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完整版
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国税发[2005]179号)
国税发[2005]179号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2005.10.18)执法文书目录1.税务事项通知书┄┄┄┄┄┄┄┄┄┄┄┄┄┄┄┄┄┄┄62.扣缴义务人登记表┄┄┄┄┄┄┄┄┄┄┄┄┄┄┄┄┄┄8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0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12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4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167.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188.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99.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2110.税务认定年审审批表┄┄┄┄┄┄┄┄┄┄┄┄┄┄┄2211.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2312.变更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813.终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914.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3015.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3116.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3217.发票领购簿┄┄┄┄┄┄┄┄┄┄┄┄┄┄┄┄┄┄┄┄3318.代开发票申请表┄┄┄┄┄┄┄┄┄┄┄┄┄┄┄┄┄┄3719.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3820.挂失/损毁发票清单┄┄┄┄┄┄┄┄┄┄┄┄┄┄┄4021.发票换票证┄┄┄┄┄┄┄┄┄┄┄┄┄┄┄┄┄┄┄┄4122.调验空白发票收据┄┄┄┄┄┄┄┄┄┄┄┄┄┄┄┄┄4223.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324.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425.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4526.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4727.税务检查通知书(一)┄┄┄┄┄┄┄┄┄┄┄┄┄┄┄4928.税务检查通知书(二)┄┄┄┄┄┄┄┄┄┄┄┄┄┄┄5129.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5330.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5531.调取帐簿资料清单┄┄┄┄┄┄┄┄┄┄┄┄┄┄┄┄┄5732.询问通知书┄┄┄┄┄┄┄┄┄┄┄┄┄┄┄┄┄┄┄┄5933.询问(调查)笔录┄┄┄┄┄┄┄┄┄┄┄┄┄┄┄┄┄6134.陈述申辩笔录┄┄┄┄┄┄┄┄┄┄┄┄┄┄┄┄┄┄┄6435.税务稽查结论┄┄┄┄┄┄┄┄┄┄┄┄┄┄┄┄┄┄┄6736.税务处理决定书┄┄┄┄┄┄┄┄┄┄┄┄┄┄┄┄┄┄693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238.税务文书送达回证┄┄┄┄┄┄┄┄┄┄┄┄┄┄┄┄7439.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7640.边控对象通知书┄┄┄┄┄┄┄┄┄┄┄┄┄┄┄┄┄┄7841.阻止出境决定书┄┄┄┄┄┄┄┄┄┄┄┄┄┄┄┄┄┄8042.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8243.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8444.解除阻止出境决定书┄┄┄┄┄┄┄┄┄┄┄┄┄┄┄┄8645.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8846.冻结存款通知书┄┄┄┄┄┄┄┄┄┄┄┄┄┄┄┄┄┄9047.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9248.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9449.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9650.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9851.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收据┄┄┄┄┄┄┄┄┄10052.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10253.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10454.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10655.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10856.强制执行申请书┄┄┄┄┄┄┄┄┄┄┄┄┄┄┄┄┄┄11057.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1258.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11459.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1660.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196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2162.听证笔录┄┄┄┄┄┄┄┄┄┄┄┄┄┄┄┄┄┄┄┄┄12363.协助执行通知书(一)┄┄┄┄┄┄┄┄┄┄┄┄┄┄12664.协助执行通知书(二)┄┄┄┄┄┄┄┄┄┄┄┄┄┄12865.协助执行通知书(三)┄┄┄┄┄┄┄┄┄┄┄┄┄┄13066.涉税案件移送书┄┄┄┄┄┄┄┄┄┄┄┄┄┄┄┄┄┄13267.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134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通…‟号:(纳税人识别号:)事由:依据:通知内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设臵。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的通知【标 签】税务稽查案卷管理,电子文件【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税总发﹝2014﹞127号【发文日期】2014-10-23【实施时间】2015-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收稽查与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3日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加强执法控制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稽查案卷是指税务局及其稽查局在依法履行税务稽查职责过程中取得或者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以及电子数据等形式的过程记录。
案卷类别划分为: (一)税务稽查立案查处类(以下简称立案查处类); (二)承办税收违法案件异地协助类(以下简称承办异地协助类); (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类(以下简称重案督办类); (四)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第三条 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应当在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做好税务稽查案卷立卷、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完整、准确、客观、规范,方便利用,防止损毁、丢失和泄密。
第二章 立卷及文件材料收集 第五条 对确定税务稽查的对象和事项,稽查局应当建立税务稽查案卷,将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相关工作情况记录纳入案卷管理。
税务稽查事项办理过程中取得或者形成的证据材料、相关文书、文件以及其他记录等材料(以下简称文件材料),应当装入临时税务稽查案卷,填写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样式
附件1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2005.10.18)执法文书目录1.税务事项通知书┄┄┄┄┄┄┄┄┄┄┄┄┄┄┄┄┄┄┄62.扣缴义务人登记表┄┄┄┄┄┄┄┄┄┄┄┄┄┄┄┄┄┄83.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04.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12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146.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167.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报告表┄┄┄┄┄┄┄┄┄┄┄┄┄188.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199.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2110.税务认定年审审批表┄┄┄┄┄┄┄┄┄┄┄┄┄┄┄2211.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2312.变更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813.终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通知书┄┄┄┄┄┄┄┄┄┄┄2914.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3015.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3116.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3217.发票领购簿┄┄┄┄┄┄┄┄┄┄┄┄┄┄┄┄┄┄┄┄3318.代开发票申请表┄┄┄┄┄┄┄┄┄┄┄┄┄┄┄┄┄┄3719.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3820.挂失/损毁发票清单┄┄┄┄┄┄┄┄┄┄┄┄┄┄┄4021.发票换票证┄┄┄┄┄┄┄┄┄┄┄┄┄┄┄┄┄┄┄┄4122.调验空白发票收据┄┄┄┄┄┄┄┄┄┄┄┄┄┄┄┄┄4223.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324.解除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4425.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4526.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4727.税务检查通知书(一)┄┄┄┄┄┄┄┄┄┄┄┄┄┄┄4928.税务检查通知书(二)┄┄┄┄┄┄┄┄┄┄┄┄┄┄┄5129.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5330.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5531.调取帐簿资料清单┄┄┄┄┄┄┄┄┄┄┄┄┄┄┄┄┄5732.询问通知书┄┄┄┄┄┄┄┄┄┄┄┄┄┄┄┄┄┄┄┄5933.询问(调查)笔录┄┄┄┄┄┄┄┄┄┄┄┄┄┄┄┄┄6134.陈述申辩笔录┄┄┄┄┄┄┄┄┄┄┄┄┄┄┄┄┄┄┄6435.税务稽查结论┄┄┄┄┄┄┄┄┄┄┄┄┄┄┄┄┄┄┄6736.税务处理决定书┄┄┄┄┄┄┄┄┄┄┄┄┄┄┄┄┄┄693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238.税务文书送达回证┄┄┄┄┄┄┄┄┄┄┄┄┄┄┄┄7439.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7640.边控对象通知书┄┄┄┄┄┄┄┄┄┄┄┄┄┄┄┄┄┄7841.阻止出境决定书┄┄┄┄┄┄┄┄┄┄┄┄┄┄┄┄┄┄8042.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8243.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8444.解除阻止出境决定书┄┄┄┄┄┄┄┄┄┄┄┄┄┄┄┄8645.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8846.冻结存款通知书┄┄┄┄┄┄┄┄┄┄┄┄┄┄┄┄┄┄9047.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9248.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9449.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9650.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9851.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收据┄┄┄┄┄┄┄┄┄10052.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查封/扣押适用)┄┄┄┄10253.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10454.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10655.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10856.强制执行申请书┄┄┄┄┄┄┄┄┄┄┄┄┄┄┄┄┄┄1157.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1258.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11459.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11660.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196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2162.听证笔录┄┄┄┄┄┄┄┄┄┄┄┄┄┄┄┄┄┄┄┄┄12363.协助执行通知书(一)┄┄┄┄┄┄┄┄┄┄┄┄┄┄12664.协助执行通知书(二)┄┄┄┄┄┄┄┄┄┄┄┄┄┄12865.协助执行通知书(三)┄┄┄┄┄┄┄┄┄┄┄┄┄┄13066.涉税案件移送书┄┄┄┄┄┄┄┄┄┄┄┄┄┄┄┄┄┄13267.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134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通〔〕号:(纳税人识别号:)事由:依据:通知内容: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设置。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DOC 128页)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DOC128页)部门: xxx时间: 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 (1)2.交办/督办/转办/情报交换案件登记表 (6)3.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 (10)4.税收违法检举案件情况报告表 (12)5.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 (15)6.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 (18)7.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 (21)8.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 (25)9.税收违法案件交办函 (28)10.转办函 (30)11.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33)12.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36)13.税务稽查项目书 (38)14.税务稽查案件稽查所属期间变更审批表 (42)15.税务稽查案件稽查人员变更审批表 (45)16.检查纳税人电子信息系统审批表 (48)17.税务稽查报告 (51)18.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 (58)19.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检查审批表 (62)20.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 (65)21.延长税收违法案件检查时限审批表 (69)22.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 (72)23.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 (75)24.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80)25.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 (84)26.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 (88)27.延长税收违法案件审理时限审批表 (92)28.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95)29.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表 (98)3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 (101)3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 (104)32.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 (106)33.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审批表 (108)34.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执行审批表 (112)35.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 (115)36.税务稽查案卷(正卷、副卷)封皮 (119)37.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 (124)38.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 (129)39.查阅税务稽查案卷审批表 (131)40.借阅税务稽查案卷审批表 (135)41.税务稽查案卷内容摘抄复制审批表 (139)42.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 (143)43.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报告 (145)44.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 (149)45.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鉴定 (153)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表编号:×××领导批示(签名)年月日。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格式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1)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3)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5)4.现场笔录 (8)5.勘验笔录 (13)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7)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4)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1)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4)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臵。
2.适用范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电话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电话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5. “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6.本记录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我局于年月日决定受理。
对你(单位)及所检举事项,我局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
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式样一、引言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是税务机关进行内部管理、规范操作的重要文书工具。
本文将介绍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的基本要素和常见类型,旨在帮助税务稽查机关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的基本要素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标题:文书的标题应当简明扼要,能够准确反映其内容和目的,帮助读者快速理解。
2.编号:文书应当具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归档和查阅。
编号一般包括文种代码、稽查机关代码、年份和序号等信息。
3.日期:文书应当标明制作的日期,便于追溯和协调工作。
4.主送、抄送:文书应当明确主送和抄送的对象,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5.正文:文书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应当清晰明了,语言简练,内容准确完整,文字通顺。
6.签章:文书应当经过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以确保责任明确和事实准确。
三、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的常见类型根据税务稽查的不同阶段和目的,常见的税务稽查内部管理文书有:1. 稽查通知书稽查通知书是税务稽查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的通知,用于告知纳税人被稽查的事项、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通知书的格式如下:编号:XX稽通20210101日期:2021年1月1日主送:XXX纳税人抄送:XXX税务机关标题:稽查通知书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税法》,我机关决定对您进行税务稽查,稽查事项如下:1. 稽查对象:XXX企业2. 稽查时间: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20日3. 稽查地点:XXX地址请您配合稽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税务稽查机关领导签字:XXX2. 稽查报告稽查报告是税务稽查机关对稽查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和审计后,形成的报告,用于总结稽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报告的格式如下:编号:XX稽报20210101日期:2021年1月1日主送:XXX税务机关抄送:XXX纳税人标题:稽查报告尊敬的领导:经过对XXX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我机关形成以下报告:1. 企业基本信息:XXX2. 稽查过程:XXX3. 发现问题:XXX4. 处理意见:XXX请领导批示。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基本标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税务稽查案卷封皮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项目书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1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
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一,税务机关标识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讲课教案
附件2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 (1)2.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8)3.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 (13)4.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 (15)5.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18)6.电子文件登记表 (21)7.档案交接文据 (24)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29)9.利用税务稽查案卷涉密文件材料保密承诺书 (32)密级密级密级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
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
“××××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成“××公司偷税案”、“××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不缴(少缴)税款案”等;没有查获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可写成“××公司税案”等。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范文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基本标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税务稽查报告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税务稽查案卷封皮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项目书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税务稽查执行报告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
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
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一)税务机关标识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
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
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 ×15mm 。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
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税务稽查模板
税务稽查模板XX 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报告根据稽查工作计划,我稽查人员于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10日对该单位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稽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该单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金300万元,主要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预征率1%)执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方式(带征率1%)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
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1960077.61元(其中2019年1月份市场服务中心、林业局、药监局三笔工程结算收入107727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 2019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1855350.61元(1960077.61-107727+3000)。
已缴营业税55660.53元、城建税2783.05元、教育费附加1669.80元、地方教育附加556.60元、印花税561.60元、个人所得税18553.52元、企业所得税18553.52元(以上税费均含2019年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应缴税费)。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率4%核定征收;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征收率0.7%核定征收;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按应税收入额100%依适用税率核定征收。
帐面体现工程结算收入2595899.26元(1月份工程结算收入3000元已按税款所属时间为2019年12月依率申报缴纳各项地方税费),应税收入额为2592899.26元(2595899.26-3000)。
已缴营业税77848.63元、城建税3892.43元、教育费附加2335.47元、地方教育附加778.51元、个人所得税19238.53元、企业所得税33107.93元、印花税783.51元。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2013
税务检查证行政执法证出示情况确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另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标志或者执行此项公务的专用证明,不按规定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将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请你单位指定相关人员对检查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的情况进行确认、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如果检查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行政执法证,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税务机关(公章)年月日税务检查告知书:一、您的权利:(一)对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稽查未达到两人以上或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
(二)对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被查对象有权提出税务稽查人员回避。
(三)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政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有要求税务机关为自己的情况保密;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申辩权、陈述权。
(四)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税务稽查人员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因不当或违法造成的损失,被查对象有权按法定程序提出赔偿请求。
(六)对税务稽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查对象有权按法定程序提出听证、复议、诉讼。
(七)对税务稽查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或检举。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您的义务:(一)被查对象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被查对象在税务稽查人员依法执行稽查时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扰、阻挠。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式样(doc 37页)
税务稽查执法文书目录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 0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 (2)3.提取证据专用收据 (4)4.现场笔录 (8)5.勘验笔录 (13)6.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一)、(二) (17)7.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20)8.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 (24)9.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28)10.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领奖通知书 (31)11.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 (34)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编号:×××使用说明1.《检举税收违法行为记录单》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十七条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对检举人口头、电话检举进行记录时使用。
3. 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捺指印;检举人不愿签名、捺指印或者通过电话检举无法交由检举人签名、捺指印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4. 被检举人为个人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被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被检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被检举人所在单位”、“被检举人职务”栏可不填写。
5. “检举人所在单位”、“检举人职务”栏分别填写检举人现任职单位名称及所任职务。
6.本记录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制作的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留存。
×××税务局稽查局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受理回执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对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我局于年月日决定受理。
对你(单位)及所检举事项,我局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严格保密。
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
附件2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 (1)2.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 (7)3.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 (11)4.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 (13)5.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16)6.电子文件登记表 (19)7.档案交接文据 (22)8.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登记审批表 (26)9.利用税务稽查案卷涉密文件材料保密承诺书 (28)密级密级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密级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 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
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
“××××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成“××公司偷税案”、“××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不缴(少缴)税款案”等;没有查获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可写成“××公司税案”等。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税稽审备字〔××××〕××号填制部门(章):接收部门(章):填表人(签名):接收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本表由稽查局统计后,按季度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案件编号”为稽查局立案审批表所制编号;“案件名称”应包括被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关键信息;“制作审理报告时间”为案件经稽查局集体审理后,稽查局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的时间。
3.本文书为A4横排,一式两份,稽查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后各留一份。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税重审交字〔××××〕××号案件名称:共页第页移交部门(章):接收部门(章):移交人(签名):接收人(签名):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1.本交接单在提请单位提请审理,以及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案件材料退回提请单位补正材料或补充调查等情况下使用。
2.“案件材料”包括: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证据目录。
3.本文书一式两份,提请单位、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字或盖章后各留一份。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登记表(________年度)说明:1.本文书为A4横排,由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年度填写,一年一表。
2.“编号”按照受理日期先后顺序按10位数编制,如2014年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编号为2014000001。
“案件名称”应包括被查对象名称、违法行为性质等关键信息。
“原始案件编号”为提请单位立案时所制编号。
“案件处理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填写:退回补正材料/补充调查/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请示上级/征求意见/终止审理/审理终结等。
基层税务分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文书格式及相关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基层税务分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文书格式及相关基层税务分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文书格式及相关业务操作意见编写说明基层税务机关承担着大量的日常行政处罚工作任务,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进一步高我市基层税务分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案件的质量,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编印的《浙江省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样式》,市局法规处组织编写了这本《基层税务分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标准文书格式及相关业务操作意见》,供各地在执法过程中参考使用。
由于是作为通用的参考文书,采用“XX”之类的代号,各地实际使用时,注意把“XX”代换成文字或者数字。
如浙X地税X立〔XXXX〕XX 号,第一个X 是当地行政区域的规范简称,第二个X 是税务分局的规范简称,括号内的XXXX 表示年份,括号后的XX是序号。
如果分局公章前面的地域没有“浙江省”,各地可自行删除“浙江省”三字,相应的发文字号中的“浙”字也删去。
文书格式中较多是用下划线的方式让具体经办人员填与,当填写完整后,把下划线去除,以增加文书的规范与美观。
各地在决定文书版式时,注意美观与整洁。
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张(210mm×297mm)印制。
税务机关名称使用 2 号宋体;文书名称使用 1 号宋体;文书字轨文号、字号和正文使用 3 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小 4 号仿宋。
使用说明使用 3 号仿宋。
文书一般每页 22 行,每行 28 个字。
文书页数在 2 页或者2 页以上的,需在页码处标注“共×页第×页”。
案卷装订时,需设置封面和目录。
装订顺序:处理决定书-送达回证-发文稿纸-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发文稿纸,其他的文书按业务流程顺序装订。
案卷目录1.案卷封面2.案卷目录3.立案审批表4.询问通知书5.询问(调查)笔录6.询问(调查)笔录续页7.案件调查报告8.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纪要9.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0.税务文书送达回证11.社会保险费缴费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2.陈述申辩笔录13.听证通知书14.听证笔录15.听证报告16.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7.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发文稿纸18.税务处理决定书19.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0.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处理决定书21.社会保险费缴费行政处罚决定书22.执行报告(行政执法机关名称)案卷封面类别: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立案时间:处罚内容:结案时间:办理结果:执法单位:承办人:卷内共有页归档时间年月日归档人姓名保存期限年案卷目录XXXXXX案件编号立案审批表浙 X 地税 X 立〔XXXX 〕XX 号说明一、项目填写说明2.“企业类型”: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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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2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式样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基本文书目录1.2.3.4.5.6.7.8.9.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密级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案卷按照卷管理类××××年度第×号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封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装订成册的立案查处类税务稽查案卷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应当分为正卷、副卷。
正卷使用有正卷标识的封面,副卷使用有副卷标识的封面。
4.不分正卷、副卷的税务稽查案卷但有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副卷管理”;无不宜对外公开内容的,在案卷封面上标明“按照正卷管理”。
5.“类”填写案卷类别:立案查处类,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的其他类别。
6.“××××年度第×号”为案卷编号,按照年度、案卷类别分别顺序编写,每一年度每一类案卷从第1号开始编写。
“××××年度”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时的年度。
7.“案件名称”由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和案由构成,可写成“××公司偷税案”、“××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司不缴(少缴)税款案”等;没有查获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的,可写成“××公司税案”等。
8.“案件编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业务分类代码〉的通知》(国税发〔1999〕54号)规定编写。
9.“办结日期”栏填写结案或者异地协助事项、督办事项等办结日期。
10.“立卷日期”栏填写案卷装订成册日期。
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税务稽查事项办结之日起60日整理、装订、归档。
11.“保管期限”从案卷装订成册次年1月1日起计算。
(1)立案查处类中重大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的案卷,保管期限为永久;(2)立案查处类中一般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的案卷,保管期限为30年;(3)其他立案查处类案卷,保管期限为10年;(4)承办异地协助类案卷保管期限参照前三项确定;(5)重案督办类案卷保管期限根据所督办的案件确定;(6)其他类别案卷保管期限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规定确定,或者根据所办事项具体情况适当确定。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
12.“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依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13.本封面为竖式,规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制作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目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稽查事项办结后,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税务稽查案卷进行整理、装订、归档时使用。
3.“序号”栏填写案卷文件材料排列顺序。
4.“文号”栏填写文件材料制发机关的发文字号;文件材料没有发文字号的,不填写。
5.“责任者”栏填写对文件材料内容进行创作或者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即文件材料的署名人。
部门、单位责任者可以填写统一规范的通用简称,不得填写“本科室”、“本处室”、“本局”等。
个人责任者一般只填写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填写对文件材料负有责任的职务、职称或者其他身份,并用“()”表示。
联合行文的责任者,应当填写列于首位的责任者,整理装订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填写,两个责任者之间的间隔用“;”分隔,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
稽查局自身形成的文件材料,“责任者”栏填写形成该文件材料的具体稽查局相关部门名称。
非稽查局自身形成的文件材料,区分提供对象分别填写:提供文件材料的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责任者”栏填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提供文件材料的为个人的,“责任者”栏填写个人的姓名。
6.“文件材料名称”栏填写文件材料的标题,没有标题或者标题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当另拟标题,外加“[ ]”号。
7.“日期”栏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编写时间可以省略“年”、“月”、“日”字。
时间以8位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表示年,中间2位表示月,后2位表示日。
月、日不足两位的,前面补“0”。
8.“页号”栏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份文件材料,填写该份文件材料的起止页号。
卷内文件材料页号应当从1开始编写。
9.“页数”栏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页数。
10.“备注”栏留待卷内文件材料变化时作说明使用。
11.装订成册的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则组合排列:(1)立案查处类案卷正卷中的结论性文书及其送达回证排列在最前面,其他文书材料及副卷文书材料按照工作流程顺序排列;(2)承办异地协助类、重案督办类等案卷文件材料按照工作流程顺序排列;(3)证据材料按照所反映的问题特征分类,每类证据主证材料排列在前,旁证材料附列其后;(4)其他文件材料按照其取得或者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每份或者每组文件材料的排列规则: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税收执法文书在前,送达回证在后;重要文件材料在前,其他文件材料在后;汇总性文件材料在前,基础性文件材料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12.本目录为A4竖式,置于案卷首页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签名):检查人(签名):立卷时间: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备考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十六条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9705—2008)设置。
2.适用范围:记载装订成册的税务稽查案卷卷内文件材料变化情况时使用。
3.“本卷情况说明”项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相关案卷保管人员填写并签名、注明时间。
4.“立卷人”项由责任立卷者签名。
“检查人”项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立卷时间”项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5.本表为A4竖式,置于装订成册的案卷的最后一页,即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证物袋、封底之前。
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五条、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办理临时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手续时使用。
3.本签收单应当与附件《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配套使用。
4.办理临时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手续时,移出方与接收方应当共同对《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所列文件材料进行逐项清点、核对,并在本签收单相应栏目签名、注明日期。
5.每次临时案卷文件材料的交接,均应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本签收单新增一条签收记录。
6.“序号”栏应当连续填写,不得断号、跳号。
7.“交接签收情况”栏下“第项至第项”,使用汉字大写填写交接的文件材料在《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中所对应的序号。
8.“交接签收情况”栏下“共份页(件)”使用汉字大写填写交接的文件材料的数量,格式如:“共叁份贰拾肆页(件)”、“共壹份壹页(件)”。
9.“共页第页”使用汉字大写填写页数及页码。
10.本签收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随临时案卷文件材料流转,每次交接时移出方均应留存复制件。
案卷装订成册时,本签收单原件装入案卷;分立正卷、副卷的,装入副卷。
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共页第页使用说明1.《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清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五条、第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办理临时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手续时使用。
3.本清单作为《税务稽查案卷文件材料交接签收单》附件,配套使用。
4.办理临时案卷文件材料交接手续时,移出方与接收方应当共同对本清单所列证据材料、相关文书以及其他文件材料进行逐项清点、核对。
5.临时案卷文件材料接收方新增的文件材料,依次序连续填入本清单。
6.临时案卷文件材料移出方在交接之后又新增移交的文件材料,依次序追加填入本清单。
7.“序号”栏应当连续填写,不得断号、跳号。
8.“文件材料名称”栏按照临时案卷文件材料的分类顺序填写具体文件材料的名称。
9.“页(件)数”栏使用汉字大写填写证据材料、相关文书以及其他文件材料的数量,格式如:“叁份共贰拾肆页”、“壹份共壹件”。
10.“共页第页”使用汉字大写填写页数及页码。
11.“存放处”栏填写临时案卷文件材料的存放处。
若存在无法当场移交的证据材料原件,应当由交接双方进行查验、确认,并注明存放处。
12.办理交接手续时,移出方与接收方应当共同对本清单所列证据材料、相关文书以及其他文件材料进行逐项清点、核对。
13.本清单为A4竖式,一式一份,随临时案卷文件材料流转,每次交接时移出方均应留存复制件。
案卷装订成册时,本清单原件装入案卷;分立正卷、副卷的,装入副卷。
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电子文件登记表(续页)第页使用说明1.《电子文件登记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案卷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4〕127号)第四章和《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管理参考规范》(税总发〔2014〕127号)第三条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8894—2002)设置。
2.适用范围:稽查局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电子文件记录每份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时使用。
3.本登记表应当与电子文件同时保存。
4.本登记表制成电子表格的,应当与电子文件一同保存,永久保存的电子表格应当附有纸质文件或者其复制件,并与相应的电子文件拷贝一同保存。
5.“文件稿本代码”项,依据如下规则填写代码:M—草稿性电子文件;U—非正式电子文件;F—正式电子文件。
6.“文件类别代码”项,依据如下规则填写代码:T—文本文件;I—图像文件;G—图形文件;V—影像文件;A—声音文件;O—超媒体链接文件;P—程序文件;D—数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