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中的读者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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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中的读者权利与义务
《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关于公共图书馆管理的法律法规,通过明确读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以下是《公共图书馆法》中关于读者权利与义务的相关内容。
一、读者的权利
1. 通过办理借阅证或使用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有权在公共图书馆内借阅图书、文献及其他载体的资料。
2. 在公共图书馆内查询图书、文献及其他载体的资料,并有权获取图书馆提供的相关服务。
3. 享有公共图书馆提供的阅览、复制、打印等服务。
4. 参加公共图书馆组织的培训、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
5. 提出购书建议和意见,并有权及时得到回复。
6. 保护个人隐私,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泄露读者的借阅记录、借阅信息等个人信息。
7. 公共图书馆要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的阅读权益,提供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内容,满足其阅读需求。
二、读者的义务
1. 遵守公共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秩序。
3. 按时归还借阅的图书、文献及其他载体的资料,并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4. 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及时告知图书馆工作人员信息的变动。
5. 推广馆藏文献,不得私自复制、传播受版权保护的图书、文献。
6. 合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不进行违法、不道德或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7. 爱护图书馆的文化环境,不在公共图书馆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8. 配合公共图书馆开展的阅览调查、文献调查等工作。
《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读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共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过保障读者的权益,鼓励读者利用公共图书馆资源,提高阅读水平和文化素
质。
读者也应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图书馆资料和设施,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只有读者和图书馆相互理解、支持和配合,公共图书馆才能更好地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推动社会文化建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