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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沙发维修项目

招标编号:浙财院2008-01

浙江财经学院资产管理处

2008年3月19日

谈判文件目录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竞争性谈判评审须知

四、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五、附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沙发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浙财院2008-01

2、采购项目名称和数量:浙江财经学院图书馆沙发维修项目项目(见清单)。

3、参加谈判厂(商)家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杭州或在杭州有分支机构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发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谈判文件于2008年3月21日至3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6:00时)止。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4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2008年3月26日下午16:00时前向浙江财经学院交纳人民币壹仟元保证金。

6、谈判时间:2008年3月27日上午9:30时正,地点:浙江财经学院下沙校区行政楼二楼204室

浙江财经学院

2008年3月19日

竞争性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1)“需方”系指浙江财经学院。

(2)“谈判响应方”系指向需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项目”系指按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项目。

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

(1)参加谈判的厂(商)家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杭州或在杭州有分支机构的,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政策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4)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5)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在本次谈判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受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4、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均自行承担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参加谈判的保证金

(1)谈判响应方应于2008年3月26日下午16:00时前向需方交纳壹仟元保证金,并到账。

(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应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争性谈判。

(3)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未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果得出公示后7日后无息退还。

(5)中标的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送达交付,经验收合格申请支付货款后15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谈判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保证金。

6、谈判有效期

(1)自开标日起50工作日内,谈判响应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需方可与谈判响应方协商延缓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谈判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谈判响应文件包括:谈判响应方资格证明文件及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方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2007年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年检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四)

(5)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相关项目的经验证明[须提供用户清单及所承担的内容、公司对本项目的优势等介绍])

(6)提供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7)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书,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由综合评定第二名递补中标。

(8)其他谈判小组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包括:

(1)谈判响应书(附件一)

(2)初次报价表(注明项目完工日期,附件二)

(3)方案书

(4)响应谈判要求的计划承诺书(包括实施计划安排及售后服务承诺等,格式自制)

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及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第7条所叙顺序装订。

(2)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均须由谈判响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谈判响应方应写全称。

(3)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谈判响应方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皮上标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方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同时提交给需方。

(4)如果谈判响应方未加写标记,需方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5)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方可以书面向需方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谈判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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