置独立的监督机构或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审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和风险预警。
-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机构或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8. 处罚和追究责任- 对故意或滥用关联交易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在关联交易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9. 员工培训和宣传-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关联交易管理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理解,确保执行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行为,保障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公司经营健康发展,防范公司经济利益受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存在的各种关联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制股东、关联方、关联企业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交易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的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由公司领导层确定编制本制度的必要性,并成立制度编制小组;2、制定小组应认真调研本公司以往的关联交易实践,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制定小组应不断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完善制定过程;4、制定小组提出草案,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5、公布制度并实施。
四、制度内容1、关联交易管理的概念和范围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内不同部门、子公司或其他公司控股方或关联方之间的商品、服务或资本等交易。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关联交易活动。
2、关联交易的程序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关部门在执行关联交易之前应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交易的公正,做到程序和结果的透明。
3、关联交易的报告制度公司应该建立关联交易报告制度,对所有关联交易进行登记、备案和报告,以及注明交易金额、数量以及交易方等基本信息。
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报告,并对关键性质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4、在处理关联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对于在关联交易中产生的资料,公司应采用透明的处理方式,规范信息披露的程序。
所有公司内部以及与之从事关联交易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5、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公司内部从事关联交易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和制度。
对于有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公司内部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和追究责任。
五、责任主体1、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关键性质的关联交易及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2、公司职能部门:发现和审查关联交易,对关键性质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确保关联交易的程序和结果的透明,做好关联交易报告。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2.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范围见本制度7.1条。
1.3.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遵守以下原则。
1.3.1.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1.3.2.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1.3.3.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1.4.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1.5.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1.6.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1.6.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6.1.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1.6.1.2.由本制度1.6.1.1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1.6.1.3.由本制度1.6.3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1.6.1.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1.6.1.5.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1.6.2.公司与本制度1.6.1.2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1.6.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6.3.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1.6.3.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6.3.3.本制度1.6.1.1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对于企业来说,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指的是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合同订立、资源调配、资金往来以及其他商业交易等。
在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中,可能存在不对等关系,或者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因此,公司需要建立科学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关联方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往来、业务合作、资源调配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四、交易审批程序在进行关联交易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具体步骤如下:步骤一:交易申请任何一方均可向关联交易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提出交易申请,申请需包含以下内容:1.交易类型2.交易对象3.交易项目4.交易金额5.交易期限6.交易风险评估步骤二:交易审批交易审批应当由关联交易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组织,审批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1.审批人员应当全票通过交易申请,否则交易不得进行。
2.审批人员需对交易的合规性、公平性、透明度进行评估,并明确交易中存在的风险。
3.如涉及合同订立,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步骤三:交易执行交易申请获得全票通过后,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披露公司应当及时向股东、监管机构等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交易类型、交易对象、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风险评估等信息。
如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管人员的利益输送,还应当说明利益输送的情况和处理措施。
六、关联交易监督公司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内部审核,防止关联交易存在不合规、不公平和不透明的情况。
七、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对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如情节严重,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结语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合规、公平、透明。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避免利益冲突及伤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关联方指与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存在以下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性质的企业。
第三条公司及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的决议及相关规定,做到公正、透明、规范处理关联交易事项。
第二章关联交易范围第四条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均视为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一)合同签订(二)技术、移民、Trademark转让(三)资产出售与采购(四)融资、担保(五)闲置资产借用(六)人力资源共享(七)关联方人员任职(八)其他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交易行为。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审批第五条关联交易应当经过审批程序,交易审批应当遵从以下原则:(一)关联交易需报经公司决策机构审批;(二)关联交易须法律、合规、安全、合理,必须符合市场公平原则;(三)关联交易应当具有经济合理性,并满足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求;(四)关联交易应当坚决避免利益冲突,遵守保密原则;(五)关联交易应当满足公司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
第六条关联交易事项,经审批应当有充分证明及文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合理性,价款等的确定;(二)诚信保障机制,风险评估及控制;(三)任何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重大风险和影响;(四)社会公益性质的关联交易;(五)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章关联交易披露第七条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信息,采取以下措施:(一)包括关联交易在内的所有涉及公司的利益冲突行为,应当在相关报告中披露;(二)上市公司应在股票交易所披露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及时披露;(三)如果涉及公开信息的披露,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周期内披露;(四)对需披露的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应当避免不必要的信息被泄露。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以及预防关联交易的潜在风险,本制度应用于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的管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识别、审批、公告、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2. 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之间的相互交易行为,不包括有益公司的交易。
3. 术语定义3.1 关联关系本制度所指之“关联关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及其投资者、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等具有相对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等之间的关系。
3.2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之间的相互交易行为。
3.3 关联交易比例关联交易比例是指公司或者其子公司与具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之间所参预交易的金额占公司上一财务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
4. 关联交易管理4.1 关联交易的识别公司应当建立包括持股情况、董事、高管和企业间关系等等方面的资料库,对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进行记录登记,及时了解关联交易相关情况。
4.2 关联交易的议价及审批4.2.1 关联交易的议价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确保关联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价格。
4.2.2 关联交易的审批须经审批流程,涉及总额超过比例的,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事项说明。
4.3 关联交易的公告4.3.1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全部重大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收到交易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4.3.2 公司应当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公告,方式包括公告、通知、发布声明等,并将公告内容在有关报刊、网站、电视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
4.4 关联交易的执行4.4.1 公司应当明确关联交易的具体执行方式,规定关联方特定的流程、时间、质量、数量等方面的要求。
4.4.2 公司应当建立制度或者规定关联交易的执行部门,确保关联交易的执行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
5. 监督与制约5.1 公司应当加强与关联方的沟通与协调,建立稳健有效的管控机制,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常见的经济活动,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可能涉及商品买卖、资产转让、资金融通等多种形式。
为了规范和管理关联交易,保障企业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提出本议案。
一、关联交易的背景和定义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多元化,关联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
关联方可能包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等。
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也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
二、关联交易的类型和特点关联交易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购销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方之间的商品买卖和劳务提供,如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
2、资产转让和租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和租赁,如房产、土地、专利等。
3、资金融通:关联方之间的借款、贷款、担保等资金往来。
4、关联方之间的委托经营和受托经营。
关联交易具有以下特点:1、交易双方存在特殊关系,可能影响交易的公平性和独立性。
2、交易价格和条件可能不同于市场上的正常交易,存在一定的灵活性。
3、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较高,需要向股东和监管机构充分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三、关联交易的影响关联交易对企业和股东可能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积极影响方面:1、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关联方之间相互了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和谈判成本,能够更快地达成交易。
2、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关联交易,企业可以将资源在内部进行合理调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增强企业的协同效应。
关联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消极影响方面:1、可能导致利益输送。
如果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可能使一方受益而另一方受损,损害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2、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过度依赖关联交易可能使企业在经营决策、财务状况等方面受到关联方的不当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导言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防范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制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二、定义1、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益交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货物或服务的买卖、租赁、转让等交易;(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层以及其亲属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产、债权、股权等交易。
2、关联方是指下列表示的任何一方:(1)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2)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大股东股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4)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包括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关联时掌握公司管理权的公司、机构、团体等任何人或组织。
三、原则1、公司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公平、合法、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公司关联交易需注重风险可控原则,防范因交易产生的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四、管理体系1、公司每年公布关联方名单,在公司官网或年报等渠道发布。
2、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关联方信息登记和信息变更的管理制度。
3、公司需建立关联交易授权及审批流程,通过设立关联交易审批委员会等方式实现有效管控和监督。
四、审批程序1、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确保审批程序合法、透明、公正。
2、公司关联交易审批机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财务总监、审计负责人或法务主管等人员组成,在审批过程中需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不得参与关联方交易。
3、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现、披露、审批和记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向所有股东及时公布关联交易信息。
5、收购企业关联交易1、收购企业在实现购买标的的同时,必须重视和规范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股东利益。
2、收购企业对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要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要求被收购企业必须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披露。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或处于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或交换资源的行为。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利益输送和潜在利益冲突的风险,为了确保交易公平、合理、透明,公司需要建立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以及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防止利益冲突,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和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三、制度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的交易,以及与持股比例达到法律规定的相关方进行的交易。
2. 相关方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管理流程1. 事前审批公司设立关联交易委员会或者委托内部审批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批。
相关部门提交关联交易申请,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交易对象等,审批机构进行评估和决策。
2. 信息披露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金额的大小,及时、全面、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向股东和投资者提供必要的信息。
3. 交易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当基于市场原则,确保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类似交易相当。
对于无法确定市场价格的交易,应通过公正公平的评估程序确定价格。
4. 审查程序关联交易需进行审查程序,包括完整的文件记录、合规性审查等,确保交易流程合规合法。
5. 定期报告公司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包括涉及的交易金额、比例、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以及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评估和建议。
6. 监督和审计公司应建立监督和审计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审计,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责任与追究1.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2. 违反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公司内部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3. 对于故意隐瞒、虚构或者掩盖关联交易事实的行为,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包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公司有利益关联的其他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制定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交易、资产购买、融资担保、租赁、服务合同等。
三、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方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的自然人或法人;2.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3. 与公司有控制关系或实际控制公司的法人。
四、关联交易审批程序1.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应遵循以下原则:(1)关联交易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2)相关部门进行初审;(3)审议委员会审议;(4)董事会审议;(5)公告和公示。
2. 关联交易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交易背景和目的;(2)交易价格和履行方式;(3)交易风险评估;(4)关联交易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
3. 初审包括对以下事项的审核:(1)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3)关联交易是否具备合理性和公平性。
4. 审议委员会成员应包括董事会的非关联方董事和独立董事,其职责为:(1)审核交易申请报告;(2)提出审核意见;(3)为董事会审议提供参考。
5. 董事会审议需采取表决方式,并应达到以下要求:(1)参与表决的董事不得参与相关交易;(2)表决结果应经过法定比例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五、关联交易公告和公示1. 公司应定期公告关联交易情况,内容包括:(1)关联交易的种类和金额;(2)关联交易的背景和目的;(3)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
2. 公司应当将关联交易情况报告送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公示。
六、违规处理1. 发现关联交易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
2.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检查。
议案六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的议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事项:(一)购买或出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三)提供或接受劳务;(四)委托或受托销售;(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提供财务资助;(七)提供担保;(八)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九)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十二)债权、债务重组;(十三)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十四)购买原料、燃料、动力;(十五)销售产品、商品;(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十七)证券监管部门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5.在过去十二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二)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本款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在过去十二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最新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
第三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第四条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第六条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3.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4.与上述1-3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7.由本条第1-6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8.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9.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规范
企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规范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关联交易的管理,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合规,并保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子公司与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企业与其股东、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企业与企业高管、董事会成员之间的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识别1.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的子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股东、关联企业、企业高管、董事会成员等。
2.关联交易的识别应按照《企业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同时应参考国际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准则。
三、关联交易的审批与决策程序1.关联交易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批与决策。
2.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透明、合规。
3.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性质复杂、利害关系重大的交易应得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1.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允、公正、公平原则,确保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
2.关联交易的定价应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参考市场竞争情况、公允价值、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合理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与公告1.关联交易涉及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公司股东、投资者披露,并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告。
2.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应包括交易的内容、金额、标的物等关键信息,以及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监管与内部控制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抽查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若发现关联交易存在不合规、不合理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防控1.公司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预警和控制。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关联交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关系密切的两个或多个实体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有关资金、商品、服务或资产等方面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关系密切的交易主体,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合规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关联交易可能引发的风险,并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四、管理原则1.公平性原则: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原则,交易条件应与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交易相一致。
2.合规性原则:关联交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3.透明度原则: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要充分、准确地向股东和投资者公开。
五、关联交易的程序1.交易申报:发起关联交易的一方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联交易申报书,包括交易内容、价格、数量等详细信息。
2.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对关联交易申报进行审查,并邀请独立专业机构对交易进行评估。
3.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专业机构评估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决策,决策结果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4.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需及时、准确地向股东和投资者进行披露,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六、风险控制1.风险评估: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对关联交易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独立审计:关联交易的资金流动、交易结构等应接受独立专业机构的审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3.内部监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七、违规处理对于涉嫌违反本制度的关联交易,公司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八、评估和修订公司应定期评估本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本公司拥有多个关联方,包括股东、子公司、委托代理人和控股公司等,这些关联方与公司的业务发展密切相关。
由于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经济利益的冲突和不公平交易的风险。
为了管理并减少这些风险,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1.2 目的本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都能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透明、公正和合规的商业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关联交易,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以及涉及的所有员工和管理层。
三、定义3.1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和采购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提供或接受贷款、合作开发项目等。
3.2 关联方关联方是指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个人或实体,包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关联企业等。
四、关联交易程序4.1 事前审查在进行任何关联交易之前,相关部门需要进行事前审查,核实交易是否合法、合规,并评估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审查的内容包括交易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交易的市场价格、关联方之间的关系等。
4.2 交易公告对于特定类型的关联交易,公司应该在内部公告和公开市场上进行相关公告,包括关联方的身份、交易的目的、测试相对市场价格的公正性等。
公告内容应该详尽清晰,以便股东和投资者了解交易的情况。
4.3 独立意见在关联交易进行过程中,公司应该寻求独立的意见,例如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的意见,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4 决策授权在进行关联交易之前,公司应制定明确的决策授权程序,确保交易的决策权分配透明清晰,避免权力滥用和利益冲突。
4.5 内部控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五、监督和管理5.1 审计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计,核实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审计结果。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类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业务日益频繁,这就涉及到了关联交易的问题。
因为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往往不能完全遵循市场化的原则,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和主观性,并容易损害公司财富权益,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甚至未来生存风险加大。
因此,建立一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成为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关联交易的定义和特征所谓关联交易,就是指企业内部直接或间接地以买卖、租赁、借贷等方式进行的交易活动。
涉及关联交易的人、物、资金等,都与所涉及的较大范围的公司财产关系密切相关。
通常来看,关联交易有以下特征:1、参与主体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往往影响到公司的控制权和经营决策;2、关联交易的当事人在权益结构、利益关系上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关系;3、关联交易的方式和价格可能与外部市场进行的交易不同;4、关联交易交易的过程很容易受到干扰和控制。
由于涉及到利益关系的问题,关联交易容易引起各种财务报表问题和公司治理问题,因此需要制订一套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进行风险控制。
三、关联交易管理的必要性1、保障公司利益。
建立一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不仅可以预防关联方滥用公司资产,利益的损失,增强公司内部监管和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也可以维护公司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形象。
2、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明确关联交易的共同经济利益,设定标准交易条件,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意识,并避免不合理的市场行为。
3、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建立健全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助于科学规范管理关联交易者的责任,加强企业事务管理和业务流程的全面监管。
同时还可以改善公司的内外部环境,有效推进规范治理等。
四、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关联交易认定。
做好对公司内部关联方的界定工作,准确识别涉及关联交易的经营活动,并建立判定关联人身份的机制。
2、关联交易程序。
制定关联交易程序,规定规范关联交易建议书的起草和审核、提交管理层审查的基本程序,以提高审计监督和审查程序的公平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如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七章关联交易的记录与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关联交易的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的性质、金额、日期等。
第五章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审批、执行、监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风险评估,针对重大关联交易,应当进行专项风险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公司将继续关注关联交易领域的法律法规变化,不断完善和优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期望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全文总结:本制度全面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披露要求、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评估、法律责任、信息保密、监管报告、违规处理、内部培训及宣传教育等方面,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承诺严格遵守本制度,不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为维护市场公平、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公司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违规处理与纠正措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现关联交易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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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即按照实质高于形式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事项: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或接受劳务;委托或受托销售;(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五)六)提供财务资助;七)提供担保;八)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九)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十二)债权、债务重组;十三)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十四)购买原料、燃料、动力;十五)销售产品、商品;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十七)证券监管部门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4.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5.在过去十二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本款第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在过去十二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 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第五条关联交易价格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价格。
第六条定价原则和定价方法: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
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市场价: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 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五) 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四)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五)第七条关联交易价格的管理交易双方应依据关联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关联交易协议当中约定的结算周期、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
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进行跟踪,并将变动情况报董事会备案。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有疑义的,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关联交易价格变动的公允性出具意见。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批准第八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协议,或者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十二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 %的关联交易协议,由总裁报董事长批准,经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但董事长本人或本制度规定的有关家庭成员为关联交易对方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不属于本制度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的董事长和股东大会权限的,由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批准。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单次关联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协议,或者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十二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予回避表决。
第十一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制度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出具意见等程序;就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公司还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如适用),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规定的事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第十三条关联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一)关联董事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的争议时,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董事是否属关联董事,并决定其是回避;(三)关联董事不得参与审议和列席会议讨论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四)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董事所代表的表决权数后,由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第十四条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一)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由董事会临时会议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该决议为终局决定;(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第十五条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涉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办理信息披露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对涉及本制度第九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应在签订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十七条对涉及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必须在作出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第十九条公司对涉及本制度第十条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在股东大会上应当放弃对该决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应当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特别载明:“此项交易需经股东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对于此类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该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同时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
公司应当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二十条公司与关联方达成以下的交易,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四)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所导致的关联交易;(五)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一条公司必须在重大关联交易完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其交易标的乘以参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四条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及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