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完整版

合集下载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引言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一系列的养护管理标准。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全面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并以 Markdown 格式输出,以方便编辑和分享。

目录1.定义和概述2.城市园林绿化规划3.植物养护管理4.绿地养护管理5.设施设备养护管理6.病虫害防治7.绿化检查和评估8.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9.总结与展望1. 定义和概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是指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其目的是确保城市绿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美好的居住环境。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应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植物养护管理、绿地养护管理、设施设备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绿化检查和评估、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础工作,是确保城市绿化养护工作有序进行的关键。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绿化区划划定:根据城市的功能区划和建设规划,确定各个绿化区的位置和范围。

•绿化设计方案:根据城市的地形、气候和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绿化设计方案,包括植物配置、景观构思等。

•绿化施工计划:制定绿化施工的时间表和工序,并确保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

•绿化质量控制:制定绿化质量验收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估。

植物养护管理是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的核心内容。

在植物养护管理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种植选择:根据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土壤类型,选择适应性强、抗病虫害能力好的植物品种进行种植。

•浇水管理:根据不同植物品种的需水量,合理安排浇水频率和用水量。

•施肥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案,并确保施肥的时机和用量适宜。

•修剪管理: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和整形,保持植物形态的美观。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为适应xx市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xx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辽宁省地方标准DB/T2100P54005 87:《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213-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制定本标准和规程。

一、城市园林绿地养护作业质量标准(一)道路绿地(含行道树) 1、树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

(1)主侧枝分布均匀、通风透光,无枯死枝和人为损坏。

(2)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无枯死树,保存率98%(含98%,下同)以上。

(3)树木补植成活率95%以上。

(4)行道树树干倾斜度不超过15 ,补植行道树纵向误差在3厘米内。

2、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不脱脚。

(1)无缺株断条。

(2)修剪及时、整齐美观,篱顶篱壁平整、棱角和线条统一划齐,边缘清晰。

3、人工草坪长势良好。

(1)无明显杂草、无老化、无斑秃现象。

(2)及时修剪。

(3)人工草坪纯度90%以上;自然草坪无高荒草,覆盖率达98%以上。

4、花卉栽摆整齐、色彩鲜艳。

(1)无明显枯死株、无倒伏和人为损伤。

(2)缺株率不超过3%。

(3)适时换花,残花叶低于5%。

5、绿地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积水。

(1)园林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

(2)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无破损倒伏现象。

6、病虫害防治(1)树木病虫害防治①钻蛀害虫(光肩星天牛、芳香木蠹蛾等)有虫株率不超过2%。

②枝干害虫(日本松干蚧、柳蛎蚧等),枝条平均每50cm长活虫不超过5头,有虫株率不超过3%。

③食叶害虫(天幕毛虫、各类毒蛾、蚜虫、葡萄艳虎蛾等)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

④病害(松落针病、杨褐斑病、苹桧锈病等)发病株率不超过5%。

(2)草坪病虫害防治①地下害虫(金龟子、夜蛾等)危害面积不超过总面积2%。

②食叶害虫(粘虫、草地暝等)被虫咬的叶片不超过5%。

③病害(早熟禾叶锈病、叶斑病等)叶片不超过5%。

美化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美化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养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四条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节约资源、生态环保、景观美化、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涉及的园林、林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提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化设施的权利和义务,对损害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养护管理责任第八条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责任分为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项目、单位自管绿地、居住区绿地、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

第九条政府投资的城市绿化项目的养护管理责任,由项目业主单位承担;单位自管绿地的养护管理责任,由单位承担;居住区绿地的养护管理责任,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承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养护管理责任,由区(县)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责任人对所负责的绿化项目或者绿地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定期进行浇水、修剪、施肥、除草、治虫、护树等养护管理工作;(二)及时发现并处理绿化植物病虫害和自然灾害;(三)定期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杂物,保持绿化环境整洁;(四)对绿化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绿化设施完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文件津园科〔2008〕118号—————————————————————————————关于印发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城市绿化发展,保护绿化成果,确保城市绿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养护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在总结多年城市绿化施工、养护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先进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市园林局编制完成了《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市园林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前言为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督,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 园林植物1.2.1 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

绿化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绿化活动和管理行为。

第三条绿化管理原则城市绿化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绿化管理部门职责市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化管理要求(一)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城市绿化标准、规范和设计导则的要求。

(二)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突出城市特色。

(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科学选择植物种类,注重景观效果和生态效益,提高绿化质量。

第六条绿化工程验收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城市绿化工程验收标准进行。

经验收合格的城市绿化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绿化日常管理(一)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的日常管理,确保绿化工程的安全、整洁和完好。

(二)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浇水等养护工作,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和美观。

(三)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绿化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绿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八条绿化植物保护(一)禁止下列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1. 损坏绿化植物;2. 擅自采摘绿化植物果实;3. 在绿化植物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4. 其他损害绿化植物的行为。

(二)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绿化设施管理(一)绿化设施包括绿化小品、座椅、灯具、护栏、警示标志等。

(二)禁止下列损害绿化设施的行为:1. 擅自移动或者损坏绿化设施;2. 在绿化设施上涂写、刻画或者张贴广告;3. 在绿化设施周围堆放杂物、挖沟开渠、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4. 其他损害绿化设施的行为。

园林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养护管理制度

园林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林养护管理,规范园林养护工作,保障园林绿化质量和市容市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区内所有园林绿化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包括市政园林绿化部门、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养护管理公司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园林绿化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园林养护管理,切实维护城市绿化环境。

第四条园林养护管理应当坚持“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科学领养护、精细管理”的原则,推动园林养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条市政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市区内园林养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区园林绿化部门则负责本区内园林养护工作的具体管理。

第六条园林养护管理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护和改善园林绿化环境质量为中心,以提高园林绿化环境质量为目标,做好园林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园林绿化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园林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市政园林绿化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园林养护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本制度。

第二章园林养护管理责任第九条园林绿化单位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落实养护管理责任,确保园林养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市政园林绿化部门要负责制定园林养护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各项管理措施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园林养护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园林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分工的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养护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三条园林养护管理部门要对园林绿化单位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督促。

第十四条各区园林养护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配合市政园林绿化部门的管理工作,开展园林养护工作。

第三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第十五条园林养护管理部门要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园林养护管理方案。

创文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创文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创文明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一、绿化养护的基本要求。

咱创文明城区呢,这园林绿化养护可得做到位。

就像照顾自家孩子一样,得精心。

1. 植物的健康。

植物要是不健康,整个园林的颜值就下去了。

绿植得是茁壮成长的状态,不能病恹恹的。

叶子要鲜绿,不能发黄或者有黑斑啥的。

像那些树啊,树干得笔直挺拔,不能有破损或者腐烂的地方。

要是发现有病虫害,那可得赶紧治,不能让病虫害蔓延开,就像家里发现老鼠得赶紧抓一样。

2. 植被覆盖率。

咱们城区的绿地得足够多,不能这里一块秃地,那里一块荒地的。

草地得是绿油油的一大片,像给大地铺上了柔软的绿毯。

灌木丛也得整整齐齐,起到很好的分隔和装饰作用。

树木的种植也得有规划,不能稀稀拉拉的,要形成一片片树林,让人走在里面感觉像走进了绿色的小世界。

二、浇水和排水。

水可是植物的生命源泉啊。

1. 浇水频率。

不同的植物对水的需求不一样。

像那些比较耐旱的植物,就不能浇太多水,不然会被淹死的。

但是那些喜水的植物呢,就得经常浇。

比如说夏天的时候,天气热,水分蒸发快,就得勤浇水。

一般早上或者傍晚浇水比较好,中午大太阳的时候浇水,水就像热水一样,会把植物烫坏的。

就像我们人,大中午喝热水也不舒服呀。

2. 排水。

如果下大雨了,园林里不能积水。

积水就像给植物泡在澡盆里,时间长了会把植物的根泡烂的。

所以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像排水沟要保持畅通,不能被树叶或者泥土堵住了。

要是发现哪里积水了,就得赶紧想办法把水排出去,可不能让植物在水里泡着难受。

三、修剪整形。

这修剪啊,就像是给植物做造型,让它们变得漂漂亮亮的。

1. 树木修剪。

树木的树枝不能乱长,要定期修剪。

比如说那些长得太密的树枝,会挡住阳光,让其他树枝长不好,就得把它们剪掉一些。

还有那些枯枝、病枝,就像人的坏头发一样,得毫不留情地剪掉。

修剪后的树木形状要好看,有的可以修剪成圆形,像个大绿球;有的可以修剪成伞形,像一把大绿伞,给人遮阴。

2. 灌木修剪。

灌木更是要修剪得整整齐齐的。

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

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

精心整理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适应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保护绿化成果,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花卉、地被、草坪、竹类、古树名木及园林绿地内基础设施等的养护管理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各类城市(含1234地。

56圃地。

7、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8、树冠树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大多数树种由中心主枝、主枝、副主枝、三级主枝枝组,包括结果枝和生长枝等大小枝条组成,棕榈科和铁树科指主干以上的簇生叶部分。

9、花蕾期植物从抽苔观蕾到开花前的时期。

10、叶芽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叶芽外形较瘦小,先端尖。

11、花芽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花芽外形较肥大,略呈圆形。

12、生长势12、为全市人民服务,面积在10公顷以上,且年人流量在50万人次以上,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健全服务设施的综合性公园;3、城区快速路、主干道及城市河流、城墙的两侧带状公园、街旁绿地(小游园);4、位于车站、码头、机场等集散广场、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交通岛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的街旁绿地或小游园;5、主干道及行道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次干道、支路的道路绿地。

(二)二级养护管理绿地1、为一定区域市民服务,面积在3-10公顷,且年游客量30万人次以上,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较好的服务设施设备的区级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2、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街头绿地或小游园;3、城区次干道道路绿地(已划为一级养护管理的除外)。

(二)三级养护管理绿地123411.2修剪乔木整形修剪效果要与四周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内膛通透,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面,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平行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花蕾期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叶芽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3.4花芽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不定芽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6生长势植物的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8古树名木树龄达百年以上或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以及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3.9地被植物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盖园林地面的植物。

3.10分枝点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的部位。

3.11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上承树冠,下接根系。

3.12主枝自主干生出,构成树型骨架的粗壮枝条,。

3.13侧枝自主枝生出的较小枝条。

3.14小侧枝自侧枝上生出的较小枝条。

3.15春梢初春至夏初萌发的枝条。

3.16园林植物养护管理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17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的技术措施。

3.18冬季修剪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的修剪。

3.19夏季修剪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的修剪。

3.20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它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21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个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达到减少枝条,刺激侧芽萌发新梢的目的。

3.22回缩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的修剪方法。

3.23疏枝将树木的枝条贴近着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3.24摘心、剪梢将树木枝条剪去顶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3.25施肥在植物生长和发育过程中,为补充所需的各种营养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3.26基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为底肥的肥料,多为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3.27追肥植物种植或栽植后,为弥补植物所需各种营养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3.28病虫害防治对各种植物病虫害进行预防和治疗的过程。

3.29人工防治病虫害针对不同病虫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块虫包、刷除虫卵、刺杀蛀干害虫以及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30除草植物生长期间人工或采用除草剂去除目的植物以外杂草的措施。

3.31灌溉为调节土壤温度和土壤水分,满足植物对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浇灌的措施。

3.32排涝排除绿地中多余积水的过程。

3.33返青水为植物正常发芽生长,在土壤化冻后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4冻水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冻前对植物进行的灌溉。

3.35冠下缘线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树树冠底部缘线形成的线条。

3.36黄土不露天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树皮等其它材料,对绿地内和树冠下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以期达到绿化、美化、抑尘和保墒的目的。

3.37分级养护管理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为:特级养护管理、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4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4.1 特级养护质量标准4.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1.2 园林植物4.1.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

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1.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4.1.6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 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4.2.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4.2.2 园林植物。

4.2.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 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4.2.6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4.3.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4.3.2 园林植物4.3.3 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

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4 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3.5 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3.6 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4 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参考表1。

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5.1 园林树木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5.1.1 修剪a) 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为2.8m。

郊区可适当提高。

b) 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围内的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

d) 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a)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

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 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紫珠、丁香、黄刺玫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或重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c) 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荆、贴梗海棠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

5.1.2灌水、排涝5.1.3 中耕除草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5.1.5 更新、调整和伐树5.1.6 病虫害防治应保护和利用天敌,创造有利于其生存发展的环境条件。

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虫、以虫治虫、以鸟治虫、以螨治虫、以激素治虫,以菌治病虫等。

主要包括饵料诱杀、灯光诱杀、潜所诱杀、热处理、截止上树、人工捕捉、挖蛹或虫、采摘卵块虫包、刷除虫或卵、刺杀蛀干害虫、摘除病叶病梢、刮除病斑、结合修剪剪除病虫枝等。

a) 应选用高效、低毒、无污染、对天敌较安全的药剂。

被北京农药管理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赛力散、毒杀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钠、培福明、杀虫脒、二溴氯丙烷、蝇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杀螨醇、氧化乐果、久效磷、对硫磷等对人毒性较大、污染较重、对天敌影响较大的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同样严禁使用。

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

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5.1.7 防寒5.2 园林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5.2.1 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性、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5.2.2 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5.2.3 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花池应在适当位置加设排水孔。

5.2.4 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特别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5.2.5 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5.2.6 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5.2.7 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

5.2.8 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5.2.9 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5.3 草坪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5.3.1 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5.3.2 修剪a) 野牛草:全年修剪不少于3次,自5月至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

b) 大羊胡子:基本上可以不修剪,为提高观赏效果一年可修剪2次~3次。

c) 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

5.3.3 浇水5.3.4 施肥5.3 .4.2 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次~3次,每次约10 g/m2~15g/m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