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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1.09•【字号】•【施行日期】2015.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省发改委关于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省教育厅: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5〕225号)及附件收悉。

为办好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经研究,同意实施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项目。

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根据《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公布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承办学校的通知》(全国学运会筹委会〔2015〕3号)的意见,浙江财经大学将承办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游泳赛事。

为满足赛事对游泳场馆的要求,以及赛后学校体育教学需要,有必要对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进行维修改造。

二、项目名称浙江财经大学游泳馆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校园内。

项目不需新征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学校建设规划要求。

五、项目维修改造规模和内容项目维修改造建筑面积4325平方米。

在不改变主体建筑结构基础上,按游泳赛事的场馆要求,对现有游泳场馆进行馆桁架检修及油漆、增设固定看台、增设室外辅助房、封闭走廊及媒体工作区,馆内比赛场地改造更新、馆内辅助用房改造、更衣淋浴室改造装修、强弱电系统、暖通及智能化系统改造、馆内活动看台改造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97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厅安排补助1200万元,学校自筹797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和招标项目建设工期为16个月。

本项目应在招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招投标书范本

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文件编号:CJZX-XJCG-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采购公告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作为采购单位,就“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1.招标编号:CJZX-XJCG-2.项目名称: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智能留样设备。

数量:。

详见《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和《采购需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企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为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相关项目建设和实施的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下载《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函》,地点:/(校务公开栏);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止(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7.投递《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函》时必须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详细说明方案、主要商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8.《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智能留样设备询价采购函》投递截止时间:年月日:整;投递地点: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号)。

9.联系方式: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总务处,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座机:-,传真:-。

杭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年月日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一)供应商须知、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报价及相关文件,逾期视为无效。

、供应商请认真填写“询价采购函”,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含设备购置费、运费、辅助材料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浙江财经大学提案管理系统

浙江财经大学提案管理系统

浙江财经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2014年5月第一章登陆系统及辅助程序安装 (3)第二章提案及处理操作 (4)2.1发起提案 (4)2.2附议人处理提案 (5)2.3代表团团长处理提案 (6)2.4提案工作委员会处理提案 (7)2.5承办人落实措施和结果 (8)2.6协办人处理提案 (10)2.7提案人回复 (12)2.8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结果 (13)第一章登陆系统及辅助程序安装打开浏览器,输入系统的登陆地址。

系统在正常运行前,要进行辅助程序的安装,辅助程序主要指辅助系统运行的插件程序,如IE7.0/IE8.0/ IE9.0/IE10.0/XP/Vista/Win7控件。

第一步:在系统的登录界面的正下角处“辅助安装程序”,用户点击“辅助安装程序”,出现所有系统提供的辅助程序列表,选择相应的安装程序,这里只需要安装“IE7.0/IE8.0/ IE9.0/IE10.0/XP/Vista/Win7控件”。

第二步:安装完成之后,输入用户名(工号)和密码(身份证末六位)登陆系统。

第二章提案及处理操作2.1发起提案进入系统之后,点击【我的模板】里的【教代会提案表】,打开之后提案人、提案人所在部门是系统自动带出的,需要填写“案由”、“分类”、“提案内容”、“提案人建议措施”,填写完之后,将“案由”复制到【标题】中,然后点【发送】,此时会提示需要选择附议的代表(注意必须选择两人及以上),点击【选择】,会跳出选择人员的对话框,双击将人员从左边选择右边,选择好之后点【提交】。

2.2附议人处理提案附议人进入系统之后,点击【待办事项】中提案人发起的提案,进入处理界面,如下图点击【附议人及意见】一栏的白色框,跳出输入意见的对话框,输入意见,点【确定】,然后再点【提交】。

2.3代表团团长处理提案代表团团长进入系统之后,点击【待办事项】中提案人发起的提案,进入处理界面,如下图签字及日期是系统自动带出的,填写完意见之后,点提交。

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国资〔2010〕1号(2010年1月10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92号)、《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78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其所属各级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

这里所称的学校所属各级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是指在资产管理上与学校存在隶属关系的各级事业、企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包括各级政府拨款形成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笫五条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使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应当坚持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控制、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校务会议、财经领导小组、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议决策机构。

第七条校务会议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最高决策机构,审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学校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审议学校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并提交校务会议决定。

第九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制度,讨论审议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并提交校务会议审议决定。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浙财院〔2006〕169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教学档案归档范围,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档案质量。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浙江财经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教学档案实行两级管理。

一级:各部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工作有永久、长期、短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学校档案室集中统一分门别类进行保管和提供利用。

二级:各职能部门在教学管理和教学保障工作中形成的,对其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相关职能部门集中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

各二级学院(部、实验教学单位,下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其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二级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和提供利用。

第四条校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设档案库房、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设专门场所或专柜存放教学档案。

教学档案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逐步科学化、统一化和现代化。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教学档案工作在学校主管档案工作和教学工作校长领导下,由校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实行分级、分工管理。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明确1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教学档案。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工作职责1、负责对接收来的档案进行整理、鉴定、保管和统计,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图书采购招标文件

图书采购招标文件

图书采购招标文件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1)一、招标项目 (1)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1)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四、联系方式 (1)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2)一、概述 (2)二、招标文件 (3)三、投标文件 (4)四、开标及评标 (6)第三部分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8)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10)第五部分附件 (20)投标函 (20)技术参数与商务条款偏离表 (2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根据AA大学新华学院2015年关于图书采购计划,我中心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投标单位,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一)项目名称:图书采购(二)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截止时间:2015年12月7日17:00时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标书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递交。

(三)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AA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行政楼A107。三、开标时间及地点(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电话:地址: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概述(一)投标人资格1. 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图书的经营范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2. 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服务记录和表现。

4. 投标人须提供可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合法有效文件;投标人需与全国各大主要出版社有购销协议、有与高校图书馆合作的经历且具良好的信誉;投标人需具有符合我院专业设置的图书经营特色和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人需在广州市有较大规模和固定的销售场所。

(10家以上的出版社购销协议,提供5家以上的高校图书馆采购合同;提供复印件,出示原件)。5. 投标人应具有1000万以上注册资金,须有能力在广州市及东莞市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资产管理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资产管理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系统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TZB-HFWZ采购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9)一、总则 (9)二、招标文件 (11)三、投标文件 (13)四、投标 (15)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15)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1)一、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不限于以下) (21)二、建设原则和总体要求 (21)三、系统构架及运行环境要求 (22)四、系统模块及功能要求 (22)五、项目实施及管理要求 (25)六、交货、验收及质保服务要求 (25)第五章采购合同 (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第七章评标办法 (57)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资产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CTZB-HFW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发售地点:杭州市文晖路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室(文晖大桥西侧下桥口);.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标书售价(元):每本标书售价元。

浙江财经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暂行规定【模板】

浙江财经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暂行规定【模板】

浙财院〔2001〕155号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浙江财经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浙江财经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暂行规定浙江财经学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基建、修缮项目的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基建投资效益。

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和修缮工作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审计的主要事项1、工程招投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项目的立项、预算、资金来源、招标签定、合同或协议中的贵、权、利,质量、工期、取费等级、奖罚、保修等内容是否全面、合规。

2、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开工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包括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学院领导的批准意见。

3、工程的管理,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的管理,设备材料采购,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过程管理情况。

4、竣工决算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监理报告、工程结算与价款结算,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财经问题。

(1)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2)工程质量是否真实,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各项计费及执行定额文件、信息价是否准确、合规;(3)工程交付使用,移交手续是否齐全乌合规。

5、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合格15天内,把下列文件、报表和资料送审计室。

(1)项目批准建设的有关文件、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书;(2)建筑施工合同或协议、自行采购材料的票据、主要材料的合同、各种消耗物资清单及出入库资料、设计变更资料; (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飞工程进度报表、工程变更签证单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决算书、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

6、基本建设项目在院基建处、审计室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审计室统一组织实施审计。

二、工程的预付款、结算及审计费用1、批准安排的工程项目按照合同及预(决)算审核的结果,由学院财务处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

浙江财经学院科研课题经费配套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科研课题经费配套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科研课题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一、科研课题经费类别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高科〔2009〕1号)有关规定,我校科研课题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包括下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横向课题经费和校级课题经费。

二、纵向科研课题经费配套资助办法(一)对纵向科研课题分等级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见下表。

各类纵向科研课题配套资助经费表注:1.联合资助:指课题批文中2个以上单位共同主持承担研究工作,但不包括参与单位。

2. 子课题承担单位:指课题批文中某项子课题(单独列项)的承担单位。

3. 我校教研人员作为课题合作主持者或子课题承担者以课题正式批文为准。

(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配套资助经费最高额度:国家级人文社科类30万元,自然科学类50万元;教育部人文社科类24万元,自然科学类40万元;省级人文社科类18万元,自然科学类30万元。

(三)变更依托单位和负责人的课题经费配套管理1.国家级课题负责人拟调离我校并将课题依托单位变更为新调入单位前,如课题已通过中期检查须将已配套经费的50%退回我校,尚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须将已配套经费全额退回我校。

调入我校的课题负责人未将课题依托单位变更为我校的不予经费配套,将课题依托单位变更为我校的(以批文为准),以实际转入我校财务账户的下拨经费配套额的50%予以配套。

2.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下课题负责人拟调离我校并将课题依托单位变更为新调入单位前,须将配套经费全额退回我校。

(四)课题经费下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配套;课题按期结项后,再配套剩余经费。

(五)我校教研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研究,该课题承担单位是外单位但有经费拨入学校财务账的,视同横向课题进行管理和工作量计算。

(六)横向科研课题不予配套资助。

三、校级课题只予以立项经费资助,不予配套资助。

四、科研课题经费管理(一)校科研处是学校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部门;财务处为科研课题经费的核算部门。

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相关规定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为了鼓励我校教研人员多出快出精品力作,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建设,特制定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管理办法。

一、资助范围专著出版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校教研人员在专业领域内的优秀学术著作的出版。

专著出版资金资助对象主要为申请者已撰写完成但尚未正式付印的书稿,优先资助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成果。

省部级以上课题下拨经费和校内配套经费总计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结项成果不属于此办法资助范围。

二、申报和评审1.专著出版资助每年上半年申报和评审。

2.申请专著出版资助者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必须在著作的前言或后记或作者简介中能够反映出是浙江财经学院的教研人员,并写明本书的出版得到浙江财经学院的资助;著作权属多人时,其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研人员,著作权须无任何争议。

(2)以课题结项成果申报,申请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

(3)申请者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曾申请而未被批准的项目,如无重大改动不得再次申报。

(4)申请者在有效时间(上次评审结束至下次评审开始)内已经出版的学术专著,需符合本条件中第一项方可提出申请,评审通过后按同类资助额度的50%予以资助。

3.以专著书稿形式申请资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浙江财经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2)完整的专著书稿清样一份,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3)可反映书稿水平的材料(包括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4.已出版的学术专著申请资助的,须提交15本,供评审和存档。

5.申请项目经科研处审查,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6.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待正式出版后凭该书出版社发票兑现资助。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1.专著出版资金资助额为每项1万元。

对已获省级以上学术专著出版全额资助的项目按每项奖励1.5万元,对已获省级以上学术专著出版部分资助的项目按每项奖励1万元,奖励折算成科研工作量于年底发放,但其工作量不再计入综合奖考评范围。

学院资产二级管理办法

学院资产二级管理办法

学院资产二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实现资产账目和资产实物清晰对应,使用、保管、调配合理规范,理顺学校各级资产管理单位职能和权责关系,建立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优化、监督公正、跟踪问效、管理高效的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修订学校资产二级管理办法:一、学校资产设备处和财务处分别设一级物账和一级财账。

一级物账和一级财账按分类、分户分别详细登记全校资产实物和资产价值情况,物账与财账应清晰对应。

二、资产设备处负责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资产的一级账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资产二级账。

三、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各使用单位、部门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部门资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调配使用,并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安全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

四、一级资产管理单位和二级资产单位的职责(一)一级资产管理单位是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由资产设备处负责对全校资产进行管理,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2,负责全校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3,负责主持、参与学校各类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论证、购置、招投标、验收、报批、调配、发放、维护等项工作;4.负责学校二级资产管理单位用各种经费购置的资产账、卡、物的一级管理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与维护,实现对资产的信息化、网络化管理;5,负责全校的资产入账、清查登记、统计报表工作;定期检查各二级资产管理单位资产完好及使用情况,每学期结束时与财务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6.负责对二级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办理二级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调配、转让、报损、报废手续,回收报废的仪器设备,处理残值上缴学校;7.对全校资产进行跟踪问效,对资产的使用进行全面宏观监管,为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提供依据;8,负责对全校资产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操守和资产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

浙江财经学院零星物资采购实施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零星物资采购实施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零星物资采购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物资采购工作,明晰工作职责,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根据《浙江财经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零星物资采购指的是单价或单次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万元的物资,包括教学、科研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家具等,不含软件、零星图书采购。

第三条零星物资采购资金系在学校安排的正常教学、办公经费和各类专项(不含个人各类专项)中列支的。

第四条一万元(含)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物资采购程序:1.各使用单位按年度计划或实际需求提出采购要求。

2.资产管理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物资的需求、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经费开支渠道等。

3.采购任务的落实:由各使用单位与资产管理处共同落实采购任务,各使用单位要对技术指标负责,资产管理处负责商务。

金额比较大的或重要的物资采购,校监察室共同参与。

合同签订后,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落实,资产管理处协助各使用单位落实任务。

第五条零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各采购单位应成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的三人以上的采购领导小组。

具体采购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经办,经办人与物资验收人不能为同一人。

第七条各单位在进行零星物资采购时,应坚持节约经费的原则,凡能打包进行招标的应该打包招标采购,避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发生。

第八条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物资按政府采购办法执行。

资产管理处定期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公布政府采购及学校招标供应商名单,供各使用单位选择。

第九条零星物资采购到货后,使用单位须严格按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验收,经办人员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十条零星物资采购工作应接受财务和群众的监督。

各有关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制度。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处会同监察室、财务处每年对各单位零星物资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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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沙发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浙财院2008-01浙江财经学院资产管理处2008年3月19日谈判文件目录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竞争性谈判须知三、竞争性谈判评审须知四、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五、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沙发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浙财院2008-012、采购项目名称和数量: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沙发维修项目项目(见清单)。

3、参加谈判厂(商)家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杭州或在杭州有分支机构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发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谈判文件于2008年3月21日至3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时)止。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4室。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2008年3月26日下午16:00时前向浙江财经学院交纳人民币壹仟元保证金。

6、谈判时间:2008年3月27日上午9:30时正,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4室浙江财经学院2008年3月19日竞争性谈判须知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1)“需方”系指浙江财经学院。

(2)“谈判响应方”系指向需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项目”系指按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项目。

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1)参加谈判的厂(商)家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杭州或在杭州有分支机构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政策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4)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5)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在本次谈判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受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均自行承担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参加谈判的保证金(1)谈判响应方应于2008年3月26日下午16:00时前向需方交纳壹仟元保证金,并到账。

(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应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争性谈判。

(3)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得出公示后7日后无息退还。

(5)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送达交付,经验收合格申请支付货款后15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谈判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保证金。

6、谈判有效期(1)自开标日起50工作日内,谈判响应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需方可与谈判响应方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谈判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谈判响应方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方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2007年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年检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四)(5)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相关项目的经验证明[须提供用户清单及所承担的内容、公司对本项目的优势等介绍])(6)提供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7)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综合评定第二名递补中标。

(8)其他谈判小组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1)谈判响应书(附件一)(2)初次报价表(注明项目完工日期,附件二)(3)方案书(4)响应谈判要求的计划承诺书(包括实施计划安排及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制)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及递交:(1)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第7条所叙顺序装订。

(2)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均须由谈判响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谈判响应方应写全称。

(3)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谈判响应方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方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副本同时提交给需方。

(4)如果谈判响应方未加写标记,需方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5)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方可以书面向需方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谈判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9、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谈判响应文件;3)以电讯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4)谈判响应方不符合“参加谈判的厂(商)家的资格要求”;5)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注册资金不符,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谈判响应文件;6)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7)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8)谈判时授权代表未到谈判现场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承诺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有加行,单价不得涂改。

10、如对本次谈判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2008年3月26日上午11时之前,送至浙江财经学院行政楼208室,需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谈判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

11、特别声明:价格是本次谈判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2、预算价:本次竞争性谈判设有预算价,对超出预算价的谈判响应单位不予考虑中标。

13、本谈判文件未尽事项,需方、谈判响应方、使用方友好协商确定。

14、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递交时间:2008年3月27日上午9:15时前(2)递交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1室 15、谈判地点和时间(1)谈判时间:2008年3月27日上午9:30时正(2)谈判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4室竞争性谈判评审须知1、谈判需方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谈判响应方须派代表参加(包括厂方代表)。

谈判前,公证人将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该文件。

2、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需方将组织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初次报价表》上写明的单价和总价如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如果确定谈判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4、谈判原则和方法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谈判响应方提供货物的技术性能、交货期限、状态、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谈判小组记名投票,书面推荐中标者。

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谈判响应方,对所有谈判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在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

否则将废除其参加谈判资格。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

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谈判文件。

5、中标通知谈判结束后,由浙江财经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

谈判要点1、谈判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有否遗漏,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价格、质量、维修工艺、质保时间等针对本次项目的综合评审:从价格、质量、维修工艺、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评。

3、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成功案例等。

4、售后服务承诺5、供货时间6、最终报价7、付款方式:(1)同时中标单位把投标保证金转保证金。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 5%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8、有否特别承诺9、其他谈判内容与技术要点:清单备注:皮质以学校提供的小样皮质为准。

附件一谈判响应书致:浙江财经学院(谈判响应方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采购有关活动,并进行竞争性谈判。

为此:1、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

2、由(银行名称)出具的保证金保函、汇票或支票(打√),金额为元。

3、所附初次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4、谈判响应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同意竞争性谈判须知的各项要求。

5、若中标,谈判响应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谈判响应承诺书自谈判当日起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8、我方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谈判响应方名称:(公章)全权代表签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日期:年月日初次报价表谈判响应方名称:(公章)谈判响应方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备注: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上报价需包含包括税金、运费、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2、此表与谈判响应书正本一同装在一单独的小信封内,密封后再放于正本封件中。

3、此表在不改变格式内容时,可自行制作。

4、各谈判响应方均需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安装调试及与原设备的兼容等等;其中设备清单需注明型号、配置和厂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浙江财经学院:(谈判响应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浙江省财经学院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其在谈判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二○○八年月日附: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浙江浙江财经学院: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编号)谈判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谈判,提供谈判货物一览表规定的(产品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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