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规划局
2005年9月
前言
为实现城市规划在南京市域的覆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体系的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1.总则
1.1地域划分
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也可将规划编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编制次单元进行编制组织。
1.2地域边界及调整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
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1.3.2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市区、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根据城市规划结构先行确定规划编制单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用地、远景城镇以及远郊城镇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视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另行确定。
1.3.3各规划编制单元除以编码表达外,还应以单位内最主要地理名称命名本编制单元,一般以编码后加括号形式标明。
2.综合分区
2.1综合分区划分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结构,全市划分为8个综合分区。
即:中心片区综合分区、东部综合分区、东南综合分区、南部综合分区、浦口综合分区、六合综合分区、溧水综合分区、高淳综合分区。
2.2综合分区的边界
综合分区划分主要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3.分区
3.1分区的划分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分区的边界由主城内的片区、新市区、新城边界以及其他条件确定。
原则上主城外围的新市区、新城须单独划为一个分区。
生态用地及远郊区根据所在区、县的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片区特征,由2-5个乡镇(镇道)划为一个分区,划分时可结合乡镇或镇道界线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在综合分区的基础上,将除溧水、高淳综合分区以外的6个综合分区进一步划分为31个分区。
3.2中心片区综合分区
中心片区综合分区划为5个分区。
即:
老城分区
主城北分区
钟山分区
主城南分区
河西分区
3.3东部综合分区
东部综合分区划分为5个分区,即:
八卦洲分区
新尧分区
栖霞分区
龙潭分区
仙林分区
3.4东南综合分区
东南综合分区划分为4个分区,即:
沧波门分区
青龙分区
汤山—上峰分区
淳化—湖熟分区
3.5南部综合分区
南部综合分区分为7个分区,即:
板桥分区
牛首-祖堂分区
东山分区
东善-谷里分区
方山-秣陵分区
铜井分区
禄口分区
3.6浦口综合分区
浦口综合分区分为4个分区,即:
汤泉—永宁分区
泰山—珠江分区
老山分区
桥林分区
3.7六合综合分区
六合综合分区分为6个分区,即:
竹镇分区
新篁分区
雄州分区
龙袍-灵岩分区
化工园分区
大厂分区
3.8溧水综合分区(由溧水县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划定分区)
3.9高淳综合分区(由高淳县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划定分区)
4.规划编制单元
4.1规划编制单元确定的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由规划结构确定规划编制单元,一般面积在4-20km2之间。
在生态廊道及远郊地区,一般每一乡镇划分为一个规划编制单元。
本次可不明确。
4.2依据上述原则,本次共划定了85个规划编制单元。
已确定的规划编制单元详见附表和附图。
本次有10个分区未及划定规划编制单元。
未及划定规划编制单元的地区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由市规划局在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中明确单元边界及编码。
4.3规划编制单元使用规则
规划编制单元一般是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也可在规划编制单元之下进一步划分“次单元”。
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也可将若干规划编制单元合并,但项目名称应是同时列若干规划编制单元,且图则单元的确定及地块编号仍从属其原有规划编制单元进行。
5.图则单元
5.1图则单元含义
图则单元是为实现“一张图管理”而建立的地域单元。
应以图则单元为载体,进一步通过划分地块全面表达规划确定的各类强制性及指导性指标。
5.2图则单元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居住社区(新区)、行政街道(旧区)界限范围;
2.明确的四至及围合界线(如主次干道、重要河流、铁路等);
3.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和功能内在的关联性;
4.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5.适度的用地规模(旧城中心区以20-30公顷为宜,新区以80-150公顷为宜)。
6.地块
6.1地块的含义
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
6.2地块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2.与土地权属相关;
3.便于土地出让。
7.编码规定
7.1编码权限
规划编制单元及以上的编码由规划局统一赋予。
图则单元及地块的编码由规划设计单位赋予。
7.2编码体系
由5级10位码构成,即:
综合分区码:2位代码由大写英文字母缩写作为代码。
分区码:1位代码由小写英文字母作为代码
规划编制单元码:3位代码 XXY作为代码(X为1-9的阿拉伯数字)
其中前两位“XX”作为规划编制单元码
后一位“Y”作为划分次单元时的代码(如无次单元则为0)图则单元码:2位代码 01-99作为代码
地块码: 2位代码 01-99作为代码
7.3编码规则
规划编制单元及以上的编码由规划局统一按自西北往东南,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编排。
图则单元及地块编码,由规划设计单位按自西北往东南,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编排。
7.4表达方式
规划设计单位仅表达图则单元及地块2级编码即可。
附表
附图:1、综合分区及分区划分图
2、各综合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