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要求
天地图省、市、县分级节点电子地图数据融合的分析与实现——以浙
v i d e a r e f e r e n c e f o r o t h e r c i t i e s c l a s s i f i c a t i o n n o d e s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s o n e l e c t on r i c ma p d a t a f u s i o n .
— —
季芳Βιβλιοθήκη ,徐 云霞 ( 1 . 浙江 省嘉 兴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 嘉兴 3 1 4 0 5 0 ; 2 . 浙江 省嘉 兴市测绘 与地 理信 息局 。 浙江 嘉兴 3 1 4 0 5 0 )
摘 要 : 基 于“ 天地 图 ・ 嘉兴” 省 市级与 市县级 电子 地 图分级 节点数 据融合 实施 的必要 性与 实现方 法 , 介绍 了分 级节点 电子地 图数 据 融合 的技 术路 线和 技 术 流程 , 可为 天地 图其 他 城 市级 节 点 电子 地 图数据 融合 工作 提供
i n g ”f o r p r o v i n c e s 、 c i t i e s a n d c o u n t i e s ,t h e a u t h o r i n t r o d u c e s t h e t e c h n i c a l r o u t e o f e l e c t r o n i c ma p d a t a p r o c e s s i n g,w h i c h c o u l d p r o -
第4 0卷 第 1期
2 0 1 7 年 1月
测绘 与 空 间地 理 信 息
G Eo MA T l C s& S P AT I A L l NF OR MAT I O N T E CH Nol DGY
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方案
附件“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的要求,为推动“天地图”集约化建设,增强各级节点的服务合力,自2019年起,自然资源部将大力推进“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设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2019年底前,“天地图”国家级节点功能进一步强化,一半以上的省级节点实现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界面样式,持续深化众包在线更新,推进数据动态更新,有条件的省级节点实现统一用户管理、采用服务(瓦片)数据推送方式进行更新。
2020年,以“天地图”国家级节点为总枢纽的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国范围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基本实现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界面样式、统一用户管理,众包在线更新、数据动态更新成为常态,采用服务(瓦片)数据推送方式进行更新的节点不断增加,“一站式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国统筹。
立足已有基础,加强资源整合。
在各地区已建省级、市(县)级节点的基础上,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
以数据融合为手段,以信息共享为核心,不断提升跨地区、跨层级的协同服务能力,并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坚持政府网站建设要求。
“天地图”公众版作为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政府网站,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
(三)命名规则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节点组成。
国家级节点命名为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枢纽。
省级节点按照“省级行政区域全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则命名,简称为“天地图·省级行政区域名称”(如内蒙古自治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称为“天地图·内蒙古”)。
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样本
”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天地图”, 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中国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最全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
加快”天地图”的建设, 对于提供公共服务、推动信息化进程、繁荣地理信息产业、维护国家安全意义重大。
”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是指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的省级节点( 分节点) 和市级节点( 信息基地) , 是”天地图”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各省、市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众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 以”数据最鲜活、使用最便捷、查询最快速、功能最齐全、应用最广泛、百姓最信赖”为目标, 举全行业之力, 加快建设”天地图”省、市级节点,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设目标按照提供权威、鲜活、统一、高效的”一站式”地理信息服务的要求, 在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框架下, 遵照”天地图”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基于本地区最新地理信息资源, 经过一年的努力, 建成”天地图”省、市级节点, 实现与”天地图”主节点的服务聚合与协同服务, 并经过”天地图”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的地理信息浏览查询等综合服务, 向企业提供增值开发标准接口。
二、主要任务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任务是: 完成本行政区域范围15-17级在线数据集生产、发布与持续更新; 完成”天地图”省级节点门户网站及服务系统建设、服务管理及与主节点、市级节点的互联; 完成”天地图”省级节点运行支持环境建设; 开展省级节点的日常运行维护; 开展基于”天地图”的应用与推广。
对本地区”天地图”市级节点建设与互联互通、协同服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为统一品牌, 省级公众版平台更名为”天地图.省份名称”( 如”天地图.浙江”) 。
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任务是: 完成本市范围18-20级在线数据集生产、发布与持续更新; 完成”天地图”市级节点门户网站及服务系统建设、服务管理及与省级节点的互联; 完成市级节点运行支持环境建设; 开展市级节点的日常运行维护; 开展基于”天地图”的应用与推广。
省市级天地图数据融合关键技术探讨
省市级天地图数据融合关键技术探讨摘要:天地图作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随着其数据融合技术的应用不断深化,实现了“超链接”和“服务聚合”的方式无法实现的跨越省和市的地理实体,进行对地理相关信息的查询,以及综合统计分析等应用。
对于以省市级为级别,来推进基础没施与服务软件同数据的融合,实现信息资源更加深层次的集成与协同,为调动分布式资源调度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省市级;天地图;数据融合关键技术引言:数据融合作为信息数据融合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整合省,市各级别的数据资源,提高了天地图在各级别区域的数据汇集以及传递的能力。
数据融合的主要对象包括水系、交通、居民地、境界、地名、地址、兴趣点等。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数据融合的技术原则、技术流程及质量要求。
在进行对各级节点数据融合时,应遵循本技术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地理数据特点分析,并制度相关的数据处理的原则。
1天地图数据融合关键技术的数据源天地图数据融合关键技术的的数据源主要包括各级节点的地理公共的框架数据,该数据源包括对地理信息数据的实体收集、地理的地理名称数据、电子地图数据等,主要涉及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也包含各个部门的地理信息数据,并对这些数据制成了专题数据等等,可见其的数据来源十分广泛。
2实现天地图数据融合关键技术的原则在进行数据融合时,分析对比不同精度的地理数据,并要合并信息,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满足准确的表达,精度水品高,再合并后的对结果进行关系与逻辑一致性地分析,使得融合后的地理信息能在实时性,准确度等达到最优。
对此对于实现技术融合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地理位置的精度。
为了实现对数据信息的高度融合,要对来源的数据进行高精度的融合,当融合度不高时,原则上要以精度高的数据为标准。
(2)数据信息的几何表达的精准度。
当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融合时,以及对于不一致的数据几何表达时,还是要以高精细度的数据为准。
(3)数据的实时性:当对于来源不同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时,对于不一致的数据时,要以高实时的数据为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15•【文号】国测信发[2011]2号•【施行日期】2011.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通知(国测信发〔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按照《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国测信发〔2011〕1号)和《关于开展重点工作联系督办的通知》(测办〔2011〕33号)要求,“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完成后,各地要组织开展本节点的服务接入测试工作,以确保实现与主节点的互联和服务聚合。
为做好“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测试目的“天地图”主节点、省级节点(分节点)、市级节点(信息基地)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的主要组成部分。
为形成全国统一的“一个平台”,达到各节点间数据互相调用的目的,并确保主节点数据能够在省市级节点得到应用,需严格按照《“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测试,以实现各级节点间高效、统一的协同服务。
二、测试要求“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主要内容包括:在线服务数据、服务接口和服务性能(详见附件)。
在实现初次接入后,各节点建设或运营单位要按照《“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要求,对本节点的数据进行持续更新,对服务系统进行技术维护与升级。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定期组织对已接入的省市级节点服务进行复检。
存在问题的,相应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修改完善。
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要求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暂停已接入的“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
三、组织保障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理信息与地图司负责“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服务接入测试工作的指导、协调、审核与检查落实。
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方案.doc-自然资源部
附件“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的要求,为推动“天地图”集约化建设,增强各级节点的服务合力,自2019年起,自然资源部将大力推进“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设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2019年底前,“天地图”国家级节点功能进一步强化,一半以上的省级节点实现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界面样式,持续深化众包在线更新,推进数据动态更新,有条件的省级节点实现统一用户管理、采用服务(瓦片)数据推送方式进行更新。
2020年,以“天地图”国家级节点为总枢纽的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国范围内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基本实现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界面样式、统一用户管理,众包在线更新、数据动态更新成为常态,采用服务(瓦片)数据推送方式进行更新的节点不断增加,“一站式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国统筹。
立足已有基础,加强资源整合。
在各地区已建省级、市(县)级节点的基础上,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建设集约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开放共享。
以数据融合为手段,以信息共享为核心,不断提升跨地区、跨层级的协同服务能力,并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地理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坚持政府网站建设要求。
“天地图”公众版作为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政府网站,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
(三)命名规则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由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节点组成。
国家级节点命名为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总枢纽。
省级节点按照“省级行政区域全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则命名,简称为“天地图·省级行政区域名称”(如内蒙古自治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简称为“天地图·内蒙古”)。
“天地图·辽宁”2019年数据融合技术方法探讨
天地图以分布式资源节点为数信息综合服务。
“天地图·辽宁”分利用这些信息对道路进行增补。
据支撑,以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为既是辽宁省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数增补的道路与导航路网融合时,要表现形式,通过多年建设与发展,据库的主要载体和共享平台,也是正确处理路网几何拓扑。
保持导航实现了离线、离散海量基础地理信公共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平台。
路网不变,保持导航路网原有连通息的在线与集成服务,建立了我国拓扑,新增道路不与其在几何上进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国家、省、市行拓扑关联,以避免破坏导航路网天地图数据是对参与融合的主(县)一体化协同服务新格局,有模型。
节点、省级节点、市级节点的不同效推动了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道路顶层线用来标识立交区域精度、不同模型地理数据进行分析了地理信息资源开放。
最顶部道路,其道路几何信息与属比对,从中选取表达准确、 现势性性信息要与所表达的道路一致,长好、精度高、内容全的要素进行合度应满足渲染后覆盖下方道路。
高近几年,在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并,并对合并后的结果进行几何拓速、国道、省道和城市区域道路系统共同努力下,天地图通过数据扑、空间关系与逻辑一致性处理,(高架、立交桥等)立交处制作道融合与更新实现了节点间数据的优使融合后的地理信息数据在现势路顶层线,顶层道路采集或修改时势互补,推进了系统内数据资源的性、 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达到最要与表达的顶部道路完全套合,同共享集成与一体化服务,形成了天优。
时与底部道路保持相交(图1)。
地图核心能力。
1.道路融合方法2.水系融合方法“天地图·辽宁”是国家地理道路以中心线或车道中心线表水系以线或面表达,有名称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省级节点,是达,并构成符合实际连通情况的道水系制作水系注记线。
主要河流采原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导建设路网络。
道路处理时以主节点导航集面状水系骨架线,与线状河流构的网络化地理信息共享与服务门户路网为本底,保持导航路网模型,成河网。
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中存在的问题作者:袁竞来源:《卷宗》2019年第04期摘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设了由国家、省、市三级节点构成的天地图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工作和生活应用。
本文以“天地图·河池”省市数据融合为例浅析天地图数据融合的生产流程并对天地图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天地图;融合;更新1 项目内容及数据分析结果1.1 项目内容“天地图·河池”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1)利用“天地图·广西”省级节点数据、1:500CAD格式基础地理数据进行数据融合。
2)融合后在1:1万比例尺下按影像对重要道路、水系、居民区等矢量数据进行增补。
3)融合成果质检与提交。
1.2 资料情况分析1.2.1 天地图·广西河池区域的数据情况天地图·广西河池区域数据的现势性为2016年,包括道路、道路层级、水系线、水系注记线、水系面、居民地、POI数据、铁路、绿地、境界与政区。
天地图·广西河池区域数据主要用于与河池市级节点数据的融合。
1.2.2 河池市级节点数据情况河池市级数据均为CAD格式,包含了东兰、罗城、南丹、金城江等4个地区,坐标系为xian1980_3_Degree_GK_CM_108E;1.2.3 影像资料情况此次项目所使用的影像是2017年高分1号、高分2号、资源3号、北京2号等4个卫星影像拼接而成的河池市范围影像,分辨率为0.8至2米。
1.2.4 资料分析结果1)CAD数据接边的问题:CAD数据是由很多幅500图拼接而成,其拼接的时候没有处理好图幅之间的接边问题,留存有许多接边线造成数据分块严重;2)CAD数据共边的问题:CAD数据出于出图的需要,在采集沟渠、河流时使用了街区、田埂等要素来代替边线,导致沟渠、河流数据不完整;3)CAD数据中道路为双线的,按天地图融合的要求需采集为中心线并连通形成路网,水系面数据也采集中心线放水系线层连通成水网;4)CAD数据中的棚房与简易房屋缺少注记,需在CAD软件中按相关条件挑出或人工补全注记后才能进行拓扑面处理;5)“天地图·广西”河池区域数据的现势性是2016年,包括道路、道路层级、水系线、水系注记线、水系面、居民地、POI数据、铁路、绿地、境界与政区。
“天地图·江西”数据融合技术
2016年第3期江西测绘“天地图·江西”数据融合技术陈娟1万冉冉2(江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江西南昌330209)摘要:因天地图各级节点间数据现势性不统一,无法实现真正的数据共享,难以支撑复杂的空间分析和深度应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数据融合技术,通过整合各级节点间数据资源的优势,使融合后的天地图数据在现势性、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达到最优,推进各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天地图建设与应用。
本文介绍江西省矢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影像数据融合的做法及目前融合工作的进展。
关键词:天地图;数据融合由于天地图各级节点间存在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数据现势性不一致,无法支撑复杂空间分析和深度应用等问题,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数据融合方法,通过整合天地图国家主节点与省市级节点数据资源,使融合后的天地图数据在现势性、准确性、丰富性等方面达到最优化,实现各级节点数据资源的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天地图数据现势性,丰富天地图数据内容,推进各级节点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同时,提升天地图的整体数据质量与深度应用支撑能力,进而更好的促进天地图建设与应用服务。
1“天地图·江西”数据融合情况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积极开展天地图数据融合工作,2014年全国首个实现“天地图·江西”省级节点和赣州、景德镇两市级节点与国家主节点进行矢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及影像数据的融合,2015年继续开展全省范围的更新融合,实现“天地图·江西”省级节点和萍乡、吉安两市级节点与国家主节点进行矢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及影像数据的融合,目前,正在制定2016年数据融合方案,2016年将开展全省范围的更新融合,实现“天地图·江西”省级节点和上饶、鹰潭、抚州三个市级节点与国家主节点进行矢量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及影像数据的融合。
2融合技术2.1国家主节点数据情况国家主节点数据包括道路网、铁路、水系、建筑物、绿地、导航道路交叉点和道路顶层线等,主要来自导航公司最新的导航数据,乡道以上等级道路、城市道路较详细、现势性较好;水系、绿地等底图要素分类较粗,且空间精度略差;乡村级及以下等级道路较缺乏,制作的电子地图数据内容不丰富,且不利于对主城区以外的区域进行路径搜索、规划、导航等应用。
省市天地图数据融合研究
数据,保持原始路网的连通模型,根据数据现势性、准
确性、空间关系性进行融合处理,融合后的道路路网
数据拓扑关系需保证正确。
居民地要素主要是以面状表达为主,通常包括房
尽可能表达出单独的房屋或构筑物等相关信息。
2. 4 境界与政区的融合
境界主要是以线状要素为主,政区则是以面状要
势性角度来看,多源数据的现势性可能存在差异,一
基底,确保水系的基本完整性,特别是节点的交汇处、
和选取的角度来看,多源数据的同名地物可能存在各
地图数据更新时,提取省级节点有名称属性的线状水
种属性值表达有差异和缺失情况,一般须按准确、现
系或面状水系,并保留标记对应的水系名称,按照电
势的原则进行属性的统一处理。
省级节点的数据存在重复的情况时,则相应地保留市
级主节点的数据,剔除省级节点的数据。 此外,如果
POI 涉及地名等信息且省市两级节点都存在重复的情
况,则保留省级节点数据,剔除市级节点的数据。
为了能面向互联网提供公开电子地图服务,需要
对融合后的数据进行处理,特别是不适合向社会公众
发布的地理位置、相关涉密信息,则按照《 公开地图内
No. 3
February,2024
植被、兴趣点( POI) 组成,如图 1 所示。
图 1 天地图矢量数据结构
从图 1 的矢量数据结构来看:( 1) 交通数据主要
行数据融合时,原则上确保基底数据优先,如果省级
包括覆盖研究区范围的各级公路和街道、大车路、道
节点或其他数据源的道路数据与居民地、河流等要素
且多级节点融合后的结果保持完全一致。
2. 5 植被的融合
植被数据的融合与境界、政区的融合类同。
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
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试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2月目录1 说明 (1)2 技术依据 (1)3 术语 (1)4 成果数据规格 (2)5 数据处理总则 (2)5.1 数据源 (2)5.2 基本原则 (2)6 技术流程与分类处理要求 (3)6.1 技术流程 (3)6.2 分类处理要求 (4)6.2.1道路数据处理要求 (4)6.2.2铁路数据处理要求 (5)6.2.3水系数据处理要求 (6)6.2.4居民地数据处理要求 (6)6.2.5境界与政区数据处理要求 (6)6.2.6绿地数据处理要求 (6)6.2.7地名地址与兴趣点数据处理要求 (7)7 数据质量要求 (7)附录A 数据分层与命名 (8)附录B 属性结构 (9)附录C 属性参考值域 (16)1说明天地图是由国家、省、市三级节点构成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随着天地图应用的日益广泛与深入,采用“超链接”和“服务聚合”的方式已无法满足跨省(市)域、跨层级(国家、省、市)的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查询、专题信息挂接、综合统计分析等应用需求。
为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3年启动国家、省、市节点同构试点,旨在通过节点间的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软件同构与数据融合,实现更深层次的分布式信息资源集成与协同服务,并为未来基于云架构的分布式服务资源动态调度奠定基础。
数据融合是节点同构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整合国家、省、市各级节点的数据资源,提高天地图各级节点数据的现势性,丰富数据内容。
数据融合的主要对象包括水系、交通、居民地、境界、地名、地址、兴趣点与遥感影像等。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天地图国家、省、市级节点数据融合的总体原则、成果规格、技术流程及处理与质量要求。
各级节点在进行数据融合时,应遵循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按照实际情况,针对本地数据特点,编制数据处理的相关细则。
2技术依据●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7●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9010-2011●导航地理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GB/T 19711-2005●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GB/T 20268-200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0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7408-20053术语●数据融合:从不同数据源、不同数据精度和不同数据模型的地理空间数据中抽取所需要的信息,构建新的地理空间数据集。
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今年力推“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等8 则
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今年力推“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等8 则作者:暂无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9年第5期自然资源部发出通知今年力推“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为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2019 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以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扩大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为导向,推动“天地图”集约共享、转型升级。
《通知》强调,从今年起,自然资源部将大力推动“天地图”公众版一体化建设。
建立以数据融合为基础的统一数据资源体系,以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用户管理、统一界面样式为基本特征的统一在线服务功能体系,以融合更新为主要技术手段的国家、省级、市(县)级节点数据联动更新体系。
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天地图”国家级节点功能进一步强化,一半以上省级节点实现统一标准基础服务、统一应用程序接口、统一域名、统一界面样式,持续深化众包在线更新,推进数据动态更新等;并在2020 年,使以“天地图”国家级节点为总枢纽的全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更加完善。
三调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发布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修订稿)》及县级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V1.0 版(以下简称质检软件)。
此次规范修订情况主要有:一是数据库标准中“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土地权属区界线”调整为“村级调查区界线”,图形采集要求、村级调查区上图方法、数据库建设等内容作相应调整。
二是依据最新技术要求,对耕地调查与种植属性标注相应内容作调整。
三是增加路面单独调查和海岛调查。
四是修改数据规范性要求、逻辑一致性要求、质量检查等内容。
同时,对部分图层要素采集、数据库成果目录以及数据汇总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同时,质检软件进行了升级完善。
“天地图·成都”与省级节点矢量数据融合处理研究
“天地图成都”与省级节点矢量数据融合处理研究
马煜;秦畅;郭红操;周游;陈绍根
【期刊名称】《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
【年(卷),期】2024(47)3
【摘要】由于“天地图”各节点数据资源相对独立,为推动“天地图”集约共享、转型升级,建立上下联动、长效稳定的运行机制,凝聚形成服务合理,深入推进“天地图”一体化建设。
本文立足于市级层面,对“天地图·成都”市级节点与省级节点从数据内容、现势性、精度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根据国家、省级节点要求,确定了市级节点数据融合技术设计,并研究了属性结构标准化、属性全角半角转换、地名地址与兴趣点融合等处理方法,为各市级开展“天地图”数据融合提供思路,为上级节点提供成都市数据底板。
【总页数】3页(P140-142)
【作者】马煜;秦畅;郭红操;周游;陈绍根
【作者单位】成都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应用技术中心;四川天地图劳务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P208
【相关文献】
1.“天地图·黑龙江”省级节点在线服务数据制作研究
2.基于天地图·新疆自治区节点矢量数据与国家主节点矢量数据融合技术方法探讨
3.国家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融合研究与实践--以“天地图·江苏”为例
4.基于FME的天地图广西
矢量数据融合质量控制方法研究5.基于ArcGIS Add-in的天地图矢量数据融合工具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要求
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要求一、总则经与局成果处陶燕处长沟通,由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承建的数字城市涉及到2014年考核的有永康市、新昌县、玉环县和嵊泗县,其中永康市、新昌县和玉环县纳入国家局的技术评估(开展矢量数据融合得7分,影像数据融合得8分);嵊泗县是纳入省局考核舟山市的目标,这个不要求在10月31前完成,但必须在省局考核舟山市之前完成。
二、融合技术要求2014年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主要包括电子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影像数据融合三类。
数据融合范围是接入国家天地图的范围。
1 影像数据融合根据规定,天地图影像数据的地面分辨率不能优于0.5米,因此影像数据的融合数据源主要包括市县现有的0.5米(由0.2米重采样为0.5米)的航空影像,以及省局现有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
两者数据根据覆盖范围、时相、影像质量等指标进行匀色、镶嵌融合。
2 地名地址数据融合采用以市、县级节点外业采集的兴趣点为主,省级节点数据为辅的原则:当市、县节点数据和省级节点数据存在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现势性强的数据为准,删除相应现势性差的数据;并确保融合后的兴趣点数据不能落水或位于道路中间(收费站、互通除外)。
所有兴趣点要素都必须赋开始显示级别字段(FSCALE),其值不能为空:当兴趣点在16级开始显示,其值为16;在17级开始显示,其值为17,依次类推;如果兴趣点不在地图上显示,其值为21。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兴趣点在前面级别开始显示,后续级别都必须显示。
3 电子地图数据融合数据融合是以省级节点1:10000电子地图数据为基础,将市、县级节点的1:500、1:1000和1:2000电子地图数据融合到1:10000数据中去。
1) 融合后电子地图数据的分类代码字段继续采用DB33/T 517-201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规定的图形表达代码值;2) 融合后的数据须赋开始显示级别字段(FSCALE,为必填属性项),其值不能为空;3) 所有属性值中,除汉字外全部用半角输入;4) 当1:10000数据新增时,"updatetime"字段设为当前日期,"destroytime"字段为空,"updatestatus"字段设为A;5) 同一要素在同区域线不能既有线,又有面的情况,如一条河流在1:10000中以单线表示,在1:2000中采用面表示,融合后的数据只能线或面表示;6) 所有成果要保证接边处能正确接边。
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
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试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4年2月目录1 说明 (1)2 技术依据 (1)3 术语 (1)4 成果数据规格 (2)5 数据处理总则 (2)5.1 数据源 (2)5.2 基本原则 (2)6 技术流程与分类处理要求 (3)6.1 技术流程 (3)6.2 分类处理要求 (4)6.2.1道路数据处理要求 (4)6.2.2铁路数据处理要求 (5)6.2.3水系数据处理要求 (6)6.2.4居民地数据处理要求 (6)6.2.5境界与政区数据处理要求 (6)6.2.6绿地数据处理要求 (6)6.2.7地名地址与兴趣点数据处理要求 (7)7 数据质量要求 (7)附录A 数据分层与命名 (8)附录B 属性结构 (9)附录C 属性参考值域 (16)1说明天地图是由国家、省、市三级节点构成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随着天地图应用的日益广泛与深入,采用“超链接”和“服务聚合”的方式已无法满足跨省(市)域、跨层级(国家、省、市)的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查询、专题信息挂接、综合统计分析等应用需求。
为此,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3年启动国家、省、市节点同构试点,旨在通过节点间的基础设施与服务平台软件同构与数据融合,实现更深层次的分布式信息资源集成与协同服务,并为未来基于云架构的分布式服务资源动态调度奠定基础。
数据融合是节点同构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整合国家、省、市各级节点的数据资源,提高天地图各级节点数据的现势性,丰富数据内容。
数据融合的主要对象包括水系、交通、居民地、境界、地名、地址、兴趣点与遥感影像等。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天地图国家、省、市级节点数据融合的总体原则、成果规格、技术流程及处理与质量要求。
各级节点在进行数据融合时,应遵循本技术要求的规定,并按照实际情况,针对本地数据特点,编制数据处理的相关细则。
2技术依据●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1.7●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地理实体与地名地址数据规范,CH/Z9010-2011●导航地理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GB/T 19711-2005●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GB/T 20268-200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0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GB/T 7408-20053术语●数据融合:从不同数据源、不同数据精度和不同数据模型的地理空间数据中抽取所需要的信息,构建新的地理空间数据集。
天地图数据融合协议书
天地图数据融合协议书(样式)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天地图数据融合达成如下协议:一、数据融合目的整合甲乙双方数据资源,提高天地图数据现势性,丰富数据内容,促进天地图建设与应用。
二、数据融合内容与进度要求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数据融合申请,与乙方协商确定需要融合的数据类型、内容与覆盖范围(详见附表)。
2.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附表范围的甲方数据,乙方于年月日前依据《天地图数据融合技术要求》完成数据融合,向甲方提供数据融合成果并经甲方质检确认合格。
3.必要时,乙方可选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提供的场地与甲方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数据融合。
三、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应保护各方数据版权,融合后的相关数据仅限在天地图中使用。
未经允许,不得他用。
2.若需在天地图以外使用融合后的数据成果及相应节点的原始数据,应当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行约定。
3.[与主节点开展数据融合特别条款]融合后道路网及地名地址(含POI)数据成果(不含水系、居民地、境界、影像等数据),乙方授权甲方提供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于道路网及交通关系更新。
更新后的数据成果,甲方将在后续数据融合时提供给乙方。
四、合作费用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天地图相应区域的原始数据,乙方承担数据融合技术处理相应费用,并无偿将融合后的数据提供给甲方。
五、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遵循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双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技术机密。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未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并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方有权要求赔偿。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迟或干扰双方履行本协议,则应免除双方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或阻止的部分协议的履行责任。
七、协议纠纷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保持沟通,及时就数据融合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需求进行协商。
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若干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以“天地图·浙江”为例
0 引 言
1 数 据 融 合 概 述
天地 图 是 Fh闰家测 绘 地理 信 息局 主导 建 没 的 家地 理 信息公 共服 务平 台 ,¨1闰家 、省 、市 (县 )= 级 节点 构 成 天地 图建 设的 目的在 于促 进地 理 信 息 资源 共 和高 效 利 用 ,提 高 测绘 地 理信 息 公共 服 务能 力 和水 平 ,改 进测 绘 地 理 信息 成果 的 服 务 方式 ,更 好 地 满 足 同 家 信息 化 建 没 的 需 要 ,为社 会 公 众 的 1_作 和生 活 提 供 方 便 。 天地 建 没 之 初采 用“分建 共 享 、服 务聚 合 ”的 模式 实现 冈家 、省 、市 (县 )数据 的在 线共亭 以及 互 联互 通 。随 着天 地 冈 建 设的 深 入 以及应用 的广 泛 ,“服 务聚 合 ”的模 式 已经 尤 法 满 足 需求 。周家 测 绘 地 理 信 息 局 于 2013年 启 动 了 “数据 融 合 ”试 点工 作 ,旨在 通过 整 合国家 、省 、市 (县 )各 级 节点 数 据 资源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将 在 线 共 享 转 化 为 线 下 共 亭 “天地 罔 ·浙江 ”2014年 开 展 了数 据 融 合 T 作 ,包 括 省 融 合 和省市 融合 本 义以 “天地 图 ·浙江 ”为例 ,重点 削 述 省市 融合过 程 中的若 十关 键技 术研究 及 应用 。
邱新 忠 ,朱 俊
(浙 江 省第 一测 绘 院 。浙 j f『c州 310012)
摘 要 :以“天地 图 ·浙 江 ”省 市数 据 融 合 为例 ,重 点 阐述 了数 据 融 合 中 的 增 量 要 素 提 取 、矢 量 要 素 变化 检 测 、道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现场会暨技术交流的通知
【法规类别】测绘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测办[2011]22号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现场会暨技术交流
的通知
(测办〔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加快推进“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加强技术交流,根据《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国测信发〔2011〕1号)要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于2011年9月15日至16日在哈尔滨召开“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试点现场会暨技术交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进一步贯彻落实《“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推广“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
试点经验,培训、交流“天地图”建设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
二、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9月15-16日,9月14日报到。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龙唐大厦(哈尔滨松北区龙唐街99号,电话:0451-85557888)。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天地图”节点建设工作的领导,承担“天地图”节点建设管理职能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天地图”节点建设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1名。
四、其他
(一)请有关省。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06•【文号】国测信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国测信发〔20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李克强副总理在中国测绘创新基地座谈会上指出,“天地图”既是政府服务的公益性平台、产业发展的基础平台,又是方便群众的服务平台、国家安全的保障平台,是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方面,甚至是突破口。
要加快推进“天地图”建设,进一步丰富数据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打造我国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知名品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举全系统之力,聚全行业之能,做大做强“天地图”,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我局制定了《“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地图”省、市级节点是指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的省级节点(分节点)和市级节点(信息基地),是“天地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省、市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公众版。
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天地图”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
要肩负责任、敢于担当,付出辛苦、加快节奏。
要大胆创新,打破常规,超常运作,实现新的突破。
要按照《“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天地图”省、市级节点的建设,提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要千方百计加大投入,挖掘潜力,整合资源,统一标准,实现“天地图”各节点间的互联互通和协同服务,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一个平台”局面。
请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于2011年7月30日前,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提交本地区“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实施方案。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方案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众版--“天地图”,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最全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要求
一、总则
经与局成果处陶燕处长沟通,由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承建的数字城市涉及到2014年考核的有永康市、新昌县、玉环县和嵊泗县,其中永康市、新昌县和玉环县纳入国家局的技术评估(开展矢量数据融合得7分,影像数据融合得8分);嵊泗县是纳入省局考核舟山市的目标,这个不要求在10月31前完成,但必须在省局考核舟山市之前完成。
二、融合技术要求
2014年天地图省市数据融合主要包括电子地图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和影像数据融合三类。
数据融合范围是接入国家天地图的范围。
1影像数据融合
根据规定,天地图影像数据的地面分辨率不能优于0.5米,因此影像数据的融合数据源主要包括市县现有的0.5米(由0.2米重采样为0.5米)的航空影像,以及省局现有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
两者数据根据覆盖范围、时相、影像质量等指标进行匀色、镶嵌融合。
2地名地址数据融合
采用以市、县级节点外业采集的兴趣点为主,省级节点数据为辅的原则:当市、县节点数据和省级节点数据存在不一致或相矛盾时,以现势性强的数据为准,删除相应现势性差的数据;并确保融合后的兴趣点数据不能落水或位于道路中间(收费站、互通除外)。
所有兴趣点要素都必须赋开始显示级别字段(FSCALE),其值不能为空:当兴趣点在16级开始显示,其值为16;在17级开始显示,其值为17,依次类推;如果兴趣点不在地图上显示,其值为21。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兴趣点在前面级别开始显示,后续级别都必须显示。
3电子地图数据融合
数据融合是以省级节点1:10000电子地图数据为基础,将市、县级节点的1:500、1:1000和1:2000电子地图数据融合到1:10000数据中去。
1)融合后电子地图数据的分类代码字段继续采用DB33/T
517-201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图形表达代码》规定
的图形表达代码值;
2)融合后的数据须赋开始显示级别字段(FSCALE,为必填属性
项),其值不能为空;
3)所有属性值中,除汉字外全部用半角输入;
4)当1:10000数据新增时,“updatetime”字段设为当前日期,
“destroytime”字段为空,“updatestatus”字段设为A;
5)同一要素在同区域线不能既有线,又有面的情况,如一条河
流在1:10000中以单线表示,在1:2000中采用面表示,融
合后的数据只能线或面表示;
6)所有成果要保证接边处能正确接边。
3.1水系
3.1.1图形融合
1)将市、县级节点中河流宽度大于3米且在省级节点数据中用
单线表示的河流、沟渠融合到1:10000数据中,并将省级节
点中相同位置的单线数据删除。
水系要素要连接完整,中间
不得有缝隙的情况;
2)将市、县级节点中表示而在省级节点中未表示的山塘、池塘
择要融合到1:10000数据中;
3)水闸、水井、泉等择要融合到1:10000数据中;
4)对能成网且有名称的水系,采集结构线,并与线状河流构成
河网;
5)为便于地图标注,增加了水系标注线(其分类代码前7位与
省标前7位相同,后三位用“999”表示),放在水系线层。
水系标注线与单线水系和水系结构线保持一致,支流的水系
标注线应断在汇入河流的边界处(即水系交汇线处);面状
表示的水库、湖泊、山塘、海域等,也需要增加相应的水系
标注线。
3.1.2属性融合
水系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
3.2交通
3.2.1图形融合
1)交通类数据是以省级节点的1:10000数据为基础,市、县级
节点数据为补充,同时辅以外业采集的地址数据核实道路名
称及起止点位置;
2)铁路数据采用铁路的中心线表示,站线不表示,并构成铁路
网,相应火车站也要表示;
3)城市地铁(包括地下核地上部分)、轻轨、磁悬浮及相应站
点都要表示;
4)道路采用导航路网数据表示,以两条车道中心线(双向通行
且有明显的分界线)或一条道路中心线(单向通行或双向通
行无明显分界线)表示。
以省级节点的1:10000数据为基础,
按照GB/T 20268-2006《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
程》,增补市、县级节点的道路、辅路和匝道。
融合后的道
路数据应保持导航路网模型的正确性;
5)当道路存在共享路段时,共享路段应断开表示,并只保留一
条,其名称赋高等级的道路名称,名称2赋次一级的道路名
称,依次类推,路线编码赋高等级的路线编码,路线编码2
赋次一级道路的路线编码;当为同等级时,优先赋路线编码
小的道路;
6)为表示道路的上下立体关系,增加道路辅助层,在道路的最
顶层画一辅助线,赋上该道路的分类代码。
3.2.2属性融合
1)交通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
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
2)“ZORDER”字段为相对跨度字段,其填写规则是以地面为基
准,地面上赋为0,地面以上逐层加1,地面以下逐层减1。
3.3居民地及设施
3.3.1图形融合
1)房屋(包括一般房屋、高层房屋、棚房、简易房)一般以市、
县级节点的1:500、1:1000、1:2000数据为准,省级节点的
1:10000数据中原有街区、一般房屋删除;为加快进度,本
次房屋数据的融合暂不进行制图美观方面的规整;
2)行政地名以省级节点1:10000数据为基础,以市、县级节点
1:500、1:1000和1:2000为补充,并按照外业采集的兴趣
点进行补充;
3)在地物密集区应选择有重要意义或方位作用的进行融合;
4)当居民地与道路发生矛盾时,应参考影像修改。
3.3.2属性融合
在电子地图中,房屋是从第16级开始显示,面积较小且无方位意义的其FSCALE值应大于16。
3.4境界与政区
3.4.1图形融合
以省级节点的1:10000数据为基础,市、县级节点数据为补充,当出现矛盾时按照现势性强的数据为准。
3.4.2属性融合
境界与政区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
3.5绿地
3.5.1图形融合
绿地的数据融合主要是对城市绿地数据进行融合,农村绿地可不表示;道路绿化带统一删除。
3.5.2属性融合
绿地数据的属性按照《浙江省天地图省、市(县)级数据融合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