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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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4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虽然说每个建筑出问题造成损失了就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但是这些赔偿都是基于确定了负责人的前提下才能够实现的,而现实中却因为很多工程的质量负责人在竣工之后就出现了人事变动,因此必须设置终身责任。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是指什么?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方主体,分别建立责任人档案,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责任人变动,及时进行工序签证,办理责任人变更手续,让工程质量责任档案与责任人相伴终生,从源头上建立了确保建设质量的安全保障体系。

制度规定,凡参与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的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终身负责,无论何时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当时项目负责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绝不姑息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2.《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

32.《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4]124号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说明

关于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说明

关于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说明1、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信息与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上的工程概况及五方责任主体登记信息应保持一致。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原件,按资料内容认真填写,盖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号应与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证号一致,建设单位应填写工程师证号,联系方式应真实有效。

3、五方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后附合同复印件,该复印件封面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存放点,侧面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4、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提供原件,授权单位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盖法人章。

5、各授权委托书后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盖相关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点。

6、对于同时开工、同一标段、同一五方责任主体的工程项目,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前,需填写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该信息档案存放在其中一栋工程项目监督档案内,其余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出具说明,盖建设单位公章。

(该说明内容应包括该标段工程所有项目同时开工、同一五方责任主体,并注明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存放在×××工程中,监督注册号×××。

)7、对于不同时开工、五方责任主体其中一方不同一的工程项目,在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办理时,应分别填写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8、对于同一工程项目,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不一致时,如桩基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不一致,则需要分别填写法人代表授权书。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附件 3:工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信息档案建档日期:年月日第1部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信息登记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生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构造类工程建筑面积型/ 层数造价动工日期完工日期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身份证号姓名执业资格联系电话证书号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姓名勘探单位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证书号执业印章号联系电话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姓名设计单位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证书号及等级执业印章号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姓名执业资格联系电话证书号单位名称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身份证号师姓名执业资格联系电话证书号第2部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信息更改表工程质量终生责任信息更改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构造类工程建筑面积型/ 层数造价动工日期完工日期更改前更改后项目负责项目负责人姓名人姓名注册专业注册专业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号证书号执业印章执业印章号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更改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合同存案管理部门存案审察状况第3部分:工程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生责任承诺书自己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仔细执行以下职责,并肩负相应终生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察等单位供给真实、正确、齐备的建设项目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实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允许、建设工程规划允许、项目施工图审察和存案、质量安全监察、合同存案、动工安全生产条件审察等手续,领取施工允许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动工建设。

3、工程发包给拥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探、设计等单位,对规定一定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逼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状况,不压缩合理工期。

向施工现场供给经施工图审察机构审察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更改等有关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五方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建筑工程五方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建筑工程五方终身责任制是什么建筑工程五方终身责任制是什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那么建筑工程五方终身责任制是什么意思,一起来看看!五方责任制:“五方”指哪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xx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其责任和义务具体为:(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关于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关于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文档标题]关于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的实施方案[文档编号]X[制定日期]年月日[制定单位]X公司/部门[正文内容]随着建筑工程的日益发展,工程质量问题也成为影响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工程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以实现对项目所有参与方的工程质量终身追溯。

1. 实施目标建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做到全过程可追溯、所有方都有监管,提高工程质量稳定性、建筑行业持续发展水平与公共信任度,有效防范质量风险和问题,为建筑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质量保障。

2. 责任主体本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设置如下:1)业主: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负责项目审核、投资、融资和工程监督管理;2)总承包:包括总承包、分包等各类承包商,负责工程全部或部分施工任务;3)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图等相关文件的编制;4)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技术监督等相关工作;5)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具体实施。

3. 建立工程质量信息档案建立工程质量信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文件、规定、制度和资料等;2)工程资料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报批手续、验收单、质量追溯记录等资料;3)工程质量检验与监控资料,应包括质量检验报告、质量监控记录、检验票、检测仪器和设备维护记录等;4)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资质、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监理报告、施工方案等;5)全过程质量跟踪、回访资料,应包括全过程质量跟踪、回访的记录、总结等资料。

4. 实施措施实施本方案应遵循以下措施:1)建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监管平台,落实各方严格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2)对一个工程进行全过程管控,从项目签订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方位质量监管;3)建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追溯体系,做到工程质量终身追溯;4)落实各方责任和义务,及时处理和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5)建立相关追责机制,对出现的违法和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高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两书)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高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两书)

附件3:工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档日期:年月日第1部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第2部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第3部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情况,不压缩合理工期。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4、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围开展勘察业务,无越级和超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未转包或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附件:***项目**楼工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档日期:年月日第1部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第2部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第3部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 ***楼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情况,不压缩合理工期。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 ****#楼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无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未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建筑工程施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现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5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宣贯 2014-10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宣贯  2014-10
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 1
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 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 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之一的,对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 任追究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项目负责 人质量责任追究情况,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及处罚结果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给予信用惩戒。 鼓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项目负责 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等质量责任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
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 1
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 不予注册;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 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 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 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 督管理。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
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风险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风险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风险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简介该文档旨在详细描述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中所承担的风险和终身责任。

建筑工程中的五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在各个阶段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需要全面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

项目负责人的风险责任1. 合同责任:项目负责人在与其他责任主体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描述其在项目中的责任范围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一旦合同签订,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否则可能面临合同违约责任。

2. 安全责任:项目负责人需要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负有终身责任。

他们应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安排必要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3. 质量责任: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他们需要把控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使用材料的符合性,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4. 环境责任: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监督建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他们需要合理利用资源,采用环境友好的建设方法,并对建筑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规划。

5. 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需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他们需要了解建筑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确保工程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风险终身责任信息档案为了监督和记录项目负责人的风险终身责任,需要建立和管理风险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该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业经验等个人基本信息,以便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记录。

2. 项目负责人职责和责任范围:详细描述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中的职责和责任范围,包括合同责任、安全责任、质量责任、环境责任和法律责任等。

3. 风险记录和处理措施:记录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包括安全风险、质量风险、环境风险等,并记录项目负责人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处理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员 均到 岗履 职 。
3 严格按 照经施 工 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并加盖 专用章 、
的工 程设 计文件以及 施工 技 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的质量标准
精心组 织施 工
不 擅 自修 改 工 程 设 计

,不偷 工 减 料。
对 施工
中采用 的建筑材料 、
建 筑构 配件 、
设备和商 品混凝 土 、
预拌
砂浆严格 按规定进 行见证取样 检验 并有书面 记录 签字齐
工 程名称 工 程地址 建筑面积 开 工 日期
结构类 型/层数
竣工 日期
工程 造价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 证 书号
单位 名称
勘察单位
项 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 资格 证书号
执业印章号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身份证 号 注册专业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
项 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 资格 证 书号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第 3 部分:
工 程 质 量 终 身 责任承 诺 书
建设 单位 项 目负责人 质 量 终 身 责任承诺 书
本 人 承 诺 :在
工 程建设过程 中认真履行 下列职 责 并承担相应终 身质量 责 ,
任。
1、
工 程建设坚持 先勘察 、
后设 计 、
再施 工 的原则 。

勘察 、
设计 、
施工 、
本 人承 诺 :在
工程建设过程 中认真履行下 列职责 并承 担相应 终身质 量责 ,
任。
1 严格 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 围承担监理 任务 与本


工程施 工 单位 以及建筑材料 、 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 供应单位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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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建档日期:年月日第1部分: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
第2部分: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
第3部分: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情况,不压缩合理工期。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4、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无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未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无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情况。

室内试验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4、确保本单位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5、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6、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7、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8、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勘察业务:(附合同复印件)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设计或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不恶性压价竞争。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

3、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校对审核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向建设单位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真实、准确。

5、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涉及到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均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7、及时将设计图纸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并有书面记录,签字齐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均不使用于工程。

5、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分项、分部、竣工验收均符合要求。

所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与工程实体情况一致。

6、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返修。

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与本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方案,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协助业主做好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对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6、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第4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同志为
工程项目负责人。

其权是。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注:1、需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本授权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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