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采矿设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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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采矿设计管理规定

xx煤矿采矿设计管理规定

附件1恒源煤矿采矿设计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设计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三条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

采区设计前,勘探程度必须达到《矿井地质规程》及规范的要求,并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报公司审批后,作为采区设计依据。

第四条采区几何参数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确定,推广大采区、大工作面布置,提升采掘装备水平,实现集约化生产。

第五条采区设计生产能力根据采区地质条件、煤层生产能力、采掘机械化程度、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及其接替关系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第六条采区内区段开采顺序根据生产准备、巷道维护、瓦斯治理、防治水等要求确定。

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下列规定:(一)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二)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

(四)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五)避免两翼工作面同时向采区上下山接近。

第七条巷道布置遵守下列原则:(一)巷道层位选择必须以有利于巷道维护,减少维修工作量为原则。

(二)在时间和空间上尽量避开采掘活动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将巷道布置在开采后所形成的应力降低区内。

(三)不能避开采动支承压力影响的,尽量避免支承压力叠加影响,或尽量缩短支承压力影响时间。

(四)布置在稳定的岩层或煤层中。

(五)相邻巷道或硐室之间选择合理的岩(煤)柱宽度。

(六)开拓准备巷道尽可能避免沿断层布置。

(七)施工方便,尽量避免长距离独头掘进。

采矿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采矿设计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采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矿设计项目,包括勘探、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采矿设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设计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采矿设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采矿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采矿设计安全管理制度;2. 监督检查采矿设计安全管理工作;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 处理采矿设计安全事件;5. 审批重大安全风险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组应设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项目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计安全要求第七条采矿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2.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降低事故危害;3. 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 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5. 设计文件应齐全、规范,便于施工和安全管理。

第八条采矿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采矿工程概况;2. 采矿工艺;3. 矿山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4. 采矿设施布置及设备选型;5. 安全防护设施及措施;6. 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7. 应急预案。

第四章施工安全要求第九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 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和防范;5.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考核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采矿设计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各部门、项目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传统的采矿工作中,缺乏科学管理和规范的操作,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确保采矿工程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制定和实施一套规范的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一套科学、严谨的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质量。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采矿设计工作必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规范操作采矿设计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和随意变动设计方案。

3. 综合协调采矿设计工作必须与其他相关部门和项目进行紧密配合,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内容1. 设计前期管理1.1 编制项目计划书在开始进行采矿设计之前,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任务、工作计划、人力资源和物资需求等内容。

计划书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1.2 资料搜集和整理对于采矿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准确的搜集和整理,包括地质勘探资料、工程测量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确保设计工作的基础数据可靠。

1.3 制定设计方案依据采矿区域特点,制定合理的采矿设计方案,包括地下开采方式、矿石选矿流程、支护与控制措施等。

方案需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设计中期管理2.1 编制设计方案书在制定设计方案后,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书,包括方案说明、设计参数、计算方法和施工要求等内容。

方案书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2 设计图纸绘制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设计图纸的绘制,包括平面图、剖面图、设备布局图等。

图纸需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3 设备选型和采购对于需要采购的设备,根据设计要求和技术参数,进行设备选型和采购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 设计后期管理3.1 设计成果提交完成设计工作后,将设计成果按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设计成果需包括设计方案书、设计图纸和设计报告等。

3.2 设计变更管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记录和更新。

工作面设计管理规定

工作面设计管理规定

附件XX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煤工作面设计管理规定1 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采煤工作面的设计工作。

第二条“三下”采煤工作面、首个保护层工作面等特殊工作面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其他工作面设计不需要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三条工作面采煤方法选择必须满足安全、经济、煤炭采出率高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高产高效安全生产。

在选择和设计采煤方法时,必须综合考虑地质因素(包括:煤层倾角、厚度、赋存状况、顶底板稳定性、地质构造、瓦斯含量、自燃发火等)、上级有关规定、技术发展和装备水平、矿井管理水平及煤质等因素的影响,选择适合的采煤方法。

第四条对于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多变的陕渑煤田、新安煤田、偃龙煤田等,在工作面上下巷掘进过程中,要利用物探、钻探等手段,对工作面的煤层赋存状况进行探查,及时绘制巷道素描图、填绘工作面煤层赋存状况平剖面图,工作面构成后利用坑道透视仪、超声波地震等物探手段进一步探测采面内煤层赋存情况,当发现工作面煤层实际赋存状况与预计出入较大时,必须及时修改设计的工作面回采工艺。

第五条工作面设计必须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支护创新”与“工作面防治水”工作要求,必须设计完善的排水系统,在工作面投产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工作面设计前必须对采面位置、范围及四邻采面(边界)的地质情况了解掌握清楚,工作面设计时要统筹考虑有关情况,工作面形成后不允许在超出工作面上下巷的范围外进行改造。

第七条对于工作面倾斜长度较长,有中巷的工作面,不允许使用两条巷道出煤。

2 设计程序第八条采煤工作面设计由矿生产设计部门按回采面衔接安排,确定工作面设计及项目设计负责人。

第九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根据采区设计,研究确定采煤工作面设计的具体原则。

第十条项目设计负责人根据设计指令下达设计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设计原则及收集的相关资料进行采煤工作面设计,绘制图纸、编制采煤工作面设计说明书。

第十二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对采煤工作面设计进行审查,经修改通过后实施。

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公司采矿设计管理,提高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在公司采矿设计活动中确保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设计机构的选择与审定1.公司内部采矿设计机构应具备专业资质和经验,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的认定。

2.公司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外部采矿设计机构,需经公司批准和合同签订。

3.外部采矿设计机构应具备执业许可证,并有国内外知名工程项目经验。

第三条:设计项目的审批与评估1.设计项目的审批由公司采矿设计管理部门完成。

2.审批设计项目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安全性、经济性以及环保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指导意见。

3.在设计项目中,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对可能的问题进行预先的规划和应对措施。

第四条:设计过程的管理与监督1.设计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协调设计各方的合作和沟通。

2.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现实性。

3.设计过程的监督应由公司采矿设计管理部门进行,对设计方案进行逐步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公司要求。

第五条:设计成果的验收和评估1.设计成果的验收由公司采矿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设计机构共同完成。

2.对设计成果进行评估,应参考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导意见,评估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3.设计成果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的项目实施和运营。

第六条:设计变更与修正1.在设计过程中,如遇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变更或修正设计方案,应经过合理的程序和审核,并得到公司相关部门的批准。

2.设计变更与修正应及时进行,并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第七条:设计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公司采矿设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计项目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2.对于设计项目中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确保设计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违规处罚与责任追究1.对违反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注销资质等。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正式版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正式版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正式版采矿设计管理制度是指在矿山开发中,为了保证矿山开采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规定和约束各项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管理要求等制度来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本文将从采矿设计的范围、目标、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采矿设计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采矿设计的范围:包括矿山开采的目标确定、采矿方法选择、矿石质量评价、矿山设计、生产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采矿设计的目标:确保矿山开采的安全、高效、经济和环保。

具体包括矿产资源的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的保障、矿山环境的治理和保护等。

三、采矿设计的流程:1.项目立项:明确矿产资源的类型、规模和开采目标,进行初步调研和勘查,确定项目可行性。

2.方案设计: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和采矿要求,制定相应的采矿方案,包括采矿方法、选矿工艺、生产技术等。

3.图纸设计:绘制矿山平面图、剖面图、三维图等,明确矿山的空间结构和开采方式。

4.设计评审:开展设计方案的专业评审,确保设计可行性和合理性。

5.设计批复:经过评审通过后,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批复,并将批复结果下达给相关部门和单位。

6.生产实施:根据设计方案,组织生产作业,进行矿石的开采和选矿。

7.安全管理:开展矿山生产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设备安全和环境安全。

8.监督检查:定期对矿山开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四、安全管理要求:1.制定矿山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规范,制定安全措施。

2.为从事矿山开采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矿山开采应急处理能力。

4.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强化矿山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制定巡查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6.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

7.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责任追究。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山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13-199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矿山范围内的采矿工程设计管理。

第三章实施细则第三条采矿设计项目:1.开拓(或中段)设计;2.采场(分层)采准设计;3.采场回采设计;4.支护设计;5.重大技措工程设计。

第四条矿山的重大开拓设计、技措工程设计等应优先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研究院(单位)设计,根据最新要求自身有能力下也可以矿山组织内部技术人员进行编制但要确保能通过专家评审。

第五条其它设计项目由本矿山自己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设计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研究院(单位)设计。

第六条重大开拓设计、技措工程设计等设计人员应在设计的会签栏上有本人签名并对设计负责。

第七条开拓设计应包括新开中段或新增的主要系统工程(提升、通风、运输、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的设计。

第八条每项设计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足一年的设计人员,不能独立进行设计。

第九条设计方案应做到:满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条技术交底1.设计单位必须对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有关设计技术和安全、质量要求,确保建设单位对设计的正确理解。

设计内容要符合设计阶段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内容清楚,图表齐全。

2.生产技术科为采矿设计的技术部门,负责对矿山重大开拓设计、技措工程设计与设计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3.生产技术科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研究院(单位)对其他工程设计要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矿山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矿山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1 目的保证矿山采矿设计质量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适用范围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设计工作的管理。

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外部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储量核查。

3.2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外部有资质单位进行初步采剥设计3.3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外部有资质单位完成中长远规划。

3.4矿山、公司办公室保存设计的文件、图纸。

3.5生产部负责监督相关车间设计的执行情况。

3.7安全环保部参与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开发后的评审。

4工作程序4.1内部采剥设计4.1.1设计a)由生产部负责每年的设计工作,采剥设计应有文字、表格、图纸,负责现场技术交底;b)设计参数必须与初步设计的各项安全参数相符,不相符的不予采纳。

4.1.2审核a)安全环保部负责成立审核组,审核组审核设计文件及图纸;b)审核组审核后,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设计人同,进行再次修改,修改后报审核组再次审核;c)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参会人员签字,报矿长审核通过;d)审核后形成(文字、图纸审核记录)图纸文件由设计人、审核人、签字后,由生产部下发到矿山各单位。

4.2设计技术交底4.2.1参加人员主要是外部第三方的采矿技术员、地质技术员、测量技术员。

4.2.2所交内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文件。

4.2.3所交人员为矿长、相关负责人、矿山专职安全员、班组长。

4.3文件、图纸保管设计相关的文件、图纸,包括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年末图、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按照《矿技术管理办法》进行发放与保管。

4.4其他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4.4.1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设计单位的资质。

]4.4.2设计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设计的安全专篇。

4.4.3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安全专篇,并监督实施,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4.5设计的安全评价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需要进行评价的设计与开发项目进行安全一评价,评价单位应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一、概述采矿设计是矿山采矿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能够有效提高矿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能保证矿山开采的安全性。

因此,本文将介绍采矿设计的管理制度。

二、采矿设计的管理1. 基本原则(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定;(2)保证采矿设计的合法性和科学性;(3)强调采矿设计的可行性和实用性;(4)根据矿山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采矿设计方案。

2. 采矿设计的流程采矿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流程:(1)采矿区域的勘探和评价;(2)采矿设计方案的制定;(3)采矿方案的修正和优化;(4)采矿项目的实施、监控和管理。

3. 采矿设计的要求(1)采矿设计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采矿设计要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3)采矿设计要科学合理,确保采矿生产的安全和效益;(4)采矿设计要考虑矿山的可持续开发。

三、采矿设计管理制度1. 采矿设计的负责人、部门及其职责(1)采矿设计负责人:负责采矿设计的全过程,对采矿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可行性、可持续性进行审核和评估。

(2)采矿设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和监督采矿设计的全过程。

2. 采矿设计的申请方式矿山企业需在开采前提交采矿设计申请书,如果需要对采矿设计进行修改,则需要另行提交修改申请书。

3. 采矿设计的审核和批准(1)初审:负责采矿设计的初审部门需在收到采矿设计申请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向矿山提交初审意见和要求。

(2)复审:由矿山提交初审意见和要求后,采矿设计部门需在收到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将审核意见上报给主管领导。

(3)批准:主管领导应在收到复审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采矿设计的决定。

4. 采矿设计的存在问题及处理方式若出现采矿设计存在问题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处理方式如下:(1)矿山企业需立即停止施工,并配合采矿设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2)采矿设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3)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反规定的矿山企业,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吊销采矿许可证等措施。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采矿设计管理,确保采矿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采矿效益和工作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采矿设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采矿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性原则:采矿设计应符合资源状况、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二)安全性原则:采矿设计要注重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保护环境,保证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

(三)科学性原则:采矿设计应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

(四)经济性原则:采矿设计要追求经济效益,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第二章采矿设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设立采矿设计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

(一)设立矿山规划部门,负责制定矿山开发方案和整体规划。

(二)设立采矿设计部门,负责负责编制和审核采矿设计文件。

(三)设立技术质量部门,负责负责技术指标的制定与监督,并对采矿设计文件的质量进行抽查。

(四)设立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设立采矿设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一)矿山规划部门应负责收集矿山地质、水文、地质勘探、地质测量等资料,并制定矿山规划、选矿方案等。

(二)采矿设计部门应编制详细的采矿设计文件,包括矿山开采工程设计、生产方案、岩体稳定性分析报告等。

(三)技术质量部门应负责制定矿山开采技术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并对采矿设计文件进行抽查。

(四)安全环保部门应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并对采矿设计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审核。

第六条采矿设计应遵循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选址、批准和施工便利等。

第三章采矿设计程序第七条采矿设计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申请书,经审批后,确定项目立项。

(二)前期调查:对矿区进行勘查,包括地质勘探、水文勘探等,获取必要的矿山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价。

(三)采矿设计:根据前期调查结果,编制并审核采矿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工程设计管理规定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条设计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

第2条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3条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

采区设计前,勘探程度必须达到《矿井地质规程》及规范的要求,并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报公司审批后,作为采区设计依据。

第4条采区几何参数应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确定,推广大采区、大工作面布置,提升采掘装备水平。

第5条采区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采区地质条件、煤层生产能力、采掘机械化程度、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及其接替关系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第6条多煤层开采时,应根据煤层厚度、灰分合理搭配开采。

第7条采区内区段开采顺序应根据生产准备、巷道维护、瓦斯治理、页脚内容20防治水等要求确定。

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二)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

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

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突出矿井开采保护层的采空区内留煤(岩)柱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留设的煤(岩)柱应作好记录,并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四)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煤矿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管理制度煤矿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管理制度1.采区设计管理制度一、采区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的规定。

二、采区设计内容:(一)采区的几何尺寸、位置、边界、煤柱、邻近地区开采情况,采区采动对矿井或地面影响的预测和应采取的措施,具有采区井上下对照图、采区边界煤柱设计图、采区储量图表和采区回采率。

(二)采区设计应充分考虑:采区煤层的物理特性、地质、水文地质情况。

(三)根据水文、地质资料,确定回采工艺、顶板管理方法,掘进工作面个数,采区服务年限及工作制度。

(四)采区巷道布置,各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掘进设备、采掘比例关系及采掘工程图。

(五)采区的需风量,及通风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通风监测仪的设施布置图。

(六)采区提升、运输综合能力及其设施并附系统图。

(七)采区供电设施及其系统设计并附系统图。

(八)采区排水量,排水设施设计并附系统图。

(九)采区通风设施及其工程图。

(十一)采区水幕、综合防尘洒水系统及隔爆设施等系统图。

(十二)特殊安全措施,如防治煤层瓦斯突出及瓦斯的抽放管路,防治煤层自燃发火及其注浆管路系统,防治水及其设施,防治冲击地压设施等系统设计系统图。

(十三)采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十四)采区设计预算。

三、采区设计的编制与审批及其管理:(一)采区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编制完毕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编制时间在采区开工前六个月完成。

在开工前二个月上报主管部门。

(二)采区设计方案审批管理:每个采区必须有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进行编制、并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采区设计的贯彻执行(一)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矿有关科室、连队、工程技术人员学习采区设计。

(二)采掘、运输、机电、通风等技术负责人,各自向本单位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学习采区设计。

(三)在贯彻采、掘作业规程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贯彻采区设计有关条文。

(四)开采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要改变采区设计方案规定时,矿总工程师负责提出修改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组织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采矿设计工作,提高矿山设计水平和效率,保护环境,维护矿山安全和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的采矿设计工作,包括矿山规划设计、矿山选矿设计、矿山开发设计等方面。

三、管理体系1. 设立矿山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矿山设计工作,制定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设立矿山设计审查委员会,负责对矿山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安全、经济。

3. 设立设计师资格认证制度,对从事矿山设计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确保设计人员具有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四、设计流程1. 立项阶段:确定设计目标、任务和要求,编制设计方案。

2. 勘察阶段:开展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工程勘察等,获取矿山资源和地质信息。

3.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矿山资源和地质信息,制定矿山开发方案,包括采选工艺、采矿方法、生产规模等。

4. 审查阶段:提交设计方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订。

5. 编制设计文件:完成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文件,报经设计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

6. 实施阶段:根据设计文件,组织开展矿山开发和生产活动。

五、设计标准1.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政策和规定。

2. 综合考虑地质、水文、气象等因素,采矿设计应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3. 采矿设计应注重矿山安全,避免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

六、责任制度1. 设计部门负责组织矿山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

2. 设计师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开展设计工作,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定要求。

七、监督检查1. 设立矿山设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矿山设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定期对已实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回顾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处罚制度对违反设计规定和作假行为的责任人,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由矿山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采矿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矿业企业采矿设计管理工作,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本《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业企业采矿设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设计依据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制定。

2、依据矿山资源与周边环境情况,结合经济、技术和社会效益,制定科学、合理的矿山设计方案。

3、在采矿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生态保护,保障科学、可持续的矿山开发。

第三章设计组织1、矿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设计机构或委托专业设计机构进行采矿设计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2、矿业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矿山类型和开采方式,确定采矿设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及时调整和变更设计方案。

3、矿业企业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第四章设计范围和内容1、采矿设计的范围和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矿山规划、设计和方案编制。

2、矿山规划是采矿设计的基础,应根据矿山地质、资源、环境等情况,确定矿山开发的总体方向和目标。

3、矿山设计应根据矿山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矿山生产工艺流程、采矿方式、火矿配比、矿山排水以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等方案。

4、根据矿山设计方案,编制采矿方案、采矿分段图、采场布置图、采矿进度计划、矿山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

5、编制的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后方可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第五章设计质量评定1、矿业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建立矿山采矿设计质量评定制度,对设计质量进行评估。

2、设计质量评定应从设计文件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环保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设计质量。

3、设计质量评定结果应作为矿业企业采炭设计机构绩效考核和设计质量提升的参考。

第六章设计变更和管理1、矿山开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采矿进度不同于设计进度、资源自然条件和其他因素导致的设计方案调整等情况,需要及时变更设计方案。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三篇)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三篇)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采矿过程中的设计管理工作,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采矿设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采矿设计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在保证矿山生产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条采矿设计管理工作应依法履行职责,保证设计质量,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二章设计组织及职责第五条设计组织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人员配备。

第六条设计组织应按照矿山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设计任务书,并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第七条设计组织应制定并实施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准确、可追溯。

第八条设计组织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设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设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九条设计组织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设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设计流程及要求第十条采矿设计应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采矿设计应研究选取适当的采矿方法、采矿工艺和采矿设备,根据矿山地质条件进行合理的工艺流程设计。

第十二条采矿设计应关注矿山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十三条采矿设计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合理的矿床开采方案、坑口坡度设计、巷道支护方案等。

第十四条采矿设计应编制详细的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合理控制工程成本和工期。

第四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十五条设计组织应编制规范的设计文件,并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预算等内容,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归档和备份。

第十七条设计文件应按照矿山生产的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并对变更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备案。

第十八条设计文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密相关信息,防止泄露和篡改。

第五章设计质量管理第十九条设计组织应建立健全的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计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设计质量管理应包括设计过程管理、设计审核、设计评定等环节。

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采矿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煤炭板块露天矿年度采矿设计过程管理,提高设计质量,确保采矿设计的有效执行,规范采矿生产活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露天矿的年度采矿设计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煤炭部煤炭部是公司采矿设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对采矿设计进行全过程管理。

具体职责为:(一)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及上级单位的有关采矿设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范,并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年度采矿设计的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审批年度采矿设计及重大设计变更,为年度采矿生产和经营指标测定提供依据。

第四条分析评价部(一)根据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确定煤炭板块年度煤炭产销总量;(二)参与年度采矿设计审查。

第五条采矿设计中心(一)负责编制所属各矿年度采矿设计,明确各矿年末采剥、排土工程位置,煤炭产量和剥采比,运距、提升高度、煤质、火工品消耗等关键指标限值,重点工程、科技项目安排的关键事项;(二)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工作;(三)负责对年度采矿设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定期组织开展年度采矿设计验证工作。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一)所属各矿根据采矿设计中心编制的年度采矿设计,结合实际情况,对年度采矿设计进行细化,最终形成采剥工程进度计划,报煤炭部备案;(二)负责按照批准的年度采矿设计组织生产;(三)煤炭运销公司需要根据生产任务目标制定年度销售方案,明确各流向年度销售量及热值等要求,提报价格方案,对各流向年度煤炭售价进行预测,以此作为煤质搭配和经营情况测算的依据;(四)矿山设备检修公司在11月底前完成设备检修计划,以此作为编制年度采矿设计的依据;(五)矿建公司根据采剥工程位置,对疏干排水部分进行设计。

第三章工作内容、要求及程序第七条年度采矿设计原则(一)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上级单位的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和标准;(二)编制年度采矿设计以批准的《露天矿初步设计》、《露天矿五年生产规划》为基本依据,保证露天矿均衡发展;(三)结合企业近、远期发展需要,科学设置技术参数、采排时空关系、运输系统、剥采比等关键指标;(四)对经济、技术、安全、环保有重大影响的采矿设计,应进行多方案的经济技术论证。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一、综述采矿设计是矿山的基础工作之一,负责矿山开采方案的设计和制定。

良好的采矿设计可以提高采矿效率,降低采矿成本,并且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了规范和加强采矿设计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采矿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矿山的采矿设计;•已有矿山的开采方案优化;•采矿设计方案评审等。

三、工作标准采矿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同时,采矿设计应体现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1. 采矿设计方案的内容1.采矿设计方案应包含矿区地质、水文等基本情况;2.采矿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3.采矿设计方案应考虑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确保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4.采矿设计方案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采矿设计人员的要求1.采矿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2.采矿设计人员应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3.采矿设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领导能力。

四、工作流程采矿设计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实地勘查、方案设计、方案评审、验收等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前期准备: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书,确定采矿设计的目标和任务,并收集矿区的基础资料;2.实地勘查:根据前期准备的任务书和要求,对矿区进行实地勘查,获取更加详细的地质、水文等信息;3.方案设计:根据采矿设计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地勘查结果和其它相关条件,设计采矿方案;4.方案评审:对采矿方案进行专业的评审,审核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标准;5.验收:完成采矿设计方案后,进行验收并提交相关报告。

五、工作保障1.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岗位职责;2.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学习;3.配备一定的经费和设备,保障采矿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4.定期开展采矿设计方案的评估和优化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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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恒源煤矿采矿设计管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设计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计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三条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

采区设计前,勘探程度必须达到《矿井地质规程》及规范的要求,并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报公司审批后,作为采区设计依据。

第四条采区几何参数根据煤层赋存状况、地质构造、开采技术装备水平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因素合理确定,推广大采区、大工作面布置,提升采掘装备水平,实现集约化生产。

第五条采区设计生产能力根据采区地质条件、煤层生产能力、采掘机械化程度、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及其接替关系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第六条采区内区段开采顺序根据生产准备、巷道维护、瓦斯治理、防治水等要求确定。

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下列规定:(一)一个采区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二)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岩)柱。

(四)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

(五)避免两翼工作面同时向采区上下山接近。

第七条巷道布置遵守下列原则:(一)巷道层位选择必须以有利于巷道维护,减少维修工作量为原则。

(二)在时间和空间上尽量避开采掘活动的影响,条件允许时,将巷道布置在开采后所形成的应力降低区内。

(三)不能避开采动支承压力影响的,尽量避免支承压力叠加影响,或尽量缩短支承压力影响时间。

(四)布置在稳定的岩层或煤层中。

(五)相邻巷道或硐室之间选择合理的岩(煤)柱宽度。

(六)开拓准备巷道尽可能避免沿断层布置。

(七)施工方便,尽量避免长距离独头掘进。

第八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巷道一般采用单巷布置。

当煤层瓦斯含量大、采区涌水量大,或因掘进、通风、运输等要求,单巷布置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双巷或多巷布置。

第九条井下硐室布置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设备安装尺寸进行布置,并便于操作、检修和设备更换,符合防水、防火等安全要求。

(二)主要硐室选择在稳定坚硬岩层中,并避开断层、破碎带、含水岩层。

(三)主要硐室要考虑安装检修设施和铺设轨道,以利于设备检修、运输。

(四)硐室与相邻巷道间留有不少于15m的净岩(煤)柱。

(五)机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硐室地面高出临近巷道底板0.3~0.5m,采用混凝土或其他不燃性材料铺底,厚度100mm,并设3‰的向外流水坡度。

(六)采区上下山与运输大巷或石门之间设采区煤仓进行转载,区段运输顺槽与采区上下山之间优先选择区段煤仓转载(运输上山布置在煤层中的可直接搭接转载)。

第十条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严禁“剃头”开采。

回采工作面范围内不得随意设计施工联络巷等辅助巷道,特殊情况确需施工的,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高瓦斯、突出矿井的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之间施工联络巷,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一条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照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管线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等需要进行计算选取。

第十二条根据围岩性质、巷道用途及服务年限、巷道受采动影响程度等因素制定本矿巷道差异化支护技术标准,依据标准设计巷道支护形式及参数。

岩石巷道宜采用光爆锚喷支护,煤及半煤岩巷道宜优先采用锚杆支护。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十三条采煤方法及工艺的选择,符合下列规定:(一)选择采煤方法,根据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设备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等因素,以安全、高效、低成本、高回收率为目的,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二)大、中型矿井宜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三)合理选择回采工艺,采煤工作面连续可采(即回采区域内无落差大于煤层厚度1.5倍的断层)煤量低于20万吨,应采用炮采工艺。

采用综采工艺回采时,液压支架最小结构高度应低于煤层最小开采厚度0.3m。

(四)采煤工作面设计时,其开采范围内宜避开落差大于煤层厚度1.5倍的断层或煤层厚度低于1.2m的非保护层开采薄煤区域;煤层煤样灰分超过37%时,不得开采。

第十四条采区及采煤工作面回采率符合下列规定:采区回采率:中厚煤层不小于80%。

采煤工作面回采率:中厚煤层不小于95%。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编制防治水设计:(一)提高回采上限开采。

(二)底板承压含水层上的煤层开采。

(三)接近或穿过老塘(老空)区时。

(四)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发育带、陷落柱(疑似陷落柱)时。

(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段,采掘工作面有突水征兆时。

(六)下山采区开采时。

(七)其他需要进行水害防治的工程。

第十六条采区、采煤工作面编号及设计文本格式符合下列规定:(一)采区编号采用SMC格式。

其中:S—为开采水平序号(使用罗马数字表示,如Ⅰ、Ⅱ、Ⅲ等),一水平采区通常省略。

M—为开采煤层(组)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C—为采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二)采煤工作面编号采用SMCG-F格式。

其中:S—为开采水平序号(使用罗马数字表示,如Ⅰ、Ⅱ、Ⅲ等),一水平采区通常省略。

M—为开采煤层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当为煤组时,分层号用下标表示,如72煤、82煤)。

C—为采区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G—为采煤工作面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F—为分层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上报设计材料份数及文本格式符合下列要求:1、文字材料一式二份,图纸一份,并附电子版。

2、文字材料采用宋体、4号字、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有封面及目录;图纸采用采矿AutoCAD软件计算机制图。

第十七条井下运输系统设计遵守下列原则:(一)运输机械化,系统简单,环节少,取消人工搬运。

煤炭运输皮带化,辅助运输采用电机车,推广无极绳绞车或卡轨车,条件适宜的岩巷掘进采用系统出矸。

(二)上下环节运输能力相匹配,设备能力备用系数合理。

(三)便于设备运输、安装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四)电气设备上方顶板要牢固,并不得有淋水,否则要采取措施。

第十八条井下煤炭运输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一)主要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等主要运输环节,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因巷道长度较短等不适宜采用带式输送机的,可采用刮板输送机。

(二)开采缓倾斜煤层,采区上下山采用普通带式输送机运煤时,向上运输倾角不宜大于18°,向下运输倾角不宜大于16°。

(三)减少运输、转载过程中煤的破碎及降低粉尘。

(四)采区、工作面运煤路线避免与轨道运输及行人路线相交叉,减少轨道和行人跨越输运机等不安全环节。

第十九条井下辅助运输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一)采区上、中部车场采用甩车场布置形式,轨道下部车场与大巷之间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条件适宜时,采区上下山可与回采工作面顺槽组成连续辅助运输系统。

(三)采掘工作面优先采用无极绳绞或卡轨车车连续运输,减少小绞车运输。

小绞车运输时,摘挂钩地点必须设计足够的平车场。

(四)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50m时,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长距离、大垂高的采掘工作面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五)掘进工作面有条件采用皮带运送物料的,可采用皮带运送。

岩石平巷掘进工作面,当人工推车距离超过300m 时,要采用机械运输方式。

(六)采区必须具有完善的出矸系统,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煤与矸石分运系统,否则严禁生产。

(七)轨道运输线路道岔应按标准道岔设计,因巷道、地质、通风等条件限制造成敷设标准道岔确实存在难度时,可以敷设简易道岔,但必需经过机电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同意,道岔使用单位制定运行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非主要斜巷辅助运输(除斜井井筒、暗斜井、采区上下山以外的斜巷)设计符合下列规定:(一)非主要斜巷辅助运输有正规设计,包括上下部平台长度、线路坡度和曲线半径、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绞车选型等。

(二)线路平曲线半径人力推车时不小于6m、机械调车时不小于9m,竖曲线半径不小于9m。

(三)采用绞车提升的:1、斜巷上部必须有足够的过卷距离。

过卷距离根据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算确定,并有1.5倍的备用系数。

2、斜巷上、下部必须设信号硐室。

信号硐室规格为净宽1.4~2.0m,净高2.0~2.2m,净深1.4~2.0m。

信号硐室位置在变坡点附近平巷段,以保证把钩工操作安全和直视运行车辆为原则。

斜巷上部信号硐室与绞车窝合二为一的,其空间满足绞车安设及操作要求。

3、斜巷运输必须设计安全设施。

(四)斜巷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躲避硐规格为净宽不低于1.2m,净高不低于1.8m,净深不低于0.7m。

(五)支架进出线路转弯半径不小于6m(整架进出不小于9m),组装、拆除硐室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保持一致,并保证液压支架两侧与硐室帮部之间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

组装、拆除硐室车场必须采用平车场,长度不小于10m。

第二十一条通风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一)矿井必须建立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局部通风规范的通风系统,确保通风可靠。

(二)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计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

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水平、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高瓦斯矿井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须至少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矿井和采区的绞车房、变电所、炸药库、充电硐室等硐室必须实现独立通风。

炸药库回风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瓦斯泵站设在新鲜风流中。

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

水平、采区胶带运输巷不应兼作回风巷,已兼作回风巷的,要制定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应满足瓦斯治理和热害治理的需要,严禁使用局部通风机处理瓦斯。

(三)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

(四)矿井开拓、准备采区以及采掘作业前,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五)巷道布置要考虑风流顺畅,降低风阻。

第二十二条防尘、防灭火、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设计符合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压风系统设计满足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安全救护等使用需求。

第二十三条排水系统设计符合下列规定:(一)采区排水系统尽可能实现自流排水,采用设备排水的,减少多级排水,水害威胁较为严重的采区,布置专用泄水巷。

(二)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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