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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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机构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由于历史原因、资金与技术设施不足、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许多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和风险。

为了确保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执行有力的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水平。

具体目标包括:1. 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标准。

2. 组织养老机构进行自评,并确定达标建设优先顺序。

3. 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

三、工作流程1. 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标准与消防部门、国家标准制定机构等相关单位合作,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标准。

标准应包括消防设施、人员配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内容。

2. 进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评组织养老机构进行自评,评估消防安全现状,并确定达标建设的优先顺序。

自评应包括建筑物结构、消防设备、疏散通道、人员培训等方面内容。

3. 完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自评结果,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包括制定消防安全手册、消防演习计划、灭火器材使用规范等。

同时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确保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落实。

4.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和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宣传教育内容包括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知识等。

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的使用、疏散逃生程序等。

5.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组织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整改隐患。

建立消防安全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实施计划1. 第一年:制定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标准,并进行养老机构自评。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3.04.22•【字号】沪民福发[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的通知(沪民福发〔2013〕12号)各区县民政局:为提高养老机构安全防范能力,贯彻《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要求》(沪民福发〔2012〕40号),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改造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养老机构设施消防安全为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改造一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

至“十二五”期末,力争使全市养老机构消防环境有较大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实施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2011年1月1日前执业并运营的养老机构。

三、实施期限2013年4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总体要求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配置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等相关标准和要求,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通过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通过竣工消防验收备案等)。

消防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建筑,须有房地产权证记载或使用权证明(含所在街镇书面认可证明)。

重点改造范围:建筑消防设施器材。

包括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灭火器;安全疏散设施。

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重点部位。

包括氧气瓶存放室、泵房、消防控制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标志。

包括消防标志、标识、疏散指示标志;其他必要的消防改造项目。

五、实施步骤消防改造项目应履行相应程序,租赁房屋开办的养老机构,需事先取得产权所有方书面认可。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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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检查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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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消防档案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3.相关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2.消防安全例会记录及其决议;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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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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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各类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养老机构是指经依法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没有依法登记的参照执行。

第三条养老机构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图片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五条养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当确定1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鼓励聘任注册消防工程师提供技术服务,其余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4.1条规定,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养老机构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值班人员。

第七条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结合实际,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七)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八)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消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

第四条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岗位责任人,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培训,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填写并妥善保存消防档案资料,随时备查。

第五条养老服务机构应对管理运营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养老服务机构与其他场所合用的,应与相关单位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布局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明确各片区养老服务机构用房布点要求,编制养老服务机构用房布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养老服务机构内老年人建筑应符合一、二级耐火等级要求。

如采用砖木结构等三级耐火等级结构的老年人建筑,建筑层数不应超过2层。

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应当符合技术标准规定。

第九条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年人的居住、活动建筑以及其他有人居住的房间,严禁使用彩钢板搭建。

第十条设置于高层建筑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最大防火分区面积为1500㎡;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老年人建筑最大防火分区面积2500㎡;三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老年人建筑最大防火分区面积1200㎡(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又出新规范为了安全一定要看(含表格)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又出新规范为了安全一定要看(含表格)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又出新规范!为了安全一定要看!(含表格)
前言: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试行)
附件一
附件二
消防档案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3.相关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2.消防安全例会记录及其决议;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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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养老机构的保障和管理工作愈发受到社会关注。

在养老机构中,消防安全问题一直是关乎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对养老机构进行严格管理。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1. 消防通道:养老机构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楼梯间应设置疏散指示标识。

2. 疏散照明和标识:养老机构内应配备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设施,并设置疏散指示标识。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养老机构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4. 消防水源:养老机构周边应设置消防水源,并保持消防水泵、消防栓等设备完好。

5. 防烟排烟系统:养老机构应配备有效的防烟排烟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出烟雾,保障被救援人员的安全。

三、应急管理1. 消防演练:养老机构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和老人的消防逃生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2. 应急预案:养老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行动流程和责任分工。

3. 灭火器材:养老机构应储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对员工进行相关操作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使用。

四、管理责任1. 公司管理责任:养老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岗位,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

2. 安全意识教育:养老机构应加强员工和老人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3. 监督检查:上海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理。

五、结语消防安全是养老机构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做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仅可以保障老人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能提高养老机构的整体管理水平。

希望上海市的养老机构能够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六、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安全对于养老机构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强制性消防标准,严格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切实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及职责。

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养老机构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工作直接负责。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保安、厨师、电工、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等。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包括: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设施操作、燃气设备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根据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三)明晰多主体各方责任。

养老机构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同时明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

养老机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并督促、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规范场所安全设置(四)合建要求。

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

养老机构内除可设置满足其使用功能的附属库房外,不应设置生产场所或其他库房,不应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沪民福发[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通知(沪民福发〔2012〕40号)各区县民政局、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上海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为加强本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提高养老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现将《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2012年11月5日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为加强本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本市养老机构实际,制订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本市民政部门批准执业的养老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机构应贯彻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灭初起火灾、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

(一)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机构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

1、全面负责本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机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或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志愿消防员,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3、为本机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4、审查批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年度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整改、改造方案。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7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17号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和《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请在开展等级评定工作中对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2020年7月16日上海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细则A.基本要求序号评定项目一级必备二级必备三级必备四级必备五级必备1基本要求1.1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原许可证尚在有效期限内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2养老机构运行时间开办运行时间为一年及以上;新办养老机构、首次申报等级评定养老机构(不含已参加过2015年—2018年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最高只能申报评定三级。

1.3养老机构规模(床位)≥10≥50≥50≥150≥1501.4床位入住率要求≥30%≥35%≥50%≥60%≥80%1.5消防设施、安装、配置与使用符合相关部门专业要求,并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有关材料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6年内无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事故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7护理员与入住老人配比(依照《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DB31/T685—2020相关条款执行)必备必备必备必备必备1.8内部设立医疗机构——————必备必备2场地及硬件设备要求2.1医疗用房————有专门的医务用房符合相关医疗部门要求2.2单床使用面积————≥6m2≥6m2≥6m22.3就餐功能区域(重度且长期卧床、日常生活完全依赖他人的服务对象是否不计在比例中)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餐位与至餐厅就餐的老人比例达到1:2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餐位与至餐厅就餐的老人比例达到1:2设置含就餐功能的区域,餐位至餐厅就餐的与老人比例达到1:22.4康复活动区域——设有康复活动区,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设有康复活动区且总面积≥60m2,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设有康复活动区且总面积≥80m2,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设有康复活动区且总面积≥100m2,并配备相应的康复辅助器具2.5护理型床位占机构总床位的占比(适用于公建养老机构)≥40%≥50%≥60%≥70%≥80%2.6认知症照护单元床位占机构总床位的占比(适用于公建养老机构)————≥10%≥15%≥20%3其他要求3.1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兼职专职专职3.2未列入信用信息失信名单(严重失信机构不得参与等级评定)必备必备必备必备3.3护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要求100%;持等级证书要求(持等级证书要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作进一步修改)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30%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50%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70%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75%持证率100%;等级证书持证率≥80%3.4社会组织等级要求(适用于社会服务机构类养老机构)——————应取得社会组织AAA或以上应取得社会组织AAAA或以上B.评分标准序号评定项目次分项分值得分1安全标准(200分)1.1院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救护车、消防车出入畅通。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一、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

二、职责1.院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消防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2.保卫科负责全院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各科在院安全管理小组的指导下按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处理管理制度、全院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教育、检查以及责任落实工作。

4.各科室消防安全工作职责(1)在保卫科业务指导下完成消防任务。

(2)各科每年两次对防火队员进行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3)各科的安全员负责本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器材检查。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一)消防安全的防范1.消防安全教育(1)各科应在院安全管理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科室的职工、休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保卫科每年组织1-2次,职工学习相关消防法规、条例及我院安全防火管理要求。

(3)保卫科每年进行1-2次消防安全知识理论考试和实际演练。

2.防火措施(1)院内按照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设立消防安全标志。

(2)消除火灾隐患,院内禁止燃放爆竹。

不准乱扔烟头。

严禁带火种进入可燃场所。

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3)每年12月底前基本清除所有杂草、落叶消灭火灾隐患。

烧杂草、乱树枝、树叶、废纸、过期文件等,应有专人看管。

(4)各区要严格控制休养人员吸烟及所用火种。

不准安排康复训练的休养人员单独去放火烧荒,休养区要严格管理好氧气瓶,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方法。

(5)凡有使用可燃气的科室或个人要妥善安全保管和使用。

(6)非工作需要、一律不准私自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

(7)司机要严格控制油料的使用,车上要配齐灭火器,并做到随车携带。

3.明火使用管理(1)各科室需使用明火,应到保卫科书面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明火。

(2)应有专人管理,保卫科人员监督实施。

(3)报批未批准,严禁使用明火。

养老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养老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养老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养老中心作为一个关注老年人福利与安全的机构,其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养老中心内的老人能够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生活,养老中心应制定一套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就养老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论述。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1.1 背景养老中心是为了给予老年人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而设立的机构,然而,在养老中心中,老年人的身体机能较弱,消防安全问题极易引发事故。

因此,制定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1.2 目的养老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养老中心内的老人生活环境的安全性,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提供相关的应急措施,以降低火灾事故对老人的伤害。

二、制度内容2.1 消防设施设备的规划和配备养老中心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老人活动的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灭火器箱、防火门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建立健全的巡查制度。

2.2 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养老中心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包括火警报警流程、火灾疏散逃生方法、灭火器的正确使用等内容,提高老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3 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养老中心应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室内电线电器的安全正常使用,以及老人的生活用电安全等方面。

2.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养老中心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预案内容包括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报警、疏散逃生、安全出口的设置等方面,以确保老人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

2.5 坚持日常巡查与管理养老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日常巡查与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老人房间内存在的火灾隐患等情况。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为了保证养老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与监督,养老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和巡查。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养老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XF/T1245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DB36/T1086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管理规范DB36/T1087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养老机构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机构。

3.2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格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安全职责4.1一般规定4.1.1养老机构应当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1.2养老机构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

4.1.3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定期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现场检查单位主体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
缺少安全出口的
A
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的,扣3分
B
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扣2分
B
5
防火检查
10
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发现并及时消除隐患;护理人员、保安、电工、厨师等员工是否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起居室、疗养室、病房、活动室、厨房等重点部位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管理情况;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定期检查情况,电气线路是否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2分
B
未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保记录的,扣2分
B
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的,扣2分
B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的,扣2分
B
未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扣1分
C
不需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未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加强物防、技防措施的,扣2分
A
3
消防审批手续履行和消防重点部位确定
5
依法履行消防审批程序,重点部位确定准确、标识明显。社会福利机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或变更房屋用途时应依法办理消防审核、验收手续;实施新、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社会福利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防火标志和明确防火责任人。

中老年活动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老年活动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二、消防安全责任1.中老年活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消防演练的组织等。

2.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进行定期培训。

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中老年活动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烟感报警器、喷淋系统等,保证其完好有效。

2.中老年活动中心应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责任人,并制定相关维护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故障,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消防演练和培训1.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包括消防逃生演练、火灾扑救演练等,以提高中老年人员的灾害应对能力。

2.中老年活动中心应邀请消防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火灾的危害性、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五、火灾预防措施1.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加强火灾预防宣传教育,提高中老年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告知火源的处置方法、禁止吸烟和乱停乱放等。

2.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电路的安全可靠,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3.中老年活动中心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保证火灾发生时中老年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六、火灾应急处理1.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流程。

2.发生火灾时,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报警求助,同时尽量进行初期灭火。

3.中老年活动中心应根据火灾事故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医疗救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消防检查和整改1.中老年活动中心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

2.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后,中老年活动中心应重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八、处罚与奖励1.对于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或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中老年活动中心,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暂停或关闭部分或全部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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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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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检查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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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消防档案内容
一、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1.单位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设计审核、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法律文书;
3.相关委托、租赁经营合同;
4.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记录;
2.消防安全例会记录及其决议;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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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类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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