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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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限公司
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
招标单位: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2015年 3月
招标公告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公司生产用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YGWLZHBZ)已被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购置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购置车型:
1.微型双排带斗工具车数量:89辆
2.电动三轮车数量:200辆
招标范围:限在河南设有售后服务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报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以上连续经营或销售同类产品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1标段(双排带斗工具车)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含),投标二标段(电动三轮车)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各投标单位可以就招标内容中的某一项进行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 4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未来路104号河南有线网络大厦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佰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4月16日15时,地点为郑州市未来路104号河南有线大厦301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南招标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目录
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表
二、投标须知
(一)投标项目及投标人
1.投标项目
项目内容: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公司生产用车采购项目
具体的采购内容:
1.名称:双排带斗工具车
数量:89辆;
数量:200辆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见第四部分技术规范书部分)。
2.投标人的资格与范围
具有近三年连续经营或销售同类产品资格,在河南省有售后服务地点,投标1标段(双排带斗工具车)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含),投标二标段(电动三轮车)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应在150万元以上。
投标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方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相同)和生产销售其投标产品的许可文件。
如投标人委派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见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方编制。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废标。
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澄清:
投标方可在发标后3天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并签章后向招标方提出。
招标方视澄清问题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必要时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作出答复。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在要求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5天前完成。投标答疑文本和招标文件补充文件须加盖招标方公章,由招标方招标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回复给各投标单位的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的补充
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间,招标方无论是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由于投标方所提问题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说明的方式进行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应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方。评标时补充资料与原投标文件同样生效,若有冲突的,以补充资料为准。
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投标书,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推迟招标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公
制。
7.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统一格式)
投标函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产品质量偏离表
投标书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照验证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产品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代理商授权证明文件(代理商适用)
其他证明资料
投标单位情况表
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体系
投标产品获得的国优、部优荣誉证书及相关质量证书(复印件)等技术应答书
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对于投标书附件,投标方可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投标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详细的产品清单
投标产品选型样本、样品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说明
其他的说明、证明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
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
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证明货物和服务于招标文件的
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
格。
10.报价
投标报价必须按照单价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和服务应分别只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标的最低报价不能视为中标的保证,投标方的综合竞争力是定标的主要考虑因素。
投标方的报价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投标报价应包括增值税或其他税。
该报价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国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报价总金额及报价表须经全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用C5信封单独密封,封口处应有全权代表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除投标项目报价表密封件外,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不得有报价的内容。如果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有报价内容,有可能被判定为废标。
11.报价的币制
人民币。
12.投标保证金