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2024:小区绿化景观养护规范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2024小区绿化景观养护规范在杭州,绿化景观是小区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小区绿化景观的养护工作,提高居民对小区绿化景观的满意度,杭州物业管理条例在2024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小区绿化景观养护的规范和要求。
根据杭州的气候特点和土壤条件,小区绿化景观应注重花木的选择和搭配。
合理选择抗病虫害、适应当地气候的花木品种,并根据花木的开花季节和观赏特点进行搭配,以营造出四季有花、绿荫环绕的景观效果。
小区绿化景观的养护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花木生长异常、疾病虫害等问题。
在巡查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花木的整洁和美观,及时清除枯枝败叶、修剪树形,保证景观的整体效果。
除了定期巡查,小区绿化景观的养护还需要进行常规的管理措施。
首先是浇水,要根据花木的需水情况和天气情况合理浇水,避免花木枯萎或过度生长。
其次是施肥,根据花木的生长需求,定期施用有机肥料和矿质肥料,为花木提供充足的养分。
还要注意杂草的清除、虫害的防治等工作,保持花木的健康生长。
对于小区绿化景观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养护任务的完成。
同时,物业管理部门还应培训员工的养护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还明确了居民对小区绿化景观的权益和责任。
居民有权享受良好的小区绿化景观,并有义务不乱丢垃圾、不破坏花木、不践踏花坛等。
如发现有居民故意破坏小区绿化景观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责令停止行为、警告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区绿化景观的质量,物业管理部门可以鼓励居民参与绿化景观的养护工作。
可以组织居民参与花木的种植、养护和整理等活动,增强居民对小区环境的责任感和参与感,形成共建共享的养护氛围。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2024小区绿化景观养护规范的出台,为杭州各小区的绿化景观养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通过规范绿化景观的种植、养护和管理,可以提高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营造宜居、宜人的小区生活氛围,进一步提升杭州的城市形象和居民幸福感。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20•【字号】杭政办函[2005]209号•【施行日期】2005.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0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市园文局拟订的《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请根据相关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辖区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水平。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七月二十日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市园文局二○○五年七月八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战略,全面提高杭州城区绿化的养护管理质量,巩固绿化成果,创建生态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今年将对各区城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综合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项勤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菊芳、市园文局局长张建庭任副组长,李济龙(市政府办公厅)、史玉芳(市文明办)、孙吉吉(市园文局)、施展(市财政局)、许建民(市建委)、宋德成(市行政执法局)、黄振荣(市城管办)、陈林(市城区绿化办)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区绿化办),负责综合考核具体工作,孙吉吉任办公室主任,李济龙、陈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考核范围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分为A类和B类地区进行。
A类地区是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杭州之江度假区);B类地区是指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钱江新城等。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道路(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执法管理质量、基础台帐资料情况及其他情况等6个方面。
杭州市绿地养护费标准
杭州市绿地养护费标准背景为了加强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维护工作,提高绿化水平,杭州市决定制定绿地养护费标准,以保障绿地的良好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规定杭州市绿地养护费的收取标准,确保所有绿地养护工作得到充分资金的支持,同时提高其管理和维护的效果,使绿地更加美丽、整洁和宜居。
收费标准根据绿地类型和面积大小,杭州市绿地养护费的收取标准如下:1. 公园:每平方米每月收取人民币1元。
2. 社区绿地:每平方米每月收取人民币0.5元。
3. 学校操场:每平方米每月收取人民币0.2元。
缴费方式绿地养护费的缴纳方式如下:1. 支付宝、微信支付:缴费人可以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对应的缴费二维码进行支付。
请在支付时填写正确的缴费项目和金额。
2. 银行转账:缴费人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绿地养护费。
请将缴费金额转至指定的银行账号,并在转账备注中注明缴费项目和金额。
使用费收取与管理所收取的绿地养护费将用于绿地设施和植物的养护、维修、更新、保洁等方面。
具体使用情况将由杭州市园林部门负责进行管理和监督。
交费提醒为了确保绿地养护费的及时缴纳,杭州市将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醒缴费人进行交费。
请缴费人随时关注相关通知,并按时缴纳绿地养护费。
处罚对于未按时缴纳绿地养护费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将由杭州市园林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生效日期本文档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杭州市范围内所有需要缴纳绿地养护费的单位和个人。
结论通过制定绿地养护费标准,杭州市将确保绿地的良好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期望所有单位和个人能够按时缴纳绿地养护费,共同努力打造更美丽、更宜居的城市环境。
以上是杭州市绿地养护费标准的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并按照要求执行。
(完整版)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完整版)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杭州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公园绿地养护标准2.1 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1.1 植物养护标准:2.1.1.1 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1.1.2 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2.1.1.3 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5%。
2.1.1.4 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2.1.1.5 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
2.1.1.6 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1.2 树木成活率标准: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2.1.3 设施维护标准:2.1.3.1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1.3.2 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2.1.3.3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
2.1.3.4 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2.1.3.5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2)
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2)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3、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3、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虫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2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枝片每株不得超过8%。
3、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竹屋能适时开花。
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善,能进行维护。
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中无钉栓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2017-04-07 15:04 | #2楼1、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1.2.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绿地内无缺、死株。
1.2.3、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叶片。
1.2.4、花坛、花带、绿篱、绿植围墙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杭州城市管理部门绿化养护制度
杭州城市管理部门绿化养护制度
杭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在绿化养护方面制定了一套系统完善的制度,旨在保障城市绿化环境的良好状态,提升市民居住环境品质。
以下是关于杭州城市管理部门绿化养护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杭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建立了健全的绿化养护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绿化养护的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监督检查等内容。
各部门之间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协同合作,确保绿化养护工作有序开展。
其次,杭州市城市管理部门制定了详细的绿化养护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绿化植物的选择、配置、养护周期、修剪方式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绿化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还对养护人员的素质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另外,杭州市城市管理部门注重绿化养护的过程管理。
他们建立了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及时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绿化养护工作的持续改进。
同时,还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绿化环境的保护意识。
此外,杭州市城市管理部门还重视技术研究和创新。
他们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绿化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还开展相关绿化科研项目,促进绿化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总的来说,杭州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绿化养护制度是科学的、规范的、高效的。
他们致力于打造一个绿色、宜居的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体验。
通过不懈努力,杭州的城市绿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面貌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杭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2008年10月8日
杭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2008年10
月8日
本文档旨在规范杭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确保城市绿地的良
好维护和管理。
以下是规范的主要内容:
1. 引言
- 规定了本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和目的。
- 强调了城市绿地对环境和人民的重要性。
2. 定义
- 提供了对本技术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的解释。
3. 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原则
- 提出了城市绿地建设和养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生态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科学管理原则。
4. 绿地规划和设计
- 介绍了绿地规划和设计的要求,包括绿地功能的确定、布局的合理性、植被的选择和配置等。
5. 绿地养护工作
- 规定了绿地养护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绿地清洁、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方面。
6. 绿地设施设备管理
- 强调了对绿地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包括绿化设施、水系和照明设备等。
7. 绿地安全管理
- 提供了绿地安全管理的要求,保障市民在绿地中的安全。
8. 监督检查和评价
- 规定了绿地养护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标准,确保绿地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9. 处罚和奖励
- 规定了对违反绿地养护规范的处罚和对优秀养护单位的奖励措施。
10. 附则
- 包含了补充条款、生效日期和解释等内容。
以上是杭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概述。
详细的技术规范请参阅原始文档。
> 注意:本回答以简洁的语言概述了文档的主要内容,建议查阅原始文档获取详细信息。
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试行)为了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环境立市”的战略方针,全面提高杭州城区绿化的养管质量,切实做好对各城区、各有关部门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综合考核工作,根据杭政办函〔2005〕209号《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方法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杭州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作为考评的具体依据。
一、考核对象本评分表考核对象为:A类: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含之江度假区管委会);B类: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新城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综合考核内容由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执法管理质量、台帐资料及其它方面组成,共计七块考核内容,分值分配见下表。
考核内容分值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20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20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15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15执法管理10台帐资料5其它方面15合计100三、评分办法(一)道路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道路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道路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1。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二)河道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河道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河道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2。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三)公园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双最”公园评比季度得分与市绿管站日常养护巡查季度得分组成季度得分(百分制),其中“双最”公园评比占总分的40%,市绿管站日常巡查评分占60%,评分标准详见表3。
四个季度平均分为全年最终得分,年终得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4分;(四)社区绿地养护管理质量评分办法市绿管站每季度组织一次季度考评,根据实际评出季度得分(百分制),评分标准详见表4。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的通知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杭园文〔2023〕201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的通知杭园文〔2023〕201号各区、县(市)绿化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了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2023年12月29日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为了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市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地及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适用本规定。
二、绿地率计算方法绿地率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
绿地率控制指标是指建设工程内绿地率需达到的最小值(详见附表)。
三、绿地率控制指标1、居住用地(R类)内相关建设工程绿地率指标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规定执行;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类)绿地率不应小于35%;3、商业服务业用地(B类)绿地率不应小于25%;4、工业用地绿地率(M类)和物流仓储用地(W类)绿地率应为20%。
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允许同单元内采用集中布置公共绿地的方式进行平衡;5、新建交通运输用地(S类)中城镇道路用地(S2类)绿地率按道路红线宽度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5米的新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30(含)~45米(含)的新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红线宽度15~30米的新建道路,绿地率不小于15%;6、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率(U类)不应小于30%;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G类)中G1、G2、G3用地全部纳入城市绿地率计算指标。
浙江省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杭园文<2003>42号1总则1.1为加强杭州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公园绿地养护标准2.1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1.1植物养护标准:2.1.1.1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1.1.2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2.1.1.3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5%。
2.1.1.4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2.1.1.5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
2.1.1.6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1.2树木成活率标准: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2.1.3设施维护标准:2.1.3.1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1.3.2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2.1.3.3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
2.1.3.4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2.1.3.5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王永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绿化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城市建成区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绿化活动以及各类绿地(包括规划绿地)、树木、绿化设施(包括绿地的装饰护栏、园林小品、绿化植物、名称标牌、公园导游牌及其他绿化宣传牌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检查各城区的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西湖风景名胜区及市管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所属街道及辖区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督促、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单位、住宅小区、居民区宅院的绿化和管护工作。
杭州市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
各区绿化委员会在市绿化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区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各区城建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杭州市规划管理局和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应根据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城市绿地建设应合理布局,做到市区绿化与郊区绿化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杭州市城区花坛、花境养护管理规定(试行)
杭州市城区花坛、花境养护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一)为提高我市花坛、花境的建植质量和养护质量水平,充分发挥其景观效果,为绿化景观增彩添色,根据《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杭州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花坛、花境的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花坛、花境,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萧山区、余杭区参照本规定执行。
(三)本市城区范围内花坛、花境的养护管理遵循由市、区两级管理的原则,由各城区绿化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术语(一)一、二年生草花(简称时花)从播种到新种子成熟的生命周期在一年之内完成的花卉。
春季播种,秋季采种;秋季播种,到次年春末采种。
(二)多年生草本花卉生命能延续多年,包括终年常绿的和地上部分开花枯萎的,以芽或根蘖、地下部根茎越冬越夏的花卉,包括须根类、非须根类和变态茎类。
(三)球根花卉为多年生草本花卉.其地下部分肥大,茎或根形成球状物或块状物的花卉。
(四)宿根花卉为多年生草本花卉,耐寒性强,冬季在露地安全越冬。
根据冬季地上茎叶枯死与否,可分为落叶与常绿两类。
(五)花坛绿地中精细配置花卉并有明显标界的一种花卉布置形式,用来点缀绿地或庭院。
可分为盛花花坛、模纹花坛、花境等。
(六)模纹花坛主要由低矮的观叶或花叶兼美的植物组成,表现精美的图案或装饰纹样。
包括毛毡花坛、浮雕花坛等。
(七)盛花花坛主要由观花草本花卉组成,一般采用一个或数个品种的草本花卉,单色或多色,按设计株行距种植,是充分表现盛花时群体美的种植形式。
(八)花境以球宿根花卉为主,再配以时花、观赏草、木本观赏灌木,配置在绿地中的路侧或在草坪、树林、建筑物等边缘,是模拟自然界中林缘地带多种野生花卉交错生长状态的一种布置形式,增加自然景观美。
布置形式以自然式为主。
三、基本要求(一)花坛1、花坛讲究群体效果,符合功能要求,并与环境协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一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1.2.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的各种植物2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绿地内无缺、死株。
1.2.3、树木不歪斜,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叶片。
1.2.4、花坛、花带、绿篱、绿植围墙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8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上无明显的病虫为害现象。
具体要求树木上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
叶片上无虫粪、虫网。
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4、绿地整洁,无杂物,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1.5、绿地内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示牌等园林设施清洁、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1.6、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定钉、拴挂和刻画等现象。
注:一级绿地养护费用12元/㎡,一、二期养护费用共计1266000元。
2、二级绿地养护质量标准2.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基本科学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
《8、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本站推荐]》第一篇:8、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本站推荐]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园文[202x]43号各区建设局、绿化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区绿地的养护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维护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试行),自202x年6月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城区绿化办。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区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维护绿地养护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萧山区、余杭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以下简称市园文局)是全市城区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区绿地养护的监督和管理;杭州市绿化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管站)具体负责绿地养护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城区范围内绿地养护遵循由市统一领导、按所属城区进行管理的原则,由各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养护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和考核第五条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绿地,通过随机检查、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三种方式评定养护质量和等级、核定养护经费,为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第六条随机检查是指不定期对各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抽查。
随机检查中不符合养护质量要求的绿地,以文字和图象记录,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情节严重的,向该绿地所属城区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建议中止养护合同。
第七条定期检查是指每季度由市园文局组织、市绿管站和各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各城区绿地进行养护质量的定期检查。
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基[2011]104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确保城区绿化成果,现将《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园林文物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提高绿地景观,创建生态、优美的城市绿化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绿地是指:由财政出资养护管理的公园、道路、河道绿地,主次干道两侧经改造后对外开放纳入财政养护范围的其他公共绿地。
1、2008年前的存量绿地养护经费按照杭财预[2008]1364号《关于下达2008年各区绿化养护经费的通知》文件明确的“列入市与区年终财政体制结算事项”规定执行。
2、2009年至2010年期间杭州市主城区新建的增量公共绿地(含标准型借地绿化)养护经费按原市、区两级财政负责的原则,市级按市需承担的养护面积,结合市场养护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费标准》承担65%的养护经费、公园型借地绿化按新修订的《杭州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费标准》中三级绿地养护费标准承担50%的养护经费;西湖风景名胜区公共绿地养护经费采用定额补助形式。
上述经费列入市对区的财政体制进行结算。
区财政需承担的绿地养护经费应足额到位。
3、2011年1月1日以后的杭州市主城区新建的增量公共绿地养护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招投标确定的养护费用,按1:1的比例承担;西湖风景名胜区增量公共绿地养护经费采用定额补助形式进行专项补助。
新增公共绿地养护管理经费的拨付,每年由市园文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情况对各城区新增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按招投标确定的经费进行核定,未经招投标的市财政将不予支付养护经费,市财政按照核定的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费用,拨付给各区财政局,次年列入市对区的财政体制进行结算。
4、由市财政承担的市管河道两岸公共绿地的养护经费,按招投标确定的金额核定后予以拨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杭州市绿地养护的管理,提高绿地养护质量,加强园林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城区范围内的绿地养护。
凡在城区范围内,由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绿地,必须按照本标准执行;非市、区财政核拨养护经费的城区其他绿地和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绿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各类绿地的养护管理,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还应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公园绿地养护标准2.1 总体标准:指公园绿地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卫生标准及管理标准。
2.1.1 植物养护标准:2.1.1.1 根据设计意图,养护要重视和体现植物造景,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营造优美植物景观。
2.1.1.2 随着植物生长的各个阶段,应不断进行调整与充实,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四季有花,黄土不裸露,保持叶面清洁,有整体观赏效果。
2.1.1.3 花卉面积(含宿根花卉)不低于5%。
2.1.1.4 树木及时修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植物无死株。
2.1.1.5 草坪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明显杂草,草坪边缘线清晰(及时切边),草高不超过8厘米。
2.1.1.6 棚架、假山及垂直绿化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
2.1.2 树木成活率标准:树木成活率98%以上;树木保存率100%。
2.1.3 设施维护标准:2.1.3.1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1.3.2 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泥。
2.1.3.3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
2.1.3.4 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
2.1.3.5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
2.1.3.6 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
2.1.4 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及时施肥,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施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每次用腐熟豆饼0.5kg/m2),改善土壤理化性状。
2.1.5 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
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
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2.1.6 卫生标准:2.1.6.1 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招贴。
2.1.6.2 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
2.1.6.3 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厕所无明显异味。
2.1.7 管理标准:2.1.7.1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1.7.2 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
2.1.7.3 秩序良好,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
2.2 时花花坛的养护标准:2.2.1 布置效果:按设计精心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
2.2.2 花卉生长: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
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
2.3 常绿草草坪的养护标准:2.3.1 整体效果:草种基本纯正,生长茂盛,有一定厚度,草根不裸露;草坪无明显枯黄现象,草高不超过6cm;草坪边缘线清晰。
2.3.2 养护要求:草坪基本无杂草、无空秃,护栏等防护设施完好美观;草坪保持整洁,不得有石块、果壳纸屑及其它垃圾。
2.4 具体养护标准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植物生长势旺盛。
生长势好。
生长势一般。
树形完美。
树形良好。
基本保持树形。
杂草控制基本无杂草。
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
另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CM以下。
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应予清除。
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病虫害控制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5%。
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
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5%。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10%。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20%。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小于30%。
无蛀干性害虫危害。
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5%。
蛀干性害虫危害率小于10%。
时花花坛月月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
四季有花,花期整齐,整体效果好。
适时开花,有整体色彩效果。
草坪草种纯正,无空秃.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生长季节不枯黄。
草种基本纯,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5%,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
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
草种基本纯,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0%,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
草高不得超过10CM。
设施、卫生完好,无损,整洁。
基本完好,整洁。
有必要设施,无沉积垃圾2.5 一级绿地、二级绿地要求达到一级养护标准,三级绿地要求达到二级以上养护标准。
3 行道树养护标准3.1 总体标准:指行道树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3.1.1 养护质量:3.1.1.1 植株树冠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荫及观赏效果。
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3.1.1.2 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枝;及时抹芽,主干及一级枝不定芽不超过15cm;对倾斜老树要控制倾斜度,并逐渐扶正。
3.1.1.3 行道树要有群体特色效果,选用的品种、规格相对统一,补植树品种、规格(树高一致,胸径误差≤20%)也应保持一致,树冠必须保留骨架(3--4根一级主枝)3.1.1.4 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
3.1.2 树木存活率:新栽行道树存活率95%以上,行道树保存率100%。
无死株、无缺株。
3.1.3 设施维护:3.1.3.1 树穴有侧石,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3.1.3.2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
3.1.4 土肥标准: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每年冬季施有机肥一次,每次用腐熟豆饼1公斤/株;石砾含量中,其粒径≤5cm,含量≤10%;PH值为6.0—7.8之间;有效土层(长、宽、深)≥100cm;有机质含量≥25g/kg。
3.1.5 病虫害防治标准:基本无病虫害危害迹象。
3.1.6 管理标准:3.1.6.1 树穴无杂草、垃圾和其它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等破坏树木生长的东西。
3.1.6.2 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对行道树的基础资料、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入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2 具体养护标准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生长势好正常基本正常叶片健壮,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
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2%以下。
基本正常,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0%以下。
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
正常,无明显枯枝死杈。
基本正常。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
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
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分级标准类别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病虫害控制基本无病虫害危害。
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病虫害危害未达到明显程度。
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
有病虫害控制措施。
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2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5%以下。
树穴有侧石,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
有较完整的覆盖。
其他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
有防台措施。
基本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有效。
有一定的防台措施。
有一定的防台措施。
3.3 胸径10CM以上的行道树要求达到一级养护标准,胸径10CM以下的行道树要求达到二级以上养护标准。
4 道路绿化带(包括高架挂箱)养护标准4.1 总体标准:指道路绿化带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养护质量、树木存活率、设施维护、土肥标准、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4.1.1 植物养护标准:按道路绿化带的立地条件,对植物进行特殊养护、精心养护,使植物健康生长,具有良好的道路景观。
4.1.2 树木种植成活率标准: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达95%以上,保存率98%以上,无缺株、死株。
4.1.3 土肥标准:土壤疏松,无积水,种植土低于容器(或侧石)上沿3cm;充分利用有机肥,也可用复合肥,增强土壤肥力(要求一年施肥二次,每次用腐熟豆饼0.5kg/m2),其理化性状应符合下列规定:PH值为6.7—7.5之间;石砾粒径≤5cm(高架挂箱石砾粒径≤2cm),含量≤8%(W/W);有机质含量≥25g/kg。
4.1.4 病虫害防治标准:提倡综合防治,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危害程度之内。
4.2 道路绿化带的具体养管标准。
4.2.1 道路绿化带景观要求。
4.2.1.1 采用修剪等特殊手法,控制植物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4.2.1.2 特殊地段的景观应按设计精心养护,形成有特色的植物景观。
整形植物必须及时修剪保持形态,悬垂植物生长健壮,整体效果好。
4.2.1.3 花卉花期整齐,株行距适宜,无空秃、色彩效果好。
4.2.1.4 绿带必须无裸地,可种植地被植物或草坪。
4.2.1.5 绿带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整洁无垃圾;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4.2.1.6 辅助设施(包括支撑物和悬挂容器)必须安全、完好、整洁、美观。
4.2.1.7 道路绿化带冬季浇水应注意不要让水溢出,避免造成路面结冰。
4.2.2 道路绿化带养护作业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
5 借地绿化养护标准5.1 总体标准:指借地绿化养护的整体质量,内容有植物养护、树木存活率、病虫害防治标准及管理标准。
5.1.1 植物养护标准:5.1.1.1 根据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阳、耐阴、耐旱、喜湿等分别养护,做到季相分明,群落完整。
5.1.1.2 植物生长健壮正常,全年有绿化效果,无枯枝烂头、无死树。
应有30%面积种植养管粗放的地被植物。
没有地被植物的区域内杂草高度不超过30cm,绿地内藤类杂草应予清除。
5.1.1.3 每年施冬肥(有机肥)一次,养管粗放的地段可用农家肥。
5.1.2 树木存活率: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95%以上,无缺株、死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