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十条主要内容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一、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二、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三、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五、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xx婴儿的图片;
七、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十、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xx中心卫生院翻印。
爱婴医院三十条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WHO《促进母乳喂养的十点成功措施》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的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2、对所有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新生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谷城县人民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1、为了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特制定本政策。
并通过各种形式告诉全体职工和孕产妇。
2、对全院职工必须经过18小时(重点科室36小时)母乳喂养知识学习和技术培训。
3、每位孕妇必须接受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和技术培训,并将宣传资料发给每位孕产妇。
4、帮助婴儿出生后30分钟内进行早吸吮,接触母亲皮肤达30分钟以上。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要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和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建立母乳库,保证特殊婴儿的纯母乳喂养。
7、凡在我院分娩的健康婴儿均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一条守则宗旨本《守则》之宗旨是为婴儿提供安全而充足的营养作贡献,其办法是保护并促进母乳喂养,并在需要使用母乳代用品时,根据充足的资料并通过适宜销售和散发,保证正确地使用这些母乳代用品。
第二条守则范围本《守则》适用于下列制品的销售及与此有关的活动,母乳代用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市场销售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饲瓶和奶嘴。
本守则也适用于上述制品的质量和可用性问题.同时也适用于有关这些制品使用的宣传资料。
第三条定义在本《守则》中,下列用词的含义是:“母乳代用品”指市场销售或通过其它途径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地作为母乳代用品的任何食品(不管是否符合该目的)。
“辅助食品”指当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营养需要时,适合作为这两者补充的任何食品,不论是工厂制造的还是当地配制的。
这种食品通常也称为“断奶食品”或“母乳补充食品”。
“容器”指作为一个正常零售单位的产品的任何形式的包装(包括包装纸)。
“销售者”指在批发或零售一级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守则》范围内某一制品的业务销售人员、公司或任何其他公私部门内的机构。
“主要销售者”是生产单位的销售代理人、代表、国家销售者或经纪人。
“卫生保健系统”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母亲、婴儿和孕妇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政府、非政府或私人机构或组织,以及托儿所或儿童保健机构。
该系统还包括私人开业的卫生工作者,就本《守则》而言,该系统不包括药房或所设的其他的销售点。
“卫生工作者”指在上述卫生保健系统某个部门工作的人员(不论是专业还是非专业人员),包括志愿的无报酬的工作者。
“婴儿配方食品”指按照适用的食品标准法典的标准,经工业配制的能够满足四到六个月以前婴儿正常营养需要并适合其生理特点的母乳代用品。
婴儿配方食品也可家庭自制,此时称之为“家制”婴儿配方食品。
“标签”指书写、印刷、模板印制、标明、浮雕、压印或贴在本《守则》所涉食品的容器(见前)上的任何标签、商标、标记、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说明。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不得向公众推销母乳代用品。
2.不得免费派发母乳代用品样本予孕妇或母亲。
3.不得在医疗保健机构内推销上述产品。
4.母乳代用品公司的营业代表不得接触孕妇或母亲。
5.不得向医护人员赠送礼物或样品。
医护人员也不应把此类物品转派给孕妇或母亲。
6.不可用文字或图片(包括货品上的婴儿图像)美化人工喂哺。
7.给予医护人员的资料必须有科学根据和合乎事实。
8.有关人工喂哺婴儿的一切资料必须列明母乳喂哺的益处和优越性,以及人工喂哺的代价和不良影响。
9.不应推介不适合婴儿食用的产品。
10.所有制造商及分销商应遵守本守则的条文,即使该地区尚未实行本守则。
附注:母乳代用品:包括初生婴儿配方奶粉、特别配方奶粉、奶瓶、奶嘴、婴儿饮料及食品等。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
守则》
一、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
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二、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三、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五、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
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
印婴儿的图片;
七、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
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
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
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
害;
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
不应推销给婴儿;
十、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
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
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汶村中心卫生院翻印。
母乳喂养相关准则、规定及措施
XXX人民医院
1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十条)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2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十条)
3.帮助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婴:自然产母婴在产后1小 时内进行完全皮肤早接触、早吸吮,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剖宫产母亲在回母婴室、有应答反应的半小时内即进行部 分皮肤早接触、早吸吮,时间不少于30分钟。
9
我院母乳喂养管理规定
4.设立孕妇学校,定期对孕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健 康教育及孕期和哺乳期营养指导等,每个孕妇要求接 受两次以上的宣教。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 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说明母乳喂 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 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13
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母乳代用品 销售、进口的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 视、新闻出版、国内贸易等部门及轻工总会,根据本办法, 在职责范围内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 进行管理。
第五条 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婴幼儿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之欧阳文创编
欧阳文创编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一、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二、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三、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五、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七、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
害;
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十、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汶村中心卫生院翻印
欧阳文创编。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十条重要内容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十条重要内容一、明确产品定位在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中,第一条重要内容就是明确产品的定位。
母乳代用品可以分为多个类型,如婴儿配方奶粉、母乳替代品等,每种产品都有其特定的适用人群和功能。
销售者需要清楚了解自己销售的母乳代用品的定位,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销售和宣传。
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母乳代用品的质量安全对于销售者和消费者都至关重要。
销售者需要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同时,销售者还需要加强产品的质量监控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可靠的母乳代用品。
三、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销售者需要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成分、营养价值、适用人群等。
消费者在购买母乳代用品时,需要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以便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销售者应该通过官方渠道获取并传达准确的产品信息,避免误导和虚假宣传。
四、合理定价销售者在制定母乳代用品的价格时,需要考虑到产品的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过高的价格可能导致消费者的抵触情绪,而过低的价格则可能引发市场乱象。
销售者应该根据市场状况和产品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
五、加强市场监管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涉及到国内外多个市场,销售者需要加强市场监管,确保销售渠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安全性。
同时,销售者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合作,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六、提供专业的销售咨询销售者在销售母乳代用品时,应提供专业的销售咨询,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销售者可以通过培训和知识普及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以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七、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重要。
销售者需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产品退换、投诉处理、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服务。
只有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忠诚度。
八、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销售者应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母乳代用品销售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2018年更新版)(国际双十条)
一、促进母乳喂养成功10项措施
(2018年更新版)
1. 完全遵守《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世界卫生大会相关决议。
制定书面的婴儿喂养政策,并定期与员工及家长沟通。
建立持续的监控和数据管理系统。
2. 确保工作人员有足够的知识、能力和技能以支持母乳喂养。
3. 与孕妇及其家属讨论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实现方法。
4.分娩后即刻实施不间断的肌肤接触,帮助母亲尽快开始母乳喂养。
5.支持母亲早开奶,维持母乳喂养以及应对母乳喂养常见的困难。
6. 除非有医学指征,否则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提供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液体。
7.让母婴共处,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帮助母亲识别和回应婴儿需要进食的迹象。
9.向母亲就奶瓶、人工奶嘴和安抚奶嘴的使用及风险提出劝告。
10.出院协调,以便父母及其婴儿能够及时获得持续的支持和照护。
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 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 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推销这些产品;
4. 禁止所谓的由代乳品公司雇用的育儿指导向母亲提供建议;
5. 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 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 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 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及危害;
9. 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 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母乳喂养”三个10条
WHO/UNICEF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每个妇幼保健机构都应做到:一、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卫生人员。
二、对所有卫生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其能实施这一政策。
三、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四、帮助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五、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七、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让其母亲与其婴儿一天24小时在一起。
八、鼓励按需哺乳。
九、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十、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WHO/UNICEF《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一、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二、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三、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五、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七、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十、所有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妇幼保健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规定一、制定本院的书面母乳喂养规定,下发至全体医务人员,要求熟记、理解并实施其规定内容。
二、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8学时,新上岗的职工必须在半年内接受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三、通过产前门诊、孕妇学校等形式,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哺喂方法告诉所有孕妇。
四、帮助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开奶及母子皮肤接触半小时。
五、指导母亲如何喂养,掌握正确的哺喂姿势、挤奶手法,使母亲和婴儿在需要分开时,也能保持泌乳。
母乳喂养相关准则规定及措施课件
母乳喂养相关准则规定及措施
5
我院促进母乳喂养的具体措施
• 1、成立母乳喂养领导小组,制定《母乳喂养实施细
则》。
• 2、对全院职工进行母乳喂养宣教,对专业技术人员进 行培训,以提高指导孕妇产妇实行母乳喂养的能力,未 接受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 3、成立孕妇学校,对孕妇及其家属授课,增强母乳喂 养的信心,掌握基本的哺乳技巧。
我院母乳喂养管理规定
• 6.母婴同室区内,不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使用配方奶、奶瓶和人工奶 头;除母乳外,不得以任何借口喂任何食物、代乳品和饮料,除非有 医学指征。
• 7.设立配奶间,由专人管理,以确保婴儿食品安全与卫生。
• 8.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中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 理办法》,禁止医院职工为奶粉公司做广告及出售奶粉,禁止接受任 何公司馈赠的代乳品。
母乳喂养相关准则规定及措施
12
我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际母乳 代用品销售守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的人 员(下称生产者、销售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
3
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十条)
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2、对所有的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实施这一政策 。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30分钟内开奶。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要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 泌乳。
• 7、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有医学 指证除外)。
爱婴医院国际双十条标准
爱婴医院国际双十条标准一、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1、有书面的母乳喂养政策,并常规地传达到所有的保健人员。
2、对所有的保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实施这一政策。
3、要把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处理方法告诉所有的孕妇。
4、帮助母亲在产后30分钟内开奶。
5、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要与其婴儿分开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除母乳外,禁止新生儿喂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7、有实行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每天24小时在一起。
8、鼓励按需哺乳。
9、不要给母乳喂养的婴儿橡皮奶头,或使用奶头作安慰物。
10、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将出院的母亲转给这些组织。
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乳,不应推销给婴儿;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
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
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1.不得散布虚假或夸大宣传,包括误导性标签、广告或照片。
2.不得使用假冒或盗用其他公司商标或专利。
3.销售母乳代用品必须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如ISO9001、FDA、CE等标准。
4.不得向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宣传母乳代用品,鼓励妇女自然喂养。
5.应保留清晰、准确的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数量、日期和客户信息。
6.不得将母乳代用品用作奶粉替代品或用于婴儿膳食替代品。
7.在销售母乳代用品时应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警告。
8.应加强对零售商、批发商和代理商的培训,提高其对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认识。
9.鼓励对母乳代用品进行广泛的研究,以创新和提高母乳代用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
10.向客户提供及时和持续的客户服务和支持,以确保客户满意度并建立长期的信任关系。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1. 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2. 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3. 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推销这些产品;4. 禁止所谓的由代乳品公司雇用的育儿指导向母亲提供建议;5. 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6. 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7. 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8. 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及危害;9. 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10. 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角度一:守则实施的全球概况继2014、2016和2018年之后,WHO、UNICEF和IBFAN再次联合发布关于守则实施的全球报告。
2020年的报告,一如既往地介绍《守则》的法律效力,全球视角分析守则各项条款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的程度。
2020年的报告特别关注如何消除母乳代用品、奶瓶和奶嘴通过卫生工作者和卫生机构进行促销的问题。
Q1:为什么守则实施报告都在偶数年发布?A1:守则第11.7条:总干事应在偶数年向世界卫生大会报告守则的实施状况。
Q2:国际婴儿食品行动网(IBFAN)是个什么组织?A2:1979年成立,曾经协助WHO和UNICEF制定《守则》,一直推动和见证世界各地的母乳代用品销售行为的改变。
IBFAN由168个国家273个社会团体组成,宗旨为通过促进母乳喂养和消除不负责任的婴儿食品、奶瓶和奶嘴的市场销售,达到改善儿童健康和营养的目的。
一、背景介绍34.22号决议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34.22号决议。
正是这份决议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这份决议强调采纳和遵守《守则》是最低要求,敦促会员国将《守则》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合适的措施。
守则的第十一条指出,政府、非政府组织、专业团体、机构、个人,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实施与监督皆有责任和义务。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全文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全文各国政府应该采取各种卫生、营养和其它方面的社会措施来促进婴幼儿的健康生长和发育,母乳代用品的生产单位和销售者在婴儿喂养方面,以及在宣传本《守则》的宗旨及其正确执行方面。
可以发挥重要的和建设性的作用。
第一条守则宗旨本《守则》之宗旨是为婴儿提供安全而充足的营养作贡献,其办法是保护并促进母乳喂养,并在需要使用母乳代用品时,根据充足的资料并通过适宜销售和散发,保证正确地使用这些母乳代用品。
第二条守则范围本《守则》适用于下列制品的销售及与此有关的活动,母乳代用品,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市场销售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他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饲瓶和奶嘴。
本守则也适用于上述制品的质量和可用性问题.同时也适用于有关这些制品使用的宣传资料。
第三条定义在本《守则》中,下列用词的含义是:“母乳代用品”指市场销售或通过其它途径提供的,部分或全部地作为母乳代用品的任何食品(不管是否符合该目的)。
“辅助食品”指当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营养需要时,适合作为这两者补充的任何食品,不论是工厂制造的还是当地配制的。
这种食品通常也称为“断奶食品”或“母乳补充食品”。
“容器”指作为一个正常零售单位的产品的任何形式的包装(包括包装纸)。
“销售者”指在批发或零售一级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守则》范围内某一制品的业务销售人员、公司或任何其他公私部门内的机构。
“主要销售者”是生产单位的销售代理人、代表、国家销售者或经纪人。
“卫生保健系统”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母亲、婴儿和孕妇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政府、非政府或私人机构或组织,以及托儿所或儿童保健机构。
该系统还包括私人开业的卫生工作者,就本《守则》而言,该系统不包括药房或所设的其他的销售点。
“卫生工作者”指在上述卫生保健系统某个部门工作的人员(不论是专业还是非专业人员),包括志愿的无报酬的工作者。
“婴儿配方食品”指按照适用的食品标准法典的标准,经工业配制的能够满足四到六个月以前婴儿正常营养需要并适合其生理特点的母乳代用品。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一、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
告宣传;
二、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三、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四、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五、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六、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
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七、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
和真实性;
八、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
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
害;
九、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十、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
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汶村中心卫生院翻印。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十条主要内容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十条主要内容
1. 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 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 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 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 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 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图片;
7. 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 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
代价与危害;
9. 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 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
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的十条主要内容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
儿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
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
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